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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香格里拉非法商业拆迁
野蛮、暴力、违法强制进行(图)
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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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热点:强行拆迁
(200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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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讯曾披露山东菏泽强制拆迁,开发商见利忘义,借助腐败的官员,对拆迁户实施“零补偿”先拆后赔,并将拆迁费用从超低的补偿中扣除。以下是菏泽拆迁的一些详细情况:
1 拆迁公告不按程序公布的拆迁日期为: 2005年7月10日至2005年8月31日
2005年9月24日再公告拆迁日期延长至2005年12月31日,之后,再未见延期公告。整个拆迁占地194亩,被拆迁570户。拆迁性质:将住宅改为商业开发建设。建筑面积:
28万多平方米。菏泽香格里拉开发商广告为: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有17层建筑多幢。(至今属于公告拆迁期限外进行拆迁)资料:公告、广告、
2 居民签名强烈反对香格里拉商业拆迁评估
2005年7月10日拆迁公告贴出,政府制订并公布评估标准。反对拆迁以及反对政府公布的评估标准,短短三天就遭到近400户居民签名反对。(国务院【2004】46号文严禁政府硬性确定补偿标准)资料: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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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开发项目公示:居民签名反对拆迁进行近2个月,建设项目未获规划局批准。规划局2005年8月29日公示该项目征求意见,居民于9月2日才见到规划局2005年8月29日公示,菏泽香格里拉开发项目再次立即遭到居民和学生家长强烈反对。短短三天,签名达400余户。资料:公示、签名、信(有规划局收到签名)
4 政府实质接受拆迁委托
菏泽香格里拉拆迁指挥部(政府机构)违反国家《拆迁条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接受拆迁委托”的规定,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违法变相接受拆迁委托,进行拆迁。资料:(有关菏泽香格里拉拆迁指挥部名单、简报、传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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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野蛮拆迁香格里拉拆迁指挥部(政府机构)动用各种卑鄙、恶毒的方法:停水、停电、堵塞交通,轮番纠缠、不让上班、扣发工资、查税(签了协议的漏税也不查,不签协议,说你漏税就漏税,谁也说不清)、查计划生育(签了协议的不查)、查违章建筑(签了协议的违章也不查,不签协议的不违章也说你违章)在香格里拉拆迁指挥部(政府机构)的强大“攻势”下,许多居民迫于无奈,签定了协议,到2006年3月,尚有227户居民未签协议。资料:签名、有关人员证言。
6.警察保护强盗、歹徒和小偷、非法拘传、拘留居民
派出所随便抓人、(非法拘传、拘留居民里烈属74岁李大娘(住利民路福山巷7号)、居民李中、烈士后代、居民代表路运生(路运生被非法拘传、拘留两次),但是,居民碰见小偷或强盗:歹徒行凶、破坏电力设施、小偷行窃、盗剪电缆,强盗入室抢劫等,居民打110电话报警,警察往往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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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四墙落地”政策导致砸死一农民工。香格里拉拆迁指挥部(政府机构)于2006年5月16日在拆迁停止4个半月后再次加大力度,“发明”并制定了更加卑鄙、恶毒的拆迁方法:“四墙落地”。再加上接受拆迁委托的所谓“拆迁单位”,仅仅是个“皮包公司”,再进行层层转包,实际进行拆迁的其实都是一些没有接受过任何培训的农民,于2006年5月22日,砸死一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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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一纸空文;菏泽市政府违法商业强拆菏泽2005年12月22日,菏泽市房产局对马桂容等5户居民进行“裁决”,官司打到菏泽市中级法院,2006年3月8日菏泽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菏泽市房产局“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判决:撤消菏泽市房产局行政裁决。”“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菏泽市房产局)承担。”
但是,菏泽市房产局竟然叫嚣:“法院不懂法!”,于是,菏泽市政府竟然依据菏泽市房产局被法院撤消的“裁决”,2006年5月26日傍晚对马桂容等四户居民下达了“强拆令”市政府一点也不按法律程序办事:
(1). “强拆令”下达依据的是无效的“裁决”。(缺少法律依据)
(2)“强拆令”下达前没有进行听政。(违法,没有按程序)
(3). “强拆令”下达后没有给居民足够的搬迁时间。(违法,没有按程序)
(4)..在没有签定协议、没有进行任何补偿、没有进行任何安置的情况下强拆了马桂容等四户居民的房子。(违法、没有按程序)
(5).通过菏泽电视台|、菏泽牡丹电视台做失实报道,说什么“对四户居民进行了妥善的安置”,“四户居民认识到不履行搬迁义务是违法行为”,“四户居民口服心服”。(违法)
资料:判决书、政府令、房管局强拆公告、电视报道
9政府机构恐吓、威胁逼死人命菏泽市政府在2006年5月28日非法强拆了马桂容等四户居民的房子后,菏泽香格里拉拆迁指挥部(政府机构)加大了对居民李民生的力度,连日纠缠不休,
2006年6月4日纠缠李民生到半夜11点,并且,恐吓、威胁李民生:“如果你再不签协议,明天就裁决你,马桂容就是你的下场!”
