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目前有两大文化矛盾现象:一是,官方权力核心力倡文化改革,而文化产业的标杆领域出版业与报纸业,一片暗淡;二是,影视产品粗制滥造、践踏文化,而权力批发机构仍以利益“改革”方式反“改革”。
这究竟是为什么?
首先来看,所谓的文化改革是服从宣传“三个代表”的政治需要的,即不能在文化上进行不断创新就无由诠释或补足“三个代表”中的“代表最先进的文化”一说。故此,就有了2003年5、6月间中共核心高层文化主管人物李长春先生的“三个一切”。6月4日,李先生视察吉林省长春市等地,提出了“三个一切”即:一切妨碍文化发展的思想观念都要坚决冲破,一切束缚文化发展的做法与规定都要改变,一切影响文化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坚决革除。
2003年6月末,李长春先生的“三个一切”成了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会上他发表了重要讲话,称言:“深化改革,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时隔两年多即2006年1月,中共中央与国务院又联合发文《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人民日报马上发表评论员文章,曰:“充分认识体制改革重要紧迫性”。
在官方大力填充“三个代表”留下的文化空缺之时,实际情况又何呢?答曰实质上,“文化管制/管制文化”仍然大行其道!
“管制文化”在分析层面上有两种意义:一是,对文化产品进行管制,如出版(片)审查制度、新闻行业准进许可制度,等等;二是由于管制动作的连续性即制度化,现时就形成一个文化亚种即反文明的“文化病态”,如整体的文化心理阴暗,特别是对含沙射影响、微言大义的恐惧,于是,“管制”就成了一种先入为主的思维方式。第二种情形的惯性发展,必须导致“文化”败亡。这种慢性的败亡即非古典崩溃也绝不亚于“文化大革命”之“破四旧”与“怀疑一切”所造成的恶果。
以上分析绝不是危言耸听,实际情况也证明,所谓的“文化”已经败亡,即出现了非古典崩溃。由于管制文化形成的利益集团无法适应市场,必然实行寻租,设法出台更多的“技术管制”来诠释政治上的正确,以便保住自己的既得利益。这些利益集团就是盘剥民间创新集团的那些许可证发放机关。比如说,一个官方出版社,它既无市场经验又无相应编辑力量,就必然依赖“卖书号”生存。一个书号从1万块(人民币)到1.5万不等。据悉,几家顶尖级的大社也开始从此道上捞钱,而书号价格则高达3万元。一个出版社一年卖上一百个书号乃平常之事,再加上低价倾销一批非畅销书,日子就能过得相当不错。
至于电影(电视剧)的许可证操作更为复杂,“审批的不确定性”有时可以搞得制片人声名狼藉、投资人倾家荡产。何以如此?因为一部影视得到立项后,投资拍片少则几百分元投资,多则数千万,但审读一关很可能被毙掉。如此,几百万乃至几千万投资则化为乌有。若是投入到黑市去以光盘形式发行,最多能收回投资的40%,少的甚至达不到10%。如此残酷和“潜规则”必然抑制民间的创新活力。所以,无论李长春先生的讲话还是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意见”,都无法解决“意识形态刚性——管制文化的寻租——破坏市场活力”(或可称“意管破机制”)的根本问题。
中国“文化”的败亡,从根本上讲是意识形态的悲哀!设想一下,存在着“意管破机制”的社会怎么会产生先进文化。产生不了先进文化,何论代表最先进的文化?
纯粹是一场儿童游戏般的自我涂鸦!
