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腐败在我国已经实实在在成了社会公害,丘成桐院士说它是国耻,一点也不为过。但迄至今日,人们在讨论学术腐败时,注意力集中在高校。的确,我国高校在整体上学术失范,人们称为学术腐败的种种劣行俨然成了主流:行贿跑点,抄袭无度、铺天盖地,造假常规化、制度化,大量炮制低水平重复和跟风投机、趋权趋钱的伪学术,评奖及课题申报和评审分赃化……等等。大学的学术腐败无论规模、范围还是深度,都是空前的。然而,并不只是高校成了学术腐败重灾区,编辑这一环节的失范也相当严重,但却一直逃逸于人们视野之外,至今未提上日程。在网上查到为数不多把编辑与学术规范联系起来的文章,注重的也是“通过编辑活动对作者的失范行为(包括有意的和无意的)进行制约”,即使谈及编辑界的不当行为,也还限于“买卖书号、刊号,权钱交易”这类多半应归咎于我国出版制度的问题(参见:《学术出版物编辑与学术规范》作者:畅引婷)。但更应引起重视的大量存在于编辑界的破坏编辑职业行规的情况却不为人们注意。例如,一些杂志编辑凭借掌握的话语平台,在辑录介绍学界观点或社会讨论热点时,违背刊物应谨守的客观、中立立场,以偏向性强烈的介绍和选择性失明的观点辑录误导读者;编辑界与不正当学术行为共谋的情况也不在少数,这是低水平重复乃至有抄袭剽窃问题的“学术成果”能源源不断变成正式出版物的一个重要原因——当然,并不排除无良学者蒙骗编辑的情况存在,可当问题揭出后,编辑出版界往往采取回避、遮掩、护短的态度,即使先前没有共谋,事后也形成了不光彩的共谋关系。编辑界最不堪的失范行为是抄袭作者。这种事,笔者遇上过几次,最近一次,发生在民政部主管刊物《中国社会导刊》上。由于两个原因促使我作出公开反应。
第一,我在这家刊物的两篇文章,一篇被编辑部不知哪一位把别人的观点和文字强加在我的文章里,另一篇则遭到杂志社的抄袭。如果说把跟我毫无关系的文字强加到我头上,反映的是完全无视编辑界的通则:尊重作者的精神世界,不张冠李戴、移花接木,强加于人;那么,抄袭作者则突破了职业的道德底线。鉴于编辑与作者之间是主要靠诚信来维系的特殊合作关系,编辑对作者的抄袭,破坏了人们对编辑这一角色身份的基本信任,影响远比发生在其他人身上的同类行为更恶劣。第二,编辑部对我郑重提出的问题采取了置之不理的态度。一个月前(6月16日),我就被强加一事给编辑部去信,除了收到一封对来稿的电子自动回复外,没有任何答复。10天前,偶然发现另一篇文章的一些观点和表述在刊登于今年三月(上)关于“贫富悬殊”的策划专题中,变成了“本刊编辑部”和“本刊记者”的观点和表述。而这篇文章是该社编辑第一次跟我电话联系时征得我同意使用的文章,同时也是引出这一专题策划的文章。这种情况下,文章没有使用,观点和表述却被其编辑或编辑部盗用,这就不能不让人感到其间还有对作者的欺骗。我当即去了信,并附上6月16日发的第一封信(两封信均附于后)。现在10天过去,仍然是除了一封电子自动回复外,编辑部没有任何反应。
《中国社会导刊》的行为不光侵犯了我作为作者的权利,还侮辱和冒犯了编辑界的正直同行。如同我国的思想、学术写作环境一样,我国编辑界的工作环境也相当艰难,许多优秀编辑为了给思想学术界撑起一块相对自由的平台,承担着本不应该由编辑来承担的风险,为推出好稿作了巨大努力,与此同时,又以自己的正直和热诚跟作者之间建立起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健康关系。在不久前写的一篇谈编、作关系的文章中,我提到“优秀的编辑在推进我国的思想、学术进步上,他们的作用举足轻重”。但这里必须补充一句:“不良编辑对思想、学术的阻滞、破坏作用,非学界中一般不良分子能及。”
编辑规范与学术规范同源,都是从独立思想和精神自由原则直接派生出来的。学界和编辑界,任何一方面不尊重独立思想原则及其由此派生的行规,都会破坏双方合作所不可缺少的信任,而且对整个学风造成破坏性影响。我公开中国社会导刊抄袭剽窃作者的行为,希望引起对编辑界行为失范的重视。
2006年7月17日星期一
附:致中国社会导刊的两封信
《中国社会导刊》杂志社
主编 王杰秀
执行主编 赵焕军
副主编 张民巍 山啸
秦艳:
我是贵刊的作者。来信抗议贵刊对我的抄袭,要求作出公开道歉。
事情经过如下。
