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刊《野草》主编陈墨(下)           

 

 廖亦武

 

 

 
采访缘起

现在是2005年午后4点钟,茶楼的服务小姐敲门而入,换去桌上的水瓶,我受惊一般从笔记本上抬起脸,却见刚刚闭嘴的陈墨正死盯着玻璃窗外的泥泞街道。乌青的天色象浸饱了墨汁,而散乱的车辆和行人是溅动的淡墨点。我皱着眉头说:“这种阴天已持续了半个多月了吧?"

陈墨道:“或许还要长,我在成都生活了60年,记忆中的大半都是阴天。有时早晨起来,感觉上已是傍晚了。”

“所以成都人酷爱搓麻将,一进入麻城,夜与昼的界限就糊涂了。”

“我对麻将没感觉,我一生的嗜好就是书。”

服务小姐幽灵般地闪出门去,我想起一位朋友曾私下告诉,陈墨长期患忧郁症,甚至有过自杀的情结。我叹口气,嘴唇翕张两下,却问不出口。而陈墨似乎懂了,悄声而决绝地说:“无论有多难,我都要撑下去。”

“你怪蔡楚吗?”我问,“正是由于他在海外宣传《野草》,引起关注,你们才应运复刊,一步步走上了这条不归路。”

“老朋友们指责我犯了路线错误,该开除出党。”陈墨居然笑了,“其实这种路线错误,我、蔡楚、邓垦、九九、鲁连、乐加等等,一出娘胎就犯了。我们都是黑五类子弟,父辈往往非关既杀;接着又迷上诗歌,错误就更大了。比如蔡楚,上世纪60年代初开始写地下诗,21岁就因为诗歌《乞丐》被揪出来批斗,25岁因屡教不改被关押了100多天,26岁被缺席判刑,并逃亡在江湖上打临工,直到1979年文革结束后,成都中院才撤消原判,宣判无罪。后来,他移居自由世界,继续写诗,宣扬《野草》,筹建独立笔会,都是早年路线错误的延续。”

“如果你重新活一次呢?”

“没想过。总之,搓麻将是一辈子,爱文学也是一辈子,哪种错误更严重呢?”

“不晓得。”

“不晓得?那就继续访谈吧。”

 

老威:这是创办《野草》以来,你遭遇的第一次抄家?

陈墨:中共统治这几十年,政治气候总是乍寒乍暖,所以根据以往积累的教训和经验,老《野草》们暖则聚,寒则散,几乎每个人都有为避风头而逃亡的经历。我在1970年下乡当知青时,曾遭遇清理阶级队伍,那阵林彪副统帅刚爆炸,全国人民还懵头懵脑的,就开始集体学文件,民兵三天两头还查夜。我是黑五类子弟,又从成都带了几大箱子中外名著下乡,因此“做贼心虚”,就抓紧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半夜,在房子中央挖了一个深达几尺的大坑,忍痛埋书。

老威:九九在他的纪实小说《魂断台北》里,曾描述了你坑书的情景。你当时光着膀子,锄头、碗、盆交替使用,书坑刨成了,自己还跳进去,捡起一本本“贼赃”,东翻西翻,一副舍不得的守财奴像。后来,你听出暗地有人监视,竟吓得一哆嗦,失声尖叫:“哪个?”

陈墨:他只得现身了。这真是书生骇书生,他不睡觉,想干啥?莫不是分赃来了?于是我装着填坑,他也装糊涂,支吾着走开了。

我跟着又把书挖出来,转移到更秘密的去处,再坑一次。并在周围绕着圈子侦察,确认无人窥视,才松了一口气。因为那年头,谁说得准?直到几十年后,好奇的九九还在问:“墨黑兄,你把宝贝到底藏哪儿了?”我也说不清了,只好回答:“广阔天地,藏几本书岂不容易?”九九不满地笑道:“狗日的警惕性真高过头了。”

老威:那你这次没把文字罪证先埋了?

