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要叫谁灭亡,必先叫谁疯狂。
——西谚
2004年7月25日,我应邀参加了由天则经济研究所和中评网举办的“土地征用学术研讨会”。在这次会议上,我结识了来自四川自贡的失地农民维权代表刘正有先生。这以后,老刘时常打电话来,介绍自贡失地农民维权的一些情况。通话中,老刘使用频率最高的三句话是“太恐怖了”、“太可怕了”、“太黑暗了”,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前几天,老刘专程来找我,诉说十年来上访维权之艰辛,悲愤交集,感慨不已。看着常年漂泊在外、满头白发的老刘,我也是感触良多。
刘正有,原自贡红旗乡白果村2组村民,因土地被强行征用(后来住宅又被炸毁)当不成村民转而司职维权代表已有10年了。从自贡市到四川省、再到中央有关部门直至国务院法制办和全国人大,他已去过无数遍了。自1995年始,刘正有和其他维权代表先后走访了各级政府和法院。2000年4月5日,他们向自贡市中级法院起诉,未被受理;2000年11月15日,包括老刘在内的1300名农民联名,向市政府、省政府、建设部等分别提起行政复议,没有答复;他们转而向自贡市中级法院、成都市中级法院、北京第一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分别状告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但是,这些法院同样不予受理。2002年1月,1300多名农民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向建设部邮发特快专递。按照《行政复议法》第17条,建设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5日内,须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5日内未被告知不予受理的,即视为已经受理,并在60日内依法处理。否则就是不作为及不履行法定职责,要承担法律责任。后经邮局查询得知,建设部在2月1日就签收了此邮件,但此后3个多月里都没有答复。好不容易等到8月,等来的却是建设部出具的一纸“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从刘正有们的维权经历可以看出,社会弱势群体的维权之路是多么的艰难而又成本高昂。
自2002年起,刘正有和他的同伴求助于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南方周末》、《南风窗》、《中国改革》、《财经》、《政府法制》、《中国法制》、《中国经济时报》、《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等报刊和不少网站及国内外其他新闻媒体,纷纷表示关注,多家媒体先后派记者到自贡调查征地腐败大案及失地农民的生存状况,并作了大量客观、公正地报道。该案于2003年6月12日由中央电视台曝光,6月15日四川省政府派出调查组,该调查组不到失地农民中进行深入调查,了解民情、民怨、民冤,只是偏听偏信市委、市政府官员的假汇报,就做出结论:“高新开发区依法、按时、足额对被征地农民进行了补偿”。自贡市委、市政府官员得到省政府调查组的结论,对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征地腐败问题,更加肆无忌惮、无法无天地进行报复,从暴打、抓捕、拘押,到逼死人命。导致连续发生“5·20”、“6·23”、“6·24”、“7·4”、“4·20”失地农民依法抗争群体事件。
刘正有的个人名片很独特,正面印着“四川省自贡市失地农民维权代表”和“中国新闻社《新闻周刊》2003年度十大维权新闻人物”;背面印着“维权案例简介”:“1、自贡市市委、市政府以”高新技术“开发为名,倒卖土地为实,非法占地1·5万亩,谋取暴利50亿元。造成3万农民失地、失房、失业又失去生活保障。2、农民为了生存,保卫土地被权势集团动用警察先后抓捕80余人,被暴打致伤40余人,其中8人送医院抢救,拘留24人,被逼死4人。3、农民房屋拆迁费应得两亿多元,实际才得3000多万元,被权势利益集团‘低买高卖’政策克扣1·7亿元,凡是抵制该政策的公民财物被抢,房屋被爆炸毁废,至今流离失所,无家可归。苍天在上,你听见了失地农民的哭声,听见了他们的呼声吗?”