为配合权力核心的改革倾向,中国最大的文化管制权力寻租机构(曰“国家广电总局”)也煞有介事地称从2006年5月份开始“取消题材立项审批”(中新网,4月15日),以便“更加符合文化市场运行规律”,但是它根本没放弃审读制度。不惟如此,它仍称“重大题材仍需立项审批”,并且“动画片,重大历史题材,中外合拍剧,还是要按照原来的办法进行管理。”又一场半吊子式的“改革”。究竟这一“改革”将产生多大流量的寻租利益转移,至今尚无法测知。
与权力核心口号化改革、权力批发即许可证发派寻租中心的“技术化操作”相对应,有两大诠释等于提前给所谓的文化改革划上了句号。
其一,中国出版业已经由泡沫接近崩溃临界点,业内人士已经无法乐观,诸如印数下降、退货增加、库存暴涨、效益下降因素造成了滞涨局面(《2006年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社科文献)。这种局面的形成很大动因来源于“意管破机制”,其中盗版的猖獗即致正常渠道“退货增加、库存暴涨”的主因仍来源于出版社与黑市的勾结,正如中国黄色(妓女)产业的形成是由警方参与(背后支持)而致一样。
其二,中国报业陷入全面经营危机,《2006传媒蓝皮书》(中新网,4月13日)称:“以2005年为‘拐点’,中国传统报纸已经停下了持续多年的上升脚步,广告营业额开始大幅度下滑,平均跌幅达15%以上,…传统报纸的强势地位已经从根本上被动摇。”云云。此种停滞、动摇固然有网络媒体兴起的影响,而更大的原因仍“意管破机制”导致的结果。试问:今天中国有一份纯民办的报纸吗?
在“意管破机制”的强大钳制下,权力核心的改革与不过是“瘸子打驴——坐着喊”而已。不惟权力核心只是“瘸子打驴”,就连我这样的自由知识分子也要进行自我审查,避免在“审读”一关上搞个倾家荡产。一位西安大学生读了我的《中国古代言论史》,大加赞赏,来信问我为什么不写言论史的近现代部分。我很尴尬,除了资料准备、资金筹备外,最大的因素仍是“审读”一关。因为,近现代言论史必然会涉及敏感话题,如延安整风、文化大革命乃至六四事件,哪个出版社敢出这样书呢?
我凭写稿挣钱,若花上三年功夫写一本《中国现代言论史》,一个月内让出版社给“毙掉”,实在是从经济上讲不通。只讲《中国古代言论史》的出版,就足够教训。本该赚钱,却赔了。为什么?书号费1.5万拿进去了,这个较学术化的书不能多印(只印8千册);再加上出版合同上的周折,费用加大。有一家国字号的出版社一见选题就皱眉头了,谈了一个月,左提条件、右提条件,最终还是让社长给否了,他说:“《中国古代言论史》没涉及国民党,当然就涉及不到共产党,但是其中有含沙射影的地方。”
这不是明明白白的现代“腹诽罪”吗?!
与这位社长的左派式评论不同,社科院近代史所的雷颐先生读了该书初稿,评价说:“填补了一项空白,开拓了一个新领域。”但是,学者的评价比不了“意管破机制”里的权力评价,民间出版人士则善意地劝告:“这该是社科院那帮人搞的书目(课题),他们有闲钱、有闲人都不干,你这不是吃饱了(撑得)吗?这个妓女化的文化市场,谁还搞那样高雅的课题。别谈什么赚钱了,能出了,就得敲鞋帮子(念佛)了!兴许那会儿,出版总署的人心情正好…”
不管权力核心人物李长春先生掷地有声的“三个一切”,也不管我为了谋生而必须自我审查计划在国内出版作品,更不管出版总署的人哪会儿心情好,问题仍然是:这一帮中国人,如果他们不想彻底地整体上将中国搞垮、搞烂(再回到1860年以前),那么为什么他们认可“意管破机制”的存在呢?
若干年后,李长春先生如今日李瑞环先生一样地淡出政坛,他会不会为自己的“三个一切”之前的“真善美”一样地化为政治闲谈之资,而脸红呢?
若干年后,我这样崇尚自由的作家,会不会面对着笔杆子与饭碗子的两难选择而羞惭地请求上帝原谅呢?
若干年后,那些稳占在“意管破机制”中间的分利集团,会不会在中国民主化到来后请求人民原谅,已免除对他们的经济(非政治)清算呢?
这一切,已经不再是悬念,而取决于中国“文化”败亡的速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