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当局最近发表了《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其背后的哲学观念有两个,一是卢梭以来的“人民民主观念”,另一个就是所谓的“辩证法”。现在,到了彻底清理这两种思想迷信的时候了。而今天,人们对真理已经有了越来越清醒的认识。
(一)
民主理论和民主实践究竟不是一个东西,比如,民主实践是渐进的,而民主理论则不是。因为,当代的民主理论存在着一个既是开创者又是终结者的著作,他就是《论法的精神》。
《论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公元1689—1775年,18世纪法国著名的启蒙思想家)于1748年发表的一部学术巨著。由于是马克思主义的“对立派”,孟德斯鸠的名字及他的作品被排除在中国的教科书之外,排除在中国公众的视野之外,不被广大的中国民众所知道。偶尔被谈及,也是“地理环境论”,是作为反面教材的。《论法的精神》是一部内容丰富的著作,其中对当时社会,也是对当今社会影响最大的,是他对民主的论述。
不同于古典的亚里士多德建立在数量原则(全体、少数、一人)基础上的对民主、贵族、专制的政体三分法,孟德斯鸠提出了建立在质量基础上的三分法:“政体有三种,即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共和政体是全体人民或至少一部分人民控有最高权力的政体,君主政体是由单独一人执政,不过道照固定的和确立了的法律,专制政体是既无法律又无规章,由单独一人按照自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所以这样三分,是因为他认为,重要的不是看权力掌握在一入之手(君主制)、少数人之手(贵族政治)还是全体人之手(民主),而是看权力是如何由政府实施的;可能有一人的专制主义,也可能有全体人的专制主义。
孟德斯鸠说,没有分权的政府就是专制政府,行政权、司法权和立法权这三个国家权力应该独立。“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与立法权合而为一,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构成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同一个机构,既是法律的执行者,又拥有立法的一切权力。它可以用其一般的意愿来破坏国家,又可以用它的特殊意愿去摧残每个公民。”如果立法权与行政权合而为一,政府机关就会制定“专制的法律,以专横的方式付诸实施”,无论该政府是君主制的还是共和制的。
“在民主政治之中人民在某些方面似乎是君主
……只有通过选举方能成为君王,这亦是人民的意志所在。君王的意志体现于君王本身。因此,为建立投票权而制定的法律是民主政治下的基本法。”“拥有最高王权的人民应该自己去做他们能够做好的所有事情,而那些自己无法出色完成的事情就应该让其代理者去完成。”“
如果有人对于人民这种鉴别功绩的天然能力心存疑虑的话,只要去探询一番雅典人和罗马人的一系列接连不断的令人叹为观止的选择,就足以使人信服,我们绝不能将这些选择归结为偶然。“”正如绝大多数公民虽然拥有相当足够的选举权利一样,他们却没有相应的被选举权。如出一辙,人民具有相当的能力听取他人交代事务管理的情况,他们自己却并不适合处理有关事务。“
孟德斯鸠对古代的希腊和罗马等共和国的灭亡总结道:“一个共和国,如果疆域独小的话,会毁于外力,如果版图广大的话,则会亡于内部的邪恶”,因此他为将来的民主设想:“要是人类没有创造出一种政制,既具有共和政体的内在优点,又具有君主政体的对外力量的话,那么人类早已被迫永远生活在单人统治的政体之下了。我说的这种政制就是联邦共和国。这种政府形式是一种协约,依据这种协约,几个小邦联合起来,建立一个大家一致同意建立的更大的国家。所以联邦共和国是几个社会联合创造的一个新社会”。……