对刘正有提到的两笔巨额款项:一笔是土地差价50亿元,一笔是克扣房屋拆迁费1·7亿元,我想每一个有头脑的人都会追问:“钱到哪去了?”如果刘正有所说不实,自贡市政府就有责任出来说明事实真相,以正视听。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我把《自贡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自贡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关于2003年央视“6·12”报道后有关情况的汇报》及8个附件从头至尾认真看了一遍,也没看到有说服力的回答,反而使人疑窦丛生。
关于自贡市委、市政府违法违规征地案(以下简称“自贡案”)的媒体报道和专家评论已有很多,不需要我再赘述了。类似的案件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典型的如湖南嘉禾、河南郑州、江苏无锡、四川汉源、广西南宁、陕西西安、广东中山、河北定州、北京顺义,通过国内外媒体的报道已广为人知。据不完全统计,从1997年到2004年的7年中,全国有近1亿亩耕地被征用,有学者据此估算有多达3万亿元的土地差价被权势利益集团掠为已有。其直接后果是造成了4000多万徘徊在城市边缘的“失地大军”
,他们的共同命运是——务农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生活十分艰难。
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早在几年前就指出:中国的改革要警惕落入“权贵资本主义”(
crony capitalism,又译裙带资本主义或亲朋好友资本主义)泥坑的危险。2001年3月,吴敬琏在《财经界》杂志撰文指出,“利益会把仇神召到战场上来”,市场化改革将会挖掉既得利益者寻租致富的安身立命基础,一定会遭到他们强烈的抵抗,中国的改革要警惕落入“权贵资本主义”泥坑的危险。文章称,中国已初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但目前中国的市场经济体系离现代市场经济还有相当大距离。当前的经济体系还达不到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因此,在推动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方面面临繁重任务。如果不能完成任务,根据经验,我国的市场经济就有落入畸形的市场经济,就会成为所谓“权贵资本主义”。
吴敬琏先生言犹在耳,今日中国已深陷“权贵资本主义”(历史学家吴思命名为“资本-官家主义”)的泥潭。这个泥潭之深、之黑、之浊、之脏举世罕有其匹。为了帮助大家认识其真实面目,我就用白描的手法给它画个像:
一、权势集团利用国家权力,垄断各种稀缺资源,建立各种特权,疯狂地攫取财富。
刘正有对我说过一段很经典的话:“以前土匪抢老百姓的财产,是用‘枪’;现在政府抢老百姓的财产,是用‘章’;‘章’比‘枪’要厉害一万倍都不止。因为用枪抢人民财产是有限的,百姓还可以找政府请求救济;而‘章’的法力是无边的,受害人群是无限的,而且根本找不到人救济。”
据统计,国有银行每年新增贷款1·5万亿元左右,其中贷给国企的占整个贷款额70%以上,而国企效益并没有因为拿到大量贷款而好转,欠贷不还已经成为国企的惯例,从而形成了愈演愈烈的银行坏账。现在的国有银行坏账率,官方数字是10—20%,而国际机构和民间研究的估算则高达40%—50%。比如,据斯坦普评级公司(
Standard
& Poor's
Rating
Services)发表报告说,估计中国的四大国有银行50%的贷款都是呆账,总金额高达五千亿美元,大约占中国一年国民总产值的百分之四十。其中已经有相当一部分资产变成权贵们的私产而流失掉了,也就等于权贵们通过银行贷款这一中间环节来瓜分社会财富,然后转移到国外。
据《财经》杂志2005年第9期披露:从2002年4月绥化市市委书记马德倒台揭开盖子算起,发生在黑龙江省的官场大震荡已历时三年。粗略计算,其间共涉及不同级别的官员上百人:其中省级官员七人,省政协主席韩桂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广举、副省长付晓光、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发、省高级法院院长徐衍东、省委秘书长张秋阳、省委宣传部部长孙启文;省机关厅局级干部30余人,包括省政法委副书记徐春田、省人事厅长赵洪彦、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王家刚、省司法厅厅长王滨起等关键部门的“实权人物”;市级领导若干,在黑龙江省13个地级市领导班子中,目前已确认的,即有绥化、大庆、牡丹江、鹤岗、鸡西、佳木斯、双鸭山、七台河、黑河等九个市的市级主要领导十余人。