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桥: 请告诉习总书记 维权是律师的本职工作

最近这一波全国性的扫荡维权律师,被拘捕、限制行动和约谈的律师和家属、助手等已经达到200多人。这种明确针对律师的统一行动,同时开动国家级的宣传机器抹黑、污蔑维权律师,完全无视无罪推定、法庭不得未经正当程序向外界泄露案情、媒体不能搞舆论审判等原则,令人有恍若回到文革年代的感觉。这样有组织的统一行动,只可能来自党的最高政法系统的指令,不可能不经过习总书记的首肯。这一还在进行中的扫荡律师行动,震惊了全世界。联合国、欧盟和欧美各国有关官员都表态,要求中国政府悠着点,收敛一点,因为这样对待律师,古今中外闻所未闻。在外界看来,这就以毋庸置疑的说服力表明,中国不是一个现代法治国家,习主席提出的依法治国的口号是忽悠人的、不可信的,中国的法治呈现了最没有希望的黑暗面貌。这必然给习总书记的九月访美、一带一路、南海危机等等党国大事蒙上不详的阴影。虽然在强大的国家机器和它那些如狼似虎的警察、巧舌鼓噪的环球时报等喉舌面前,这些律师似乎不堪一击,但是这波针对律师的迫害,将会让这个国家和习主席付出怎样的代价,也许只有将来才看得清楚。

我一直在琢磨,习总书记和这些维权律师有什么仇,怎么会冒天下之大不韪,全国统一扫荡维权律师呢?从官媒的抹黑文章来看,这些律师的罪名,无非是“死磕”,就是坚持要为社会底层没有地位、没有权势、受侮辱受伤害的人讨个说法,在法庭上为他们辩护。这些人要么是遭受强拆的市民、失地农民、下岗工人、受官商勾结而欺负的人,因为宗教信仰而遭受迫害的人,关心这个国家而要求官员公开财产,要求一个透明的政治的人,要么只是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方而遭受冤案的人。这些人既不是贪官又不是富商,既没有钱也没有势力,他们是为了有尊严地活下去而寻求司法公正。而维权律师以专业知识和技能,代表他们,给他们以咨询意见,帮助他们。在任何一个法治的国家,这些律师做的是最正当的事情。为什么在中国,政府要以他们为敌呢?
我想来想去,只有一个结论:习总书记不知道,维权是律师的本分,是律师这个职业的本职工作。
我之所以能得出这个结论,是因为我们这一代人在前半生没有看到过律师,根本就不了解、也不理解什么是律师,为什么要有律师,而习总书记正是我们这一代人。
在任何一个现代法治国家,律师是司法制度和司法程序中的主要角色。司法制度和司法程序,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之正义的保障,为了保障法庭的审判最后得到的是正义,必须严格地实行当事人平等对弈的法定程序,为此,法律制度必须保证所有当事人都能得到法律专业工作者符合职业水准的帮助,这就是律师的工作。律师的功能、律师的本分,就是代表当事人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保护自己的利益。可以毫不过分地说,没有律师就没有司法公正,就谈不上法治。而律师就是来为当事人维权的,不为当事人维权的律师就不是真的律师。法律制度必须保障律师能安全地有效地为当事人维权。
以上所说的原则,在法治国家,包括香港在内已经建立起法制的地方,都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常识,根本用不着一遍一遍地重复。这次大规模抓捕律师,惊动了各国法律界人士,包括香港的律师们,正是因为这样毫无理性地针对律师的行动,居然由一个大国政府统一行动,而这个政府的领导人还在口口声声依法治国,实在是匪夷所思。
可是你换位到习总书记想想,就能理解习总书记的思路了。他确实是不知道,律师本来就是应该代表当事人维护自己的权利,维权是律师这个职业的题中应有之意。在我们的前半生,也就是习总书记学习成长的几十年里,中国是没有律师的,中国只有“公检法”,而公检法是一家,都是党领导下的国家部门,法律是国家机器的一部分,是统治阶级用来镇压其敌人的工具。这些列宁主义的理论,是我们这一代人,也就是习总书记和他的战友们熟记在心的,我想他们现在仍然秉持这样的理论。