陈墨:我算开窍了,是祸躲不过,根本来不及挖坑!两个刑警一进屋,就问:“你是陈墨吗?”我答是;又问:“你是否在火车南站的某某地方印刷非法出版物《野草》?”我也答是。于是他们宣布:“从现在开始,这屋子里所有东西都不准动,否则你要负法律责任。”

我只好陪他们在客厅里干坐,心里想着电脑里存着许多犯禁文字,很着急。刑警中的一位只有20多岁,同我儿子一般大,他稳操胜卷地冷笑着,大约是专门搞电脑的——待大队人马开到,他才如临大敌地坐到电脑前,开始检查。他们抄了两三个小时的家,抱走了电脑,里面存有网上下载的500多篇文章。除了廖亦武、王怡、余杰、肖学慧、冉云飞等的个人文件夹,还有与蔡楚、万之、北明、贝岭等海外作家的通信;我个人历年的文稿;中文独立作家笔会的所有资料。

我精心保存的从创刊至眼下的全套《野草》及《诗友》都损失掉,其中包括剩下的《野草》成品,作者和读者的来稿、来信。当然,《野草诗选》《野草之路》《野草》成员的照片,我与蔡楚合著的《鸡鸣集》,雪梦、九九等人的文集,我个人的《何必集》,北明送的光盘,王怡接受台湾采访的CD ,统统在劫难逃。3.5吋的软盘就有17张哪!

老威:一个文人的一生被一网打尽了。

陈墨:我感到从里到外被掏空了,心脏一抽一抽地疼。这辈子逃过藏过多少次!十几个警察搜查时,我就翻江倒海地呆立一旁,脑子里走马灯似地转,文革中的黑书市,我和邓垦等人经常去“非法淘书”,正在兴头上时,突然有人喊:“联防来了!”于是没命地狂奔……

为了看一点书,做梦都在狂奔!做梦都在埋书!被人发觉了,还在梦中把身子扑上去,盖住书坑,任人踢任人踩也不让开。还有关闭《野草》联络处,还有自我悲壮地宣称“我已做好坐牢的准备”,当然还有鲁连之死……可没料到,大祸当真临头时,却没有一点征兆!

我一生的主要价值就是《野草》啊,但面对国家的合法抢劫,我只能干瞪眼。

老威:你还算幸运,自1949以来,没被抄过家的文人很少。我先后被抄过10来次,神经弄得比耗子过街还过敏;而你虚惊了那么多场,才撞上一回真的。

陈墨:警察们满载而归,我也随之被押到火车南站派出所。这时成都市公安一处的人才出面,一直审讯到凌晨3点多钟。

老威:请把审讯过程讲一讲。

陈墨:公安一处又叫政治保卫处,很有些整人的经验。他们先由两个人来与我摆闲龙门阵,并声明不记录,这两人东拉西扯,绕了一个多小时,才换上正式审讯人马。开始前,还向我念了一段印好的官样文章, 如“与本案无关,可不予回答;但与本案有关的,必须回答”之类,接着就在笔录抬头写:“非法出版《野草》案。”我看了,表示不同意,就争辩道:“《野草》只是个内部刊物,文学交流,谈不上非不非法。”

双方争论了一阵,主审警官就说:“好好,那就《野草》案嘛。”

审讯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野草》文学社的组织形式是否具有非法组织性质?是否有较为严密的章程及入会手续?这太可笑,因为《野草》们的交往很松散,几十年一直停留在“以文会友”的层面,所以我实事求是地否定了。2.花大量时间纠缠历史过程,比如《野草》那年创刊,那年复刊,哪年改刊名,谁和谁怎么认识的?杂志上的作者情况,主要和次要人物,笔名和真实姓名,住址,工作单位等等。我拒绝回答,我说牵扯到《野草》作者的情况,你们自己去调查,我是不能回答的。

老威:老《野草》们几乎是笔名,要警察自己查清,还比较麻烦。

陈墨:但也有极个别真名。他们正是这样顺藤摸瓜,先后传讯了殷明辉、无慧、维才、雨樵等人,有的还不止传讯了一次。

老威:也就这么回事吧,让当局摸清一帮秀才的情况又能咋样?如今毕竟不是毛时代。

陈墨:他们最后追问我的工作单位和经济来源,我说这与《野草》案子无关,我有权拒绝回答,由于我的口气显得急迫,激发了他们的种种想象,认为有欲盖弥彰之嫌。

老威:欲盖弥彰?

