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事件的尘埃尚未定,华人世界中便出现了不少风言风语,香港《开放》杂志和《悉尼时报》等报刊先后发表若干评论文章,其矛头直接对准丹麦和其他欧洲国家的报刊,文章作者装扮出一副挺身而出为弱者说话的姿态,义正词严地谴责漫画作者和报刊编辑滥用言论自由及新闻自由,认为他们囿于西方帝国主义之“文化傲慢”,根本不懂得尊重他者的宗教信仰自由,所以他们遭到反对甚至威胁是罪有应得。一些作者还引用美国政治学者亨廷顿之“文明冲突论”,认为这场争端的实质乃是“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是西方文明开始没落的标志。在我看来,这些看似头头是道的言论,离事实和真理却差着十万八千里远。这次争端不是第一次出现,早在十多年前便有过因为英国作家拉什迪的小说《撒旦的诗篇》而引发的、同样声势浩大的争端。在我看来,这类争端的本质并不是“文明的冲突”,而是“文明”与“不文明”的冲突。我当然选择站在“文明”的一边,反对那些“不文明”的力量;我当然选择站在自由一边,反对那些企图剥夺他人的自由的力量。
我是国际笔会的成员之一,我非常认同国际笔会对此事件所发表的一份声明:国际笔会坚信,笔会会员“应该总是利用自己的一切影响来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充分理解和相互尊重,尽最大努力来消除种族、阶级和民族间的仇恨。”国际笔会“信守思想传播无阻的立场”,并呼吁全世界笔会会员“在全世界及其所属的国家和社群中反对以任何形式压制言论自由”。既然自由也意味着自律,笔会会员同时反对“败坏出版自由,例如以政治和个人目的发布谎言,有意造假、歪曲事实”。换言之,言论自由是有界线的,比如不能在剧院里恶作剧式地大声呼喊说“着火了”、也不能在飞机上开玩笑说“我身上携带着炸药”,这样做便超越了言论自由的界线,其言论已经危害了公共安全,他们必然要为此不负责任的言论而受法律的惩罚。
显然,无论是昔日拉什迪的小说,还是今天画家的漫画,都不是“以政治和个人的目的发布谎言,有意造假、歪曲事实”。其性质既不类似于是在剧院中说起火了,也不属于是在飞机上说带有炸弹,他们的言论表达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至于说他们的作品伤害了某一部分人的宗教感情,被伤害者当然可以通过文明的方式,比如撰写批评文章、申请游行抗议等,来捍卫自己的宗教信仰自由。我记得,当年电影《耶稣的最后救赎》也曾在基督教世界里引发轩然大波,许多虔诚的信徒纷纷走上街头反对公映,甚至来到电影院门口抗议。但是,所有的抗议活动都没有涉及对作者和演员的人身攻击和身体伤害。我认为,用这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宗教感情,是可以理解的。我本人是一名虔诚的基督徒,对于那些嘲笑乃至辱骂基督信仰的言论,我的心中当然会感到十分不快,但我绝对不会使用暴力手段去制止类似言论的表达,我的“护教”手段至多也就是撰写文章来申明个人的信仰的真相。
作家艺术家的言论表达不应被设置禁区,任何信仰者的宗教感情也不应通过政治和武力的手段来得以彰显。正如国际笔会主席、昔日捷克著名的异议作家叶尔利·格鲁沙所指出的那样,人民的宗教感情不应被他人利用为民族主义的工具,“对一切信仰表示疑问的权利,是一种要求彼此尊重的受珍惜的传统。讽刺经常会激起争议,而维护这样的言论自由权,并不意味着认同那些作者的观点。”因此,国际笔会强调,在发生争议的时候,争议的各方代表都应当可以表达他们的观点而无须恐惧审查、监禁甚至生命威胁。在此背景下,谁破坏这一神圣的准则,也就意味着他自动出局了,也就是说,言论自由的原则不保护那些声称要剥夺他人言论自由的言论。
言论自由是人的天赋权利,是人类社会活力的源泉,也是民主制度的根基。言论自由与信仰自由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信仰自由需要言论自由来体现和保护。因此,我完全不能认同的一种做法便是:为了捍卫自己的信仰,不惜杀害不信者或异教徒的生命、不惜伤害不信者或异教徒的身体。这种极端化的信仰是野蛮的、未经过现代文明洗礼的信仰。文明世界不应屈服于这样的压力。国际社会也不应当持“欺软怕硬”的立场——比如今天人们可以拿基督徒的信仰来开玩笑,却不敢轻易谈论伊斯兰信仰的缺陷;因为伤害了基督徒的信仰不会有安全之虞,而伤害了伊斯兰教徒的信仰则有可能立即横尸街头。于是,人们习惯了什么是“可以批评”的对象、什么是“不可以批评”的对象,人们通常只批评那些“可以批评”的对象,而绝不会触动那些“不可以批评”的对象,用中国的谚语来说就是“柿子拣软的捏”。这种出于恐惧和自我保护而形成的“潜规则”,逐渐戏剧化地定格为某种“政治正确”的选择,其潜在的辩护词是:伊斯兰世界属于“第三世界”,与西方相比是“弱者”,所以对伊斯兰世界的诸多内在的问题,如缺乏民主、暴力泛滥、恐怖主义、歧视妇女、一夫多妻等便可以视而不见,甚至为其涂脂抹粉。许多国家、政党、社团、机构及个人,为躲避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威胁,不惜取消言论自由的原则,比如在此次漫画事件中就有编辑被解职。
