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访美前夕北京司法机关

重新审查起诉赵岩()

蔡楚
 

 

(相片首发:赵岩,摄于2004911日,不料5天后被捕,至今已一年零7个月余。)

417日(周一),据北京市有关检控部门透露,现已恢复对赵岩的审查起诉。在胡锦涛先生将于418日访美前夕透露此信息,看来目前释放赵岩已无望。对此,辩护律师批评当局此举不合法。

目前仍被北京当局扣查的《纽约时报》新闻助理赵岩的律师莫少平,周一收到检察机关的口头通知,说是已恢复了对赵岩的审查起诉,但没有明确说明是否围绕先前指控其涉嫌泄露国家机密诈骗的两个罪名。

对此,莫律师说:起诉赵岩的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今天才正式告知我们,恢复对赵岩的审查起诉,这是在电话里面说的,也没说清楚是什么罪名,现又恢复了对赵岩的起诉,他们大概仍旧使用以前的那个罪名吧。这也没有什么意外不意外的,他们根本就没照法律来做。
得知当局恢复对赵岩的审查起诉,赵岩的一位不方便透露身份的朋友表示,很难过,却并不意外。他说,检察院在月前撤销对赵岩的起诉后,却迟迟不放人,就预感到赵岩不会被轻易放过的。

44岁的赵岩在2004年任职于纽约时报中国分社时,因被指提前获悉当时的中共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将退位的消息,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名被捕。但检控机构曾在今年317日曾向莫少平表示,已撤销对赵岩的起诉。

莫少平指出,有关恢复审查起诉这一程序,中国的法律对此没有规定,当局没有权利继续扣查赵岩。他说:法院是 3 17日下达《刑事裁决书》允许撤销对赵岩的起诉,现在司法人员却又说是320日就恢复了审查起诉,这本身就是非常不严肃的。法律规定,如果没有新的证 据,撤销起诉后就不能重新起诉了。我们不清楚司法机关又有什么新的证据和新的事实,实际上这是重新起诉。法律上没有所谓恢复审查起诉的规定,现在扣留 他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香港中国法律专家王有金则认为,由于这种情况不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在中国的司法实际中,即使起诉被撤销,只要没有放人,被再次起诉是有可能的:司法机关没有正式宣布他无罪释放,如果找到新的证据,就可以再次起诉。恢复这个词不是正式的法律名词,很少发生这个程序,法律对此也没有规定。

418日,华盛顿邮报驻中国记者科迪(Edward Cody)撰文指出:在胡锦涛与布什的会见中,纽约时报社的赵岩被捕案、美国学者杨建利在中国被判刑案等可能会被提出来。布什政府和美国国会及人权组织 曾多次向胡锦涛和中国政府提出这两个案件,但到目前为止,都没有任何进展。

蔡楚报道于20060418(根据自由亚洲电台丁小采访和其他消息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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