李民生被逼无奈,次日(2006年6月5日)中午,在自己家中留下遗书,上吊自杀。资料:有关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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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刚两年两条街,拆除进行“旧城改造”实际是商业开发、重复建设菏泽市政府打者“旧城改造”的名义,建设香格里拉商业广场,其实,要拆除的几乎全都是新房子。有许多建筑是刚刚经过一次开发,刚刚建成不过才仅仅两年:如青年路整整一条半街,以及迎宾路半条街的楼房。资料:有关图片
11违反了菏泽市的总体规划香格里拉拆迁要建设的项目,违反了菏泽市的总体规划:在菏泽市2003——2020年的总体规划中,除了临牡丹路和临青年路的少部分建筑是属于商业区外,大部分应当是属于居住区,香格里拉开发,严重违反了菏泽市的总体规划。资料:总体规划、广告图对比
12 越资质开发: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发布文号鲁建发[2005]11号)香格里拉拆迁要建设的项目的开发商华通公司是三级资质,只能开发建设15万平方米以下资料:有关规定、项目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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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拆除违章”“依法改正”为名,非法入侵民宅损害房屋,行逼迫搬迁之实。典型事例:2006年5月21日,借“依法改正”、拆除违章建筑为名,违法捣毁郭卫国利民路利国巷2号房屋。资料:有关图片、证人证言
14. 暴力拆迁:典型事例:
2006年7月7日半夜12:10分,在菏泽香格里拉商业拆迁现场:迎宾路福美巷14号居民常宝剑因为开发商华通公司铲车白天怕天热不动工,夜间噪音扰民说了铲车司机几句,被20几名暴徒按到在地暴打。资料:图片
15. 菏泽其他违法违规开发、占地:恒盛大市场、建材大市场、水果批发大市场、台塑城、菏泽大剧院、修路等。资料:图片
不砸死人才怪!安全不能仅靠“侥幸”来保证!
拆迁实行层层转包,最后实际实施拆迁的是没有经过任何培训的农民,再加上是采取走一家就拆除一家的方法,拆除的工地往往非常狭小,总之:缺少技术和工具、不规范、狭窄、没有经验等,本来就已经安全隐患多多,政府的“四墙落地”政策,更是火上浇油、雪上加霜,不砸死人才怪!
政府的“四墙落地”政策公布于2006年5月16日,在次日,即5月16日,一钢筋水泥砖混结构由拆迁人为“制造”而成的建筑,在行人刚刚经过后不足一分钟,突然自行倒塌,没有砸到人,真是万幸!但是,安全不能仅靠“侥幸”来保证!政府的“四墙落地”政策公布一周,即2006年5月22日,就砸死一人!
名词解释“四墙落地”:
这是菏泽香格里拉拆迁指挥部(政府机构)发明的、全国独有的、卑鄙、恶毒、险恶的逼迫居民搬迁的一种方法。
在拆迁的进程中,签定协议总是有早有晚。由于一户居民的房屋的后墙和山墙,往往实际上就是另一户居民的院墙。“四墙落地”必然会导致未搬迁居民的住宅门户大开,没有安全。从而达到逼迫未签定协议的居民搬迁的目的。
“四墙落地”还有很大的安全隐患:例如一堵山墙,正常拆迁,应当往西倒,拆房子的人应当站在墙的东面,但是,由于西面有人家,墙又不能往西倒,只好让墙往东倒。但是,又由于多种原因,该墙的西面又不能站人,那么,人就只好站在该墙的东面,如此以来,人站的方向与墙倒的方向一致,于是,民工就只好用修汽车的“千斤顶”来顶墙,这样,墙倒的方向不好控制,危险性很大。“四墙落地”的政策实行不到一个礼拜:2005年5月16日实行“四墙落地”,
2005年5月22日上午在利民路福宁巷6号,砸死一位民工(没有受过任何训练的农民)。
有关“纠正违章”进行所谓“依法改正”典型个例:
在山东菏泽香格里拉商业拆迁中,因为郭卫国没有签定补偿协议,在2006年5月21日,香格里拉拆迁指挥部动用200余人,在墙上砸了一个大洞,破墙而入,非法侵入利民路利国巷2号居民郭卫国的住宅,砸坏郭卫国已经建设两年的房屋,借口“纠正违章”进行所谓“依法改正”。
国家建设部有明文规定:“总投资30万圆以下,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以下的建设项目,不办理施工证”而拆迁指挥部“纠正违章”的借口,就是郭卫国两年前建设的几十平方米建筑没有办理施工证。两年前,郭卫国去办理“施工证”时,规划局没有给办理全,其实,根本不需要办理。没有违反城市总体及详细规划,建设就是了。象郭卫国这种情况,菏泽现在有千家万户,其实,仅仅就是因为郭卫国没有签定补偿协议,香格里拉拆迁指挥部随便找个借口而已。其实质,就是逼迫郭卫国搬迁。菏泽香格里拉拆迁指挥部拉了横幅:“进入程序不签补偿协议的违章建筑一律不予补偿”说的非常露骨,其意思就是:“签补偿协议的违章建筑一律给予补偿”!
香格里拉拆迁指挥部是政府机构,有公、检、法、规划、土管、工商、税务、计划生育……头头脑脑。
郭卫国长期患病,下岗在家,妻子在纺纱厂,单位也不景气,每月五、六百圆的工资。有一个儿子在上中学。2006年5月21日,在政府“依法改正”
(乱砸一气)时,郭卫国当场昏死过去,用救护车拉到医院抢救。晚上,郭卫国刚刚脱离危险,担心家里,回到家中。家被砸得乱七八糟,就象日本鬼子进村一样。电线也被非法剪断。
资料:相关图片,证人证言
2006年5月28日强拆马桂容整装待发
政府拉的条幅,说是旧城改造,实际是商业拆迁
死者李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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