回顾当年的拉什迪事件,自从小说《撒旦的诗篇》出版后,先后有六十多人为之丧命,伤者数以百计。其中有译者、出版者、普通读者,甚至还有被误杀和被误伤者。当时,伊朗最高宗教领袖霍梅尼对拉什迪发出了“必杀令”。虽然后来伊朗政府为摆脱被西方制裁的状态,宣布取消此命令,但许多民间激进团体坚持宣称,追杀令依然有效,杀手的赏金已经提升到三百万美元。这些偏狭而狂热的恐怖分子,是人类自由的公敌,正如伊斯兰教及中东史大师伯纳德·路易斯所指出的那样:“所谓的伊斯兰基本教义派虽然是少数族群,可是在穆斯林之间十分活跃而且重要,这派对民主政体没有任何涌出,除了当做通往权力之路的单程车票。”拉什迪发表《撒旦的诗篇》的时候,“九·一一”事件尚未发生。“九·一一”事件是一个更加清晰的信号,自由世界对这样的威胁再不能等闲视之了。
十多年来,拉什迪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死亡的阴影时时刻刻笼罩着他,其妻就因为受不了此种担惊受怕的生活而离开了他。英国政府为了保护拉什迪而派遣一支特警日夜值班。近年来,拉什迪移居纽约,在这个自由的都市里继续其创作。回首往事,拉什迪并不后悔写了一部《撒旦的诗篇》。他表示,自己决不会因此而道歉,也不会要求书店收回这本书。他在一份声明中说:“如果在最后一刻放弃的话,便难以争取言论自由。……我生命中十年的时间被这件事情丑化了。我朋友的生命受到威吓,我的家庭也由此弄得一团糟,我关心的人差点被射杀。我本可要求人家道歉,但我没有这样做。世界正在改变,让我们继续生活吧。”
这段话感人肺腑。拉什迪把自己的个人立场与整个人类的基本理念紧紧联系起来——言论的自由是每个人天赋的权利,保卫言论自由是每个人天赋的职责。在拉什迪的声明发表之后,某些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组织对其咬牙切齿、恨之入骨,并表示要继续追杀这个“邪恶的异教徒”、不惜任何代价取其人头。拉什迪的生命依然笼罩在危险之中。也许这种折磨将伴随他度过整个余生。
但是,拉什迪没有屈服,如果他屈服了,一种伟大的价值理念也就崩溃了。我理解拉什迪为什么会公开发表这段“雪上加霜”的讲话——在他的心中,除了求生的欲望外,还有一种更高尚的理念存在,那就是自由。文学的本质,便是拓展人类已经拥有的那一点自由。一个作家的生命可能会被强权剥夺,但他对自由的热爱却永远不会消失。拉什迪和他的《撒旦的诗篇》已经成为言论自由的代名词。我深信,在这场实力悬殊的战争中,最后的胜利者绝不会是那些杀气腾腾的恐怖分子,最后的胜利者终将是手无寸铁、以笔为旗帜的拉什迪。
与之相反,我一想起那些企图杀戮作家、消灭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的宗教领袖及独裁者们,就掩饰不住对他们的无比轻蔑。我不知道这些家伙为何愚昧到了如此程度——他们居然想要泯灭人类求真理、求自由的愿望。任何宗教的旨归都应当是与人为善,而非为保卫某种抽象教条而剥夺他人生命。一本小说或一幅漫画不可能让一种历史悠久的宗教覆灭,如果真能这样的话,问题不在小说和漫画身上,而在于此宗教体系本身。这种思维方式与毛泽东的极权主义统治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小说同样无法成为“反党”的武器,哪个作家能像毛泽东所说的那样“利用小说反党”呢?一个党派、一种教义或一个国家居然害怕一部小说、一张漫画,不正说明这个党派、这种教义或这个国家的病症已经到了无药可治的地步吗?
伊斯兰世界正在面临一个历史的重大转机,伊斯兰世界能否克服原教旨主义的溃疡,能否接受自由、人权、民主、平等这些普世的价值,将决定此数以亿计的族裔未来的兴衰成败,以及未来世界的和平或动荡。但愿伯纳德·路易斯在《中东》一书中善意的期待成为现实——“他们也许会为了和平而团结统一,与彼此、与邻邦、与外间世界共同应用并分享其精神资源与物质资源,来寻求更全面、更丰富、更自由的生活。而在当下这个时刻,外间世界看来是打算让他们太太平平,甚或是助他们一臂之力以达到这个境地。中东地区的民众和政府,可以自己决定要不要和要怎样使用这扇机会之窗,趁它——在这部灾难重重的现代史好不容易换场休息的当儿——还是开着的时候。”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