所以,习总书记声称的依法治国之法律,和现代宪政法治国家之法律,在根本上不接轨。现代法治国家之法律和法庭,是寻求正义的殿堂,它是独立的,是中立的。任何人在法庭经过审判程序认定有罪以前,都是无辜的,都享有一个公民的全部权利,特别是得到律师专业协助的权利。而律师就用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依靠法律来为当事人维权,并通过这样做而约束政府强权。在任何一个法治国家,政府不能为所欲为,不能越权滥法,也不容易腐败到不堪的地步,就是因为还有法庭挡在前面,还有律师挡在前面。
我想习总书记恐怕确实是不懂这些道理。他反腐,用的是文革式的思路和方法,中纪委加双规。他的反腐一点没有从制度建设上着眼,因为他的知识和他对待新知识的态度,使得他根本就不知道依法治国的法治最基本原则是什么。如果他知道那么一点点,他就不会怂容下面的这帮恶警去如此迫害律师了。
纵观习总书记执政以来的打虎拍蝇、迫害民间政治异见,一直到最近的暴力救市和扫荡律师,可以看出习总书记简单思维方式的两个特点。第一,在他的眼睛里,世界上只有黑白两种颜色,不是正能量就是负能量,不是自己人就是敌人。为什么法律制度需要设置律师,我相信他想都没有想过,他只知道律师应该是正能量,应该站在他一边,应该为他的方针大计服务。如果不是这样,居然给他的党和政府惹麻烦,那就成了负能量。第二,习总书记现在别的自信没有,权力的自信是有的,他相信权力。这也是毛时代过来的人的习惯:你让政权不爽就是犯罪,说你犯罪就一定能治你一个犯罪。
只是,论权力的力量,没有人能超越毛。毛的最后结局告诉我们,不受制约的权力,必定成为孤家寡人。如果不想成为孤家寡人而落得一个所有人都盼你走路的地步,就要建立制约权力的制度。律师就是这样的制约权力的法律设置,维权是律师的本职工作,维权律师不能是你想抓就可抓,想灭就能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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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桥: 请告诉习总书记 维权是律师的本职工作

最近这一波全国性的扫荡维权律师,被拘捕、限制行动和约谈的律师和家属、助手等已经达到200多人。这种明确针对律师的统一行动,同时开动国家级的宣传机器抹黑、污蔑维权律师,完全无视无罪推定、法庭不得未经正当程序向外界泄露案情、媒体不能搞舆论审判等原则,令人有恍若回到文革年代的感觉。这样有组织的统一行动,只可能来自党的最高政法系统的指令,不可能不经过习总书记的首肯。这一还在进行中的扫荡律师行动,震惊了全世界。联合国、欧盟和欧美各国有关官员都表态,要求中国政府悠着点,收敛一点,因为这样对待律师,古今中外闻所未闻。在外界看来,这就以毋庸置疑的说服力表明,中国不是一个现代法治国家,习主席提出的依法治国的口号是忽悠人的、不可信的,中国的法治呈现了最没有希望的黑暗面貌。这必然给习总书记的九月访美、一带一路、南海危机等等党国大事蒙上不详的阴影。虽然在强大的国家机器和它那些如狼似虎的警察、巧舌鼓噪的环球时报等喉舌面前,这些律师似乎不堪一击,但是这波针对律师的迫害,将会让这个国家和习主席付出怎样的代价,也许只有将来才看得清楚。

我一直在琢磨,习总书记和这些维权律师有什么仇,怎么会冒天下之大不韪,全国统一扫荡维权律师呢?从官媒的抹黑文章来看,这些律师的罪名,无非是“死磕”,就是坚持要为社会底层没有地位、没有权势、受侮辱受伤害的人讨个说法,在法庭上为他们辩护。这些人要么是遭受强拆的市民、失地农民、下岗工人、受官商勾结而欺负的人,因为宗教信仰而遭受迫害的人,关心这个国家而要求官员公开财产,要求一个透明的政治的人,要么只是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方而遭受冤案的人。这些人既不是贪官又不是富商,既没有钱也没有势力,他们是为了有尊严地活下去而寻求司法公正。而维权律师以专业知识和技能,代表他们,给他们以咨询意见,帮助他们。在任何一个法治的国家,这些律师做的是最正当的事情。为什么在中国,政府要以他们为敌呢?