陈墨:在抄家过程中,他们搜出了三张《房产证》,房主分别是我爱人李明达,以及她厂里的出纳和会计,并且还有收房钱的字据。

老威:这的确与《野草》无关嘛。

陈墨:我当时本能地产生了戒心,因为从审讯中,我渐渐明白,要从《野草》中找出漏洞,定我的政治罪,可能没那么容易。社会还是在进步,至少在面子上,当局还是在强调“依法治国”。公安编不出非法和反动的证据,那检察院、法院也通不过。所以,公安机关面临新形势,不得不改变策略,政治上寻不出突破口,就从其它方面搞垮你,比如在网络上激起公愤的“刘水嫖娼案”。刘水是中文独立笔会成员,在网上发表了大量抨击社会丑恶的时政文章,被深圳公安视为眼中钉,却无可奈何,就蓄意制造了“嫖娼案”,将刘水劳教两年……

老威:大约在七、八年前,上海著名诗人陈XX 被公安机关“现场捉奸”,关押了8个多月,从此脸面扫地,精神垮掉了。陈XX 我见过,小个子,老实巴交,就因为他曾是海外反动杂志《倾向》的国内编辑,公安老是找他的麻烦,却碍于国际影响不便直接下手。于是迂回作战,雇了一个鸡,去和陈XX 交朋友,双方逐渐混熟了,陈XX就领她上自己家。不料这厢刚一入室,公安就破门捉奸,把陈XX搞傻了。

陈墨:我过分戒备,因为如此下三滥的手法令人汗毛直竖。但是,我越拒绝回答,他们越认为抓住了把柄。终于在几个月后,他们对我爱人下手了……没想到嘛……

老威:从凌晨3点你被释放回家的情况看,他们没在你身上捞到什么。

陈墨:11天之后的6月20号上午,我被传讯了第二次,在成都芳草街派出所,直到下午五六点钟才放出来。审讯单位还是一处,开头还较客气,后来态度就变了,很粗暴。因为他们已根据《野草》上的某一真实姓名寻到线索,并由此追踪,掌握了较详细的情报。紧接着的21、22、23、24号,雨樵、维才、无慧、邓垦又被传讯,重复审问了《野草》的组织性质及形式,经费来源,有无海外资助,一期印多少本,发行方式等等。

老威:这些我大致了解。当时人心惶惶的,大伙聚一起喝茶,七嘴八舌地出主意。海外的万之、黄翔、郑义等作家还提名《野草》群体为笔会“自由写作奖”的候选者。我记得你像一个闷葫芦,总是坐在那儿不吭气;蔡楚让你写写事件始末,你也迟迟不动笔。

陈墨:我生性好静,不想做新闻人物,更不想因此而接受海外采访,我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风风雨雨就过去了。我根底上是个读书人嘛。

电脑和其它东西都要不回来,按《扣押清单》上的单位找武侯区刑警大队,推说一处管;找公安一处,门也不让进,太窝火了。

一直拖到2004年12月份,一切风平浪静,我仍旧懵懵懂懂地过日子。许多朋友问我《野草》还办不办?我总是回答:再拖一段时间。

我永远难忘2004年12月9号下午5点,我爱人李明达刚开门进屋,随即涌入十几个警察。其中有第一次抄家来过的,也有从未露过面的。《搜查令》宣读后,我还以为抓我,就主动问:“你们是哪个单位的?”来人回答:“七处,就是经济犯罪侦察处。”接着直奔我们的卧室。这次抄家与《野草》和书籍无关,主要目标是《房产证》、帐本、存款、各种字据。

