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26日
下午,赵、胡又来了,在8号,将信和给莫律师的信交给了他们(按看守所的规定,我有与律师通信权,但必须经过办案人员审查转交,整理时注)。信中大意是说,虽然我对当局持强烈批判态度,但批评并非零和游戏,不是要将执政党成员除之而后快,不论怎么批评,最后批评双方还是得和平共处于一国之内。批评可通过反批评来解决,而不是所谓的法制。承诺如不起诉,可放弃申诉。他们仍然在索取,要我写思想汇报,写认识,说我的文字的矛头指向了现存政治制度的根本。赵处长对人权的理解颇有意思:人权入宪与本案没有多少关系,我们国家其实一直讲人权。胡处长要我出去后的学习搞细一点,做具体的研究工作,研究一个具体领域。讨论中我主动讲了自我反省得到的一个结论,写大题材有点投机取巧,无须扎实的学问和仔细的研究。
赵对我的陈述中关于“右派”的一段有些看法,说,你把自己比作右派,现在,右派是正确的,那岂不是说,现在办你案子的都是坏蛋?他还说,现在台湾说大陆还像文化大革命时期,台湾的媒体宣传我们像文革,你写的那些东西,起到了不好的宣传作用——这分明是政治工作者的语言。
临走,他们要我再想一想,从公民个人的角度,再想想,可以写出来,说自己的认识——没有明说,但很清楚,希望我低头认错。
2004年3月27日
整5个月了!
对不申诉的承诺进行反省。从根本上讲,这个承诺是反自由反人权的,是纵容暴政,是在暴政面前忍辱负重,但这是极为无奈的选择,是一种权宜之举,也是一张画在纸上的烧饼,因为一旦当他们作出不起诉书认定我无罪时,再申诉也是无用的。刘荻的申诉已过去5个月,还没有结果就是证明。警方检察方是“团结”在一起的,是利益共同体。
检察院不可能为了我而在这种政治案件中开罪于公安局。检察院院长还得听命于公安局长。公安局长是常委,政法委书记,是检察院院长的顶头上司,何况,这案子孝感、湖北政法委也许根本作不了主。
新来的小蒋沉默寡言,假律师叫他做啥就做啥。假律师要他拖地时摆尾,让他为我洗东西——洗一次后我就推辞了,大声地呵斥他。假律师获得了成为权威的快感,这个权威是他自为的,可那个不幸的外乡人不知道假律师后面并没有我在撑腰,他们都在29号待过,欺侮者与被欺侮者都是用的从29号习染的潜规则,我估计他们极可能在29号受过类似的“教育”。小蒋来之前虽然听李所长说过我这个号子很好,但大概被号子里的肃穆气氛镇住了,经常用眼角的余光对我察言观色。我知道他在受欺侮,可只顾着读书和操心自己的案子,这几天人少,对号子里的秩序基本撒手没管。我在假律师与他之间持居中态度,只把握着不让他受肉体虐待,保障他有菜和酱吃,其它的实在没心思去多帮忙,他们年龄相当,谁强谁弱,日子一长,定会自见分晓。
采取这种态度与从假律师身上得到的教训不无关系。此人一来就极力讨好于我,对我所信任的具体管事的纹身,开始也是唯命是从,造成纹身趁机狐假虎威,当我训斥过纹身两次后,假律师即不买纹身的帐了。纹身喊他调电视,他要把目光投向我,我不点头他即不动。现在假律师在代替我具体管事,如果我训他,势必也会造成他以后管不下去。
到头来,号子里每天那些杂七杂八的事,我又得像个小队队长那样样样事必躬亲。哪还有心情读书?
