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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11日)
(佳书/报道)
中国浙江台州,121名选民因政府官员不作为和无所作为,不为民办实事,向政府及人大递交《罢免状》,掀起国内罢免尸位官员第一浪。 这是现场图片及《罢免状》
《罢免状》
要求罢免椒江区区府办张正华副主任
区国土资源分局江方清副局长的意见书
椒江区人大:
行政主体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未能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均为行政不作为。行政不作为不仅使人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甚至造成人民利益受到严重损害,进而损害了行政机关为纳税人服务的"政府信用"。追究行政不作为的官员行政责任,包括降职、免职、罢免、进而根据渎职轻重,追究司法责任。责任政府就应该要求官员牢固树立服务人民的责任意识。
要求罢免张正华、江方清事由
椒江区东边片光明路,中山东路段旧城改造至今已13余年,为何沦为"伤民工程"是由于违法拆迁,开发商无资质,无房屋销售许可证,欠缴土地税费,至今未办土地审批手续(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椒政发[2002]87号文件语)违章建筑、拖延办证,分脏不匀,瓜分、截留等一系列问题所造成,是一本至今还说不清,道不明的糊涂帐。
我们认为这是由于不具备任何资质的海门街道办事处违法、违规强行拆建,暗箱操作,致使遗留了大量向题,由于土地税款不能到位,而最终导致国土局滥用公权力,是背离人民,损害并嫁祸于我们164户无辜私房拆建户的恶劣行为,附件一(椒政发[2002]87号关于同意商品房开发中有关暂缓土地登记问题的处理意见的批复),是国土局有法不依,监管不力,拖延10余年办证,行政不作为所造成。公权力亦有其约束力,任何一项行政行为的作出都应当在法律、法规框架内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特别是在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而不是他们颠倒黑白,指鹿为马,一手遮天的家天下。
我们164户私房拆迁户通过10余年的上访,最终得到的是土地使用权"划拔"而不是"出让"的属性,为此我们自2005年7月开始向有关部门反映,2005年10月有关部门在市长下访日按排台州市副市长金长征,椒江区常务副区长徐仁标接待了我们,随行台州电视台也进行了现场采访,两位领导对拆迁指挥部至今还存在,十三多年了帐还未算清而感到不可理喻,并当场表示尽快落实处理土地使用属性问题,并尽快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当时在场群众无不拍手鼓掌称快。
在历时一年多的上访后,国土分局在2006年1月17日,3月1日,7月17日的告知书和补充说明中字里行间找不出一个"法"字,而我们164
户私房拆建户历次强烈要求用"法"来说明和回复我们,更为可悲的是7月17日的告知书中引用了原椒江市人民政府1992,1号文件《椒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旧城改造的决定》作为回复的主要依据,我们派代表三次向国土分局要求提供依据,而国土分局始终找不出该文件而事至今日,还未提供法律依据,那凭什么作出调查意见和告知书?在这里我们提请区人大领导注意,即使是国土局不能提供的该文件规定了"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属性,事实胜于雄辨。国土局的意见告知书为典型的行政不作为。
我们于8月28日向区府办何昌廉副主任提交了复查申请表(附件二)并反映了国土局的有关问题在15天后未见回复,最后询问是否受理被告知要转分管土地的张正华副主任,1周后我们又去向张正华反映了东边片旧城改造的有关遗留问题,及海办、城建局、国土局瓜分截留11套营业房和其它空置房至今还非法出租,以及容积率和2幢商品房之间距离不足2.5米,当年是怎样通过验收的等很多问题。8月27日通知去领复查意见书(附件三)我们认为该复查意见书对我们申请的四点事项和有关的问题未作任何复查,而且态度相当恶劣,连门都不给我们进,还破口骂人。
我们不知张正华在复查些什么东西
地址引用错误(附件四)原光明路6号楼,现变更后为芝麻园里小区13-1号楼要求依法说明土地使用权"划拔"的有关法律和至今无法办证的法律依据,同一项目中的一幢楼至今不能办证只是要求复查的其中一个问题。
该复查意见书和国土局的意见告知书是对立的、矛盾的,这足以证明某一方的一派胡言。
对其它有关问题未作任何复查
为此,我们强烈要求重新对原东片拆建户的土地使用权属性问题和其它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复查和召开听证会,应本着实是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分清私房和其它房屋质的区别,就东边片拆建遗留问题向区领导如实汇报和进行复查,并提出切实可行的纠错方案供区长办公会议参考依法纠错。凭用法来回答我们凭什么法把我们164户私房拆建户的土地使用权"划拔"给不具备任何资质的海办去搞这么一个"伤民工程"。
我们建议继续追缴开发商的土地税费和拍卖海办、城建局、国土局等有关部门瓜分,截留的11套商业用房及空置房和10多年非法出租所得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并强烈要求区纪委和税务部门立案调查东片旧城改造拆建指挥部,违法拆建,官商勾结,暗箱操作,偷漏税款等问题。
我们强烈要求罢免行政不作为的相关责任人,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正华,椒江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江方清,自古盗亦有道,我们为椒江有比流氓还流氓的"人民公朴"深感悲哀!
椒江区原东边片私房拆建户121人(附名单略)
2006年10月10日
(记者:蔡楚) [博讯首发,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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