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在互联网上一连读到留德学人仲维光先生的两篇文章,一篇标题为《从追随专制到逃避自由——对文革到六四历史时期的再思索》(发表于《新世纪》7月1日),另一篇标题为《从德雷福斯事件看余王排郭丑闻》(发表于《新世纪新闻网》7月23日)。两篇文章的主旨本来与我无涉,但作者却硬把我的名字拖放到了他的文章里。作者之所以这样做,看来是为了向人们作出某种“警示”。
为忠于作者原意,我把两篇文章的有关段落完整地摘录如下。
在《从追随专制到逃避自由》中,有这么一段:
“……共产党集团也已经学会巧妙地利用他们的擦边球化解社会的不满,并以此损害、乃至摧毁自由派知识分子和法轮功等完全与共产党文化不相容的新的追求。他们在严酷打击法轮功等的一切言论、一切活动同时,对这派知识精英,包括李慎之式的一般的批评网开一面,甚至允许他们之中的很多人出国,给他们一定的活动空间。他们不仅利用这种方法导引和防止了批评升级,而且还更积极利用这类知识精英的精神和文化特质,对抗打击真正的自由派人士、持不同政见者和法轮功。很多这类知识精英也非常会利用共产党给与的方便,里外通吃。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是戴晴。今年出现的丁子霖致高智晟公开信,最近的余杰王怡在会见布什总统时排斥郭飞雄事件,也都染有这种性质。”
在《从德雷福斯事件看余王排郭丑闻》中,有这么一段:
“策略是应该有的,但是当他伤害到自由这一最根本性的原则时,人们就要为原则付出努力和奋斗。写作自由、言论信仰自由是笔会最高的原则,共产党作家笔会的奴性和策略在独立作家笔会不应有任何的位置。
当然这个问题,这种气氛在中国的知识精英中并不鲜见。我听说,零五年纪念六四的联合活动,丁子霖女士明确提出有法轮功参加,她就退出。可以说正是知识界的这个气氛和背景,余杰王怡才敢如此肆无忌惮地排郭。”
当我读到这两段文字的时候,我感到一种莫名的惊诧。这难道就是我一直对其保持良好印象的仲维光?
回想起上个世纪的94-97年间,我和我先生由我们所敬重的许良英先生介绍,认识了他的学生仲维光先生。仲先生给我们的最初印象,是一位学者型的知识分子,长于思考,富有批判精神。应该说,这在当时的知识分子圈子里是很难得的。有一次仲维光先生回国探亲,我们还曾在自己家里接待过他。他返回到德国后,还把他写的文章寄给我们。在一些通信中,我们谈到国内思想界的状况,谈到中国的知识分子问题,也曾讨论过中国的极权主义问题,以及当时在国内已开始流行的民族主义问题。在那几年里,仲维光先生还曾给我们转交过留德学生募集的人道捐款。尤其令我们难忘的是,有一位德国汉学家,多年来一直关注“六四”难属的命运,收集了大量有关资料,写成了一篇有关我个人及“六四”难属群体的学术性文章,而把这篇文章译成中文邮寄给我的,正是仲维光先生。这件事令我十分感动,我至今仍保留着他的那篇译文。
但是,想不到,多年来疏于交往,彼此之间竟产生了这么大的误解。我想,我今天写这篇文章,就是要消除这样的误解。
首先我要纠正一件事情。在仲维光先生的第二篇文章里提到:他曾听说,2005年全球联合纪念“六四”的时候,我曾提出如果有法轮功参加,我就退出。我在这里要说明的是,仲维光先生所说与事实有很大出入。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2004年“六四”十五周年过后,由纽约的中国人权组织牵头,决定组建一个全球性的纪念“六四”的常设委员会,时任中国人权主席的刘青先生邀请我担任这个委员会的名誉召集人。我接受了这个邀请。2005年5月,我接到中国人权组织工作人员封从德先生的电话,就该年度全球纪念活动的总口号征求我的意见。口号共十六个字,我对其中“退垮中共”四字提出了异议。我的理由是:“六四”是纪念大屠杀死难者亡灵的日子,每年这个日子大家的心情都很沉重,纪念活动的气氛应该是庄严、肃穆的,不宜采用“退垮中共”这样带有浓重宣传色彩的口号。我还表示,如果法轮功单独举行纪念会,提出这样的口号我不会持异议,但这是全球性的纪念活动,口号应该得到普遍的认同。后来封从德先生又来电话,告诉我在筹委会的电话会议上,因这一口号发生了激烈的争执。于是我表示:我这个名誉召集人,本来就只是挂个名而已;如果一定要把这个口号放进去,那我就退出你们的筹委会好了,这样你们愿意怎么纪念就怎么纪念,与我无关;作为“六四”死难亲属,我们会按照自己的意愿来纪念死去的亲人。
