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与当前格局:答法国外交部“分析和预测中心”

 


1、在中国,自由主义的定义是什么?有没有一个比较适合中国国情的自由主义定义?


我想可以区分广义的与狭义的、以及政治的与学理的不同层面。广义上说,自由主义在当代中国,差不多已相当于对自由民主制度的一个共识(common sense)。这一共识深刻对应着89年的事件。上个世纪80年代的新启蒙、新诸子百家与民主浪潮,一度形成了一个可以称为“89共识”的关于未来的意识形态。尽管这一共识还相当模糊。64屠杀摧毁了现实的政治变革势力,但在意识形态上并未对这一共识构成颠覆性的冲击。反而促使这一共识向深度延伸,当然也有分化。譬如一个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未被注意的变化,是在89事件之后,基督新教在传入中国近两百年的时间里,第一次较大规模地进入了中国主流知识分子的世界。最初的一批具有“89共识”的知识分子成为基督徒,一支在国内,逐步形成了十几年后以知识分子和专业人士为主体的城市家庭教会的雏形。一支在海外,一批民主运动中的领袖与参与者,接受耶稣基督,进入北美华人教会。大概主要在2003年以后,这两个部分才开始凸显在当代社会和主流思想界的视野下,开始影响当代自由主义的走向。


90年代初一条腿走路的市场化改革,终于慢慢摧毁了整个社会的“89共识”。在被压缩的政治空间中,自由主义首先作为市场经济的辩护士出现,所以习惯上把中国的自由主义分为“经济自由主义”与“政治自由主义”。而一条腿的“经济自由主义”,其实在摧毁“89共识”的过程中扮演了很微妙的作用。它至少激发了新左派、新权威主义、新儒家等思潮,在不同层面上的回应和反驳。90年代中期以后,市场化改革造成的政治腐败、弱势群体大规模的利益受损及各种社会冲突日益加剧,中国从政府到民间,基本上已失去了对于未来的一个common sense。这时,“政治的自由主义”在1998年浮出水面,开始以自由主义学理全面思考政体问题。从此,自由主义也被主要理解为一种政治学和政治哲学。在最近十年的时间里,我的看法,一种广义上的“自由主义”,已替代“89共识”,成为中国主流社会对未来宪政与社会转型的一种最完整和最强势的意识形态。它的主体,基本上等于在忽略欧洲与北美一切政体、宗教与思想差异的前提下,所得到的一个关于自由民主制度的最低共识的全部知识。


这一自由主义立场,几乎涵盖了李慎之、李锐、朱厚泽、最近的谢韬等中共的党内民主派;朱学勤、刘军宁、徐友渔、袁伟时等主流的自由主义学院派;刘晓波、余杰、江棋生等国内异议分子群体;曹思源、吴敬琏、茅于轼等倾向政治自由主义的经济学家;魏京生、吴弘达、王军涛、王丹等海外民运群体;以“民主党”成员为主体的国内民运派;近年来以“法政系”为主体的维权派,以及孙大午、武克钢为典型的自由派工商界人士,以及以南方报业集团、中国新闻周刊为代表的自由派媒体,等。在当代中国,我不认为有任何思潮及其所影响的人群,无论是中共意识形态还是民间的新左派、权威主义或新儒家学说,还能够对这一自由主义共识形成有力的挑战。如果给出我的一个所谓适合中国国情的定义,就是当代中国在反对一党专制、结束“共产中国”这一根本性诉求之下,所形成的关于自由民主的政体转型的一种强烈的和逐渐清晰的政治学共识,它包含了关于宪政主义、分权理论、法治原则、政教分离、权利法案、民主选举、司法独立、市场体制等核心内容的一个基本认同。