《论法的精神》出版后,欧洲人谈论民主时,就越来越少地提及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他们更多地是引述孟德斯鸠的概念,《论法的精神》中的民主定义也成为了《大百科全书》的标准定义。今天的读者们也不难发现,《论法的精神》出版后的28年也就是1776年,成立的美利坚共和国就是孟德斯鸠有关民主的联邦共和国理想的实现。
反对的声音是有的,不过它不是来自专制阵营,而是来自民主阵营。1754年,在《论法的精神》出版后的第六年,让-维克-卢梭(1712-1778,法国启蒙思想家)发表了《论不平等的起源》,在书中他称赞了当时的日内瓦共和国的民主,同时他对日内瓦社会内存在的财富不平等提出了质疑、批评,并为这种不平等找到了原因:私有制。同时他认为私有制的诞生是人类文明的开端。当卢梭在遇到“那么必须否定文明,回归到自然状态中去吗?”的诘问时,他于1762年发表了《社会契约论》作出了回答,并给人们描述了一个能够消除私有制而又不回归到原始状态、未来社会的蓝图:“每个结合者都必须把自己以及自已的全部权利都转让给整个集体”“转让是毫无保留的,结合也就会是尽善尽美的,于是每个结合者也就丝毫无所要求了”……。针对孟德斯鸠的代议制民主,卢梭强调,代议制民主只是一种不彻底的,代表大多数私人利益的,反映“众意”的民主。卢梭认为只有他描述的这种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民主,才是真正的、彻底的、严肃的、代表“所有人”即“人民”意志的民主,这种民主不仅能够实现真正的平等,并且能够真正反映“人民的意志”、反映“公意”的民主。“为了很好地表达公意,最重要的是国家内不能有派系的存在”,要实现这种真正的民主,不能让议会来代替人民的意志,而应通过“人民大会”的人民直接表决来表达自己的意志……。
卢梭,他的名字是中国人不陌生的,他的“民主”,以及“公有制”“社会”“人民”“人民大会”等词汇,更是中国人所熟悉的。很明显,卢梭的“民主”概念及内容,是针对孟德斯鸠的民主概念和内容的。这两种不同的“民主”,自1762年之后便成了政治辩论的中心,日后有关民主的争论不是上溯到孟德斯鸠的著作,便是上溯到卢棱的著作。这场“民主”争论通过罗伯斯比尔、马克思、十月革命一直传播到了20世纪的中国,当然,在中国这场争论不是用嘴,而是通过国共两党的枪杆子来进行的。并且他们这时又有了新的名称:“旧民主主义”“新民主主义”“资本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民主”,后来“人民大会”也有了个新的名字,叫:“人民代表大会”。
今天,如果来批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显然是“马后炮”、是“事后诸葛亮”,但是,当你看到有一个臭名昭著的政府仍在用着已经被实践揭穿的谎言进行欺骗时,事后诸葛仍有当的必要。
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有一位明星囚犯,也是囚犯明星,叫迟志强。他是位电影明星,也是犯流氓罪被判刑入狱的高干子弟。出狱后他写作了系列监狱之歌,其中有一首唱道:“钱啊,你这把杀人不见血的刀,钞票,钞票,多少人为你妻离子散,多少人为你蹲监牢……”。将自己犯罪的原因归咎于钞票,显然是错误的,人们并不当真,因为歌曲属于文学范畴,将人们内心的邪恶和贪欲归咎于外在的钞票,全当是一种概念的物化,全当是文学手法赋比兴。但是,当一位或几个博学并且能说会道的学者将人们内心的邪恶贪欲归咎于私有制时,人们就当真了。私有制是私欲的产物,而不是私欲的原因,就像钞票是人类欲望的产物,而非是欲望的原因一样。卢梭及马克思主义者将他们本末颠倒的根本原因,就是他们无视人的“原罪”(基督教基本教义,认为人生而有罪),认为人性本善。
人性本善、人是无私的,正是公有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哲学前提。但是,这种前提是错误的,人是有原罪的(“原罪”不同于“人性恶论”,人性恶是没有悔罪概念的,是不以恶为羞耻的,它导致的是种族灭绝的法西斯和滥施酷刑的中国法家。“原罪”是一种视恶为羞耻的“概念”,其中的逻辑是,人性本恶,但是应该求善,方能得救。它最终导致的是三权分立和舆论监督。),这种原罪所派生出的私欲是根深蒂固的,这种恒久的存在最终使得以人性善为前提建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终沦为了一个极端虚伪的社会制度。
