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10日凌晨5时,在“东阳市清理非法搭建统一行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公安、建设、城管、交通、妇联等部门出动了2000多名工作人员,前去东阳市画水镇拆除当地村民抗议环境污染而搭建的竹棚。在此过程中,双方发生激烈冲突,导致近60辆汽车被掀翻或砸坏,近百人受伤,有多人重伤。此为“4.10东阳画水事件”,事件的根源是坐落于画水镇的13家化工企业导致当地严重的环境污染,而引起当地民众持续近五年的上访、静坐等抗议。
“4.10东阳画水事件”发生之后,官方迅速封锁消息,但是通过互联网,有关文字、图象信息迅速得以传递出来,BBC、法新社、华盛顿邮报、自由亚洲电台以及香港各大传媒迅速做出反应,广泛予以报道,镇惊海内外。事态平息之后,大陆《中国经济时报》、《第一财经日报》南京的《周末》,河南的《大河报》等也相继从环保的角度对“4.10东阳画水事件”做了隐性报道。但是,这些报道在昙花一现之后,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互联网,“4.10东阳画水事件”有关信息便被严密封锁了,直到刘会荣、王忠良等8名被捕村民于9月8日被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提起公诉,开庭审理,被告人辩护律师魏汝久、李和平等义正词严的辩护,又使世人重新关注“4.10东阳画水事件”。而事实上,“4.10东阳画水事件”之后,事态一直在发展之中。
“4.10东阳画水事件”发生前几天,因为以搭建竹棚等方式抗议环境污染的村民陆富珍、陆海军、陆枝宝、王加秀、王建明、王国伟、蒋光贵、王加明、王忠法等9人相继被警方逮捕。事件发生之后,4月14日,陆富珍等8人以取保候审得以释放,5月4日,王忠法以取保候审得以释放。
4月15日,由国家环保局环境监察司司长陈善荣任组长,浙江环保局副局长秦忠任副组长,20多名环保专家及林业、国土、农业等专业人士组成的调查小组进驻东阳画水镇展开调查。
而根据5月底《东阳日报》的一篇报道《涉嫌聚众打砸抢八名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披露的信息,截止5月25日画水镇村民刘会荣、王忠良、王小盼、陆红平、王法根、王红卫、蒋文明、蒋永根被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另有村民王加明、王瑞能、王良庆、朱正良分别被取保候审和治安拘留。(注:为查找载有此篇报道的《东阳日报》日期,无意中发现原来《东阳日报》电子版http://www.dyrb.com.cn/不知何时开始处于“本网站正在建设中,请稍后访问”状态)6月14日,村民王良平被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王新旺因为检举他人有立功表现被取保候审。
5月10日,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有关企业搬迁实施计划的公告》,公告中称,根据省环保局和市政府的有关决定,实施关闭的东城化工厂等5家企业必须在一至三个半月之内搬迁完毕;东阳市东农化工有限公司要求异地搬迁,时间为三个半月;其他企业根据整治验收情况依法做出处置。
8月25日为政府公告搬迁实施计划的最后期限,在画水镇当地村民的监督下,各个企业拆卸了部分设备,但是没有完成搬迁。当地村民又开始在进出园区的道路上搭建竹棚抗议,8月26日,坚守竹棚的老人共8人被警方抓捕,被分别处以5日到13日不等的治安拘留,她们(大部分为女性)是:王茵茵,56岁;吴小妹,71岁;陈海娥,71岁;王瑞天,60多岁;蒋留光,52岁,还有其他三位不知名的老人。
8月28日,村民吕卫星拦住了三大车运送化工原料的车子,村民再次聚集,“结果跑走了两大车,最后一个给扎了轮胎放在去化工厂的路边”(当地村民语)。而此后,村民吕卫星至今还躲藏在外,逃避警方的追捕。
在此期间,“4.10东阳画水事件”发生之时担任中共东阳市市委书记的汤勇上调金华市担任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东阳为县级市,属于金华地区。)