而在当代中国,除了中共的官方政治学与自由主义政治学之外,并没有第三种携带了足够的社会资源和影响力的政治学。所以“自由主义”在中国的意义,在很大程度上回到了1945年这个概念之于欧洲、以及1950年这个概念之于台湾的那种意义,简言之,就是一种更加学理的、更加成熟的、和更加坚决的政治学上的“反共”立场。这一立场无论需要多少时间才能转化为现实的政体革命,但这一立场已不可逆,甚至已不可能被另一场89屠杀所摧毁。几年前,英国《新左翼评论》的主编佩里•安德森访问北京,与新左派的几位代表人物会谈。之后在成都与我有一次谈话。我问他,对欧洲的新左派而言,市场体制和宪政体制是否仍是一个确定的前提。他惊讶地说,of course。我说,这正是中国的新左派刻意淡化的、但却是“自由主义”在中国的概念里最核心的那个部分。这一部分的共识与89屠杀之后的中国政治语境密切相关,也与一个否定一党专制的明确的“反共”立场融为一体。没有这个,就没有当代中国的自由主义。


上述是广义的和政治的层面。而从狭义的和学理的层面看,自由主义在十年之前的复兴,得益于在政治高压下对于胡适、储安平等“五四”以来的中国现代自由主义传统的一个回顾和梳理,和对哈耶克、伯林、阿克顿等英美自由主义资源的译介,以及政治流亡所造成的国内与海外思想资源与共识传承上的一个断裂。因此狭义上的自由主义,也是自由主义思潮在中国的主流,可以程度不同地被四个定语所修饰。一个是“古典的”自由主义,一个是“英美的”自由主义,一个是“保守的”自由主义,一个是“法治的”自由主义。而刚才提到的“宗教的”自由主义,是一个刚刚凸显其影响的分支,尚未产生整体上的影响。这一层面上的“自由主义”,更加接近、并且越来越接近于欧美的保守党或共和党。其与党内民主派、海外民运派以及国内的民主派,一直存在着较大的分野。尤其近年来在“维权运动”这一现实的宪政运动的实践中开始凸显。举两个明显的例子,一个是十年前的1997-1998年,自由主义思潮的出现与“民主党”组党事件几乎同时发生,却完全没有联系。这既与政治高压与恐惧所造成的隔绝有关,也与学理与政治上的歧见有关。第二是最近两年中国民间的“维权运动”在走向上的混乱与分歧,这到底是一场新型的、被那四个定语的自由主义所影响下的“新民权运动”,还是一次海外民运思路所影响下的“新民运”的翻版?其代表人物高智晟、杨茂东(郭飞雄)所选择的路线在自由派中激发起的分歧,以及他们受到政府迫害的遭遇,使当前自由主义的政治实践受到一定的挑战,意味着当中国的自由主义从学理进入政治,它需要一个共识的沉淀,以及在这个旗号下的更加细致的分野。


2、北京对香港的影响此议题曾产生过许多议论。但是,香港回归已经10多年了,您认为香港对大陆有过什么影响吗?


香港对大陆的影响很大,我甚至认为在某种程度上高于北京对香港的影响。后者的影响是政治性的和戏剧性的。但前者的影响是民间性、观念性和日常性的。换言之是一个循环:北京(中南海)影响香港,香港影响整个中国社会,整个中国社会影响北京。后两个是间接性的,广义上说是文化性的。而前者是直接性的。所以前者更受到关注,也更容易令人悲观。


举例来说,香港的50万人“七一”大游行,对大陆民间社会潜在的冲击性与影响力,是回归之前若发生类似事件所不能比拟的。香港维多利亚公园每年的六四烛光晚会,成为“香港自由行”的一个隐藏的观光点。香港的自由派刊物,其发行量在开通“自由行”之后均有大幅增长。香港的资源,为大陆空间狭窄的NGO、NPO组织的形成、越来越多的民间刊物的潜流、以及教会的成长、政治异议活动的临时平台,都比以往提供了更多合法化和掩护性的渠道。商业往来、沿海地带的传媒与舆论,一切民间交往所携带的文化与观念资源,具有中南海的政治影响所不能设想的渗透性。这种作用并不完全是一个越来越被北京制约的香港本身所决定的,而是由一个自由派思潮占主导的大陆民间社会的内在渴求所决定的。无论北京怎样施加政治及经济的压力,香港的回归仍然犹如干柴烈火。不错,文化影响的速度通常会低于政治影响。但香港对大陆格局的演变,显然在回归之后,日益扮演着一个微妙的和重要的角色。


3、在管理、法治国家、民主和经济发展之间,什么才是中国优先解决的问题?