人是有原罪的,人是有限的,在这个有罪的世界里,人们建立的政府能够准确地反映“众意”、代表大多数人的意志,就够了。绝对的平等,只有在天国中才有,在人间,它是一个永远的目标。如果无视原罪,试图在人间建立天堂,实现共产主义,其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将人间变成地狱。
人性本善所创建的“人民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俗世中是如此的虚伪和恐怖,以至于一位英国作家感叹到:施暴肉体的暴君叫帝王,蹂躏灵魂的暴君叫教皇,既施暴肉体又蹂躏灵魂的暴君叫——人民。“(奥斯卡-王尔德《社会主义中人的灵魂》)
(二)
中共自建立政权60余年来,为了一党私利不断堕落反动,不仅背离了民族、国家利益,并且逐步走向了人类良知和正义的对立面。中共在本世纪初所表现出的誓与民主、正义、良知对抗到底的胆气和狡黠,是用逻辑难以给予终极解释的,这种怪诞的政治现象已经上升到了非到宗教层次不能解决的地步。
今天的中共政权,其邪恶的表现是方方面面的,其中之一就是颠倒黑白。不久前反腐英雄黄金高被腐败分子们以腐败罪名逮捕的事件就是暴露出的冰山一角,最近公布的《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则又是中共颠倒黑白的一个杰作。
《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黑白颠倒的能力是如此之强,已经达到了一种“戏剧效果”:如果你将《白皮书》中的“民主”二字换成“专制”二字;将“作主”二字换成“作奴”二字,刚好能准确地表现中国社会的实际状况。比如:“——回溯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中国人民为争取专制进行了百折不挠的斗争和艰难探索,但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真正获得了当家作奴的权利。中国人民十分珍惜并坚决维护这来之不易的专制成果。——由于国情的不同,各国人民争取和发展专制的道路是不同的。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根据自己的国情进行了新专制主义革命,在新中国成立后又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实行有自己特点的社会主义专制。几十年来的实践证明,走中国人民自己选择的这条专制政治发展道路,中国人民不仅实现了当家作奴的愿望,而且正在逐步实现把国家建设成为社会主义专制强国的共同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制正在不断健全、完善和发展。自20世纪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中国的专制制度不断健全,专制形式日益丰富,人民充分行使自己当家作奴的权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制政治建设正在与时俱进,不断呈现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中共于今天发表这样一个白皮书,有何用途?很明显,它是欺骗不了世界的。难道仅仅是在证明自己胡说八道、颠倒黑白的能力吗?不,它是用来欺骗中国的干部和群众的。中国人很愚蠢吗?他们能被《白皮书》所骗吗?——能,因为《白皮书》符合中国人的思维习惯,并闪烁着中国传统文化“智慧”的光芒。
《白皮书》中处处闪烁着辨证法思想的“光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民主专政”“民主集中”“领导人民当家作主”“领导人民管理国家事务”“领导人民实行基层民主”“领导人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领导人民真正作为国家的主人”云云。那么辨证法又是个什么东西呢?
