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晖论中国社会的转型

中国制造的商品洪流般充满世界,世界各地的资本潮水般涌进中国。全球化中“中国的竞争”势不可挡,它既迫使福利国家降低福利水平,也迫使自由国家重树贸易壁垒,还使得不发达国家在吸纳资金、获得资源等方面面临更大困难……另一方面,中国的这种发展模式也在其内部形成“尺蠖效应”:“左派”得势则自由受损而福利未必增加,“右派”得势则福利丧失而自由未必增进。“左”时政府扩权却不可问责,“右”时政府卸责却不愿限权。左起来就侵犯平民私产而公共财富却未必得到保障,右起来公共资产严重流失而平民私产却未必受保护……政府的另一个趋势是值得肯定的,这就是比过去更强调公平和政府的公共服务责任问题。然而“尺蠖效应”的机制不解决,只怕是权易扩而责难问,现有体制下回复“大政府”只会形成“扩权——卸责”的又一循环。而走出“尺蠖效应”,就需要进行权责对应的宪政改革。


——《中国在全球化背景下的优势与危机》



是谁,用这么短短的几段话,就将中国经济的优势与危机、中国社会问题的症结、中国式“左派”和“右派”的嘴脸、中国政府的政策摇摆原因都做出了准确而深入的概括?这个人就是秦晖。


秦晖承认中国的经济奇迹却并不盲目乐观。在他看来,中国社会并没有走出“权家通赢,赢家通吃”和“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传统模式,中国经济的奇迹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改革前中国农民的只受束缚而没有保障、中国工业的既无计划亦无市场和改革过程中国资“卖方缺位”、劳工权益不保所导致的“交易费用”降低,这种高积累、多耗能、低福利、少自由的发展模式不可能持久,依然存在着由“不公正的伪竞争”导致“反竞争的伪公正”的危险,中国的改革仍然处于十字路口。


秦晖是继梁启超、胡适之后中国少有的百科全书式的学者,他涉猎众多的学科均有丰厚的收获,影响着不同领域中众多的学人。他不但有大量的文章发表于富有影响的专业或综合性学术刊物上,而且有大量的文章发表于非学术的报刊并被转载于互连网上,从而直接影响了相当数量的大众。他的个别文章还曾引起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更让人惊讶的是,秦晖先生虽然年过半百并且已经发表了大量的文章、著作,其基本立场和观点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已经定型,几年前他的作品也已开始出现明显的自我重复痕迹,但是近两、三年他似乎又进入了一个新的思考高峰,观点独到、论证雄辩的长文一篇接一篇。虽然这些文章只是对他以前发表的基本观点的进一步论证、检验和运用和系统化,但仍能给人以拨开迷雾见青天之感,让人耳目一新。要对秦先生在中国思想、学术史上的地位做出准确的评估,还为时尚早。


好在秦晖先生的文章也像胡适先生的文章一样平易近人,非专业人员只要读过一些书并有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都能看懂。而且秦晖先生的文章和著作虽然多,关注的问题却几乎总是与“改革和现代化”有关,或者说与中国社会的转型有关。秦先生关注各种社会问题的基本价值立场也是恒定不变的,我过去把他的立场概括为“平等的自由”,但他自己似乎更喜欢用“共同底线”这个术语。秦先生用不同的理论和方法、以不同的史料和现实素材、从不同的角度反复论证和检验他的“大共同体本位”论和“共同底线”论,探索在中国实现“共同底线”的路径。迄今为止,他对中国社会转型所进行的研究最全面、最系统,其论证也最雄辩——但愿作出这一判断是由于我的孤陋寡闻。



“共同底线”



秦晖所谓“共同底线”,就是现代文明社会各合法党派的基本主张中相互重合的部分,也就是各党派和平共存、平等竞争、互相监督的基本条件,或者说是现代宪政体制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因为这些主张是各党派所共同的,因此无须任何一方做出什么让步就能达成一致意见。因为这些主张是各党派和平共存、平等竞争、相互监督的基本条件,所以对任何一方来说都已经退无可退,不能在这些原则上做出让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秦晖说“共同底线”不是也不可能是双方通过妥协达成的中间道路!