其实中共在89之后对这一问题持续不断地作出了它的回答和路径选择。这一系列选择构成了今天问答这个问题的前提。即中共的改革模式迄今为止所作出的选择,已经造成了一种什么样的格局,以至于在今天,“什么才是中国应当优先解决的问题”?


人们通常认为,89年之后经过短期的停顿,政治收缩下的市场化启动成为中国政府一条腿走路的选择。在90年代中期,当跛足的市场化日益带来行政腐败与公共管理的危机时,政府再次选择了“去政治化”的法治主义路径。第一阶段,主要体现为私法领域内的大规模立法,与市场化全面衔接。公法的改革基本没动。到第二阶段,在公法内推动了行政法的发展,有学者称为“以行政吸纳政治”,但宪法的变革基本没动。到第三阶段即21世纪初,民间的宪政运动出现了各种雏形,分散的社会利益冲突,开始逐渐形成一个无形的、模糊的和普遍性的压力集团,就如胎儿在母腹中接近三个月时的状态。宪法的私法部分(财产权)被迫在2004年得到了回应。但这仍然是私法变革在公法领域内的一种延伸,而非宪法体制本身的变革。目前的中国在经济上,是国家资本主义与市场体制的一种结合;在政体上,是专制主义与行政法为主导的法制主义的一种结合。有学者认为这一新权威主义的模式已经形成。若照这种看法,中国今天就没有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而是通过这一模式的定型,来平衡处理“管理、法治国家、民主和经济发展”的整体格局。


但我不能同意这种看法。中共的选择有它内在的逻辑性,也不能简单否定它的效果。但中共的改革模式,第一,是一种将问题与冲突尽量延后的机制。延后也不见得不好,但却给未来带来了“只能成功、不许失败”的挑战性。第二,这也是一种必然将各种问题混杂与复杂化的机制。换言之,“管理、法治国家、民主和经济发展”这些议题,越到后面就越不能单独处理。因此,上述的两个结合并没有构成一种稳定的模式,而是处在持续的、高度的动态之中。尤其当中共的核心领导机制,从个人独裁不可逆地转向某种集体主义的寡头体制之后,这种动态所蕴含着的危险性就越来越高。因为除了诉诸民主与宪政改革之外,日渐衰微的传统政体已无法给一个最高领袖带来领导社会转型所必需的个人权威和政治秩序的合法性。这种权威与合法性在目前虽然还没有非常明显的失去,但却只能由一个集体(政治局常委会)来笼统的继承。这种集体的最高权力模式只能处理日常局面,而不可能领导一场重大的政体变革,或应对一场复杂的社会危机。任何人想要重新从这个小集体中将“股份”收拢在个人手中,都需要一个特殊的局面,这个局面要么是政变、战争、重大社会危机,要么就是宪政与民主改革的启动。


因此中国目前最需要优先处理的是两个局面,其一,中共政治局的寡头体制一旦形成,中共当局处理重大社会危机的能力,就开始出现前所未有的下降与隐患。因为任何重大危机所具有的复杂程度,对一个“股权分散”的委员会机制都将构成颠覆性的挑战。其二,经济发展、社会冲突、法治进程、民主化与社会管理,已经形成了一盘彼此胶着的棋。进入21世纪以来,尽管中国经济仍然保持较高的增长,但仔细观察会发现,任何新的、重要的制度改革都几乎再难推行了。因为每一个问题,都正在以一种加速度变成政体问题。


在这两重的挑战面前,或者回到独裁,或者走向宪政民主,不可能有第三条路。所以最佳的、最优先的选择就是在出现任何重大社会危机之前,回到独裁(如果可能的话),或者启动宪政改革。这不但对中国是最安全的,对共产党、甚至对全世界而言,也是最安全的。在当代中国,这比在任何领域处理一个单独的问题都更重要。或者说,在任何一个领域处理一个单独的问题,都会加剧这种整体上的紧迫性。


注:作者于2006年10月应法国外交部“未来人士”计划的邀请,作短期学术访问。


2007-10-10于成都。

民主中国 | minzhuzhongguo.org

自由主义与当前格局:答法国外交部“分析和预测中心”

 


1、在中国,自由主义的定义是什么?有没有一个比较适合中国国情的自由主义定义?


