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争取回国权的声明
1998年我被流放美国,当时持有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2003年护照到期,我曾经按照相关规则向纽约中国领事馆申请延期,当时一直没有得到回应,至今已经5年。这5年中,我成为无国籍人士,但是仍然没有申请美国公民,因为我虽然被流放,但是仍旧热爱我的祖国,希望有朝一日可以返回中国,做一个中国人,为中国的进步做贡献。5年以来我又通过相关渠道多次要求发还护照,当时依旧得不到任何建设性的回应。
为了捍卫自己的公民权利,为了争取做一个中国人的尊严,我,以及其他一些面临中国政府同样的非法对待的中国公民,决心进一步为我们的权利进行全力争取。今天,我已经通过特快专递向纽约中国总领事馆寄出要求发还护照的申请,同时,我们也已经做好了在国内对有关行政机构提出法律诉讼的准备。按照相关规定,我们的申请 寄到以后,领事馆应当在15天之内予以回应。我们期待领事馆能够依法行事,对我们的诉求给与正面回应。
同时我也必须声明,如果中国相关机构继续对我们的要求视若无睹,我们只能采取进一步的抗议措施,不排除到领事馆门前进行绝食抗议的可能。我们呼吁外界关心我们的处境,体会我们希望能够做一个中国人的心愿,对我们的行动给与支持。
王丹
2008.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