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焚事件的双重悲剧

任不寐

 

 

2005年11月3日,中国各媒体转发了中宣部拟定的统一新闻稿:《一女子昨在北京南长街自焚,为“法轮功”练习者》。这篇不同声色的简短报道内容如下:“北京日报报道,昨天上午9时许,在北京南长街南口东侧便道上,一女子自焚。民警发现后,迅速扑救,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根据现场遗留物及初步调查,经向当地了解,该人系河北省石家庄市“法轮功”练习者李晓英。相关调查工作仍在继续中。”

中国当局的目的是一目了然的,即继续通过揭发自焚这一“反人类罪行”弄脏法轮功,而法轮功方面的反应还没有看到。不过,在过去就天安门自焚事件所进行的互相辩论中,法轮功方面至少不会把自焚事件视为“与修炼有关”。也就是说,在自焚是“反人类罪行”或者应给予负面评价这一问题上,辩论双方的观点几乎是相近的。至于民众和有关舆论,似乎对自焚者的同情也不多。

自焚抗议是所有政治抗议形式中最为惨烈的,这一悲剧在世界任何地方几乎都赢得了广泛一致的同情。然而,在中国的情形竟然截然相反,有关方面和舆论不仅缺乏对自焚者最基本的悲悯,对生命最基本的敬畏,反而将之定义为“反人类罪行”,并立法加以惩罚和镇压。另一方面,更有甚者,有关当局和相关方面甚至将这一悲剧作为攻击对方的理由,而不是作为国家罪恶和政治黑暗的证据。那些可怜的自焚抗议者正在重蹈中国有史以来那些自杀抗议者相同的命运——对于中国心灵来说,一个人杀死自己不仅是愚蠢的,更与所有人无关。这就是自焚事件在中国独一无二的双重悲剧——最绝望的抗议不仅没有引起同情和关注,反而成为嘲笑对象和政治利用的工具。

一个基本常识是,自焚不是反人类罪行,而是对反人类罪行的抗议,是人类在社会黑暗中走投无路捍卫自己尊严、争取公义的最后方式。没有人鼓励自焚,作为基督徒更是如此。然而,当自焚已经成为既定事实的时候,稍有良心的评论没有任何理由去责备和攻击那些绝望的受害者,而应该去关注导致这种悲剧的社会原因和政治原因。事实上中国近年发生的自焚事件已经愈演愈烈,这些抗议没有一件与“反人类有关”,最多与“反政府有关”——而这种极端的“反政府行为”,恰恰是因为政府的“反人类罪行”达到极端黑暗程度把当事人逼上了火堆。

2001年以后,倍受海外媒体关注的著名自焚事件包括:

1、2001年的1月23日,正值中国农历除夕,王进东等7名“法轮功”修炼者(这是中国当局的说法,法轮功方面否认这些人是法轮功学员)制造了震惊中外的“1·23”天安门广场自焚惨剧,最终造成了两死三重伤。(这一事件发生的时候,我在北京寓所里第一时间接受了海外媒体的采访,表达了对“法轮功抗议者”的同情与对中国当局残酷镇压信仰自由的强烈抗议。)

1:“1·23”天安门广场自焚者陈果

2、2003年9月15日,安徽省池州市人朱正亮因拆迁纠纷在北京天安門金水桥前自焚。中国媒体报道称:从十月一日到十月十六日,天安門地区连续发生多起自杀、自焚未遂以及其它抗议事件,这一时间惊动了公安部和北京市政府。

3、2003年10月18日,继北京人叶国强因政府强制拆迁于“国庆日”在金水桥跳河抗议之后,福州人张理积因“揭发贪污受贿”被打击在天安門广场金水桥南侧试图烧毁车辆并自焚,被警察当场制止。

4、2004年12月11日上午,西安市新城区政府在其强占的原安仁坊小区的地块上举行西北商务中心开工奠基仪式,一位男子在已被夷为平地的原安仁坊小区的空地上,欲点火自焚抗议;旁边的西北果品交易中心也打出标语播放哀乐以示抗议。自焚者翟卫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明了自焚的原因:“从4月份安仁坊就被开始拆迁,民怨纷纷。我们到处上访,都不被理睬、受理。我们依照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多次举动都告失败。政府无法无天、官官相护,欺压老百姓,我实在没有别的办法,所以就考虑自焚,想给当权者一个警告:老百姓不怕死,不是好欺负的。我们不惜牺牲生命来捍卫自己的权利。同时希望别人能看清他们的真实面目。”

5、辽宁访民孙君于2005年2月23日下午的二三点钟,在天安门广场的毛泽东纪念堂西边自焚,飞快赶来的三百多名公安和二百多名武警立即戒严广场,将广场游人驱向天安门广场的西边。120救护车拉走了孙君,他的生死不明。

6、《新京报》2005年9月24日报道:湖北农民胡兴英向工头任某讨要4000元工钱未果,愤而将油漆泼向自己与工头后点燃。就在胡兴英不幸死亡的第三天,从沈阳来哈尔滨市打工的曹庆也是因为自己与工友的十几万元工钱要不回来,一气之下把一瓶汽油倒在自己身上点燃自焚,虽经抢救保住了性命,但是全身面积近40%被烧伤,落下终身重度残疾