第一次没收电脑后,我无奈之中又买了一台,才没用两天他们又要第二次没收!我急了,不禁心疼地叫唤起来:“你们要检查,把主板取走就行了嘛!头次的电脑还没还!”他们回答:“我们使用一天,后天叫你儿子来取。”于是达成书面协议。而待我们如期领回电脑,一开机,却发现是台报废的死机器。

直到李明达被带走许久,我仍觉得在梦游,刚才是我签的字,我还以为是针对,唉。我们父子俩如热锅蚂蚁,在家熬到半夜,方接到公安方面拘留李明达的通知。

她被关到成都市看守所,这是刚从城里宁夏街迁过去的新监狱,占地几百亩,能羁押几千人。李明达患有心脏病,人也刚强,我担心她一时想不开,出意外,就请了律师,花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办“取保候审”。可直到前天,我才接到“不予取保候审”的通知,理由是“不利于侦破;有可能串供。”

老威:听说你爱人已正式逮捕半个月了?

陈墨:是。

老威:罪名呢?

陈墨:职务侵占罪。

老威:余杰和王怡讲,你找过一处处长?

陈墨:余杰回成都探亲,一处处长曾建就借机找他和王怡喝茶。王怡要求他们不要插手此事,曾建答应了,彼此的印象还不错。可我这个小人物找去时,曾建的脸色就变了,他明确答复:“这桩经济案是我们在查《野草》之际发现的,我们当然要交办给七处。目前已到检察院了。”

老威:你莫太难过,墨兄。

陈墨:回天无力啊。

老威:请讲一讲这桩案子的始末。

陈墨:我和李明达都是老知青,1970年在农村结婚,1975年底从盐源县双河公社双双办病残回城,无资格参加正式工作,为了糊口,于1976年入街道生产组。由于在一群婆婆大爷中显得有文化,不久,我当了副组长,她任会计。几年后,形势变化,我退出来搞个体户,她却与生产组共同发展,当上了厂长。

这个厂由估绵组和纸绳组合并而成,其中有四分之一的残疾人,而且年龄偏大。所谓“估绵组”,就是把汽车修理厂擦过机器的废棉纱捡回来,用碱水煮了,再放河里淘洗干净,晒干了卖出去。这种变废为宝的脏活粗活,正常人都不愿干,而尚失其它生计能力的老头老太太们只能走这条路。

而“纸绳组"就是生产中药铺里捆扎药包的纸绳,以废纸作原料,搓了,用胶水固定。这种原始手工活利润太薄,于是李明达绞尽脑汁,率领大伙脱贫致富,她根据市场需要,组建了“成都市武侯区胜利弧型玻璃厂",生产汽车挡风玻璃。还请来几个玻璃匠,手把手教大伙划玻璃,配窗户框,这活儿简单,又比较赚钱。以后厂里加大投资,开了三个门市部,研究出弧型玻璃,供不应求。

后来由于时代的发展,交通部对汽车玻璃的质量有统一的要求,李明达的厂被迫退出市场,停产了,门市部也承包给老职工了。幸好她有先见之明,在做厂长的次年,投资几万元买下红瓦寺共和村的一亩地盘,搭建玻璃库房。转眼至1988年,这块位于四川大学和成都科技大学学院区之间的地盘增值,于是我介入,先找私人贷款20来万,搞成都望川校园文化站;后通过四川大学教授珠玛,与市电影家协会签共建合同,他们出资金,我们出地盘,将文化站扩建成娱乐场所。执照主管单位是市文联经济管理处,我是法人代表,利润按四六分成。

联合经营了四年,生意极火暴。稍后,玻璃厂的主管单位----致民路街道办事处与厂长李明达协商,撤消联合经营,把隶属关系转回办事处。

2001年之前,学院周边的录像、台球、旱冰、电子游戏、卡拉0k都火爆,我们却是开这些连锁娱乐的先驱,连公用电话也是第一家,那时候,学生为了打长途,在门口排起拐弯的长龙。可2001年副总理李岚清视察四川大学,见学生们贪玩,就强令关闭东侧门。一道墙阻断了财源,加上修路,去校园非得绕道,我们的生意就猛地淡了。