“共同底线”只是设定了一个不能妥协的领域,但是并不妨碍人们在这一领域以外进行谈判和妥协,达成妥协基础上的共识,无论是“共同底线”实现前还是实现后。把“共同底线”看作妥协的优先领域,认为“共同底线”论主张在这一领域达成妥协前拒绝其他一切妥协和合作,是完全错误的。


社会民主主义、自由主义、保守主义可以有“共同底线”,一定条件下马克思主义与上述主义也可以有“共同底线”,但威权主义、法西斯主义、斯大林主义与其他党派之间则没有“共同底线”可言,因为威权主义、法西斯主义、斯大林主义根本就不承认其他党派跟它们平共存、平等竞争、互相监督的权利。


“共同底线”一词最初似乎来自《“第三条道路”,还是共同的底线?》(原载《二十一世纪》2000年第10号)一文,秦先生在此文中通过对比社会民主主义、自由主义、保守主义的基本主张,采用形式逻辑“求同法”得出了“共同底线”的基本内容。不过这只是事后的证明,其思想萌芽早在《文化决定论的贫困》一文中就有所体现。在这篇文章中,秦先生认为追求自由是人的一种本能,人类各种文化、各种宗教中都存在自由思想的种子。


“共同底线”的基本内容,用秦晖先生的话说,就是“权界要划清”、“己域要自由”、“群域要民主”、“权责要对应”。这里的“自由”是所有个人平等的自由,而不是“掌勺者私分大锅饭”的自由或资本家联合起来压迫分散的劳工的自由。这里的“民主”是建立在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基础上的周期性竞争式民主,而不是萨达姆治下“一致同意”的民主。而无论是基于保障自由的需要、问责政府的需要还是民主在能力上的局限,实行法治都是不言自明的。


“共同底线”只是自由主义与其他文明党派各自基本主张重合的部分,不是自由主义理论或自由主义者的底线,因为它并没有断定政府权力和自由的界限在何处,它不过主张“在达不成共识的模糊区则定期让公众重新划定”群己权界而已。作为自由主义,必须给自由在价值体系中以优先的地位,或者为某些种类的自由设置一个政府不得介入的最后堡垒,否则何以与同样赞成“共同底线”的别的主义相区别?而秦晖先生并没有这样做,也无意这样做。秦先生虽然也经常讲自由,可他讲得最多的是“自由先于主义”,也就是言论、结社自由,即作为民主基础的自由。“自由先于主义”这一命题本身还意味着自由、民主的宪政制度建成以前的国度没有“主义”,至少不能把某种对于现政府的政策主张称为自由主义或别的什么主义。秦先生讲民主分家、讲劳工权利和农民权利,都比讲自由要多得多。可是在《实践自由》一文中,秦先生却把那些支持“共同底线”的人都说成是自由主义者。我觉得这在逻辑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中也不利于团结更多的人为实现“共同底线”或社会民主而奋斗。


“共同底线”论为中国乃至世界各国的现代化提出了一个最低纲领,一个比较容易为多数人所接受的明确目标,一块判断某种学说或某个政治派别是否赞成中国实现现代转型的试金石。



“大共同体本位”



实现社会转型光有目的地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必须弄清楚我们身在何处。譬如我现在要去的目的地是郑州,但是我身在北京却误以为身在广州,于是我努力向北跑,我能因此而到达郑州吗?即使能,也得绕地球跑上一圈!一百多年来中国现代化的道路之所以如此曲折,虽然也有目标上的混乱,但更重要的是由于我们对于自己所处的位置认识不清。秦晖先生“大共同体本位”论的提出,让我们终于可以看清自己身在何处了。