……

最能反映中国近年自焚烧抗议事件严重程度的,应该是中国当局围绕自焚抗议进行的“立法”活动。在这些臭名昭著的恶法规条中,北京市政府2004年4月2日颁布的《关于维护群众上访现场秩序的工作意见》最为著名。该文件公然宣布:“对在上访活动中实施违法行为,采取打横幅、呼喊口号、拦截公务车辆、围堵党政机关和单位等方式扰乱机关工作和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予以制止、警告,对不听劝阻的依法处罚;对采取自杀、自焚、自残等极端行为的,公安机关及时制止和救治,对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法追究责任。”该“意见”重点重申:天安门广场过去是,现在仍然是一个“只许州官放火不许多百姓点灯”的首恶之区。不过这些恶法不仅充分证明了中国自焚抗议事件的极端频繁,更表明恰恰是中国政府是真正的“反人类罪行”的违宪者。

这样的政府拥有这样的人民。一方面,所有舆论被牵引到自焚者身份方面,以及自焚是令人唾弃的行为等讨论方面,却没有人真正关注那些当事人的悲惨命运,更鲜有人坚持不懈地关注这些抗议所针对的那些真正的反人类罪行。另一方面,愚民教育连同中国文化本身的生命观念,造就了骇人听闻的“旁观者文化”。这些麻木不仁的“围观鸭”和幸灾乐祸的人面畜生,在生命挣扎于烈火之中的时候,他们象欣赏“超女”演出一样看得津津有味,并在网络上为那些反人类的政治动物们夜以继日地辩护,同时兴高采烈地诅咒自焚者。我不知道这些“充分实现大众参与”的群众声音是因为金钱收买还是因为愚昧无知;但我知道,中国人民只配享受专制,至少对这样的人民来说,是千真万确的。

2004年5月13日下午3时30分许,甘肃榆中县定远镇蒋家营村村民蒋应军,拒绝征地,于当日下午愤而拉着汽油桶和液化气罐堵在自己的土地前自焚,在他与警方对峙五个小时的时间里,有数十村民围观现场。另一起著名的围观事件发生在沈阳市。据《华商晨报》报道:2005年4月7日下午,皇姑区一名男子因家庭琐事想不开要“自焚”,让这名轻生男子没想到的是,自己赌气的举动居然引来了数百名看客,甚至把楼下菜市场的经营重心都向这边“拉动”了一截;而一些老年人呼朋引伴地搬来凳子如观一场演出。“人对人是狼”吗?狼会有这种“雅兴”吗?这种乐于看见同类自杀和倒霉的习性,乃来自更深刻的仇恨,这仇恨是单单属魔鬼和它的儿女们的。面对悲剧围观如堵,兴致勃勃,这已经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街头风景线,让我们再来看2005年一组相关报道:

2:沈阳市民围观自杀者

《重庆晚报》报道:2005年2月27日,在重庆火车站广场临时售票厅旁,一精神失常的漂亮女子蹲在地上随意小便,围观群众上千。

不寐论坛报道:2005年2月28日,重庆渝中区一青年男子爬上菜园坝地下通道口的遮雨棚上欲自杀,原因是几年外出打工,哪知刚回到家乡重庆,辛苦挣来的血汗钱就被全被骗光。就在他挥刀自残其间,围站着上千名看客,一些市民笑着议论道:“要自杀就干脆点噻!” 。“再来一刀噻!”站在菜园坝火车站下的围观客竟然笑着吼道,“说要跳又不跳,算什么?”

《南京晨报》报道:2005年3月1日上午,南京市江宁区东山镇,一名年仅9岁的幼女,竟在众目睽睽之下被父亲用砖块活活砸死。200多名围观的市民,没有一人上去援救——声嘶力竭的女童哭叫声整整持续了约20分钟……很多居民“啪”的一声,将门窗关得严严实实的。随后,两幢楼里的所有目击者,都退到自家阳台里偷偷地看着。

《大河报》报道:2005年3月9日傍晚7时许,23岁的女青年许某在焦作市果园路被3名歹徒劫持,很快围来众多看客,却无一人上前救助,另一名歹徒则乘机招来出租车,3个歹徒竟当着众人的面将许某劫持到出租车上。当晚3名歹徒在荒郊野外将许某轮奸,许某身上所带的现金也被歹徒们洗劫一空。

《南国早报》报道:2005年5月21日晚,一中年女子站在桂林市香江饭店第11层客房的窗台上要跳楼,众多的围观者簇拥在楼下的广场上看热闹,看客或惊愕或嬉笑在仰头观望,关注着这女子的一举一动。有的人甚至说着风凉话,“她肯定不敢跳”,一对情侣还举起一只望远镜煞有介事地观察着。更离谱的是,一中年妇女居然手提着几只望远镜,向观者叫卖。