假律师和老张与我争论,假律师说他只拥护共产党,语气中不无讥讽。此人假话特别多,明明是好的,偏偏往坏处说,说时对着旁边的人眨眼做怪相,那神情,颇有以能出假招为自得之意。从这点看,我们之间是不同质的。
一涉及政治问题,两人见解与1990年代党校教育完全一个口径,我反而孤立。什么中国国情啦,什么换你来当国家主席也得这样干啦,什么不是美国的什么都好啦,什么没有绝对的自由啦,一派胡言,强辞夺理,想当然,都是舆论持续宣传的结果。二人思维已成定式,在接受过这种灌输后,可以断定他们再没有机会接受其它政治思想,要纠正这些歪理邪说,不从根子上一个一个辩析,几乎不可能让他们改变。由此可见,自由思想要在内地深入人心,是多么的困难。
1、给予我的选择范围是有限的。这个范围就是,不能逾越中国传统文化能予以认同的那条界线。如果为了换得你们的谅解,为了争取尽快出去而不顾一切,其后果必定是,出狱后的我将为舆论所不容、不耻,我自己都会瞧不起自己,我将面临的不再是仅仅5年的可能刑期,而是终生的必然刑期。这种徒刑虽然不囚禁身体,却可以完全冻结我的良心、荣誉和事业。我们受的是同源文化教育,只要你们设身处地地为我考虑一下,是不难想象到的。这个局限不是我初设的,是传统文化和习俗为我设定的。如果你们处于我的境地,也会受到相同的束缚。
2、认罪与否已经不是关键。刘荻出去后又申诉,主张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当事人可能会受到责罚,处境尴尬。正是考虑到你们有这种顾虑,我承诺不起诉就不申诉,希望达成谅解。这种高度敏感的案子,你们办事的有办事的难处,如果因为你们同情我为我说话,而后来又因我而受到责罚,在道义上我等于是有负于帮过我的人,这是我所不忍的。有什么责任,由我一己承担。通过放弃申诉,回避认罪这个敏感问题,任由时间、舆论、历史去评述。这个案子是个历史事件,不可能不进入从某种角度书写的历史。我们现在都应妥善处理好自己,可以失败,但不能自取其辱。
3、思想上不能急转弯。不能在没有阅读基础、生活体验、老师指导之上随意宣称自己信仰什么、反对什么,不能朝秦暮楚,不能为了改善眼前处境,不顾一切地为所欲为,不能在压力下以名誉自杀来脱困。在涉及利益时,我可以放弃许多,在说与不说之间可以选择沉默,如果事关荣誉,则必须四思而后行。我的行事为人,得遵奉这个民族共同认可的某些价值观,否则无藏身之地。
4、在现行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作为一个公民为自己的言行负责。质疑、批评共产党的言论,你们可以定性为错误。我的言论如果说损害到执政党权威,可以定性为莽撞出言不逊,但出发点,还是报效国家。
5、已退到底线,不可能再作后退。后面是万丈深渊,没有退路了。
2004年3月28日
进入第六个月了。计算时间的基本单位已经由天改为月,下一步也许会升级为年,谁说得清呢?这是个不可预期的政府,一个无法预期的宪法,一个根本就不理睬宪法的司法系统,一个任意曲解人权等可能妨碍专制的文明规则的极权。
继续读贡斯当。自从有了眼镜,有了想读的书,牢狱生活变得不是那么难熬了。也许,现在难敖的是她们母子,是老父亲。
案卷上交后,会得出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呢?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最后的结论必定有利于维护体制。不可能出现一个鼓励或间接鼓励向共产党挑战的结论,即使这样的结论才是合乎法治精神的,才是正义的,也不会出现。对这个体制,永远不要寄予太高的期待。
电视信号又坏了,两天没有人修,纹身有些急。
今天吃老张妹妹送来的绿豆丸子和鱼块。他应该快出去了。