此外,还有县处级官员多人。以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为代表的腐败官员沆瀣一气,大肆卖官鬻爵,涉案总值达80亿元。据有关部门初步调查,仅韩桂芝一人在任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省委副书记期间,就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多人多次所送钱款共计950万元人民币,其中大部分涉嫌受贿。但是,据知情人讲,韩桂芝在位期间攫取的财富远不止此数。愈来愈多地证据表明,黑龙江省官场的腐败与疯狂不过是全中国官场腐败与疯狂的缩影。
二、设租寻租,政经结盟,权钱交易,以权圈钱,以钱买权,化公为私。
上个世纪70年代,关于腐败的寻租理论问世,并引起世界范围的反响。按照寻租理论的创始人美国经济学家塔洛克(Tullock)的说法,所谓寻租就是追求非生产性的利益,或者追求管制带来的价格差。后来,斯蒂格里兹进一步提出,寻租就是从政府那里获得特殊的好处。198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布坎南则认为,寻租是指那些本可以用于价值生产活动的资源被用在了决定分配结果的竞争上了。也就是说,由于政府干预和行政管制,抑制了竞争,扩大了供求差额,形成了差价收入——租金。大多数经济学家都同意这样的观点,“哪里有垄断、特权和管制,哪里就有租金”。贝克尔说:“腐败是政府干预经济的外在产物,对经济的控制越多,腐败也就越严重。”
后来布坎南等公共选择学者在此基础上进行研究,提出了两个观点:一是寻租基本上是通过政治活动进行的;二是限制寻租就要限制政府。
寻租现象的根本特点就是权力与资本结合、权力与金钱交换。有了权,就有了钱,就有了一切。安徽省前副省长王怀忠贪腐案就很能说明问题。王怀忠在任阜阳市主要领导和安徽省副省长期间,索取、收受贿赂共计517万余元人民币。他还利用职务之便,为马某、杨某、倪某等人在贷款、房地产开发、土地批租等方面谋取不法利益,多次索取、收受对方现金共计317万元。王怀忠非法敛财,对其拥有的价值480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此案共追缴王怀忠家庭财产计人民币1059·64万元;金银首饰等物品162件(套)。此外,他还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直接干预、打招呼等方式为家人谋取利益,其妻韩桂荣从中收受巨额钱款及两套别墅。其中,2001年11月,王怀忠为了“摆平”自己被调查之事,竟向私营企业主一次索取200万元,被冒充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骗子骗去120万元。他长时间将阜阳城区一些黄金地段出让的决定权垄断在自己手中,拒绝实行招标拍卖,并打着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旗号,采取多种违规手段把个人意见上升为市委市政府意见;不经评估,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以种种理由和借口擅自减免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建设配套费;擅自以经济适用房政策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优惠;随意决定出让土地位置和用途,为不法开发商谋取巨额利益,自己从中收受贿赂。如,不法开发商丁佩琦看中了地处黄金地段的阜阳少年宫的土地。王怀忠收取丁的巨额贿赂后,不顾市委常委会议的多次反对,擅自决定将少年宫土地交给丁佩琦开发,并授意了佩倚宴请有关单位领导吃饭,还亲自到场敬酒。之后,丁佩琦杜撰了一份“会议纪要”,称少年宫开发问题已由王怀忠在某酒店主持召开协调会进行了研究,决定在土地出让金收取、城市建设配套费减免等方面给予优惠。王怀忠竟签批了此“纪要”并以阜阳市委、市政府的名义下发,要求有关部门认真执行。由于王怀忠擅自减免土地出让金和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高达13676·04万元。试想如果王怀忠及前述韩桂芝等贪官污吏不是手中握有政治权力并利用政治权力设租寻租、大搞权钱交易,他(她)们怎么能获取那么多财富呢?