亏本三年,文化站终于要拆迁了,2003年出了告示。根据拆迁政策,那一带营业房的赔偿最低也应为每平方米500元,按1000米算,玻璃厂该得550万元。所以,这是一块令人眼红的肥肉。

老威:从原始的生产组起家,你爱人的创业史真不简单。

陈墨:玻璃厂停产,转型为文化站后,原来的老职工在家休息16年,照发工资,照买劳动和医疗保险;而李明达的工资才227元,多年没涨。

老威:停产这么多年,名义上还是集体经济吗?

陈墨:97年改制(股分制)流产,留下了后遗症;以后把隶属关系转回办事处,也算重大失误,因为一旦脱离市文联,文化站就直接面临8个主管单位。象一群狼,围着这550万的拆迁赔偿打转,只要扳倒厂长李明达,剩下的老弱病残职工就好打发了。

而李明达生性倔,不拐弯,她叫人守住地盘,拆迁费不兑现就不搬。坚持了一年,由于拆迁问题在全国都闹得凶,中央就指令改制,让拆迁公司与政府职能部门分离,以免官商勾结,鱼肉老百姓。

一群狼正愁找不到吃羊的借口,况且这是只迄今不妥协的脾气大的羊。恰好出了《野草》案,借《野草》又牵出经济案,况且又是一处交办的有政治背景的经济案,谁也插不上手!

老威:如果你爱人这只头羊被吃掉,那剩下的老弱病残羊咋办呢?

陈墨:弱肉强食嘛。只要李明达的罪名成立,哪怕罪不大,法人资格也得取消,而这个名义上的集体企业就任人瓜分了。

老威:那么“职务侵占”能成立吗?

陈墨:这话题要追溯到1997年,玻璃厂拆迁。李明达为了维护职工利益,与开发商谈判,对方为了勾兑关系,在拆迁合同之外,奉送了三套面积70个平方米的住房,位置在玉林小区。当时每套价值13万元。

开发商把《产权证》办成了厂长李明达和会计、出纳的名下,因为其它职工有自己的住房,而厂长在任多年,却一直以厂为家,没有自己的房子。这就构成了“职务侵占”,因为这是以“玻璃厂拆迁”为前提的赠与,一旦拆迁办说,这房子是属集体的,我爱人就没希望了。

老威:你家有几套住房?

陈墨:就眼下构成“职务侵占”的这一套。97年前,我们住了10年厂房,还是1988年发大水,街道办事处救济安排的。真是心急如焚,因为一旦判下来,我们父子就得搬出去,没有家了。

老威:你家平时没有积蓄?

陈墨:我们这代读书人,受够了传统束缚,生活观念很老。李明达当了24年厂长,这次检察机关查帐,却没任何问题,也没小金库。冤啊,老威,说到底都是我爱文学、办《野草》的结果!我原准备即使喝粥举债,流落街头,也要把李明达保释出来,我曾托了好几个人,我甚至还筹备了几万元,可没人敢接钱,在这个贪官污吏招摇过市的盛世,我却勾兑无门。

李明达有心脏病,个性又强,在家我还得让着她。这次坐牢,真担心她想不开,出啥子事。我曾向公安部门要求,关我,判我,换回李明达,我毕竟是个筋骨较强的男人嘛。

老威:这一招太狠了,抓了老婆,把你逃跑的路也堵死了。不过,纵观古今文人,你毕竟不算最倒霉的。保重吧,墨兄。

 

附录:2004年《野草》蒙难记略(陈 墨) 

    2004年6月9日,星期三。因每周星期三上午,我与流沙河夫妇等文友都要定点定时喝茶,故上午按约喝茶去了。又因今日乃我岳母冥祭“烧七”之最后烧纸日,故午后赴岳父家。直至傍晚约七时半时,始还我家。

