仇恨、阴谋与权力在不同的点上构成中国历史上的了一个古典稳定三角:由权力而仇恨,又由仇恨而阴谋,再由阴谋而权力,此中缺一不可。不为权力(含利益),仇恨无所生;没有仇恨就不会寻找消灭对手的方法,为了方法得当必找最佳方案,这就叫阴谋;阴谋的最后价值,就体现在权力是否获得上。在权力集团的绞杀中,这个三角一次又一次证明仇恨的“剩余价值”!
中国历史的长轴上不但刻满了同种、同宗相仇恨、相杀戮的事实,对外族人也如此,并终因此遭到了诸如扬州十日那样的血腥报复。
一,由弱势和平到主动挑衅
汉代与匈奴的关系,当是一大奇观。匈奴是中国北方的游牧民族,以牧畜为主,尤重养马。冶铜业发达,冶铁与制陶也有一定规模。战国时,活动于秦、赵、燕三国以北的地区。秦汉之际冒顿单于统一各部,建立国家。经过东征西讨,南并北击,达到疆域东尽辽河、南抵长城、西至葱岭、北达贝加尔湖的盛况。由于其强势存在并与中国(秦汉)有漫长的边界,秦汉一直视其为边患,尤其匈奴屡有南下的攻扰之举,令南面的强大王朝不得不防。然而,匈奴终未对秦汉形成毁灭性的打击优势。
至汉初,由于汉文帝采纳了晁错的弱势和平路线,此后,与匈奴保持近四十年(从公元前170年至前132年)的和平态势。
到了汉武帝刘彻执政初期,这种弱势和平路钱被彻底放弃了。刘彻要挑起一场新的战争,来渲泄他对异种的仇恨。元光二年(公元前133年)即他掌权的第八个年头儿,民间的爱国主义者(汉代的“愤青”)豪强之士聂壹经过大行(相当于外交部礼宾司司长)王恢向汉武帝建议:“匈奴最近才与我们汉朝和亲,亲近、信任我们。我们借此可施以诱杀之计。让边境的吏民用财物引诱他们前来,然后埋伏士兵预以击杀。如此,匈奴必渐消亡。”
结果由于一个群众“演员”即被匈奴抓去的雁门尉史(相当于市公安局长)如实说出了汉朝有大军埋伏在马邑的事实,匈奴便悄然撤军了。
虽然经过此次不快后,匈奴仍和汉朝做边境贸易,但却放弃了和亲政策。刘彻呢,由骄傲而仇恨,由失败而恼怒,由恼怒而更加仇恨。汉初以来的和平政策也宣告结束,双方频繁的交战也开始了。
刘彻挑起的边境战争几乎伴随了此后他的整个执政期,汉族的仇外心理也形成了定势。
二,外交官杀掉出使国元首
对外族宣示仇恨也是一些想从低级职位跃升到高位的官僚们一条捷径。在国家力量并不算强盛或说比原来有所衰落的时候,尤其如此。他们迎合帝王追求强国梦或恢复往日荣耀的心理,带着刻毒去执行使命。
汉昭帝刘弗陵时代的骏马监傅介子就是如此,他带了很多金钱出使西域,扬言说要把这些金币赏赐给外国。到了楼兰国以后,楼兰国王为了得到这些汉朝的财物,就来与傅介子会晤。傅介子和他坐在一起饮酒,等楼兰王喝醉以后,傅介子斩下楼兰王的头,让驿站的车马很快送回长安,并把楼兰国王的头挂在北门上。汉朝拥立楼兰国王在汉朝的弟弟尉屠耆为楼兰国王,并把楼兰国的名字改为鄯善。昭帝封傅介子为义阳侯。
三,种族隔离的理论依据
为了打击长城以北有少数民族,唐、明两大强盛的王朝分别采取过野蛮的烧荒政策。每至秋季草见枯黄,唐(明)之兵则北出几百里,放火焚烧牧草,以使游牧民族无法屯积牧草,也就无法向南进攻。这种烧荒政策,对南北民族的互相仇恨心理的催化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历代治史者有意回避,可考资料至今已经很稀少。唐、明两代历史,只是寥寥数语以记之。但,毫无疑问,作为国家的重要政策,皇帝是要关心它的行之效果的。边关每年烧荒完后,要把出兵的里数、所烧的面积等重要数据上报到最高层。
在历史上,高纬度游牧民族向低纬度转移是必然之事,只是当时的人们并没认识到这一必然,所以狭隘的民族观即种族主义便有了出现的可能。早在唐朝建国的三百年之前西晋的一位学者(也是官员)就提出了种族隔离政策。虽然当时的最高决策层没有采纳他的建议,但他的观点也反映了汉族知识精英的一种仇外思想。由于他这篇文章,此后的历史上便有一句“非我族者,必与我异”的名言。一种典型的忿恨话语。
晋惠帝元康九年(公元299年),太子洗马江统上书最高决策层,建议把少数民族全部迁返本土。文章名为《徙戎论》。文章讲道:周边夷人之中,戎人、狄人最为严重,他们势力衰弱时就敬畏臣服于朝廷,势力强盛时就侵扰背叛朝廷。所以,治国有方的君主,对待他们要保持戒备,防御他们要有一定之规。即使在他们前来叩头进贡时,边城仍然不能放松守备,而当他们强暴侵犯边疆时,又不用调动军队远征,只希望使国内获得安宁,疆土不受侵犯。关中是帝王居住的地方,没听说过戎人、狄人应当居住在这一地区。与我们不是一族,就不会与我们同心同德。而土绅百姓看不起他们,欺侮他们的软弱,而加以欺侮。他们出于贪婪凶悍的本性,怀着愤恨激怒的情绪,等候有机可乘,总是做出强暴无理的事来,这是必然的发展趋势。治国者所担心的,不是贫乏,而是不安定。就凭着我国领土广大,土绅百姓富足,难道还需要把夷人留在国内,然后才能取用丰足吗!对这些戎人、狄人,可以一概劝导并打发他们返回本土,既慰解他们的乡思,又给我国带来好处,这才是良计。
四,仇外主义与扬州十日的逻辑关系
明朝自神宗自万历初期就在辽东地区的少数民族之间,实行挑拔仇恨的政策,而这种政策的直接后果导致了满州国军事力量的崛起。辽东守将李成梁(因击败蒙古插汉部,封宁远伯)意欲在辽功建立功劳,挑动满族苏克苏浒河部的图伦城主尼堪外兰进攻古埒城主与沙济城主,并经诱降方式使民众杀二人,再将归顺的民众全部杀掉。在被杀害的人中,有满洲国的祖先即当时部落首领。努尔哈赤因此事与明朝交涉,明朝不得不派出专使予以道歉。
这一事件并没改变明朝的少数民族政策,而满洲国也借此积蓄力量,至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清太祖努尔哈赤天命三年)正式公开讨明政策。努尔哈赤以七大仇恨告诸上天。
这篇文告在更大的意义上是政治宣言,而不是一张帐单,但,的确明朝的仇外政策于此得到了最全面的回报。
新的仇恨要清算旧的仇恨。
清朝入关,虽然声称不是为直接夺取明朝江山而称“得于贼”(即李自成),但在对汉族文化发达地区的进攻中,往往伴以凶残的屠城政策。清顺治二年(1645年)三月,清军破扬州城,实行了扬州十日屠城,史称“扬州十日”。杀了约计80万人。八月攻陷嘉定(小城),三次下令屠城,家至户到,无不穷搜,共杀两万人。同月,攻陷江阴,满城杀尽,杀了十七万二千人,仅有五十三人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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