9月8日,画水镇村民刘会荣、王忠良、王小盼、陆红平、王法根、王红卫、王良平、蒋永根被东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东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东阳市人民检察院起公诉书上写道:“……自2005年3月24日上午开始,东阳市画水镇画溪村部分群众以竹溪工业功能区环境污染为由,在功能区路口搭棚设置路障,阻止来往车辆通行,甚至非法拦截、检查过往车辆等。多次劝说无效,东阳市政府为了阻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维护画溪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决定于2005年4月10日对非法搭建的路障进行拆除。2005年4月10日凌晨5时许,市政府组织拆除路障人员按照实现分工对棚内群众进行说服、劝离,并对搭建的非常路障进行拆除。在清障车辆撤离现场时,一些不法分子向撤离的车辆及工作人员扔石块围攻殴打工作人员。在整个工程中,参与清障行动的工作人员中数十人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其中重伤1人、轻伤偏重3人、轻伤18人、轻微伤23人,被砸毁车辆69辆,车辆经济损失380余万元,……”
根据当地村民的陈述以及被告辩护律师的调查和陈述,多名被告均遭到严重的刑讯逼供,被告人王红卫等三人当庭宣布自己受到了刑讯逼供。根据个别被告家属的陈述,甚至存在恶意制造冤案的可能。在8名被告当中,有家里很穷的,有得过脑膜炎而留下后遗症的,智力有缺陷的,有患白内障视力严重衰退的,有耳朵听不见的。
而根据律师调查和当地村民的介绍,被告人陆红平、刘会荣等在事发当日积极救助了警察杜超英、楼雨人、何跃峰等,被告人王小盼、蒋永根、王良平在“4.10事件”之后帮助村委会、政府拆除竹棚,均有立功表现。但是,这些警方承认的事实到了检察院都不被承认,而被告人家属得到有关部门人员的说辞竟然是:被告人主动救助警察和帮助政府,是因为“做贼心虚”,从反面证明了被告人在“4.10事件”中的犯罪行为。
被告辩护律师魏汝久、李和平、李方平等不仅从法理上批驳公诉人起诉被告的罪名不成立,而且义正词严地把本案置于“4.10东阳画水(群体)事件”的背景之下,有理有据地当庭质疑作为当事人参与行动的“公、检、法”在本案中的公正性,要求回避;同时认为,东阳市有关各级政府和部门,违法批租土地,建设化工工业园区,造成了画水镇当地严重的环境污染,危及当地人民的生存,画水当地民众为保护环境,维护最基本的合法生存权利,经过多年的上访求助未果,多人被捕判刑之后,而迫不得已采取静坐堵路等形式抗争。而东阳市委市政府不采取合适的方式处理问题,却非法行政,派出大量警察、妇联、检察官、法官等各级政府公职人员,甚至带上了救护车,进行强行镇压,酿成了“4.10东阳画水(群体)事件”。而作为个体的被告,让他们8人来承担“4.10东阳画水(群体)事件”的责任,这显然是不公正的。
在东阳当地法院庭审以后,没有判决结果,不久传来消息,此案将于近日移至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法院异地再审。
庭审结束以后,当地村民争相复印、传阅各个律师的辩护词。据村民介绍,有人因为传阅辩护词而遭到当地派出所的传讯。而在网络上,出现了一位署名“旁听者”的人,以不寻常的口气质疑有关律师的人格,业务水平等,认为律师是在借机作秀,言下之意还打着维护东阳人声誉的名义。而个别被告家属或明或暗地受到压力,有关部门对他们请了律师非常不满,特别是还请了北京的律师,辗转在追查“是谁让你们(家属)去北京请律师的?”。
而直到今天,针对东阳市政府早已发布公告要求限期搬迁的6家企业,画水镇当地村民还是认为没有完全搬迁成功,只是拆卸了一些机器设备,有的企业甚至已经开始在深夜偷偷生产。因为,村民反应,他们在半夜的时候能够闻到刺鼻的味道。
被捕村民的命运如何?东阳画水镇的环境污染事件是否能够得到妥善解决?画水镇村民的生存前景如何?让我们继续关注事态发展。
200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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