《城市晚报》报道:2005年7月16日20时30分许,一名男子爬上长春市中岳小区旁边的一栋7层楼楼顶要跳楼,男子的行为引来了近千名市民的围观,一些市民甚至打电话要朋友“快点过来看热闹”。据了解,该男子姓周,在长春某工地打工,但活干完后却一直没有拿到工资。

不寐论坛报道:2005年9月23日8时30分,大连甘井子区辛寨子辰华综合商场门前被数百名群众围个水泄不通,他们争相目睹的是一起杀人案。大连市气象局气象信息显示,昨日最高气温24摄氏度左右,空气湿度只有25%~55%,要预防秋燥。抱着孩子的妇女、坐在马扎上的老人、传着工作服的年轻人纷纷顶着烈日进行观看,其中一部分人用手、报纸遮挡着太阳,并不时发出“秋老虎真毒”的抱怨。12时许,警方撤离现场,围观的群众才陆续散去。“太阳真毒,要是擦防晒霜就好了。”一位女士边走边对同伴说……

中国人民围观的对象当然不仅仅是自杀现场,任何街头风吹草动都可能成为欣赏项目,不过与杀人、性等相关的事件更能引起聚集。2005年11月2日 “法轮功”练习者李晓英的自焚,中国媒体的报道不过是另外一起国家围观事件而已,中国政府向世界和人民群众大声呼喊“快来看热闹”,并一边大力指证“这是法轮功干的”。他们甚至以各种方式组织群众前来观看并声援他们的控诉。一家叫“留园网”的海外中文网站之“博论天下”栏目里,就聚集了这样一批群众或者群众演员。一位叫“回忆的泛”的网民得意地幽默地不知羞耻地写到:

强烈呼吁法轮功患者停止自焚,而改用更文明更科学更节省的方法,比如说跳楼或卧轨,原因如下: 1、燃烧消耗氧气,并产生大量有害气体,不符合法轮功患者自杀为世界节省氧气和环保的初衷;2、自焚材料一般为汽油,而在资源短缺的今天,浪费能源做这种自私的事情不符合全人类的利益;3、自焚如果发现及时一般不会立刻死亡,本着以人为本的方针,会浪费大量的医疗资源,间接造成医疗费用增加和国家GDP及人民健康水平下降,如果不按照以人为本的方针,为了减少法轮功患者自焚不死的痛苦,上去补几颗子弹或者补几刀,也会间接造成资源(含人力资源)的浪费。因此,强烈呼吁法轮功患者采取更文明的方式自杀自残自虐,以便在临死前可以为全人类的发展做出贡献。

在这个贴子下面,“围观者”一起表达了对李晓英生命的基本“尊重”:

牛 啊 (无内容) - xialibaren (0 bytes) 11/03/05 (1 reads)

最新批示:肉身可以作为饲料喂养牲畜,有利环保 (无内容) - 语阁 (0 bytes) 11/03/05 (1 reads)

强烈呼吁所有轮子加快自焚步伐,吗(妈)的,都烧完了不就没轮子了么 (无内容) - 彼岸的那布鲁斯 (0 bytes) 11/03/05 (1 reads)

轮子学员号称好几千万,退党团才5百万,搞笑。 (无内容) - Firestone (0 bytes) 11/03/05 (4 reads)

金点子,送法轮功学员传阅 (无内容) - 三笑而过 (0 bytes) 11/03/05 (3 reads)

去北极或者南极冻死也可以 (无内容) - 残念 (0 bytes) 11/03/05 (1 reads)

……

是的,这就是我们的国家,这就是我们的人民,这就是中国自焚者试图以最惨烈的方式要呼唤的对象,而这一对象却以这种方式把自焚者又烧了一次。2005年3月18日,为抗议日本侵占独岛,一名50岁的韩国男子在日本驻韩国大使馆门外自焚,这个人得到了包括中国人在内的很多亚洲人的同情。这个韩国人是幸福的,他没有被当作反人类罪犯,也没有被他的同胞用来嘲笑和诅咒。1963年,那位越南佛教徒为抗议南越总统吴廷艳的法西斯统治在西贡街道上自焚,他更是幸运的,他赢得了全世界的声援,而不久吴廷艳政权被推翻,后来被处以死刑。中国法门寺住持良卿法师(1895-1966,俗名戚金锐)在文革中也自焚了, 他是为了抗议红卫兵的暴行和保护“佛祖的灵骨”——良卿也是幸运的,1997年农历七月十二日,良卿自焚殉教三十一周年,法门寺举办良卿法师灵骨入塔法会,如法供奉良卿法师遗骨人塔,永志纪念。但作为中国人的李晓英是不幸的,她自焚在一个以自焚抗议为政治犯罪和娱乐项目的国家里

 3:越南佛教徒为信仰自由自焚抗议

然而,李晓英更是幸运的,她以她“微不足道”的死亡,用那微不足道的火,点燃了整个魔鬼的宫殿。在更深刻的地方,李晓英之死把未日审判所指定的火湖,提前放在了国人面前。长安街的昨夜点起了生命之火。这是对摩洛的又一次献祭,更是为东方巴比仑最后毁灭举行的火葬预演。

                                                                                            200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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