吊气前几天来了起诉书,上面只有一件抢劫12元钱的案子。吊气的事我知道的太多,承他信任,很多事跟我讲了。从我所知道的情况分析,他就不应该只这一个案子。我估计他父母在外面“做了工作”。很明显,这是在为伢们开脱罪责。因为,若是多次抢劫,起码是10年,这个伢,现在估计判个半年。
2004年3月29日
继续读贡斯当。
连续几年的阅读,到今天,才想通了一个问题:民主是必须的,重要的,却不是核心的。核心是自由。当代政治学的核心问题是限制公权保障私权。问题的关键不是谁坐在台上,这个当然要交由公众选择,问题的关键在于,无论谁坐位,都得受到监督。
年届不惑,终于悟到了这一层!从读马克思列宁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薄一波邓小平,到读亚里士多德,卢梭,潘恩,洛克,孟德斯鸠,哈耶克,罗尔斯,萨托利,斯塔夫里阿诺斯,麦克里兰,再到贡斯当,现在终于找到这个限制公权。
2004年3月30日
安全检查。门开处,一个武警兵突然从未完全打开的门后侧身挤进来。我还以为是像老钱那样犯了事送进来惩罚的,正奇怪他为何没带被褥。高个子王教导将那战士随手掩上的门拉开,说道,门不关!这才知道是突击检查。那个黑黑的矮个战士进来后,目光躲闪,并不与我们中的任何人对视,直奔后面风门,推了一下,没有推开,退回来站在站成一排的我们面前。一会,小姚出现在南边窗口。风门打开了,战士用温和的语气要我们都到风场里靠墙站好,搜身便开始了。搜完六个人的每一个衣袋,摸遍全身,连裤脚都要捏一整圈,要每个人脱下鞋袜让他看过,之后检查风场里的桶、盆。检查完这一切,才掩上风门,进到屋子里找开“冰箱”。面朝墙站在风场里时,心里暗暗担心这本日记的命运。那战士进来时来不及收藏好,日记被我随手丢在铺板上的座位后面,笔被我塞进了西服口袋,在搜身前裹进一叠报纸和袜子中间,捏在手心里,那个战士好像没有看见。大约5分钟后,还是那个战士,打开风门,让我们进屋里收拾。像以往一样,铺板上被褥垫絮衣服扔得到处都是,乱七八糟,各人的衣包全被打开。我一眼看见装有这本日记的黑色塑料袋仍然安放在原处,赶紧打开,里面的东西并未见有被搜走的迹象,正看的书也在原处,看来,这个战士并未将书、笔作为违禁物品对待。
纹身感冒了,嗓子疼,鼻不通。早上内劳人员小周打门外路过,纹身就在门缝里喊,请他带信给余医生,被周拒绝。以前,我刚进来那阵,纹身总是跟号子里的大牛等人学样,称余医生为“兽医”。有一回,纹身脚上长鸡眼,脚疼得走路一跛一跛的,被余先生提到医疗室用手术刀弄了弄,又给点膏药擦,没两天那鸡眼消了。他说,这个医生还不错呢!知道余医生有两下子,从此号子里就不再有谁称他“兽医”。安全检查后不一会,余医生面带微笑地出现地南面窗户上。纹身赶紧仰起头来向上面报告:“报告余医生!我感冒了!”余医生居高临下,勾身看我们,用调侃的语气笑着问道:“哪儿不舒服?”纹身仰面回答:“鼻子不通。”余医生笑答:“鼻子不通,用个东西捅一捅不就通了?”纹身不懂幽默,“请余医生弄点药吃,谢谢您了!”余医生再没有答话,消失在窗户后面。纹身怀着希望等待,却怎么也不见药来。一个人靠到铺尾的墙上,无声地生闷气。
这余医生据说脾气很大,他只要值班,无论清早还是中午,都要在走廊里大喝一声:“起床!”连个“了”字都不加,语气格外短促有力。有两次听到外面民警间吵架,像硬是要打起来的样子,两次都有余医生的大嗓门,还伴随“蓬蓬”的拍桌子声。余医生平时对我却相当不错,和我说话时,和颜悦色。有一天中午,他特地叫外劳人员给我送来一碗饭,上面有很多肉和炒菜。上个星期,我提出请他帮忙量量血压,看看屁股疼痛是咋回事,他十分爽快地答应了。在医务室里,做完检查后他说,今后有什么事尽管说,只是这里条件有限。但是这医生对别的在押人员一般就没那么客气了。我记得大牛讲过这么一件事,大牛卵子(精囊)烂了,流水(不爱卫生的人坐牢长了都这样,我估计是不讲卫生加上维生素不足的后果),几次向余医生报告,想要点药。这位余医生笑着回答:你卵子烂了,关我什么事?大牛为之气结。大牛忧心阴部的病,心烦,就摇头晃脑地念“行为守则”第19条,故意把“有病要及时向管教民警或医生报告”念成:“有病不要及时向管教民警或医生报告”,把“要向”改作“不要向”,以发泄内心不满。