这里我还要澄清的是:我从未反对过法轮功人士参加“六四”纪念活动,恰恰相反,我竭诚欢迎广大法轮功信众参加这样的活动,我只是不同意把“退垮中共”这个口号放进纪念活动的总口号中去。我想,谁都不会认为,不赞成用这个口号来纪念“六四”,就等于拥护中共。我的儿子就是被中共的军队用枪弹射杀的,我还会去拥护这个杀人的党!作为局外人,我尽管不认同法轮功的这个口号,但我始终保持了沉默。我认为,我能做到这一点已经足够了。
作为一篇批评性文章,对被批评者的所言所行,起码应该作必要的核实,用“我听说”之类的道听途说做论据,不仅违背了学人治学的严谨,而且会给被批评者带来不应有的伤害。我想经历过“文革”的仲维光先生,尤其是作为一个身居西方文明世界的学人,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
最难使人理解的是,作者指控我一年前声明要退出筹委会这件事,居然成为一年后“余王拒郭”事件得以发生的“气氛和背景”。我觉得,仲维光先生过高地估计了我在知识界的影响力了。我并没有那么大的影响力,所谓余王在
“排郭”事件上“有恃无恐”,也与我无关。仲维光先生把我与余王事件硬扯到一起,想必是把自己武断的假设当作推论的前提。
我在仲先生的《从德雷福斯事件看余王排郭丑闻》一文中,还读到了这样一些字句:“郭飞雄和余王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他积极参与了高智晟律师的维权活动,他不回避法轮功问题。所以,余王排郭事件的焦点是如何对待高智晟律师为代表的维权运动,法轮功问题,因此这个事件所引起的震荡无论在精神,还是在政治、文化层面都是根本性的。”
怎么评论所谓余王“排郭”事件,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我只是不赞成动不动就以什么人、什么事来划线的做法。我认为,对待高智晟绝食运动的态度,对待法轮功“九评”、“三退”的态度,可以讨论,但不能作为划分反共与拥共、英雄与懦夫的标准。我同情法轮功受害者,谴责中共政权对法轮功的镇压。早在2001年5月,在一份由我和我先生起草的题为《天安门母亲的话》的公开声明中,我们就曾以明确的语言谴责了中共对法轮功等民间信仰的残酷镇压。同年,在以我先生名义发表的题为《从六四大屠杀到镇压法轮功》的文章中,又进一步表明了对法轮功问题的立场。我想,在这里引述这篇文章中的一些话也许并不多余。
这篇文章的开头写道:
“‘六四’大屠杀快十二年过去了,它作为一个历史遗案,至今尚未有个了结。这十二年来,我们作为那场大屠杀的受害亲属及见证人,曾年复一年地向国人呼吁:不要把那场血腥的暴行从我们的记忆中抹去,不要让‘六四’那样的惨剧在我们这块灾难频仍的土地上重演。然而不幸的是,在十二年后的今天,我们从中国政府对法轮功运动的镇压中,再一次见到了当年曾经在东西长安街上见到过的那种残忍,再一次闻到了当年曾经在我们亲人尸体上闻到过的那种血腥气。这使我心情特别沉重。……”
在这里,我要请仲维光先生注意这样一个事实:即使在我们谴责中共镇压法轮功之后的相当一段时间里,我们都没有看到有哪一位法轮功头面人物对发生在1989年的“六四”大屠杀表过一个态,更何况在这之前了。如果按仲维光先生的逻辑,以某某人某某事件来划线,那么你应该把那个时候的法轮功划到哪一边去呢?
