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片首发:赵岩,摄于2004年9月11日,不料5天后被捕,至今已一年零7个月余。)
4月17日(周一),据北京市有关检控部门透露,现已恢复对赵岩的审查起诉。在胡锦涛先生将于4月18日访美前夕透露此信息,看来目前释放赵岩已无望。对此,辩护律师批评当局此举不合法。
目前仍被北京当局扣查的《纽约时报》新闻助理赵岩的律师莫少平,周一收到检察机关的口头通知,说是已恢复了对赵岩的审查起诉,但没有明确说明是否围绕先前指控其涉嫌“泄露国家机密”和“诈骗”的两个罪名。
对此,莫律师说:“起诉赵岩的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今天才正式告知我们,恢复对赵岩的审查起诉,这是在电话里面说的,也没说清楚是什么罪名,现又恢复了对赵岩的起诉,他们大概仍旧使用以前的那个罪名吧。这也没有什么意外不意外的,他们根本就没照法律来做。”
得知当局恢复对赵岩的审查起诉,赵岩的一位不方便透露身份的朋友表示,很难过,却并不意外。他说,检察院在月前撤销对赵岩的起诉后,却迟迟不放人,就预感到赵岩不会被轻易放过的。
44岁的赵岩在2004年任职于纽约时报中国分社时,因被指提前获悉当时的中共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将退位的消息,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名被捕。但检控机构曾在今年3月17日曾向莫少平表示,已撤销对赵岩的起诉。
莫少平指出,有关恢复审查起诉这一程序,中国的法律对此没有规定,当局没有权利继续扣查赵岩。他说:“法院是
3 月17日下达《刑事裁决书》允许撤销对赵岩的起诉,现在司法人员却又说是3月20日就恢复了审查起诉,这本身就是非常不严肃的。法律规定,如果没有新的证
据,撤销起诉后就不能重新起诉了。我们不清楚司法机关又有什么新的证据和新的事实,实际上这是重新起诉。法律上没有所谓‘恢复审查起诉’的规定,现在扣留
他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香港中国法律专家王有金则认为,由于这种情况不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在中国的司法实际中,即使起诉被撤销,只要没有放人,被再次起诉是有可能的: “司法机关没有正式宣布他无罪释放,如果找到新的证据,就可以再次起诉。‘恢复’这个词不是正式的法律名词,很少发生这个程序,法律对此也没有规定。”
4月18日,华盛顿邮报驻中国记者科迪(Edward
Cody)撰文指出:“在胡锦涛与布什的会见中,纽约时报社的赵岩被捕案、美国学者杨建利在中国被判刑案等可能会被提出来。布什政府和美国国会及人权组织
曾多次向胡锦涛和中国政府提出这两个案件,但到目前为止,都没有任何进展。”
蔡楚报道于20060418(根据自由亚洲电台丁小采访和其他消息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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