“辩证法”一词源于希腊文dialego,其意思是谈话。公元前6世纪,希腊思想家芝诺作了“飞失不动”的论证,被亚里士多德称为“辩证法的创立者”。赫拉克利特发展了芝诺的思想,提出了“一切皆流,无物常住”“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里”的变化思想,从而成为朴素辨证法的奠基人。辩证法后经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希腊哲学家的阐述,构成了“古代朴素辩证法”。19世纪,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发展了辩证法,他的体系被(马克思)称为“唯心主义辩证法”。马克思继承了黑格尔的辩证法,并与唯物论相结合,创立了所谓的“唯物辩证法”。被中国人当成真理、当成教材学习的,就是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
由于祖先崇拜在作祟,中国人患有“天下老子第一癖”:足球是中国人发明的;火箭是中国人发明的;民主最早诞生在中国……。虽然令人作呕,但是,它也不是一无是处的,因为在“无神论”和“辩证法”方面,中国人的确是天下第一的。
辩证法的实质就是研究事物的矛盾性、相对性、变化性的,它的所有特性,都被中国的两个文字给概括全了,这两个字就是——阴阳。“阴阳”是真正的辩证法,并且它的“资格”远非“辩证法”能比:在公元前11世纪的商末,中国的阴阳就已经成为系统理论了(《易经》),作为一种符号或意识的存在,有文物作证的,就可以推溯到公元前40世纪(瑞典远东博物馆藏有六千年前的双耳采陶壶,上面画有‘双龙古太极图“),足足比希腊的”辩证法“早了三千多年。所以有学者说,”辩证法“属于”出口转内销“。土特产所以能”转内销“,是因为经过了高级的、精密的机器的加工:”阴阳“所以能”转内销“,是因为”阴阳“经过了逻辑理性的加工上升成为了”辩证法“。外来的”辩证法“存在着太多的逻辑加工痕迹,而”阴阳“这个没有经过加工的土产,正好保存了”辨证“的原滋原味,正所谓:”明道若昧,进道若退……大音希声,大象无形。“(《老子》)通过它,我们更能看透辩证法的实质。
《易经》是一部预测吉凶的巫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哲学总纲,是“龙文化宣言”。它是有64个卦象和卦词组成,但它的组成元件只有两个即阴“——”和阳“——”。由阴阳组成的缺乏逻辑理性、完全由感性直觉铺衍而成《易经》的巨著中,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质变量变、否定之否定,统统囊括其内。《易经》不论是整体,还是一个单独的卦象,都在反复说明着一个道理,那就是“变”,而《易经》的易,就是变化的意思。“变”其实也正是辩证法的精髓。
由于年代久远和过度感性,《易经》不容易与现代语言沟通。她的“先否后喜”(《易-否》)、“无平不陂,无往不复”(《易-泰〉》)等“否极泰来”的福祸反复互变观,经过她徒子徒孙们的话,就浅白易懂了。
祸兮,福之说依;福兮,祸之所伏。(《
老子-五十八章》)
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声音相和,前后相随。(《老子-二章》)
委屈就能保全,弯曲反而能伸直;低洼反而能积满,破旧反而能成新,少取反而能夺得,贪多反而会迷惑。(白话《老子-二十二章》)
赞成与反对,相差能有多远?善与恶,相差又有多远?(白话《老子-二十章》)
为天下公认的美,已经不是美而是恶了;为天下公认的善,以经不是善了。(白话《老子-二章》)
到了道教的第二号人物庄周,就说得更白了:
生的同时就是死,死的同时就生;正确的同时就错,错的同时就是正确;……此就是彼,彼就是此,果真有彼此的区别吗?果真没有彼此的区别吗?消除彼此的相互对立差异,就是道的关键。得到了道的关键,就像抓住了环的中间,就可以应付无穷的变化。(《庄子-齐物论》)
没有什么东西不对,没有什么东西不可。所以,细小的草茎和巨大的顶梁柱,丑陋的女人和美貌的西施,……万物的分离。就意味着生成;万物的生成,就意味着毁灭。其实无所谓生成与毁灭,一切事物终归都是一样的。(《庄子-齐物论》)
遵循着庄周的思路走下去,于是有人就得出了经典的诡辩怪论:“天与地卑,山与泽平”,“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卵有毛”“鸡三足”“犬可以为羊”“白马非马”“飞矢不动”……。