三、打着党、国家、政府、改革、改制、兴建开发区、招商引资等冠冕堂皇的旗号,巧取豪夺,与民争利,明火执仗地掠夺民有财产与国有财产。
鲁迅曾说过,向来是曾经阔气的要复古,正在阔气的要维持现状,未曾阔气的要改革。后面这句话颇有深意,但不适用于权贵资本主义。权贵分子大多经常把“改革”挂在口上,打着“改革”和维护国家利益的旗号以售其私。
自贡案是攫取民有财产的典型案件。当地农民的土地和房屋从1993年至2005年先后被市政府、汇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征用,不给农民土地补偿,只给少许安置费和生活费,房屋拆迁实行“低买高卖”的土政策,政府官员从中牟取暴利。
截至2004年2月,中央政府共查出地方拖欠农民征地补偿费用接近人民币一百亿元(十二亿美元)。建设部的数字显示,去年上半年全国因征地、拆迁问题而上访的民众已超过前年全年一万八千多人的总数。
另据2005年6月4日出版的《瞭望新闻周刊》披露:“四川电力在‘改制’口号下贱卖
十亿国有资产流失”。今年5月18日,四川省地方电力局政研室主任师级灵告诉该刊,四川被出售的地方电力国有资产,80%以上是在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以后进行的,有的甚至不对原有资产进行评估,疯狂贱卖。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4年,以改制的名义,四川省已有28个县出售了地方电力企业国有资产,出售的地方电力总资产达48·4亿元。其中,四川省电力公司代管的县有11个,电力资产流失约有3·36亿元;水利系统管理的县有17个,电力资产流失约有6亿多元。
经济学家汪丁丁指出:中国目前的经济政策及各地政府以“招商引资”为宗旨的社会发展政策,已经相当严重地压低了劳动和土地这两类要素的价格。在这一点上,我承认,教科书经济学是正确的:要素价格的扭曲,通常是由政府行为造成的。比上述各类后果更为严重的是,我们各级政府的行为,由于普遍实行的“任期制”,由于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缺失,还由于无药可救的腐败,正在越来越“短期化”。以这种短期化的政府行为,欲纠正阻碍中国经济长期发展的要素价格的扭曲,实在是一件希望渺茫的事情。(《不要人为扭曲“劳动-资本”比价》)
四、权势集团掌控立法、司法与行政执法,贪赃枉法,欺压民众。
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以来,通过大量案例使我发现,权势集团已经深入到国家政治生活的各个领域,他们已经自如地掌控了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并不惜使用国家强力机器和暴力来镇压民众的抗争。
例如陕北榆林、延安等地的地方政府从2003年3月起,以政府发文的形式,单方面撕毁当年与民间石油投资人之间签订的合营协议,限期强行驱赶民间投资者,稍有反抗即遭捆绑和逮捕。在各种压力和武力的胁迫下,至2003年6月,5000余口民间投资油井被全部收归县里所有。后由于上访压力和国务院负责人批示,才允诺给予部分补偿。但补偿由政府单方估价,补偿额不足油井价值20%,使得95%以上的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据估算约70亿元左右),而且强行把不愿领款的投资者抓起来领取补偿。今年5、6月间,榆林市政府又动用警察抓捕了包括北京律师朱久虎在内的九名维权人士。
2004年7月,河南郑州市数千农民不满村官侵占农地,集体上访,遭六百多名警员发射橡胶子弹和催泪弹镇压,三十多名民众受伤。有报导指出,大陆平均每天发生一百六十宗民众骚乱。