返家后尚不足五分钟,两个警察就上门了。他们一进门,便向我宣布:“我们从印刷厂查获了《野草》第93期,现我们要对你进行调查了解,请你们全家配合我们的工作!现在你家中的电脑等东西都不能动!否则后果自负!”这二人就在我家客厅不请自坐了。我也失去了行动自由,叫我在客厅呆着,什么事也别作,哪儿也别去。

    约莫过了半个小时,一群警察蜂拥而入,约十来个,为首者问明我的身份后,即向我宣读了“搜查令”,然后就开始分房搜查。把我妻叫去,搜查卧室;把我儿叫去搜查安在他室里的电脑(我儿已24岁,该电脑属他所有,我也附带用用:主要输入我的文章,下载网文,跟朋友联系。他们查看了我所有的文档与电子邮件。);我的客厅兼我的书房,是这次搜查重点。在整个搜查过程中,无论在卧室或在电脑里或在客厅某个书柜里一旦发现了他们认为的“罪证”,均要把我叫去当场指认,并用摄像机录像。搜查共进行了三个小时,然后将所搜查出的东西堆满客厅茶几,逐一登记。最后叫我在搜查令和搜查物件清单上签字按手印。并叫同来的我所居住公寓保安二人(一直在旁静观)作为他们“依法办案”的见证在清单上签字。然后就把我带到火车南站派出所。时已凌晨零点半左右。

当晚从我家中搜去的东西计28项,其中重要的有:1. 《野草》创刊号~第三期油印本(1979年所印,已是绝版本,甚为珍贵。);2. 《野草》85~92期若干本;3. 《野草》93期(甲申360年成都大屠杀祭奠专号)打印一校稿;4. 《野草》85~92期诸友之手稿若干(无电脑的朋友来稿均系手稿);5. 我的手稿若干(其中有几篇成文尚未输入电脑);6.《何必集》、《野草诗选》、《野草之路》几十本;7.《何必集》、《野草之路》软盘各一,《野草》85~92期软盘8张,诸友稿盘及《杜远澍遗作选》等软盘5张;8. 《野草诗选》出版茶话会录像带一盒;9. 王怡接受电台采访CD一张,北明《6*4配乐诗朗诵》CD一张;10. 电脑一台(中有我的文稿几十篇,我下载的文章资料约400多篇,我儿的学习资料、工作资料[考律及律师事务所]及有关个人隐私的资料文本就太多太多了)。

在该所“刑二室”,对我进行了三个小时的“询问”(非审问,据说尚未立案,我的身份还不属“犯罪嫌疑人”。当他们向我宣读“与本案无关之任何问题可以不予回答”的告之义务时,我反问:“既然未立案,怎可先抄家?此程序是否合法?不弄清‘本案’案标,我无法回答。”辨论结果,“本案”概念特指“地下刊物《野草》案”,而非关《野草》之事,我可以拒绝回答了。比如问及我的经济来源时,我明知他们有“异议分子刑事化”的手段企图,也就据此而不予回答了。询问分三个方面:1. 办《野草》的全部经过及参与的主要人员及这些人的详细情况;2. 《野草》93期策划经过及参与的主要人员及这些人的详细情况;3. 有关“独立中文作家笔会”的情况,及成都地区会员的个人详细情况。对以上三方面,我皆如实回答。因为他们所搜去的资料中(《野草之路》及电脑),已非常详细;但均系笔名,查无可查。故凡问及他人之实名实情者,我概不作答。并声称:“我是主编,理当承担一切责任,跟其它人无关。追查我,你们还有理由,因为我搞的这份地下刊物毕竟有违你们的《出版印刷管制条例》;而追查投稿者,则意味着欲“以言制罪”。你们有兴趣、有本事自个儿查去,休想从我口中突破!须知这是做人的底线。你们充其量判我三年。三年后出来,我还可以毫不羞愧地见朋友。朋友若是我出卖的,我两头都输了,四十多年的社会经验,会让我干如此傻事?”就这样软磨硬抗,直到凌晨3点40分,他们见再榨不出其它油水,出乎我意料地把我放了。当然留有后手:“最近请勿出门,我们随时都要找你!”

