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注朱久虎律师案、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

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的公开呼吁书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2003年3月,陕西省榆林、延安两市十五县地方政府调动公检法机关,强行收回通过招商引资而由民营投资者开发的五千多口油井,涉及陕北民营企业1000余家、投资者近六万人,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大规模地被侵害,投资者不断上访求助,严重影响社会和谐。2004年6月,北京杰通律师事务所朱久虎等律师介入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将“陕北民营石油案”引入法治的正轨,此后,这个中国最大的上访群体依法诉讼维权,不再上访。2005年5月25日一份载满广大民营石油投资者诉求和期望的行政起诉状从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处通过特快专递以“公证送达”方式发出,状告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三级人民政府行政侵权,这纸行政起诉状是朱久虎律师率领律师团历时将近十个月驻扎陕北油田作了广泛调查后形成的,朱久虎等律师也因此得罪了地方政府。令人震惊的是,5月26日凌晨,一直在为“陕北民营石油案”忙碌奔波的朱久虎律师被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公安人员带走。5月27日,靖边县公安局对朱久虎律师下达了刑事拘留决定书,罪名是“非法集会”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参与代理该案的律师团的其他成员也不同程度地受到骚扰、恐吓。闻此消息,律师界无比震惊,群情愤慨。

 2005年6月3日,朱久虎爱人邢文增委托中山世佳律师事务所张清华律师、晟智律师事务所赵小波律师赶赴陕北靖边县要求会见朱久虎,当地公安部门以“涉及国家秘密”为由予以拒绝。6月13日,邢文增另行委托泰福律师事务所肖太福、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李和平二位律师又一次奔赴靖边县,要求会见朱久虎,给朱久虎提供法律帮助。靖边县公安局再次以“涉及国家秘密”为由予以拒绝,并告知刑事拘留阶段绝不可能允许律师会见。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高智晟律师虽然得以会见朱久虎,但并非以律师身份;而且榆林当局出尔反尔,违背了释放朱久虎的承诺。至今朱久虎律师已经被关押近三个月之久。朱久虎作为律师的依法执业权被当地公安部门无端侵害之后,其作为公民聘请律师、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也被剥夺,张清华、赵小波、肖太福、李和平四位律师依法会见朱久虎的律师执业权也受到妨碍。

朱久虎律师在执业中被涉案相对方拘留,反映了律师执业的风险和执业权利被侵害由刑事案件领域漫延到了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领域,也反映了某些公权部门对律师的工作不理解,对律师群体仍然抱着不信任、不欢迎甚至敌对的态度。刑法306条的“妨碍司法罪”使许多律师胆战心惊,一个又一个执业律师因刑事辩护获罪,导致承办刑事案件的律师越来越少。如今,执业律师在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中的人身权利也得不到保障,律师队伍和律师制度的稳定也将由此受到挑战。广大律师对肆意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表示坚决抗议,并对律师执业环境的恶化深感忧虑。

为了培植一个良好的律师执业环境,我们联合呼吁,恳请全国律师协会对朱久虎律师被关押一案予以过问和关注,给予陷在困境无助中的朱久虎律师及其家属以适当的人道主义关怀,保障其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改善律师执业环境

  2005年8月19日

呼吁人签名或盖章:

律师事务所(名单不分先后): 

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公章)

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公章)

北京市泰福律师事务所(公章)

北京市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公章)

北京市晟智律师事务所(公章)

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公章)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公章)

 

律师(名单不分先后): 

莫少平      张星水  肖太福  江天勇 

张亚梅  李和平      刘天永  高智晟

        唐玉玺         

浦志强 

 

请全国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含兼职律师)支持签名!

截止日期:200631

签名邮箱:

xing2001@hotmail.com

zhjhxwz@sina.com

againster2003@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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