2005年6月10日,江苏省无锡市地方法院参与官商一体侵犯公民权利、违法暴力拆迁民房、掠夺公民私有房屋。无锡市滨湖区法院调集保安、民工、连同滨湖区法院民厅副厅长徐东红和当地派出所民警共三百人违法暴力强拆民房,陆志荣二百四十平方米的私有房屋被挖土机扒平。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对无锡市政府重点工程办公室起诉滨湖区长桥村高车渡174号村民陆志荣、徐素芳、陆文婷案,违法裁定、违法执行。
该院(2005)锡滨民一初字第546号《民事裁定书》不经过听证、仲裁、不经过开庭审理、裁决的法律程序,把陆志荣、徐素芳、陆文婷的私有房屋“裁定”交由无锡市重点工程办公室拆除。陆志荣等向滨湖区法院提出复议申请,法院在原告和被告都不到场的情况下,私自作出维持裁定并由院长签发强拆公告。受害人陆志荣一家到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遭到没有判决为由的拒绝。
本案所指的“无锡市重点工程”,是未经国务院批准、大量占用农用地、民宅地的违法工程,这类工程以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为特征。这些工程官商一体,法院公然加盟成为腐败之源。
2005年6月14日《联合早报》报道称,在广西南宁暴力征地事件中,大批民众因抗议当地有关部门无理拆迁,与现场二千名警员发生冲突,一名民众死亡,多人被捕。警方更以催泪弹强迫多户居民迁出,现场采访的记者亦被有关人员拆胶卷。
报道还说,南宁市兴宁区上海路、南京路围合区地段属一级商业用地,面积约三十亩,共有三百多户人家,当地居民大多代代相传居住在此地。去年三月,当地政府公然将市场价每亩五百万元的黄金地段按每亩十八万元「超低价」卖给开发商。地方政府事後贴出公文,要求该地段多幢楼房的居民在短期内全数迁出,居民认为政府此举与强行迫迁无异,便发起连串反拆迁行动,部分居民更将反对无理拆迁标语挂在楼房外墙。期间多户居民曾遭人恐吓、甚至住所外门被破坏,但他们仍坚守自己家园。本月十日凌晨,数十部大卡车载两千名警员和政府官员包围了南京路拆迁地段,被惊醒了的居民随即上前阻止,期间双方爆发冲突,一人在事件中死亡,数十人受伤。事後警员用催泪弹强迫多户居民迁出,并在该地段实施戒严。
五、内外勾结,贪污腐败,挥霍无度。
中国的官场腐败已演变成大规模、公开化、弥散型和制度性的社会之癌。香港《文汇报》报道,全国政协委员在两会上透露,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一年中国官方公车、招待、出国考察的花费,竟高达7000多亿元人民币。
据《瞭望新闻周刊》近期报导:安徽省县委书记的敛财已到了肆无忌惮地步。近年来,安徽省定远县委书记陈兆丰,颖上县委两任书记张华琪、徐波,涡阳县委书记徐保庭等18个县(区)委书记(或离任不久而犯罪事实集中在县委书记任内的)因卖官鬻爵、贪污受贿、收受巨额礼金被查处。孙孔文在蒙城县委书记任内,月均卖官受贿竟超过10万元,短短两年多疯狂敛财300多万元。陈兆丰在定远县委书记4年任期内,因卖官受贿900多万元被查处。陈兆丰卖官受贿、来者不拒,“陈千万”的绰号早已街巷尽知。安徽省纪委的官员把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归结为:正是“绝大多数干部的沉默”,形成了这些贪官们腐败行为愈演愈烈的“黑色土壤”。据他们分析,知情、有据而沉默的背后有六种心态:
1、一边痛恨腐败、一边同流合污。他卖官敛财、我送钱升官,双方都达到目的了。参与了,不得不沉默。
2、他腐他的,我过我的,事不涉己。
3、怕遭报复,县委书记权力过大,批评他无异于以卵击石。
4、大家都睁着眼装糊涂、我何必做这个“出头鸟”?
5、抱着“法不责众”的心态,同僚们都送钱了,我也送钱;他们都沉默了,我也沉默。
6、曾经暗示过、试探性地批评过,但不起作用,索性就沉默了。反正反腐的责任又不是担在我的肩上,管反贪局的检察院不照样给县委书记送钱买官吗?