去年11月,贵刊的李芳女士大概在网上看到上海证券报刊5月份刊发的我解析我国巨大贫富差距的文章《财富与社会公正》,来电话表示内容很适合贵刊,希望使用。我同意了,并在随后给她的邮件中发去其他几篇。她于12月12日回邮件作了如下通报:“上次电话里跟您说的那个稿子,在报选题的时候,领导说可以作成策划,也就是占12个页码,当然由多篇文章组成,一般是5篇。我正在写策划方案,等写好了发给您看看,谢谢您的支持。”但在此之后,我并没有收到策划方案,而且她也再没有跟我联系。我估计可能受制于当下舆论空间,选题没有做成,所以,尽管有几篇稿子在她手里,我也没有去信询问。上月中旬收到今年的《中国社会导刊》6月(上),刊登的却是我谈教育产业化的文章。因为事隔半年多了,我已经忘了她当初说要用的是《财富与社会公正》一文,并没在意。只是,读了文章后,发现刊出的文章把大量其他人的文字强加于我,而在对我的文字进行的改动又把原本好端端的内容给改错了。我对这种违背编辑规范把他人文字安在我名下的做法很生气,当即写信提出意见,并要求她把意见转告贵刊负责人。我的邮件是6月16日发给李芳的。二十多天过去了,除了收到一封贵刊对来稿的电子自动回复之外,我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今天翻看一份友人赠寄的主题为“直面贫困”的时文汇编,发现辑录了贵刊2006年3月(上)一组关于贫富差距的文章。在《贫富悬殊,底线何在》的策划题目下,注明:“策划/本刊编辑部
执行/本刊记者李芳”。我记起了:这就是李芳12月12日邮件说的那个专题策划。专题由五六篇文章组成,我的《财富与社会公正》不在其中,这不重要。但令我大为吃惊的是,我文章中一些观点和表述竟出现在署名“本刊编辑部”和“本刊记者李芳”的《贫富悬殊,底线何在》短文中,不知道是李芳还是贵刊编辑部对我的观点和表述作了一点删节以及几个字的改动,就完成了编者对作者的抄袭。请看:
《贫富悬殊,底线何在》云:
“贫富差距过大造成了我国现在必须面对的许多棘手的社会问题,而同样不可回避的,还有我国贫富分化的特殊性。
我国的贫富分化不象其他同样受这个问题困扰的国家那样,一般经历了相对长期也相对自然的分化过程。我国发生在转轨时期的贫富分化非常特殊:没有经历数代人的长期积累过程,而是在很短时间内,通过社会财富迅速向极少数人手中集中发生的。这是一个很不自然的财富分化过程。这中间,最容易触动社会神经的公正问题又格外引人瞩目。
贫富差距过大,将会成为危及社会安宁的重大隐患:如果贫富分化的形成过程充斥着对公正的漠视和践踏,那么,可预见的或不可预见的危机将把多种社会矛盾置于火山口上。”(提示:这里的红色字符抄自笔者下面的一段文字,黑色字符是抄袭者作的一点小改动。另,在7月7日发给致中国社会导刊的信中没有这个提示,是现在为了方便读者而加的。特此说明——7月17日)
下面是《财富与社会公正》中相关内容的原文:
“贫富差距过大并在事实上已趋两极分化,对我国正面临的种种社会问题来说,是不可回避的基本背景,同样不可回避的,还有我国两极分化的特殊性。
我国的两极分化不像其他同样受这个问题困扰的国家那样,一般经历了相对长期也相对自然的分化过程。我国私人财富积累的自然过程,经由上个世纪50年代以来对私有财产的全面否定和大规模没收,早就彻底中断。后来发生在转轨时期的两极分化非常特殊:没有经历数代人的长期积累过程,而是很短时间内通过社会财富迅速向极少数人手里集中发生的。这是一个很不自然的财富分化过程,始终有制度上的安排在起作用,有公权力的渗透和参与。这中间,最容易触动社会神经的公正问题格外引人瞩目。
纵然人们对社会有贫富差距的事实一般是接受的,可如果差距过大,哪怕富有的一极致富手段基本正当,贫富两极分化也会成为危及社会安宁的重大隐患;如果两极分化的形成过程充斥着对公正的漠视和践踏,那么,可预料的或不可预料的危机将把社会置于火山口上。”
抄袭的文字不过区区几百字,但占了“策划语”——《贫富悬殊,底线何在》——近一半篇幅。而不足千字的《贫富悬殊,底线何在》去除掉从我文章抄来的文字,就只剩下引述世界银行的几个数据和几句抒情加套话。但真正问题不在于所抄袭文字在以贵刊编辑部和贵刊记者名义发表的“策划语”中占了近半篇幅,而在于,这是编辑对作者思想和文字的盗窃。