对于受迫害的法轮功信众的同情,并不能抵消我对海外某些法轮功活动人士做法的反感。我生活在中国大陆,我切切实实地感受到,在中国大陆,由于某些法轮功人士的有悖于常情常理的做法以及一些法轮功媒体的不实宣传,现在民众对法轮功的同情正在急速地、大幅度地流失。我还注意到,那些身处国内的法轮功受害者,并没有因为海外法轮功人士的种种造势活动,其境况有丝毫的改变。我认为,海外的法轮功活动人士,有责任也有义务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情,来切实改善国内法轮功信众的恶劣处境。
我不赞成以对法轮功运动的态度来划线,也不赞成以对高智晟律师的绝食运动的态度来划线。在仲维光先生的前一篇文章里,提到了我今年2月份给高智晟律师的那封公开信。由此,他把我划入了“利用共产党给与的方便,里外通吃”的一类。感谢他笔下留情,没有把我与他所说的这类人中的“典型”戴晴女士放到一起,而是说我“染有这种性质”。真可谓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但我真不知道我究竟“里”吃了什么,又“外”吃了什么?还希望仲维光先生明示。我认为,一个负责任的学者,应该知道落笔千斤的道理,不能任意瞎说的。
顺便说一句,看来仲先生写文章,凡是抓住余王,都会拉上我陪绑;反过来也是一样。我真不知道我与这两位后生究竟有什么命定的关系?
很显然,仲维光先生是把公开信事件和余王排郭事件看作前因与后果的关系了。对此我自然无话可说,人们有权对某些事情作出自己的分析、甚至猜测,那怕这种分析或猜测是错误的。但我要声明的是,我不会因为别人有某种奇怪的看法而随便放弃或改变自己的观点。我仍然坚持那封公开信里的基本观点:把维权行动政治化(或者叫民运化)的做法不可取;把维权行动搞成群众运动的做法不可取,因为这可能给维权的民众带来难以承受的风险。
我要感谢仲维光先生在第二篇文章开头提到卡尔·波普对一件事情所作的反省,因为我还真不知道卡尔·波普曾有过这样的反省。我在这里也作适当的引述:
“在一次共产党组织的游行示威中,警察开枪打死了示威者,可是这促使卡尔·波普厌恶了组织示威的共产党,以及他们信仰的马克思主义。
警察打死了人,为什么波普没有把所有的痛恨都集中在警察身上,而把主要的反省集中在组织者及其指导思想上?原来他看到的是,组织者为了政治目的而无视普通人的生命。
这件事让我深深地思考,为什么我没有如此自然的反应和思维,如此狐疑地看待这件事情,……答案是,我的人性被共产党改造过了。因为我从小受的共产党教育就是,要奋斗就会有牺牲,死人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为了一个政治目的,一个所谓崇高的目标,就可以牺牲个人的生命。这是没有人性的、对人的蔑视。波普所具有的反应才是正常的。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生命,都是同样神圣的。……”
我赞同卡尔·波普的反思,也赞同仲维光先生由卡尔·波普的反思所引发的对自己的反思。
最后仲维光先生引述哈维尔的话说:要为真实而生活,知识分子就是要不顾一切地讲真话。但愿他能做到这一点,至少不要说假话,更不要被人指责为造谣。
说了这么多话,不知能否消除我们与仲维光先生之间的误解。
丁子霖
2006/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