到4月20日,检察院的一个半月时间用完,下一步如何走,又会出现一个变化。离这一天还有21天。
向吊气大发一次火。这个伢,每天上午嘴里便唠叨个不停,影响读书,屡次提醒都无效果。
下午,正洗屁股。听到大门开了,喊我。胡处长在8号。这位胡处长,是孝感市检察院起诉处的副处长,叫胡建英。大约30岁出头,长相和身材都不错,特别是有一双又大又亮的明眸,有两次衣服穿得非常得体时,感觉相当漂亮,配上周身流露出的那种有一定身份和知识的白领女性特有的矜持,让人心仪。我还记得莫律师第一次来的前两天,在看守所那排平房拐角处的水衫树下,她穿一件粉红上衣,站在赵处长旁边跟我话别。赵亮双手插在裤袋里,保持着一副官派,但态度友好,胡神色间有点怯怯的,像个拿不定主意的邻居家的大姑娘,又像个非常关心我的女同事似的向我叮嘱道:“有什么事,可以随便找我们,跟我们讲”。记得第一次提审时,我感觉她对我、对自由主义都是有成见的。她的一句话很能说明这点。不知我哪句话引发她的反感,她反驳道:“那依你的说法,干脆不要法律好了,都自由。”但当我耐心解释法律与自由的关系之后,她再没有反驳。这让我感到可以沟通。我们毕竟年龄相当,受过同源教育,我自信当我认为什么是正确的时,通过沟通,她应该有相同认识。每次与她接触,从她的体态语言中,我都读到了迫不得已和例行公事的潜意识。她对我的眼神不是那种不以为然或者谴责,而是对等的、平和的、可以沟通并且认为我是值得沟通的。大牛听说主办我这个政治案件的检察官是个相当美丽的女子后,说,你要小心!秘密警察为了完成任务,女的陪你睡都可以。但我从这位胡处长身上体会到的,却没有阴谋,更多的是理解和尊重。应该说,派这样一位女性跟我打交道,如果是秘密警察刻意安排的,那倒是真真捏准了我的软肋。我有贾宝玉情结,对女人,特别是美丽的女人,总是率先进入感情交流层次,不能做到针尖对麦芒地坚守真理。
胡处长拿来了我前天交给她的那封信,让我改正一下日期。然后布置了一篇命题作文。
当我笑说是命题作文时,她却说不是的。说时歪歪头,并不与我对视。她说了几点要求,让我记一记。看情形,一定是前天承诺不申诉起了作用。这个环节出去的可能性增大了。但这篇命题作文如何写?可是一件很有难度的事。它将写入我的历史。说不定立即就可能被公开。
2004年3月31日
写作《反思与打算》。审慎地防范他们以我之矛攻支援我者之盾。他们有可能不是等这个东西放我,倒是要用它去打压声援我的舆论。弄不好还可能在我与律师之间造成误会。昨天关于不申诉的承诺太草率了。
胡处长昨天讲,反正你说过,抓你不能算抓错。可能这话导致了误解。在《反思与打算》的开头,特意澄清这个问题:我是讲过抓我不能算错,但我从没讲过抓我抓对了。我讲不能算抓错是针对一个前提的。这个前提就是,刑法105条第二款没有一个有司法效力的法律解释,这导致理解歧义。我这话是针对对刑法条文理解上可能出现分歧讲的。
如果执法机关对这个法条做另一种理解,我不具备判断对错的权威,这也等于是说,你们也不具备判定我的理解对错的权威,作为法庭上对等的另一造,我对法律的理解与执法机关应当具有平等的主张权利,除非有具备法律解释权的机关作出解释,否则大家怎么理解都可以,也都不能以单方面的解释强加给对方。如果他们的智力能够理解我的话,应该不难读出,我此话的本意是疑罪从无。
阅读《自由秩序原理》。过瘾!但贡斯当并未及时巩固,还待回头再复习。
昨夜对出去的乐观导致上午一字未读。毫无把握的乐观。眼前关键的还是把握住时间阅读,这是唯一可靠的。
昨天夏春蓉送菜、药和文玉的信来。炒牛肉,吃到今天,很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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