我经历和见识过许多抄袭剽窃事件,几年前就曾在多篇文章中谈及中国已经成为“剽窃者的天堂”,论及抄袭剽窃行径的恶劣。但编辑对作者的抄袭和剽窃远比人们通常了解的同类行为性质更恶劣、影响更坏。这种行为破坏编辑与作者之间进行合作的基本信任。许多情况下,作者并不认识约稿编辑,能放心地把稿件交给素昧平生的约稿编辑,完全是基于对编辑这一角色身份的信任,相信对方能遵守该角色的职业底线。“底线何在”?——至少,不能对作者顺手牵羊。
但贵刊突破了底线,给编辑界带来耻辱。
由于《贫富悬殊,底线何在》的落款是“本刊编辑部”和“本刊记者李芳”,我不清楚抄袭行为究竟是某人的个人行为还是编辑部行为。但不管那种情况,都脱不了编者盗窃作者这一实质。
作为著作权受侵害的作者,我郑重要求贵刊公开道歉。包是包不住的,要采取不理睬态度——如同对我二十多天前请李芳女士转的那封要求贵刊就对我另一篇文章的胡加乱改作出必要说明和澄清的邮件那样——,也是不明智的。
我两篇文章在贵刊的遭遇很有讽刺意味。一篇被贵刊抄袭,另一篇则不管我是否同意,就把别人的观点和文字强加在我的文章里。而这两种做法都发生在你们这一家刊物,贵刊实在应该在规范编辑行为上狠下一番工夫。
下面附上6月16日请李芳女士转交的邮件内容,请一并答复和处理。
致礼!
肖雪慧
7月7日
附6月16日邮件
李芳女士:
你向我约稿,我给了稿件,用不用,我不在乎。但作为一个独立思想者,我在乎思想者的权利:不被篡改,不接受不属于我自己思想的文字。而杂志社一方,尊重作者的精神世界,不强加于人,不把根本不属于我的文字张冠李戴到我头上,这是应该遵守的起码职业规范;如果有什么表述贵刊认为有问题,应及时与作者沟通,也是一个好编辑应有的作风,尤其是现在通讯发达,一个电话、一份邮件就可以实现沟通,更应该如此,不沟通,随意改动,造成错误,就对作者构成严重损害。
但刚收到的这期中国社会导刊(总124期,2006年6月上),署名“肖雪慧”的《“教育产业化”下的贫穷世袭》一文,既严重的强加于我,又改出了严重错误。首先,不过五千来字,竟有四分之一不知谁的文字安在了我的头上,而且安在一头一尾。
中国再怎么践踏思想自由,大不了封杀。把别人的文字强加于我,这也太糟蹋人了!
第二,贵刊耗费了那么多篇幅把别人的文字强加于我,却把我的稿子删的文不对题,根本看不出怎么就造成了“贫穷世袭”。不仅如此,还擅自改了我对中国所谓“教育产业化”的实质的界定,既改变了我的原意,造成片面化,又发生了彻头彻尾的错误。我原话如下:
如果因为美国高等教育具有一定产业特征,这里鼓吹者非要说是从美国移植过来的,那也像其他种种移植一样,充分发挥了“为我所需”和“确保滥用和扭曲”的特长。一方面,抓住“产业”一说却抛弃了人家始终坚守的核心价值和原则(略);另一方面,径直把“产业”与商业等同,把人家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举措变形为受教育机会的商品化,更多地向每个家庭伸手。
贵刊却改成下面这个样子:
中国“教育产业化”的问题在于,径直把“产业”与商业等同,把国家应承担更多责任的举措变形为受教育机会的商品化。
这一改,把我谈中国教育产业化的那不可分割的两方面问题简化成一方面问题,而且抛弃的那一方面是更基本的。我很纳闷,把文章改的很片面进而愚蠢,难道杂志社就那么受用?!
这且不说,还改出错误。我原话中“人家承担更多社会责任”,根据上下文不难看出,“人家”指的是美国那些进行一定程度产业化尝试的大学,根本不是指国家。贵刊要改,也起码应该联系上下文,认真查对和思考一下这么改,意思对不对。但显然没有这么做,径直就把大学改成“国家”。这可真是牛唇不对马嘴。
毕竟我是作者,公开发表出来的文章弄成这个样子,受损害的是我。所以我不可能对此保持沉默。我不知道是谁这么改的。但不管是谁,我都不能接受。写这封信,是请贵刊作出必要的公开说明:
指出文章一头一尾那一千多字与我无关,是贵刊添加的。
请指出被改出的错误。
无论出于对作者、读者还是刊物自身负责,都应该对这两点作公开的说明。这不难,只需在下一期杂志刊一简短声明即可。
请向贵刊负责人转告我的意见,并希望尽快得到答复。
致礼!
肖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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