我想可以区分广义的与狭义的、以及政治的与学理的不同层面。广义上说,自由主义在当代中国,差不多已相当于对自由民主制度的一个共识(common sense)。这一共识深刻对应着89年的事件。上个世纪80年代的新启蒙、新诸子百家与民主浪潮,一度形成了一个可以称为“89共识”的关于未来的意识形态。尽管这一共识还相当模糊。64屠杀摧毁了现实的政治变革势力,但在意识形态上并未对这一共识构成颠覆性的冲击。反而促使这一共识向深度延伸,当然也有分化。譬如一个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未被注意的变化,是在89事件之后,基督新教在传入中国近两百年的时间里,第一次较大规模地进入了中国主流知识分子的世界。最初的一批具有“89共识”的知识分子成为基督徒,一支在国内,逐步形成了十几年后以知识分子和专业人士为主体的城市家庭教会的雏形。一支在海外,一批民主运动中的领袖与参与者,接受耶稣基督,进入北美华人教会。大概主要在2003年以后,这两个部分才开始凸显在当代社会和主流思想界的视野下,开始影响当代自由主义的走向。


90年代初一条腿走路的市场化改革,终于慢慢摧毁了整个社会的“89共识”。在被压缩的政治空间中,自由主义首先作为市场经济的辩护士出现,所以习惯上把中国的自由主义分为“经济自由主义”与“政治自由主义”。而一条腿的“经济自由主义”,其实在摧毁“89共识”的过程中扮演了很微妙的作用。它至少激发了新左派、新权威主义、新儒家等思潮,在不同层面上的回应和反驳。90年代中期以后,市场化改革造成的政治腐败、弱势群体大规模的利益受损及各种社会冲突日益加剧,中国从政府到民间,基本上已失去了对于未来的一个common sense。这时,“政治的自由主义”在1998年浮出水面,开始以自由主义学理全面思考政体问题。从此,自由主义也被主要理解为一种政治学和政治哲学。在最近十年的时间里,我的看法,一种广义上的“自由主义”,已替代“89共识”,成为中国主流社会对未来宪政与社会转型的一种最完整和最强势的意识形态。它的主体,基本上等于在忽略欧洲与北美一切政体、宗教与思想差异的前提下,所得到的一个关于自由民主制度的最低共识的全部知识。


这一自由主义立场,几乎涵盖了李慎之、李锐、朱厚泽、最近的谢韬等中共的党内民主派;朱学勤、刘军宁、徐友渔、袁伟时等主流的自由主义学院派;刘晓波、余杰、江棋生等国内异议分子群体;曹思源、吴敬琏、茅于轼等倾向政治自由主义的经济学家;魏京生、吴弘达、王军涛、王丹等海外民运群体;以“民主党”成员为主体的国内民运派;近年来以“法政系”为主体的维权派,以及孙大午、武克钢为典型的自由派工商界人士,以及以南方报业集团、中国新闻周刊为代表的自由派媒体,等。在当代中国,我不认为有任何思潮及其所影响的人群,无论是中共意识形态还是民间的新左派、权威主义或新儒家学说,还能够对这一自由主义共识形成有力的挑战。如果给出我的一个所谓适合中国国情的定义,就是当代中国在反对一党专制、结束“共产中国”这一根本性诉求之下,所形成的关于自由民主的政体转型的一种强烈的和逐渐清晰的政治学共识,它包含了关于宪政主义、分权理论、法治原则、政教分离、权利法案、民主选举、司法独立、市场体制等核心内容的一个基本认同。


