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为了营造“和谐社会”和迎合中央提倡的“保先”活动,经常举行由公、检、法、司参加的繁华地带举行大型的咨询活动。沧州所有媒体也不失时机的对“花架子”进行全方位的报道,但每次举行类似的活动,郭起真全家都要打着《郭起真蒙冤十一载,谁来主持公道?》的横幅前去示威和抗议和向众人散发《告全省人民书——示威申请抗议书》。为此境内外的各大网站都曾做过专题报道,并配有图片,郭起真也多次接收境外著名网站电台的采访,引起巨大的反响。
沧州市有关“先进党员”和“人民公朴”们,为了在九月十日上午在市区繁华地带举行“阳光工程”达到愚弄百姓和阻止郭起真再去给“阳光工程”现场示威,确保“阳光工程”万无一失,在九日的晚上就按排了数人在郭起真楼下进行监视。而为了将郭起真牢牢的控制在住宅内,九日天一亮就有十几名青壮的青年睹在了距离郭起真防盗门几米之内进行零距离监视。
不明身份人的非法监视,激起了对郭起真全家的愤怒,这也迫使本不知道公安系统举行活动,也没有去有关部门示威的准备和计划的郭起真夫妇,早晨七点就拿起条幅和传单走出家门。一起下楼,遭到十几名不肯亮明身份人的暴力阻拦,并将郭起真的胳膊扭伤。郭起真只有向110报警,但警察始终没有出警。
郭起真的二哥闻讯赶到现场,当场质问不明身份的人:“你们这么多人非法的剥夺他人自由,哪个是主事的?你们既然是区政府的,那为什么都不敢出示证件?你们既然是来解决问题的,口口声声的说是来办理低保,那为什么要剥夺他人的自由?”使一个个被质问的监视人员哑口无言、呆若木鸡。
就这样,十几名自称是区委的人员在楼道和邻居的屋里,拘禁了郭起真夫妇长达一个多小时。郭起真在楼下对非法监视居住的人进行拍照时。刚才还气势汹汹、粗暴的扭拉和阻止郭起真出入,限制自由监视人员纷纷躲避镜头。
执法的职能部门一边在市区的繁华地带,大众广庭之下举行所谓的“阳光工程”来做秀,一边派出数十名人员,不惜采用非法拘禁的卑鄙手段来限制郭起真的自由!
由此可见,十几名自称为区委的人以办理低保和解决冤案为借口,真正的目地是用非法拘禁的手段,来达到阻止郭起真到所谓的“阳光工程”现场。
郭起真爱人向众多的左邻右舍揭穿了别有用心之人的无耻谰言,并强烈的控诉这种非法剥夺人权的恶劣行为:“有正义感的老的少的乡亲们,大家看看政府机关从98年就对我们采取监视居住,就因为我丈夫为前面楼居住的王兰歧(杀人嫌疑犯,后无罪释放)喊冤,每当北京召开中央会议就来监视居住和逮捕我丈夫!难道一定要把人逼的将这些狗操的都用炸药包给炸了吗?”
群情激愤的邻居们看到小区里的停了十几辆公、检、法汽车和几十个人,都纷纷谴责这种无法无天的行为。“这哪是来给解决问题,这纯粹是干涉别人的自由,将人往死路上逼呀!”
八点三十分左右,沧州市新华区政法委书记高风田和有关人员,在小区居委会详细询问的十几年冤案的经过之后,向郭起真夫妇以及亲属朋友做出口头承诺:立即办理低保和解决冤案;与有关部门协调,在冬季以前将改装后的暖气按装完毕;在近期内就所反映的问题,做出一个书面答复。
随后,新华区委孟付书记和武装部长李志杰等人,陪同郭起真到医院医治被扭伤的胳膊时,汽车绕开了去医院的必由之路——举行“阳光工程”的现场。
沧州冤案
96年沧州发生一起特大杀人案,六天后沧州各大媒体都争相报道破获此案。我对所抓获的两名犯罪嫌疑人表示极大的怀疑,经过进行详细的调查和推敲,我认定是一起天大的冤案,于是我向市、省最高领导反映后,又于98年1月23日向中央电视台、南方周末以及江泽民寄去我数万字的情况汇编。
沧州有关部门接到公安部和省厅严厉督办此案的命令后,不是积极的纠正这起错案,却为了阻止我进京告状,于98年中央召开十五大期间对我进行非法的24小时的监视居住。
由于此案在上级部门的督促之下没有立即得到纠正,造成受害人的母亲气绝身亡,父亲精神严重失常!
两位无辜的“杀人犯”在关押了近四年之后,于99年前后无罪释放。
发生在沧州的这起特大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无罪释放,而没有演绎成为聂树斌、佘祥林(制造佘冤案的潘某在接收审查期间自杀身亡)、李久明、滕兴善,等等等等的悲剧发生,足以证明我向上级反映的问题属实。
然而,那些制造沧州有史以来最大冤案的警察老爷们,没有对我有一丝一毫的感激之情,也就罢了,却反其道而行之,在2001年北京召开两会期间,以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再次将我逮捕归案!搜查时没有搜查证,扣押电脑等物品没有扣押凭证,释放时没有开具释放证明;
2002年北京召开十六大前两天,又以同样的罪名将我逮捕关押,更为让人不能容忍的是,办案的警察在询问我时,对我给有关部门反映这起冤案大加斥责。所扣押的两台电脑等物品至今未归还。
我为被打入死牢无辜百姓喊冤的行为理应受到政府、社会和各界的肯定、鼓励和表彰,至少纠正了这起冤案,从而避免了佘祥林冤案曝光后,承办冤案的警察潘某自杀身亡,然而,由此我却如同打开了潘多拉魔盒一样,由警察老爷们导演的更大的迫害接踵而至,一波高过一波,达到了无孔不入的地步。
我上小学的儿子和妻子经常的受到警察的骚扰,致使儿子学习急剧下降,爱人被原单位辞退;我经常的遭到非法传唤和骚扰,即使在网吧也逃脱不了骚扰。由于警察们到强制网吧不允许我上网,致使沧州所有的网吧都拒绝我上网;我的主页被封,信箱打不开,在电脑上打的文章不翼而飞,就连一些微薄的汇款支票也被无端的扣押;北京每次召开全国性的会议和中央领导来沧州视察,我都受到严密的监视居住和跟踪,即使是在2005年初北京召开两会期间,尽职尽责的警察老爷们也还不辞辛苦的前来“站岗”!
沧州的少数警察老爷们,显然藉我为民请命之口,置我于死地而后快呀!
2005年9月10日沧州市公、检、法、司在市区的繁华地带举行所谓的“阳光工程”,一边在大众广庭之下来做秀,一边在光天化日之下,不惜采用非法拘禁的卑鄙手段来限制和阻止我去示威!
一个人的自由、尊严、生命和一个国家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能够被少数的几个警察肆无忌惮的践踏,所制造的骇人听闻的冤案(还在无限的延伸),与60年前的日本侵华暴行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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