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维权律师滕彪(蔡楚供图)
(《动向》四月号封面人物)
滕彪,三十出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文质彬彬,说话慢条斯理。2003年5月,他与许志永、俞江一起,提请全国人
大对国务院《收容遣送条例》进行违宪审查,迫使当局自行废止了这一严重侵犯人权的恶法,开创了公民挑战公权取得胜利的先例。之后,他走出书斋,站到维权第
一线。
滕彪认为,维权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维权是律师和专业维权人士,给当事人提供法律、新闻等各方面援助,帮助当事人与公权力抗争,维护他们的权利;广义维权是各种身份的民众,以一切公开适当的方式,包括违反恶法,争取自己的权利。
笔者:“三博士”上书引起了国际国内的广泛关注,是当年的重大事件,你们当时是怎么考虑的?
滕彪:我们三人是博士时期的同学,在北大时差不多每周都要聚一次,讨论中国社会现实的法制问题。毕业后,我们在三所不同的学校任教,讨论阵地便转移到互联网上。
孙志刚事件出现后,我们一直在网上讨论这个问题。俞江首先提出,根据立法法,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收容遣送条例》进行违宪审查。经过反复讨论修改,最后形成了我们给人大的公民建议书。
《收容遣送条例》侵犯人权的罪行罄竹难书,一直为国内外正义之士所诟病,我们希望此举能够修改或废止恶法,更重要的,希望就此开启中国违宪审查的
进程。国务院与各部委以及地方人大、政府的很多法规都与宪法相抵触,立法法规定全国人大应该对违反宪法的法律法规进行审查,他们却从不使用这项权力,我们
推他们一把,或者能开创违宪审查的先例。即使他们不审查,给我们一个回应,也是进步。
在我们之前,其他人也曾提出违宪审查建议书,但他们没有运用媒体,因而影响有限。我们运用了一些策略,让这一普通的公民建议书成为公共事件。当时
“煞士”十分猖獗,民众的注意力都集中于此,如果时机选择不当,公布后并不会产生理想的效果。很可能泥牛入海,悄无声息。那一段时间,我们每天都到新浪网
上查看全国新增“煞士”病例的数目,看着数字从每天一百多人逐步下降,当每天新增
“煞士”病例下降到二十多人时,我们感到时机成熟了;对发布媒体,我们也进行了认真筛选:它必须是全国性的、权威的,具有思想品位,能透过表象,看出该事
件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巨大意义。我们选择了《法制日报》、《南方周末》、《中国青年报》。考虑到《南方周末》是周刊,时效性不强,最后选定《法制日报》与
《中国青年报》。后者的回应更为及时,就由《中国青年报》发出了这一消息;当时,中宣部已经下令,禁止各媒体继续报道孙志刚事件。我们的建议书既不提孙志
刚事件,也没有谴责收容遣送制度的种种恶行,使之成为一个纯粹的法律技术性文件,令新闻审查无计可施:1根据宪法与立法法,公民有权提出违宪审查建议;2
国务院的法规在哪些方面违反宪法和立法法; 3、人大常委会有权加以审查、也应该加以审查。
报道面世后,海内外媒体大量转载,产生了巨大影响,一个月后,当局被迫自行废止了《收容遣送条例》。正是因为我们从文字处理到时机与媒体的选择,以及如何接受采访,怎样对海外表述等各方面都进行了反复研究,十分谨慎,才会有这样好的效果。
笔者:孙志刚事件后,自己各方面是不是都发生了较大变化?
滕彪:我与许志永都是苏力的学生,他不大同意我们用这种方式做事,希望我们做纯学术工作。虽然公民建议书使自己成为公众人物,我还是希望自己少在
公共领域发言,多做一些学术研究。然而一旦你的名字出现在报纸上,尤其是为民请命有很好的效果,每天便会有很多上访信或求助电话,全国很多人甚至直接找过
来,都是冤案,你如何忍心全部拒绝?!再者,还接受了很多采访。根本停不下来。
另外,我觉得中国的现实需要更多具有社会科学背景、尤其是法学背景的知识分子站出来,为受苦受难的民众说话,替他们做一些事情。虽然我一直认为纯
粹学术对推动中国社会进步有长远影响,但多数中国知识分子不作社会调查,不了解民众的疾苦与社会实情,很容易脱离实际,搞假大空的所谓学术,忘记了知识分
子的社会责任,实在不足取。我从比较出世、想做纯学问,转变到在公共领域发言较多,既有自身的因素,也有外界环境的推动。
笔者:之后又参与了那些维权个案?