而在当代中国,除了中共的官方政治学与自由主义政治学之外,并没有第三种携带了足够的社会资源和影响力的政治学。所以“自由主义”在中国的意义,在很大程度上回到了1945年这个概念之于欧洲、以及1950年这个概念之于台湾的那种意义,简言之,就是一种更加学理的、更加成熟的、和更加坚决的政治学上的“反共”立场。这一立场无论需要多少时间才能转化为现实的政体革命,但这一立场已不可逆,甚至已不可能被另一场89屠杀所摧毁。几年前,英国《新左翼评论》的主编佩里•安德森访问北京,与新左派的几位代表人物会谈。之后在成都与我有一次谈话。我问他,对欧洲的新左派而言,市场体制和宪政体制是否仍是一个确定的前提。他惊讶地说,of course。我说,这正是中国的新左派刻意淡化的、但却是“自由主义”在中国的概念里最核心的那个部分。这一部分的共识与89屠杀之后的中国政治语境密切相关,也与一个否定一党专制的明确的“反共”立场融为一体。没有这个,就没有当代中国的自由主义。


上述是广义的和政治的层面。而从狭义的和学理的层面看,自由主义在十年之前的复兴,得益于在政治高压下对于胡适、储安平等“五四”以来的中国现代自由主义传统的一个回顾和梳理,和对哈耶克、伯林、阿克顿等英美自由主义资源的译介,以及政治流亡所造成的国内与海外思想资源与共识传承上的一个断裂。因此狭义上的自由主义,也是自由主义思潮在中国的主流,可以程度不同地被四个定语所修饰。一个是“古典的”自由主义,一个是“英美的”自由主义,一个是“保守的”自由主义,一个是“法治的”自由主义。而刚才提到的“宗教的”自由主义,是一个刚刚凸显其影响的分支,尚未产生整体上的影响。这一层面上的“自由主义”,更加接近、并且越来越接近于欧美的保守党或共和党。其与党内民主派、海外民运派以及国内的民主派,一直存在着较大的分野。尤其近年来在“维权运动”这一现实的宪政运动的实践中开始凸显。举两个明显的例子,一个是十年前的1997-1998年,自由主义思潮的出现与“民主党”组党事件几乎同时发生,却完全没有联系。这既与政治高压与恐惧所造成的隔绝有关,也与学理与政治上的歧见有关。第二是最近两年中国民间的“维权运动”在走向上的混乱与分歧,这到底是一场新型的、被那四个定语的自由主义所影响下的“新民权运动”,还是一次海外民运思路所影响下的“新民运”的翻版?其代表人物高智晟、杨茂东(郭飞雄)所选择的路线在自由派中激发起的分歧,以及他们受到政府迫害的遭遇,使当前自由主义的政治实践受到一定的挑战,意味着当中国的自由主义从学理进入政治,它需要一个共识的沉淀,以及在这个旗号下的更加细致的分野。


2、北京对香港的影响此议题曾产生过许多议论。但是,香港回归已经10多年了,您认为香港对大陆有过什么影响吗?


香港对大陆的影响很大,我甚至认为在某种程度上高于北京对香港的影响。后者的影响是政治性的和戏剧性的。但前者的影响是民间性、观念性和日常性的。换言之是一个循环:北京(中南海)影响香港,香港影响整个中国社会,整个中国社会影响北京。后两个是间接性的,广义上说是文化性的。而前者是直接性的。所以前者更受到关注,也更容易令人悲观。


举例来说,香港的50万人“七一”大游行,对大陆民间社会潜在的冲击性与影响力,是回归之前若发生类似事件所不能比拟的。香港维多利亚公园每年的六四烛光晚会,成为“香港自由行”的一个隐藏的观光点。香港的自由派刊物,其发行量在开通“自由行”之后均有大幅增长。香港的资源,为大陆空间狭窄的NGO、NPO组织的形成、越来越多的民间刊物的潜流、以及教会的成长、政治异议活动的临时平台,都比以往提供了更多合法化和掩护性的渠道。商业往来、沿海地带的传媒与舆论,一切民间交往所携带的文化与观念资源,具有中南海的政治影响所不能设想的渗透性。这种作用并不完全是一个越来越被北京制约的香港本身所决定的,而是由一个自由派思潮占主导的大陆民间社会的内在渴求所决定的。无论北京怎样施加政治及经济的压力,香港的回归仍然犹如干柴烈火。不错,文化影响的速度通常会低于政治影响。但香港对大陆格局的演变,显然在回归之后,日益扮演着一个微妙的和重要的角色。


3、在管理、法治国家、民主和经济发展之间,什么才是中国优先解决的问题?


