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要湖泊 武汉东湖渔民奋起抗争(图)

刘飞跃


(2006年9月21日)
    刘飞跃:讨要湖泊  武汉东湖渔民奋起抗争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管理区湖光村村民祖祖辈辈生长在东湖湖边,农忙种田,农闲下湖捕鱼,半农半渔(60—70年代,整个东湖只有六部大网作业,湖光村就占了1/2)。1958年,在那个大刮“共产”风的疯狂的年代,生产队的物资、资金与劳力无偿地被公社及上级机关占有使用,试图达到社员与社员之间贫富均等,这种现象即所谓“一平二调”。平调的“共产风”在1960年、1961年虽经当时的中央政府制止,但并未根治。1969年—1971年,当时湖光村所在的和平公社以“一水难分三”为由将本属湖光村村民经营的“团湖”(东湖的一部分)约600亩水面收为己有,办了和平二渔场,后又将周边湖光村的三百亩土地、电站、大屋、大网、网船,在未办任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以上压下,继续按1958年刮“共产风”的办法进行平调,并无偿使用和侵占,从1972年到现在有三十多年了,和平乡及上级政府对湖光村的村民一无补偿,二无安置。
    刘飞跃:讨要湖泊  武汉东湖渔民奋起抗争


    
    自从湖面及土地等被强占后,湖光村村民从1972年就开始进行了要回属于自己资源的行动。其间,只有在80年代湖光村因60%村民到乡镇企业做了 “工人”,这种维权抗争行动才稍微减弱。而在这过去的三十多年中,和平乡对“一平二调”的生产队集体财产,有的还给了“村组”,有的部分还了或“低价划拨” 给了“村组”,唯独湖光村的水面等被“平调”走的财产,和平乡迟迟不肯归还。同样属于科平乡的风光村、渔光村用得到的湖,30年共获取了数千万元的利益。最近几年,乡镇企业纷纷破产,湖光村的许多“工人”又回村当了农民(其养老金也由村里负担)。由于湖光村资源非常有限,整个村子不堪重负,农民生活困难。
    正是鉴于以上情况,湖光村村民于2006年2月又重新开始了向和平乡及上级政府要求收回渔场的行动。为此,村民们从乡到区,从区到市,从市到省都进行了上访,然而,政府每次都进行哄、推、拖。更令湖光村村民不安的是,2006年6月1日,武汉市政府出台了武发[2006]10号文件,对东湖风景区进行了改制,在原东湖管理局的基础上成立了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并对东湖范围内的所有资源直接进行托管。10号文件让湖光村村民们感到问题越来越复杂,他们不得不面对更高一层的政府。
    2006年9月11日,被逼无奈的湖光村村民在穿过村子的公路上挂起了“要吃饭要生存”等三组18幅标语,并派人守卫湖面,阻止原渔场人员进行捕渔。2006年9月14日,湖光村及维权代表老李家突然来了三、四车共几十人,他们试图强行取下标语,并威胁维权代表。由于村民的抗争,政府的这次行动失败。9月15日,在我现场采访维权代表老李时,东湖管理区一位副区长给该代表打来电话,说:“路上的标语必须取下来”,该区长还威胁说:“老李呀,现在形式对你很不利”。老李答道:“我都七十多岁了,杀头坐牢都认了”。从以上情况来看,双方的矛盾大有升级之势,《民主与观察》将继续关注这一事件。
     《民主与观察》刘飞跃供稿
     2006-9-21
    刘飞跃:讨要湖泊  武汉东湖渔民奋起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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