今年第6期《半月谈内部版》则披露了另一个典型案例:“一个房产商发迹:
四名处座下水”。蒋万明原来是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区长,丁连德是原区委副书记,池坚刚是原常务副区长,虞晓文则是台州下属温岭市原市委副书记。这些响当当的人物一度呼风唤雨,却自2004年下半年以来因涉嫌收受房产商巨额贿赂而纷纷落马。陈熙,浙江亿嘉房产开发公司董事长,一个看似普通的房产商人。正是他,将蒋万明、丁连德、池坚刚和虞晓文拉下了水。由于“搞定”了这么一批握有实权的领导干部,陈熙父子采取“空手套白狼”的伎俩,自卖自买国有资产,仅以极少的资金就获得了该公司85%的股份,一年后该公司的资产竟超过了15亿元。
台州市纪委的一名干部表示,在“亿嘉案件”中,政府对稀缺性资源的配置权力过大,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权力过大。在工程招投标、国有企业改制、土地出让和城市规划的时候,干部的一个决策往往能够对相关企业的效益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1999年至2003年,黄岩区累计违反规定减免土地出让金一个多亿,其中仅蒋万民未经集体研究就批示减免、缓交土地出让金逾3000万元。
六、基层官员的犯罪化、流氓化和黑社会化
这一条是社会学家孙立平先生提出的。他所说的犯罪化不是指刑事或经济犯罪,而是指政府某些官员的行为本身就是以违法犯罪的形式进行的。例如,按照《行政处罚法》,省以下政府无权单独设定行政处罚,但为了“强化”地方或部门权力,一些地方政府的“红头文件”规定了名目繁多的处罚。这些规定其实全都是违法的,但这些政府正是以这种违法的手段在“执法”。一些以“红头文件”为指导的政府行为,有时其实是一种违法行为甚至是犯罪行为。它不仅造成社会秩序的紊乱,而且破坏了行政系统的社会公信力。如果这类现象发展下去,局部性的“西西里化”或“那不勒斯化”就可能出现。
2004年10月4日发生在陕西省“榆林三岔湾惨案”就是由当地政府招商引资,或搞开发区,不当征地引起的。三岔湾惨案涉及8个村两万亩林地。榆林市政府为搞未经中央政府批准的开发区,将当地农民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改造,从沙漠变成的集体林地突然宣布为国有,每亩补偿农民劳务费500元,政府明码标价每亩35万元出售,至2004年开枪镇压时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林地已卖出。在行政、法律所有救济均失败的情况下,三岔湾村民被迫采取了和平抵抗方式。榆林市政府采取了血腥镇压的行动,三岔湾惨案的四次镇压均由榆林市长王登记亲自部署亲自指挥,对一个3500口人的村子少则出动400名警力,多则出动近2000名警力,其中两次雇用社会流氓冒充警察。最后一次镇压出动1600名警察并公然开枪,造成20多人受伤,30多人被捕,10多位村民代表被判刑,最高刑期达15年。
据国际媒体报导:今年3月30日,西安市莲湖区所属拆迁办公室,联合黑社会及体工队,对北马道巷居民刀棍相加造成十多人伤残。3月30日上午11点钟左右,西安市莲湖区拆迁办公室总指挥姚晓玲、副总指挥马龙召集、雇用120多人,包括黑社会人员、民工和体工队成员,开着挖掘机前往莲湖区北马道巷,强行拆毁居民胡坤芳、李国庆、贾利君等30多户居民的门面房和住房。这批强行拆迁的人员手持菜刀、镐把等凶器,冲进被强行拆迁的住户家中,声称“谁妨碍拆迁我们就收拾谁”,于是见人就打,见人就砍。有些劝阻他们行凶的过路者,同样遭到毒打致伤。人大代表马文宝指其违法惹恼官府处境艰难。(博讯2005年4月05日)
今年6月11日(端午节),河北省定州市绳油村发生了一起震惊中外的大惨案。绳油村的数十名农民因反对低价征地,在荒地窝棚里“死守”土地。6月11日凌晨,这些农民遭到了200多名头戴安全帽、身穿迷彩服的男子手持猎枪、刀棍、灭火器等突袭,造成6名农民死亡,51人受伤送院,其中8人尚未脱离危险期。据《新京报》报道,亲历袭击事件的10余名村民说,上述事件是发生在11日凌晨4点半,当时有二三百名头戴安全帽穿着迷彩服的青年男子手持猎枪、钩刀、棍棒、灭火器,向居住在荒地窝棚里的村民发动袭击。《新京报》报道说,有数名村民回忆说:当时大约凌晨4点半左右,天色正开始破晓,约二三百人突然从五辆大卡车上跑下来,冲到村民们居住的窝棚一阵乱砸、乱砍。据村民介绍,袭击约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此后村民们拨打了120和110求救,耐人寻味的是,6个小时之后警方和医疗人员才到达现场。六位死者分别是,牛顺林、牛同印、牛占保、牛成社、侯同顺、赵英志。