我想来想去,只有一个结论:习总书记不知道,维权是律师的本分,是律师这个职业的本职工作。
我之所以能得出这个结论,是因为我们这一代人在前半生没有看到过律师,根本就不了解、也不理解什么是律师,为什么要有律师,而习总书记正是我们这一代人。
在任何一个现代法治国家,律师是司法制度和司法程序中的主要角色。司法制度和司法程序,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之正义的保障,为了保障法庭的审判最后得到的是正义,必须严格地实行当事人平等对弈的法定程序,为此,法律制度必须保证所有当事人都能得到法律专业工作者符合职业水准的帮助,这就是律师的工作。律师的功能、律师的本分,就是代表当事人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保护自己的利益。可以毫不过分地说,没有律师就没有司法公正,就谈不上法治。而律师就是来为当事人维权的,不为当事人维权的律师就不是真的律师。法律制度必须保障律师能安全地有效地为当事人维权。
以上所说的原则,在法治国家,包括香港在内已经建立起法制的地方,都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常识,根本用不着一遍一遍地重复。这次大规模抓捕律师,惊动了各国法律界人士,包括香港的律师们,正是因为这样毫无理性地针对律师的行动,居然由一个大国政府统一行动,而这个政府的领导人还在口口声声依法治国,实在是匪夷所思。
可是你换位到习总书记想想,就能理解习总书记的思路了。他确实是不知道,律师本来就是应该代表当事人维护自己的权利,维权是律师这个职业的题中应有之意。在我们的前半生,也就是习总书记学习成长的几十年里,中国是没有律师的,中国只有“公检法”,而公检法是一家,都是党领导下的国家部门,法律是国家机器的一部分,是统治阶级用来镇压其敌人的工具。这些列宁主义的理论,是我们这一代人,也就是习总书记和他的战友们熟记在心的,我想他们现在仍然秉持这样的理论。
所以,习总书记声称的依法治国之法律,和现代宪政法治国家之法律,在根本上不接轨。现代法治国家之法律和法庭,是寻求正义的殿堂,它是独立的,是中立的。任何人在法庭经过审判程序认定有罪以前,都是无辜的,都享有一个公民的全部权利,特别是得到律师专业协助的权利。而律师就用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依靠法律来为当事人维权,并通过这样做而约束政府强权。在任何一个法治国家,政府不能为所欲为,不能越权滥法,也不容易腐败到不堪的地步,就是因为还有法庭挡在前面,还有律师挡在前面。
我想习总书记恐怕确实是不懂这些道理。他反腐,用的是文革式的思路和方法,中纪委加双规。他的反腐一点没有从制度建设上着眼,因为他的知识和他对待新知识的态度,使得他根本就不知道依法治国的法治最基本原则是什么。如果他知道那么一点点,他就不会怂容下面的这帮恶警去如此迫害律师了。
纵观习总书记执政以来的打虎拍蝇、迫害民间政治异见,一直到最近的暴力救市和扫荡律师,可以看出习总书记简单思维方式的两个特点。第一,在他的眼睛里,世界上只有黑白两种颜色,不是正能量就是负能量,不是自己人就是敌人。为什么法律制度需要设置律师,我相信他想都没有想过,他只知道律师应该是正能量,应该站在他一边,应该为他的方针大计服务。如果不是这样,居然给他的党和政府惹麻烦,那就成了负能量。第二,习总书记现在别的自信没有,权力的自信是有的,他相信权力。这也是毛时代过来的人的习惯:你让政权不爽就是犯罪,说你犯罪就一定能治你一个犯罪。
只是,论权力的力量,没有人能超越毛。毛的最后结局告诉我们,不受制约的权力,必定成为孤家寡人。如果不想成为孤家寡人而落得一个所有人都盼你走路的地步,就要建立制约权力的制度。律师就是这样的制约权力的法律设置,维权是律师的本职工作,维权律师不能是你想抓就可抓,想灭就能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