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两本关于毛泽东的研究著作在海外出版,巧合的是两位作者都是颇有知名度的女性,一位是《毛泽东传》的作者旅英作家张戎,一位是《中国“牛仔”》的作者北京学者陈小雅。陈小雅女士的大作尚未拜读,但我读到了她的一篇访谈《不必用“毛式思维”对待毛泽东——关于<中国“牛仔”>的几个问题答读者问》,认为其中诸多观点都有值得商榷之处。对这些问题的深入讨论和澄清,不仅对于当下中国破除毛泽东崇拜的怪现状具有重要意义,还能阐明当代知识分子在还原历史真相、重建社会正义方面不可推卸的责任。
毛泽东为何成为一种“信仰”?
陈小雅在该访谈中认为:“民间早已把毛改造成他们需要的东西了,譬如财神爷、保护神、成功者。所以,这些东西,不论我们怎么写书,它也是不会改变的。……我认为,可以让毛作为一个‘小神’存在。”在我看来,这种貌似客观中允的看法,其实极大地歪曲了中国的历史和现状。
毛泽东为何能够成为一种“信仰”?首先,这是因为文革之后邓小平并未像赫鲁晓夫全面否定和批判斯大林一样对待毛泽东及其意识形态,毛泽东的大部分罪恶至今仍未得以彰显;其次,中共仍垄断所有的传播媒介和教育机构,在官方媒体和学校教科书上对毛泽东的描述基本上是正面的,且不允许公开表达对毛的非议;第三,中共对其他民间信仰采取限制、打压乃至残酷迫害的手段,当下中国的“信仰自由”是这样的:你可以信仰毛泽东,这是绝对安全的;但如果你信仰法轮功或基督教,你就将面临相当的危险。多少法轮功修炼者家破人亡的惨剧,不知陈女士是否知晓?在此背景下,作为伪信仰的马克思主义破灭之后,所遗留的信仰真空只能通过毛泽东崇拜来填补。因此,毛泽东崇拜首先是官方钦定的意识形态,再由官方向民间灌输,而并非如陈小雅所论,毛泽东崇拜是民间“自我生成”、“自得其乐”的信仰——毛泽东的尸体仍然躺在纪念堂中,毛泽东的头像仍然悬挂在天安门广场和印刷在所有面额的人民币上,这一切难道是民间社会所能做到的吗?
作为八九民运史的研究者,陈小雅还将毛泽东信仰与八九民运联系起来。她特别指出当年天安门广场的游行群众队伍中打出过毛像的细节,并认为九十年代的毛泽东信仰“其目标虽然闪烁迷离,但意识指向,总是围绕着那个无论从感情、还是从理性上来说,都解不开的‘六四情结’。”这一分析是南辕北辙、颠倒黑白的,就我所知,绝大部分崇拜毛泽东的国民完全支持六四屠杀,崇尚暴力和杀戮,他们并没有陈女士所想像的“六四情结”。
陈小雅试图将毛泽东崇拜与八九民运联系起来,从而使之获得某种道义上的合理性。然而,不知陈女士究竟是有意忽略还是信息匮乏,她并未提及八九命运中另外一幕悲壮的场景:一九八九年五月二十三日下午,湖南省浏阳县小学教师余志坚、《浏阳日报》美术编辑喻东岳和长途汽车司机鲁德成三人,用充满颜料的鸡蛋成功涂抹了悬挂在天安门城楼上的毛像。北京中级法院以反革命破坏罪和宣传煽动罪判处余志坚无期徒刑,喻东岳有期徒刑二十年,鲁德成有期徒刑十六年。湖南三君子史无前例地挑战神坛上的毛泽东,堪称反独裁、反暴君的伟大壮举。他们的所作所为决非一时兴起,而是经过了深思熟虑,这一点从他们当时贴出的标语便可以看出:一句是“五千年专制到此告一段落”;另一句是“个人崇拜从今可以休矣”。他们为此付出了惨痛代价:直到今天喻东岳仍在狱中忍受非人的折磨。由此可见,今天的中国人并不需要陈女士为他们呼吁信仰毛泽东的自由;今天的中国人需要的乃是批判和否定毛泽东的自由。毛泽东之所以能成为所谓的“小神”,乃是老百姓被剥夺了其他信仰权利之后出现的一种极度扭曲的状况,“存在”的并不都是“合理”的。我认为,作为有良知的知识分子,根本无须为毛泽东崇拜寻找历史与现实的合理性,真正需要做的乃是为成千上万受残酷迫害的其他信仰群体的基本人权而奔走呼号。
可以利用毛泽东来“以毒攻毒”吗?
陈小雅在《中国“牛仔”》一书中指出,毛泽东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社会下层人民的利益,因此“留着就是多元化,毁了就是‘一言堂’”。她认为,中国老百姓对毛的“崇仰”,实质是下层既得利益人众企图维持现状的一种精神寄讬。在对九十年代初期的“毛热”进行分析时,她分析说:“作为一种大众情绪的寄讬,它们对于当时的‘主旋律’,既不反对也不配合,体现出人们用‘不作为’进行‘消极抵抗’的意愿。进而以怀念前朝为藉口,曲折发泄对当朝政权的不满。此处表现的对毛的‘崇仰’,实质是广大民众与当朝者精神分离的象征。”
毛泽东是否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社会下层人民的利益呢?在中国知识分子中存在着多种似是而非的看法:比如有人认为毛泽东在中共建政之前是好的,只是掌权之后走向了专制和独裁;比如有人认为毛泽东生活简朴,一生保持农民本色,只是其统治的后期被身边的官僚们蒙蔽罢了。然而,近年来随着历史学家高华的《红太阳是怎样升起的》和当年苏联塔斯社驻延安记者弗拉基米洛夫的《延安日记》等著作的问世,这些对毛泽东的“善意”想像很快破灭了。毛从来就没有代表过社会下层人民的利益,他代表的不过是社会边缘的流氓无产者的利益。在此意义上,毛是从黄巢、朱元璋、李自成、张献忠等所谓“农民起义领袖”序列中脱胎换骨出来的“流氓中的流氓”。从早期发动内乱造成数百万民众的死难,到当政之后不断制造政治运动和大饥荒造成数千万民众死亡,甚至在在与赫鲁晓夫谈判时提出进行核战争、不惜中国人死亡一半的恐吓,毛泽东何尝把普通老百姓的生命放在眼中?毛泽东是通过血腥的战争获得政权的,中国老百姓何尝通过选举将自己的利益拱手让给他来“代表”?部分百姓对毛的崇仰,固然有对现实不满的曲折发泄的一面,但更说明民众长期受中共宣传教育毒害之深。几乎所有中国人祖父辈和父辈中都有被毛所杀害的亲人,但不少受害者家属仍然对毛顶礼膜拜,这不是患了严重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又是什么呢?