 十一天过后,6月21日8点30分,警察打电话给我,叫我到我户口之管辖的芳草街派出所去接受询问。上午,所问同上次一样,我的回答也依旧。中午让我回家吃饭。下午,警方态度大变,所提问题皆为其无从掌握者,即从所搜去的材料和我的供词中从未言及者。比如近期茶会碰头之地址、参与人员及所言内容等,还有跟维才的男友有关的事情等。因此,我估计警方已突破了某友之口,而此人最大可能是参与近期茶会的殷某。经过这十一天的精神准备,我之回答均按“大包大揽”之既定方略,凡问及他人,一律不予回答。对之弯来绕去不厌其烦的提问,我一再强调:“你们认为《野草》犯了法,一切责任由我主编承担;若认为某篇文章有问题,文责自负,请你们去问他本人。若欲以‘组织罪’想一网打尽,那是徒劳;因为我们事实上是个非常松散的文学爱好者团伙,绝对没有任何组织形式,既无纲领,也无会规,既来去自由,又无权指挥别人和承担听别人指挥的义务。再说,四十年的斗争经验也绝不容许我们搞组织形式,绝不容许有任何把柄留给你们。何况我们现正面临严重的意见分歧——绝大多数朋友都很低调,都趋于‘闲适平庸化’,唯我坚持政治批判,不敛锋芒。这足以证明我等绝无组织,实乃散沙一盘,而且是对贵党绝无伤害力的散沙一盘。”警方见无缝可钻,遂温言相劝,言谈之间,意在凸显其“人性化办案”也。其言论大体如下:1. 时代在进步,人权在改善,政府也在作角色改变,我们也由专政机构变成了服务机构,国家正向好的方便发展;2. 你也老了,家庭幸福,生活也不错,要珍惜,何苦为了出名跟政府对着干?发点牢骚,骂骂共产党,于事无补嘛,你也清楚,我们安心要抓你会找不到点理由?3.因此,《野草》不能再办!当然,私下里互相交换点看法,文章互相传观,我们是管不到的,但一旦有了刊物的形式,我们肯定要管!若文章在海外有了政治影响,我们不找你的麻烦,上头就要找我们的麻烦。这一点还请你多多理解!然后就把我放了。而且并未“约法三章”、“听候处理”或“下次再来”一类。但我知道,事情远未了结。

果然,接连几天,消息传来,草友无慧、唯才及雨樵均被“询问”了,邓垦家也来了数次,只是他目前未在成都,暂时末跟警方谋面。但被追查则无疑也。一时当然弄得人心惶惶、满城风雨。因此,各种言论都有,攻击我的言论自然不少,落井下石的行为也有;而那些帮我准备上法庭一搏,又找律师,又找“非法出版物”证据,教我“司法程序”及应对语言要领的朋友也不少。我基本做好了事态发展的准备,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静观其变吧。

第二次被询问后,我知道本案已由市公安局一处接管。或者自始至终,都是一处,派出所及武侯分局出面,仅权宜也。

在两次询问中,我均对他们的搜查行为是否合法表示存疑(因其出示之搜查令无局长之签名),而违宪则是肯定的。

在两次询问中,我均不承认欲加之“非法出版”与“非法结社”之罪名,并一再表示我之所作所为,并未越出宪法赋予公民之权力所限。我未犯法,更未犯罪。

本案未了。现在四个多月过去了,虽然再无草友被问询、抄家甚至拘留,但警方还在找邓垦。我被抄走的东西一件也未归还。

(因此,蔡楚在海外发文抗议,事前未经商量,此行为与我无关,与本案无关,纯属他个人对此事件之表态。故其后果如何,也在我的希望之外。惟听天由命耳。)

 

                                                                           200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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