辩证法其实就是诡辩,如果说他们有区别,那就是辩证法没有诡辩的那种标签似的谬论:飞矢不动,白马非马,山与泽平。相比较,诡辩倒是一种“诚实的谎言”,而辩证则是一种真正的、诡诈的谎言。对此,辩证法有自己的辩解:辩证法的内容是客观的,而诡辩的内容是主观的。——内容的客观性是靠一个科学家、政治家说了算?还是几个科学家、政治家说了算?多少科学家、政治家才能代表“客观”?人对事物的认识总是由片面逐渐走向全面、由主观逐渐走向客观的,纯粹的全面、客观,人能得到吗?这种辩解,最终使得辩证法与唯物论走在了一起,而唯物辩证法的错误,就是把人当成了神。
辨证和逻辑是两种对立的思维方式,辨证中的概念互变,辨证的灵魂——变化,正是逻辑原则所反对的。比如逻辑的不矛盾律: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思想不能互相冲突,不能前边肯定了一个判断,后边又肯定另一个与之相矛盾或相反的判断。其公式是:A不是非A。就是说,生不是死,民主不是专制。再比如逻辑的排中律: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在两个矛盾判断之间必须作出明确选择,断定一个为真,不能含糊取中间。其公式是:或是A,或是非A。也就是说,人不是生,就是死;政体不是民主就是专制,没有不(既)生不(既)死的人,也没有既(不)是民主又既(不)是专制的政体。
逻辑是一种直线式思维、纵向思维、科学思维,他致力于探究物体规律的客观性、绝对性、稳定性,辨证是一种曲线式思维、横向思维、反科学思维,她致力于探究物体规律的主观性、相对性、变化性;逻辑是前进的,辨证是循环的;逻辑是理性的,辨证是混沌的;逻辑是聪明,辨证是狡猾;逻辑的功夫是科研,辨证的功夫是“研几”……。
“研几”,就是研究“几”。“所谓几,就是变化之细微,吉凶之端兆。”《周易?系辞》“动而未形,在有无之间者曰几。”(周敦颐《通书》)“几者,象见而未形也。”(张载《张载集?正象?神化》)所谓“研几”,就是根据事物之变化细微征兆来预测事物变化的方向,就是从“死”中研究出“生”,从“黑”中研究出“白”,从“恶”中研究出“善”,从“专制”中研究出“民主”……。研几,知几,通几,是研究《周易》的最高境界:“夫易,圣人之所以极深而研几也。惟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惟几也,故能成天下之务。”“子曰:知几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渎。其知己乎?”“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周易-系辞》)
研究规律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是聪明和狡猾的本质区别。就像分不清“彼此”“善恶”“黑白”一样,中国人也分不清聪明和狡猾,中国人总是自诩为世界上最聪明的民族,其实它的真正意思是:中国人是世界上最狡猾的民族。因为中国人在客观规律的绝对性(科学)方面毫无建树,但是在客观规律的相对性(反科学、诡辩)方面,却是世界第一。
逻辑还是道德,他的非善即恶的直线思维,使得人们在心灵中建立了道德操守,他使得人们不仅聪明,并且诚实,就像憨直的欧洲人;辨证是非道德,她的善即是恶的曲线思维,使得人们的心灵中无法建立道德底线,她使得人们愚蠢,并且狡猾,就象“见几而作,不俟终日”的中国人。
逻辑还是宗教,是一种世界观,基督教的世界观就是一条直线:从罪恶到天国;辨证也是宗教、世界观,龙文化的世界观是一个封闭的圆圈,木火土金水相生相克首尾相连、天人合一。(德国人将两者结合,造出个螺旋前进的世界观,可是它的信徒们没能在“左倾”“右倾”斗争的螺旋中走上几个回合,就晕头转向,玩完了。)……
有关逻辑和辨证的书本,可以装载一火车,但是它们不及基督的一句话:“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圣经》太5:37)——《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是谁说的?
2005 11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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