不过,陈小雅毕竟承认毛泽东是一种“毒”,她认为:“毛在形式上、在局部还存在,但是已经不能为恶了,相反可以毒攻毒。”这种“以毒攻毒”论的前提是毛泽东时代已经过去了。那么,毛泽东时代真正结束了吗?在我看来,毛泽东时代并未真正结束,当下的毛泽东崇拜不仅不是“以毒攻毒”,相反乃是“饮鸩止渴”,它对于未来中国走向民主社会有百害而无一益。毛主义并非如陈女士所说的那样“不能为恶了”,它仍然在残害着中国社会:如今的中共党魁胡锦涛就是毛主义的原教旨主义者,他上台之后恢复了不少毛时代的政策,如对文宣部门的强化以及对西方的仇恨教育等等。如果用陈小雅的逻辑来推理,那么胡锦涛的作法难道是在“以毒攻毒”,难道是在用一种最迅捷的办法终结共产党的统治?恰恰相反,“毛规胡随”的现状表明毛主义依然是中共巩固其专制统治的法宝之一。
彻底否定毛泽东难道就是“毛式思维”吗?
陈女士在访谈中还批评“非毛论”是一种“毛式思维”:“为什么要学毛毁毛呢?俄罗斯人就没有赶尽杀绝,有这种包容力,才是成熟民族的大家气象。赶尽杀绝、脱胎换骨就是毛式思维。”然而,我在俄罗斯观察到的事实却与陈女士的论述相反:我在俄罗斯没有发现一尊斯大林的雕像,俄罗斯人告诉我,他们不会继续膜拜一个杀人如麻的刽子手。这才是一种健康良善的民族心理。对犯有灭绝人类罪行的独裁者的宽宥,绝对不是“成熟民族的大家气象”,而是认贼作父、与狼共舞的“婴孩心态”的表征。
陈小雅认为,一部分知识分子之所以持“非毛论”,是因为五四以来“不少精英提倡‘改造国民性’,把自己等同于无所不能的上帝,其结果是国民性没有被改造,倒是自己变得越来越像毛泽东了。”这种看法的背后隐藏着一种危险的反智主义和民粹主义倾向,而这种倾向正是毛主义在中国泛滥的动因之一。彻底否定毛并不是“毛式思维”,正如德国人民彻底否定希特勒并不是“希特勒思维”。将自己的一生用于追捕漏网纳粹的集中营幸存者维森塔尔曾经说过:“仇恨可以孳生在任何地方,理想主义也会在任何地方堕落成一种病态的残忍。如果仇恨、残忍和现代技术结合起来,任何地方都会变成一个新的人间地狱。”因此,我们彻底否定希特勒、斯大林和毛泽东,并铲除滋生其邪恶思想的社会土壤,不是“冤冤相报”,不是非此即彼的毛思维,乃是要为人类的民主、自由与和平奠定一个稳固的基础。
毛泽东是空前绝后的杀人犯,他的罪孽远远超过了希特勒、斯大林等早已臭名昭著的独裁者。德国法学家维劳赫在有关中国人权问题的学术论著《痛苦的巨龙》中,公布了一组令人触目惊心的数字:根据相对保守的估计,中国共产党一九四九年建政以来,死于非命的中国人大约为七千三百万之多。维劳赫表示:“这些数据的来源当然不是我。我只是根据各种学术资料,估测了死亡人数的最低值和最高值。实际数字可能会高得多,因为共产党当政之前,也曾杀害过很多人。一些学者根据见证人的描述,对共产党掌权以来被杀害者人数进行了统计。我在书中对这些统计数字进行了评估,以便论证共产党政权的罪责到底有多大。”对于这组庞大的死亡数字,作为当政时间最长、性情最为暴戾的党魁,毛泽东理所当然负最大的责任。为这个混世魔王辩护、甚至建议将其作为“小神”来敬仰,乃是对法律和公义的践踏,乃是对数千万死难同胞的再一次谋杀。
我相信,在未来民主的中国,将像战后的德国在法律上将希特勒及其邪恶思想钉在历史耻辱柱上一样,必将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信奉和传播毛主义的意识形态是一种犯罪行为,赞美和崇拜毛泽东并不在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的范畴之内,因为这样做必将伤害最大多数民众的权利和尊严。未来民主的中国必然是一个多元价值共处的国度,但是不会允许作为专制渊薮的毛主义的存在,因为毛主义与普世的人权价值背道而驰。在此意义上,陈小雅女士的“毛泽东是中国‘牛仔’”、“毛泽东是中国的‘小神’”等荒谬论调趁早可以休矣。
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日至二十一日,北京东郊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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