据知情人介绍,河北省国华定州电厂向定州市征用土地1748亩存放煤渣,并向定州市实际支付了征地费用5929万元。国华定州电厂为此于2004年4月5日向当地村民发放了《关于灰场建设征地费用有关情况的说明》。可是,平均每亩3万3千900元的征地费,到基层时只剩下1万5千。而绳油村的村民却一分钱也没有拿到,因为他们要看征地合同,却被拒绝。为了保住这些耕地,几十名、上百名村民,风雨无阻,看护在地里,整个村子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村支部被解散,村委会几乎瘫痪,村民中有4人因“破坏发展环境”被拘留,5人被打伤,多人被法院传唤,有段时间,村民外出也受到限制。
绳油村农民的这种遭遇,可以说太普遍了。自己的承包地被征用后,见不到征地合同,只有一张几行字的补偿说明。要,就领钱;不要,什么文字的东西也没有了。不让出土地,就“强制执行”,轻者遭受皮肉之苦,重则去过牢狱生活。这就是要看征地合同以维护自身权利的农民的结局。
近年来,官员的犯罪化、流氓化和黑社会化有逐渐走高之势。如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就曾与黑社会团伙大佬陈林打得火热,在他的庇护下,陈林放肆地发展黑社会性质团伙、组织妇女卖淫、赌博、贩毒、贷款诈骗、偷税漏税……并且公开干预官员的任免,号称“地下组织部长”。
还有新近发生的河南省副省长吕德彬串通新乡市副市长尚玉和雇凶杀妻案(网上有一说是尚玉和又委托了新乡市公安局一名副局长,这位副局长找来两个杀手,趁其妻去南阳途中下手,并将尸体大卸十块,抛尸水库。)。
七、社会两极化与贫富悬殊
唐代大诗人杜甫在《自京赴奉先咏怀五百字》中有两句诗被称为“响彻千古的名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不幸的是,在时过一千二百多年后的今天,诗人所控诉的现象依然存在,并形成鲜明对照。
新华社消息说,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日前对全国54000多户城镇居民家庭抽样调查资料显示,中国居民收入存在6大差距,10%居民占有45%城市财富,而财富最少的10%居民,只占有全部城市财富的1。4%。贫富差距增大已成为今日中国不争的事实。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财富的原始积累成为一个发展的重要标志,但是整体社会的福利制度仍然并不完善,在这种局面下出现的贫富差距,最危险的是有可能造成社会新等级的形成,和社会各个阶层之间对抗的可能性增大,以及人们对于社会道德、生活规则和法律的信仰缺失。(6月19日《新京报》)
台湾《联合报》6月20日消息,中国大陆人口与经济学家警告说,反映中国大陆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已超过国际公认的0·4警戒线,贫富差距问题十分严峻。基尼系数是全球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为研究贫富差别问题,而创建的一套预警机制,是全世界公认衡量贫富差别是否适度的标竿,0·4正是它的“警戒水位”。长期从事居民收入分配研究的顾严和杨宜勇两位专家最近表示,去年农民增收较快,但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势头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城镇居民高收入组的收入增长显著快于低收入组,有六成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达不到平均水准,城镇居民的基尼系数会超过0·45,这些因素导致城乡整体的基尼系数继续上升并达到0·465。他们认为,2005年农民增收速度有可能出现下降,城镇居民内部收入差距会进一步扩大,基尼系数将迅速逼近0·47。
