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5月27日发表)
清明时节,我和章虹回乡扫墓。后因北京沙尘肆虐,便在故乡逗留盘桓,乐不思返。其间,我和中学同学、校友数度聚首,品茗晤谈。我们除了畅聊社会万象、世间
百态外,还特别提到了40年前发生的文化大革命,并鲜明地、非受迫性地问了我们自己几个问题:当年作为“老三届”中学生的我们,干过错事、干过不光彩的事
没有?我们是否也有应当承担的个人责任?我们应当向曾被我们加害的人道歉和忏悔吗?使我感到欣喜的是,大家迅速给出了肯定的回答,并在大榕的提议下,决定
立即付诸行动。
说实话,在这之前,我们也常常忆及文化大革命。我们常说“咳,上了毛老头的当”。这自然没错。我们还常说:文革使我们中的大多数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10年插队使我们虚掷年华、蹉跎岁月。这些也没错。我们还愿意说:文革中
保了校长庞学渊,保了常熟县委书记汤西谷。这些也都没错。然而,有一些事我们却有意无意地加以遗忘,也有意无意地不想提及,并且还很想逃避和推脱。例如,
副校长王民、县长梁传禄曾经惨遭我们的羞辱和折磨。地理老师仲士骥、数学老师程聿鎏、语文老师张振宁曾经受到我们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双重加害。我们还多次
“大义凛然”地抄家,抄地、富、反、坏、右、资本家和走资派的家,以及激情燃烧地拆庙毁寺、辱骂僧尼。……偶尔有人提到了这些事,我们也很愿意为自己开
脱,说:那些受害者身上的“走资派”、“坏人”和“牛鬼蛇神”标签是无产阶级司令部给贴上去的,不关我们什么事;他们的“罪行”也不是我们发现、发明的。
但是,这一次我们没有放过自己:我们不让“牛鬼”吃饭而令他们吃草,难道这事也能推到别人头上去?我们命他们互殴,并对不愿互殴者拳脚相加,这难道不是我
们应负的个人责任?我们在批斗他们时蛮不讲理、无限上纲、不准回嘴,难道这不是我们的罪错?
今天,我们已经清楚,即便他们真的是该受惩处的坏人,也拥有人格不受侮辱、人身不受侵犯和进行自我辩护的权利。同样,他们的家园也不能被任意侵犯。今天,我们痛切地看到,在文革面前,人道、人性和人权真是不值一文!那所谓文革,
完全是一场国人在最高当局愚弄、诱使和驱使下所进行的登峰造极的反人权运动。今天,我们已然不惑:那场运动的目的,是把“革命对象”做人的尊严全部打掉,
而“革命动力”也会不时被剝去画皮,显出“对象”的原形。此外,“动力”之间也分派互斗直至互相残杀,都巴不得把对方打成异类、整成“对象”给灭了。
40年后,我们终于比较痛快地认了自己的责任,并向王民副校长的女儿表示了我们的歉意和悔意(王民已不幸患上老年痴呆症)。由此可见,对做过的不光彩的事
不肯认账,不想道歉,这大概是一种人性的弱点。大家知道,一部分日本人至今不肯认侵略中国的账,胡说是为了建立大东亚共荣圈而“进入”中国。无独有偶,中
国官方也在胡说毛泽东发动文革的动机是好的;他们自己不想反思,还设立禁区,强迫别人遗忘和不准别人反思。这里,我想先说句公道话:关涉人性弱点的事,的确不大好办;要是事情不大,尽可任由它去。然而,日本侵华是大事,那些日本人拒不认账肯定是不行的。中国文革是大事,官方垄断话语权、推卸和逃避执政者犯下的国家罪错,肯定是不行的。文革是国人永远不能淡忘和疏离,并应冲破官方的阻挠和封锁,对其加以深刻反思、作出认真忏悔并从中汲取惨痛教训的历史大悲剧。
在我看来,从文革这
场制度性反人权浩劫中应当汲取的基本教训是:无论以什么借口,都不允许践踏人权。保卫红色江山永不变色也好,为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也好,年轻无知、上
当受骗也好,……所有这些神圣、动听、合理的借口都不能成为践踏人权的理由。不论是“左派”的人权、“无产阶级司令部”的人权,“站对队的人”之人权,还
是“右派”的人权,“走资派”的人权,“站错队的人”之人权,都不能被践踏。
在我看来,作为汲取教训、不让文革重演的第一步,应当是立此存照——立像、立碑、立馆和立日。立像是立那些英勇的反文革志士的像,如辽宁立张志新的像,北京立遇罗克的像,上海立王申酉的像,江西立李九莲的像,吉林立史云峰的像。立碑是在各大中城市立文革受难者纪念碑。立馆是将毛泽东纪念堂改为文革博物馆。立日是将每年的5月16日定为“国民忏悔日”。
中国官方曾经口口声声说要“彻底否定文革”,但这四件最起码的事,他们一件也不做。不仅自己不做,还不准别人做,不准别人反思文革。“不准”的借口是什么呢?是他们“已经作了结论”了,要大家“向前看”。显然,在这样的借口之下,他们是在继续奉行毛泽东定下的文革宗旨——践踏人权,践踏人的思想自由权、言论自由权、表达自由权、知情权和出版自由权。
2006.5.20于
北京家中
(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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