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1说明:从左起为作者、郑炳宪(招商银行武汉分行高管)、侯小宁(蒙族,新疆巴州工行职员)、第四位(佚名)
(三)会上的反映
整个会议除了大家听海南省省长毛剑峰还有省委书记邓鸿勋(邓的名字似乎不太准)介绍海南的报告之外,几乎没有什么如以往研讨会的激烈论战。只有我和世界银行(海南办公室或叫其他什么名称)的李立博士发生了争吵。
当我论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时,他断然打断了我的发言,说出了很有政治火药味的话:“两年前他们都开枪了!现在你希望他搞市场经济,是不是幼稚了点?!”
我与李立进行约15分钟辩论,不欢而散。来自工行新疆巴音格勒蒙古族自治州分行的侯小宁先生(蒙族),还在和我接续非正式讨论。我与他的房间相邻,又都来自实务一线,所以有较多的交流。他认为,搞市场经济就是走资本主义道路;与我住一个房间的是来自安徽省工行干校的教师常真旺(回族),在房间辩论时,他较支持我的观点(所以,就有了常真旺与我单独合影的照片)。
在正式议题进行完后,是会议主办者安排的旅游。在旅游中,我与侯在大巴最后一排继续激烈辩论时,钟朋荣先生就坐在我们前一排即倒数第二排,所以说,无论是我的论文作为重点还是王松奇所说的“上报”,乃至于我与李立并侯小宁的辩论,毫无疑问地证明我的观点影响了钟朋荣。
以理论化表达的顺序来说,我的论文公布与1991年12月下旬的研讨会;而钟朋荣与陈进玉的《社会主义也该搞市场经济》发表与1992年7月份,这证明我是从理论上提出中国应该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第一人。
另一个需要说明的问题是:因为邓小平1979年11月26日接见美国《不列颠百科全书》副总编吉布尼时,说过:“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不能说是资本主义。”但是他只是探求的口气即不确定,最为重要的是这次采访的内容并没公诸报端。这个采访谈话录入了《邓小平文选》第二卷(1983/1994,1983年第一版)改成了确定的口气即《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但是仍不是理论化的表达。我不能排除邓小平文选(如果1983年第1版收入录了此文的话)对钟朋荣及陈进玉的影响,以及他们对1979年11月26日未公开采访录所拥有的内部知情权对他们文章的影响,但是我以理论化表达的体系确实比邓小平完善。邓小平不过是说了一个试探而已!
我的论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金融市场之我见》留底件由于1999年9月2日的官方搜查,已散失。但是,若让我提及的这些学者回忆,肯定能证明我写了那篇文章。
我的“借米策略”及其失败
时至今日,也很少有人能知道我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概念从何而来。我的中国应该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来源并非来自《邓小平文选》第二卷,即不是对他的那个试探的诠释。因为,我没读过邓选第二卷。至今也有一个文献缺乏问题即这里面有一个有待考证的问题:1983年第一版的邓选第二卷有可能没有录入1979年11月26日那篇文章,而是1994年第2版时补上的。(留给学术史家去考证吧!)
我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解,完全来源于对米瑟斯文章的研读。我提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概念也是我设计的一项“借米策略”,并企图利用“借米策略”实现中国经济理论的核心价值的转移。如市场化的文化必然引入西方主流价值作品。当信息充分到一定程度,并且人们(如阅读者)有了对信息的准确把握,政治自由化的基础自然就有了,剩下就是什么力量来操作的问题了。
从更准确的导源上来说,即不加“中国”前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词,是由王铁生先生译过来的。他翻译的莫里斯·博恩斯坦(Morris
Bornstein)主编的《比较经济体制》一书,1988年12月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该书第三部分标题译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最准确的译法应该是“市场社会主义”即对market
socialism的直译。
既然王铁生的译法已定,我把他拿到中国现实分析中来也就有了学术依托即尊重已有的先例。书中这部分有米塞斯(Ludwing
Edler von Mises
,1810-1973,我习惯称他为“米瑟斯”)发表于1936年一篇文章,名为《社会主义的经济核算》,他指出: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是人造的,不可能在价格机制上取代资本主义。在文章最后,他写道:“因此,抉择仍然是:或者是社会主义,或是市场经济。”
米氏的这篇文章是针对1930年代社会主义经济学巨匠奥斯卡·兰格的,因为兰格设想利用现代技术如计算机“解数百万个价格方程”可以解决社会主义价格机制的弊病。[其文章《计算机与市场》,也在王铁生译的书中]。我也不太赞同兰格的观点,但是认为先把“市场经济”引进来再说,而引进“市场经济”(关键是价值观)就得对米瑟斯进行一个策略性的批判(借米策略的一部分),所以在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办的《农村金融研究》月刊1992年第12期上的文章《论市场经济与经济制度》中称:『对人事制度与经济制度的深刻的内在关系的研究有助于建立参数更为良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以来,经济理论界(主要是关于比较经济学研究的领域)介绍了不少西方经济学家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评估的观点,这些理论中还没有谁能说明人事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米塞斯的结论是对于一个经济社会“或者是社会主义,或者是市场经济”,当然他的论断不是普遍真理。尽管世界上公认的社会主义的经济问题权威佐兰·皮亚尼奇(南斯拉夫)也认为米塞斯的批评‘对马克思想论来说也是有意义的’,但米塞斯的理论前提(实证分析结果)是社会主义条件下不存在经济核算和合理分配资源(物质)的可能性。但它缺乏经济制度与人事制度相联系的研究,因而他的论判是不正确的或者说是不完善的。』
在1992年以后的理论研究及对现实的观察中,我发现自己的“借迷策略”失败了,日后并没有出现我设想的新的“人事制度改革”实际情况是,不但人事制度越来越坏,而且权力资本化的程度比1989年以前的状况更高了。坦率地说,关于人事制度改革的期望是受了丁学良的影响,丁有“非民主制度下经济现代化的政治条件”之分析(1989),丁的主张是执政党价值中立,不以政治条件选官员。(后来证明丁的这个设想也同样太过天真了!)
