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点生平事,未曾愧寸心。且看我中华,谁是大写人?!”这是我在第一次为农民们伸张正义而坐牢时写下的一首诗,至今常诵于口并以此鼓舞自己更好的去做人,做好人,做一个光明磊落的大写中国人。
然而,正当我一如既往的行使自己做为一个中国人应有的良心良知和共和国公民的权利时,也是在这个自称是“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和谐社会”时期,我却再次遭受到非法和非人道的侵害,并且又一次的丧失人身自由二十天,心灵再一次受到摧残和打击。
2005年10月18日早晨五点半钟,我拿着准备好送给将要从美国回大陆结婚的朋友程健伟的礼物(床上用品等),在爱人的帮忙下来到楼下,准备搭乘出租车去火车站从上海转道南京迎接即将到来的朋友程健伟先生。但是,我万万没有想到,当我和爱人刚刚走到楼下,就被埋伏在一辆轿车里的四名彪形大汉冲上来将我们团团围住,其中一个人问我:“你干什么去?”我一愣,便立即知道发生了什么,我知道此行要遇到麻烦了,我问他们是干什么的,其中一个人说:“老郭,你不认识我了?”我定睛一看,是我住地派出所的一位姓徐的警察,我问他:“你们要干什么?”他说:“上边不让你出去,这是办事处让我们来的”。我说:“办事处有什么权力不让我出去?你们有传唤证和其他法律手续吗?”他说:“没有,我们只不过是听上边的。”我说:“你们既然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就不能阻拦我。”说完,我就往外走去,这时,他们四个人一起上来拉住我,我爱人呵斥道:“你们把他拉坏了怎么办?”我拼命挣扎,他们死也不放,这时,派出所的张指导员(曾经和我在公安局一起共过事)赶来了,他说:“少坤,先别走,一会办事处张主任来和你谈谈。”我说:“谁来我也要走,除非你们拿出法律手续来。”说完,我有往外冲去,他们五个人又一次冲上来把我拉住,其中一个还把院子的大铁们关上,我爱人看我又气又累,便对我说:“你是走不了啦,我们先回去吧。”我气急败坏的回到楼上,便给徐州市公安局国保处的有关负责人打去电话,问他们是否知道此事,为什么不让我走?他们回答说并不知道此事,让我等等再说。这时,派出所的张指导员上来敲门,说办事处的张主任让我下去谈谈,我以为他们让我走了,便拿起东西下了楼,那个办事处的张主任看了我去上海的火车票后,说要送我去火车站,我信以为真,便在他们的镞拥下上了他们的汽车,谁知道,汽车还没进火车站,便驶进了一家叫“金满盈”的宾馆,我责问他们为什么不去火车站,那位张主任说是上边不让去的,让我先到宾馆里等待上边的指示,我在他们的强行拉扯下,连人加东西一起进了411房间。
这时,我真的知道自己是走不了啦,我用手机给爱人拨通电话,告诉她我已经被强制带了宾馆。吃过早饭后,带我来的四个民警和前来交接班的四个人换了岗离去,我又向新来的看管人员进行了抗议,要求他们放我出去,他们说要等领导来再说,到了十点多钟,一位被看管人员称呼为“王书记”的中年人来到,我问他究竟是干什么的,为什么不让我走?那位王书记具不透露身份,只是说是政府部门的,是上级让他们来看着我不让我走的,我说:“不论是哪一级政府部门,你们都必须给我出具法律手续,否则,就是非法拘禁请你们把法律手续拿出来。”他说:“没有法律手续,我们只听政府的。”我问他们是什么身份,并要求他们出示身份证件,他们既不说是什么身份,也不给我出示任何证件(直到我离开那家宾馆,看管我的十多名男女没有任何人向我标明身份和出示过任何法律文书和身份证件)。但是,到了下午,在我的强烈抗议下,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国保处的杜科长终于露面了,我质问她为什么这样对待我,她也说是上级安排的,我说:“既然是上级安排的,你们动用国家法律手段多好,否则,你们就是违法,违犯宪法规定和刑法条款,难道你们不是执法犯法吗!”她无言以对,说:“这不是公安机关的行为,是地方政府让我们来帮忙的,我们只是听地方政府个党委的。”我问她:“究竟是党大,还是国家法律大,是权大,还是法大?!”她说:“过去,你也在公安局干过,我们还不都是听上级领导的,我们有什么办法。”我对她说:“这时你才知道我为什么追求民主法治了吧?一个没有司法独立的社会是多么可怕,你们已经在我身上违法犯罪了,你知道吗?!”她说:“知道有什么办法,你反正也走不了,希望你配合我们,你出去再说吧。”此时此刻,我知道向他们说什么也没有用了,我马上想到这么一句话:“我是流氓我怕谁!”
尽管我在此其间进行了多次抗议和绝食活动,但是都无济于事,我只是争取到了可以到房间外散步和给家里打电话的权利,同时,也迫使他们不得不把我送给朋友的结婚礼物归还给我,使我的亲友终于把礼物送给了朋友程健伟先生。
也就这样,我在没有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文书和强制措施手续的情况下,被以上那些人劫持到了这家宾馆,而且完全丧失了人身自由和被剥夺公民权利20天整——时间是自2005年10月18日早晨五点钟至2005年11月6日五点钟止。
也就是我在回到家中的次日,已经回到美国的朋友程健伟先生打来电话,说他和夫人已经到了家中,我们不约而同的说道:“这是共产党政府为了阻止我们见面而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将我们隔离并把我软禁起来的。”
那么,共产党的政府为什么非要把我们这二个除了良心、一无所有的朋友隔离开哪?我想,这完全是共产党政府对道义和良知的随意践踏,因为,我的朋友程健伟先生从来没有关心过政治,而且他对一些并不关心国家和人民的所谓“民运人士”根本不屑一顾,他只不过是从网上看到我这么一个为了自己的国家和人民忠于职守而双残的警察得不到政府的依法抚恤,从而对我同情才和我主动联系并且提供道义帮助的,二年多来,我在程健伟先生的无私援助下,使我的生活有了初步`的改善,也使我能够得以存活下去,仅仅是这一点,就使得共产党政府对程先生耿耿于怀,甚至恼恨在心,竟敢在他回国结婚邀请我参加他的婚礼时,以非法的手段和卑鄙的伎俩将我们隔离开来,直到他返回家中才将我放出去。这,就是声称“人权最好时期”和“和谐社会”中的共产党政府对待我们这么一对无辜的好朋友所犯下的反人类、反文明和践踏法律的不容抹杀的铁血事实。
其实,岂止是这一件事情是共产党政府对我犯下的违法活动,从历史上看去,我的每一起冤案都是由他们所造成,比如说,国家法律规定:“因公致残和负伤正在进行治疗其间的不得辞退。”但是,他们还是公然违法将我从警察岗位上把我强行辞退,给我造成了终身不癒的后遗症;再比如说,国家法律规定的农民自治和村委会选举法,他们不但是不执行,反而,对依法维权的农民们进行打压迫害,并且因为我为他们伸张正义将我抓进大牢进行残酷迫害;又比如说……
好了,因为篇幅所限,我不能够再一一列举,我只想请世人通过以上那些不争事实来看看并得出结论:在这个浩浩荡荡的世界文明潮流面前,在这个自称“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上,究竟是谁在违法犯罪?!
我想,除非弱智者,答案不难产生!
2005年11月12日星期六
于徐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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