其实中共在89之后对这一问题持续不断地作出了它的回答和路径选择。这一系列选择构成了今天问答这个问题的前提。即中共的改革模式迄今为止所作出的选择,已经造成了一种什么样的格局,以至于在今天,“什么才是中国应当优先解决的问题”?


人们通常认为,89年之后经过短期的停顿,政治收缩下的市场化启动成为中国政府一条腿走路的选择。在90年代中期,当跛足的市场化日益带来行政腐败与公共管理的危机时,政府再次选择了“去政治化”的法治主义路径。第一阶段,主要体现为私法领域内的大规模立法,与市场化全面衔接。公法的改革基本没动。到第二阶段,在公法内推动了行政法的发展,有学者称为“以行政吸纳政治”,但宪法的变革基本没动。到第三阶段即21世纪初,民间的宪政运动出现了各种雏形,分散的社会利益冲突,开始逐渐形成一个无形的、模糊的和普遍性的压力集团,就如胎儿在母腹中接近三个月时的状态。宪法的私法部分(财产权)被迫在2004年得到了回应。但这仍然是私法变革在公法领域内的一种延伸,而非宪法体制本身的变革。目前的中国在经济上,是国家资本主义与市场体制的一种结合;在政体上,是专制主义与行政法为主导的法制主义的一种结合。有学者认为这一新权威主义的模式已经形成。若照这种看法,中国今天就没有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而是通过这一模式的定型,来平衡处理“管理、法治国家、民主和经济发展”的整体格局。


但我不能同意这种看法。中共的选择有它内在的逻辑性,也不能简单否定它的效果。但中共的改革模式,第一,是一种将问题与冲突尽量延后的机制。延后也不见得不好,但却给未来带来了“只能成功、不许失败”的挑战性。第二,这也是一种必然将各种问题混杂与复杂化的机制。换言之,“管理、法治国家、民主和经济发展”这些议题,越到后面就越不能单独处理。因此,上述的两个结合并没有构成一种稳定的模式,而是处在持续的、高度的动态之中。尤其当中共的核心领导机制,从个人独裁不可逆地转向某种集体主义的寡头体制之后,这种动态所蕴含着的危险性就越来越高。因为除了诉诸民主与宪政改革之外,日渐衰微的传统政体已无法给一个最高领袖带来领导社会转型所必需的个人权威和政治秩序的合法性。这种权威与合法性在目前虽然还没有非常明显的失去,但却只能由一个集体(政治局常委会)来笼统的继承。这种集体的最高权力模式只能处理日常局面,而不可能领导一场重大的政体变革,或应对一场复杂的社会危机。任何人想要重新从这个小集体中将“股份”收拢在个人手中,都需要一个特殊的局面,这个局面要么是政变、战争、重大社会危机,要么就是宪政与民主改革的启动。


因此中国目前最需要优先处理的是两个局面,其一,中共政治局的寡头体制一旦形成,中共当局处理重大社会危机的能力,就开始出现前所未有的下降与隐患。因为任何重大危机所具有的复杂程度,对一个“股权分散”的委员会机制都将构成颠覆性的挑战。其二,经济发展、社会冲突、法治进程、民主化与社会管理,已经形成了一盘彼此胶着的棋。进入21世纪以来,尽管中国经济仍然保持较高的增长,但仔细观察会发现,任何新的、重要的制度改革都几乎再难推行了。因为每一个问题,都正在以一种加速度变成政体问题。


在这两重的挑战面前,或者回到独裁,或者走向宪政民主,不可能有第三条路。所以最佳的、最优先的选择就是在出现任何重大社会危机之前,回到独裁(如果可能的话),或者启动宪政改革。这不但对中国是最安全的,对共产党、甚至对全世界而言,也是最安全的。在当代中国,这比在任何领域处理一个单独的问题都更重要。或者说,在任何一个领域处理一个单独的问题,都会加剧这种整体上的紧迫性。


注:作者于2006年10月应法国外交部“未来人士”计划的邀请,作短期学术访问。


2007-10-10于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