再有,随着权力资本化程度的加快,中国的环境代价也越来越严重;权力寻租(即我在学术上界定为“政策向制度收费”)的情况已经达到了可怕的程度,所以在1996年我又提出了一个理论设计,称为“经济社会意识形态广义化研究”,也以论文的形式发表于《比较》学术双月刊(中央编译局办,2005年,此文被列为创刊20周年“名栏名篇”)。
不仅在《广义化》这篇文章中,我表达了政治改革的要求,而且作为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提出的第一人,我开始“悄悄反对自己”,在《经济学消息报》上发文(具体期号不详)称:要注意分析米瑟斯对“市场社会主义”的批判。[文章名为《冷静地看待克鲁格曼质疑》,原文及样报均散失]。
由于我的“借米策略”的功利化设计失败,我决定告别经济学,遂于1999年3月26日在《经济学消息报》上发文,曰《为什么会出现“告别经济学现象”?》
在文章中,我写道:『对于任何一个社会制度来说,都是两维的或者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是不可分割的。经济制度的极值实际上是在政治制度里,尽管其关系不是简单的映射。所以说,当经济学问题研究到头时,特别是对于经济现实的对策处于窘境时,政治制度方面的约束就会显现出来。如还是按回避(或淡化)意识形态的方式来,那么,我们则在学术上必须摆脱“理性的傻瓜”(阿马蒂亚·森语)这么一种悖论状态。有一个比较形象的比喻:经济学家甘愿作地球仪上的虫子,你爬,它也动;当“虫子”一旦“发现”自己爬不出圈子时,只有两种选择--要么,钻透地球仪(假设它象苹果那样可以钻透),看看里面是什么?要么,脱离这个旋转的球儿(假设“虫子”的理性足够发现出局的路径)。问题就这么简单!』
这个告白性宣示,说明从价值选择上,我回归了米氏。
与此同时,监狱的大门也悄然向我敞开:一个经济学家,第一个提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构建的学者,注定要成为持有不同政见者。尽管这不是唯一的原因,但毕竟是最重要的原因。
对于改革,我已不抱希望
中国历30来年的改革,它的巨大成功之处就是土地“准私有”的实质选择。最近,我已经注意到了贺卫方教授的七大观点中的最后一项是土地私有化的主张。这也与我发表于2004年《当代中国研究》春季号上的文章主张一致。然而,从“准私有”走到法律上的私有,绝不是一步之遥。
中国的改革在1980年代末与1990年代初出现了可怕的停滞,随后也就是1991年末到1992年夏这段时间里,“(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经济体制技术化地出笼了。应当说,它是维护并试图改进现行政治体制的又一次救亡图存运动。它再一次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绩,但是,它不可能从本质上解决改革的共产主义性质问题:
(一)中国的改革仍是共产主义运动的一环
马克思主义即共产主义十分技术性地颠倒了人类财产观的历时性与共时性关系,从而人类本质的精神平等被替代。这种替代方式可称为“财产新宗教的历时性与共时性颠倒”。在这个分析基础上,我们仍能看到,中国的改革仍是共产主义运动的一环,与真正社会主义(精神平等与普遍福利)仍有巨大差距,甚至南辕北辙。除非特殊利益集团占据权力核心并且其利益计算使其认识到共产主义已经成了纯粹负资产。
(二)作为公共品的政府沦为道德弱势群体
在中国社会中存在的诸种问题在抗议者的话语压力下,执政党也就是政府体系处于动辄得咎的政治窘境中,由于没有民主的互辩机制,政府的经济效绩合法性反而被自己的一些本可以实施反而拖延了的改革所抵销。如看似与经济增长无关的刑法第105条第2款的违宪状况。在政府一方它必须以捍卫执政党不可讨论的合法性来抵制合理的批判,而总体利益说词又是“为了稳定”。为了稳定的目标是(至少是)不使现有的经济效绩被想象的动乱、人祸所破坏。这就使政府(执政党)本身陷入了一个奇怪的悖论之中:党政高度合一且党实控政的局面必然会使其成为民间舆论对政府批判的最后承担者。
(三)没有人能知道改革的最终目标是什么
这是因为改革的目的是用增加财产总量的形式来复述共产主义宗教中的经济崇拜,而绝不可能是精神平等。在拒不讨论精神平等即派生出人权、自由之观念的同时,它又无法复述共产主义的历时性,如此“改革”也只能作为一个“存在”而已,最后无法达到伦理说服的效果。同时,改革在越来越表明旧体制被剥夺者继续被剥夺或更为严重之时,旧体制的精英也由政治权贵变成了经济权贵,“改革”也必然会遭到社会底层即大多数的反对。“改革”成了一种好的利益转移办法,它不只对准存量,更对准增量。
那么,剩下的问题也是(所谓的改革的)核心奥秘是:把改革这种共时性的东西转变为历时性的东西,结果是整个社会永远不可能知道改革的最终目标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