滕彪:这之后参与了一些公开信的组织和签名,介入了一些案件的维权工作。例如蔡卓华案,我作为第四被告胡锦云的辩护人。
蔡卓华牧师义务印制了大量圣经与基督教书籍,为中国家庭教会的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当局为了打击家庭教会,便污蔑蔡卓华等人“非法经营”。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在中国目前的司法体制下,维权工作者除去必须十分熟悉法律业务,在法庭上指出控方的不当之处外,还需要运用法律之外的力量。虽然这对律师的角色来
说有些矛盾,但在目前的体制下却是必需的,往往是有效的。因为在政治犯、良心犯的案件中,纯粹的法律技术几乎不起作用,于是我们通过媒体让更多人了解真
相,这是维权的一个重要策略。
我们在网上公开了蔡卓华案的证据和审理情况,揭露了当局捏造事实、枉法不公的丑恶嘴脸;不仅我们八个辩护律师,而且邀请其他学者作家撰文,抨击当局迫害基督徒的罪行。蔡卓华案引起了海内外广泛关注,美国总统布什访华时特别提到了这一案件。
非法经营罪如果成立,犯罪嫌疑人的刑期至少为五年,当局原计划判蔡卓华十年左右有期徒刑,最后判刑三年,胡锦云当庭释放。我觉得,这一策略取得了十分积极的成效。
从去年二月开始,山东临沂地区展开计划生育野蛮执法运动。大批妇女遭强迫结扎,很多妇女被强制堕胎;逃避在外者,计划生育部门与黑社会势力勾结,肆意抓捕殴打他们的亲属,抓不到亲属便抓毫无关联的邻居,企图迫使外逃者返回。当局如狼似虎,肆无忌惮地侵犯人权。
在当地维权人士陈光诚的帮助下,我与另外两名朋友到临沂调查取证,帮助受害者立案。你很难想象,我们有如地下工作者,凌晨起床,半夜归宿,趟河流,穿行在玉米地,神出鬼没,摆脱各方跟踪,才完成了临沂当局严重违法行为的调查工作。
到沂南县第二天,我们就被跟踪,不得已,只得抄小路,悄悄趟过蒙河,来到蒙阴县,与受害者见面。取证十分顺利,但在赴费县人民医院调查的路上,又
被跟踪了。半夜里,两辆汽车在空无一人的道路上追逐。类似惊心动魄的经历有好几次,每次都因为我们的司机道路熟悉,最终甩掉了他们。
我们唯一住宾馆的一天,当地公安局、司法局、计生办一大帮人破门而入,冲进房间。他们抓走了两名农民朋友;听到陈光诚和他们发生肢体冲突的声音,我们立刻冲到他的房间,将他救了出来。我们的态度十分强硬,义正词严地要求他们遵守法律,最终他们只得灰溜溜地走了。
调查结束后,我们帮助一些受害者在当地法院起诉镇政府和县计生局。
笔者:准备参加今年的基层人大代表选举吗?
滕彪:我的兴趣不在公共和政治领域,不论是现在还是将来民主化后,我都希望自己做一名
独立知识分子。如果这个体制没有如此严重地侵犯人权,同胞们不是这么容易遭到伤害,我根本不会参与维权,连律师都不会去做。对我来说,看书、写作最为快乐。但现实无法令人安心这么做,只能在两者间找一个平衡点。
笔者:有没有受到校方、警方的威胁?
滕彪:压力很大。先是学校领导找我谈过十多次,最近公安局、司法局也分别找我谈话,威胁的成分越来越多。他们甚至表示,如再继续从事维权工作,教职将不保。
每年三月,美国人权报告的中国部分多是批评,中国人权白皮书完全相反,一片赞扬,我们认为,中国民间也应该有一个人权报告,从内部视角,更客观更
真实地反映中国的人权状况。最近,我与许志永等人一起,编撰了《2005年中国人权报告》。这是美国国务院和中国国务院中国人权白皮书之外,第三份反映中
国人权状况的文件,是中国民间对中国人权整体状况的第一份报告。他们就此又多次对我进行警告。
笔者:准备如何回应他们呢?
滕彪:我不得不做一些调整,退却一段时间。但不会全部放弃维权工作,更不会放弃写作的自由。
笔者:多保重!多谢你接受我采访!
滕彪:不客气。
2006年3月31日星期五于北京香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