中国国家统计局调查指出,二○○三年占总体百分之二十的最高收入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一万七千四百七十二元人民币,比上年增加二千零一二元,增长百分之十三;占总体百分二十的最低收入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三千二百九十五元,比上年增加二百六三元,增长百分之八点七。民众平均生活虽然优化,但贫富差距明显扩大。差距最大的江苏省,其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已高达十点七倍,超过全国平均水准的一倍以上。调查结果显示,去年高、低收入组的人均收入比例为九点五比一,比前年九点一比一扩大,显示包括农民的弱势群体进一步分化,贫者愈贫的可能。
八、社会不公正现象日趋严重
中国社会充斥着严重的不公正现象,诸如城乡不公、分配不公、司法不公、教育不公、医疗不公、选举不公、参与不公、权利不公等等。这些由于制度安排不合理造成的社会不公正现象,给整个社会与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带来了极大的和难以补偿的伤害。
举例来说:今年5月23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出台了一份名为《中国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报告》。报告执笔者肖卫东说,“根据全国总工会不完全统计,到2004年11月中旬,全国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约有1000亿元。根据我们的结论,为了索要这1000亿元欠薪,社会至少要付出3000亿元的成本。”也就是说讨薪成本三倍于收益。(讨为了索要不足1000元的工资,完成所有程序,农民工维权需要直接支付至少920元的各种花费;花费时间至少11-21天,折合误工损失550-1050元;国家支付政府工作人员、法官、书记员等人员工资至少是1950-3750元。综合成本在3420元-5720元之间。
“从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到诉讼,农民工要付出巨大的经济成本、时间成本,还有政府成本和法律援助成本。一般情况下,讨薪1000元需要付出综合成本至少3000元。这还是保守的计算。根据对17个案例的调查情况来看,每个案例的维权综合成本都超过1万元。”
肖卫东说,许多农民工不愿意通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及诉讼等合法方式解决劳动争议,而选择绑架、堵路、跳楼、爬塔吊等暴力、极端手段维权,原因之一便是维权成本过高。而有的人在付出巨大成本后权利仍然得不到维护,或是处理结果不能弥补他们付出的成本。
著名经济学家杨小凯先生在《好资本主义和坏资本主义》一文中指出:“笔者年轻时认为发达国家经济的成功是资本主义的成功。但是看的书多了,发觉西班牙、南美的坏资本主义,中国明、清的坏资本主义(又有人称之原始资本主义或商业资本主义)却不能产生成功的经济发展,因此认识到成功的经济发展不但需要自由市场和资本主义经济,更需要适当的政治和法律制度。”他所说的“坏资本主义”的特征是政治垄断、政府机会主义、官商勾结、分配不公和随意的侵犯私有财产等。因此,本文论及的权贵资本主义就是坏资本主义之一种。
中国近半个世纪以来,从国家垄断、政府拥有绝对权力的坏社会主义演变为国家垄断、政府拥有绝对权力的坏资本主义,改变的只是经济结构与社会形态,政治制度的基本架构依然如故。症结在于执政党囿于私利顽固地排拒政治改革与宪政民主。如今洪水滔天,民怨沸腾,执政者若效法路易十四,死守旧制,抱残守阙,妄自尊大,则必将成为民族的罪人,迟早会受到历史的审判。
2005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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