秦晖先生“大共同体本位”论的系统化始于《大共同体本位与传统中国社会》(《社会学研究》1998年第5期与1999年第3、4期连载)的成文。但是这一理论的萌芽却早得多。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秦晖就通过考证明末农民战争中“流寇”、“土寇”和明、清四方关系的演变及其原因,指出当时平民地主普遍组织“庄佃”结为“土寇”在乱世中既抗官又反“流寇”,对那种以地主与佃农的冲突来解释“农民战争”的成说进行了质疑。80年代中期在陕西师范大学任教期间,秦晖通过查阅当地明清地籍、税籍和方志资料,证明了传统时代关中地区地权分散、租佃制不发达、自给自足背景下的“雇佣制”比租佃制更活跃、专制国家与“编户齐民”间缺少中介性的小共同体自治机制等事实,验证了“关中无地主”的说法。在对中国古代经济史中的研究中,秦晖也证伪了租佃关系决定论。例如在《中国经济上的怪圈:“抑兼并”与“不抑兼并”》(《战略与管理》1997年第4期)一文中,秦晖就认为“兼并”并不是凭借财富而是凭借权势进行的。“大共同体本位”论认为,中国自秦以来的统治都建立在打破原有的小共同体之上,个人看起来很“自由”,但事实上却受到“大共同体”更加严格地控制和更加残酷的盘剥。中国社会的统治思想表面上是儒家思想,实际上是法家思想。秦晖通过分析罗马法,认为拜占庭帝国也存在类似的“大共同体本位”下的“伪个人主义”现象,因此不能简单地说“大共同体本位”是中国特色,是由中国文化决定的。


洞察到中国古代“儒表法里”和因袭秦制的,秦晖并不是第一个。但秦晖的贡献决不只是创造了“大共同体本位”这个术语——他第一个对这种认识进行论证、检验并予以系统化,将“大共同体本位”作为一种社会形态来阐释,颠覆了我们对中国历史的一系列认识。


我们也许没有能力判断“大共同体本位”论的证明是否充分,但是我们知道大泽乡起义并不是针对地主而是针对秦始皇的,“官逼民反”这个成语我们也耳熟能详。第一次阅读“大共同体本位”论的时候我非常吃惊:我自以为富有批判精神,怎么就没有意识到“租佃关系决定论”和“乡村和谐论”无法解释中国历史上的周期性大爆炸,也没意识到大泽乡起义与“官逼民反”跟“租佃关系决定论”的矛盾?


“大共同体本位”论在秦晖那里通过“黄宗羲定律”(“并税累积莫返定律”)、“尺蠖效应”的研究得到了进一步印证,也加深了人们对所谓“土地兼并”、“土地革命”等一系列建立在“租佃关系决定论”基础上的所谓历史事实的怀疑。“大共同体本位”论甚至可能在我们意想不到的地方更新我们对中国历史的认识。


长期以来,历史教科书一直把“器物——制度——文化”当作中国人近代学习西方的三步曲,而学习的动力则被归纳为“落后就要挨打”。不久前秦晖在《明治维新的影响与中国“西、儒对立”的形成——晚清以来启蒙运动再思考》的演讲中对此提出了有力的质疑:清末中国人并没有像明末那样惨败,所谓“三千年未有的变局”并不是军事上的失败,徐继畲、郭嵩焘、张树声、薛福成、谭嗣同等许多人的言论都表明,他们当时都震惊于西方人实现了儒家的道德理想,主张学习西方人的制度和文化“引西救儒”,学习“船坚炮利”倒在其次。这也可以从“英吉利”、“佛朗西”、“义大利”、“美国”、“德国”等词的翻译得到印证。在甲午中日战争尤其是戊戌维新后,因为学习当时正在“脱儒入法”的日本,才导致一些人以法家资源与西学对接,或者鼓吹“中体西用”。但日本在明治维新前长期处于“小共同体本位”社会,“脱儒入法”和学习西方虽然让日本人走上了后来让整个亚洲付出了惨重代价的军国主义道路,却也摆脱了长期的“小共同体”束缚,加速了日本的现代化进程。中国人通过日本学习西方,结果是富国强兵还没学到,“大共同体本位”的观念却进一步加强了。



“民主优先”、“路径依赖”与“低调社会民主”



目的地和出发地认清楚了,下一个问题就是选择合适的路径了。


在《从大共同体到公民社会》一文中,秦晖提出:既然中国社会是个“大共同体本位”社会,不同于中世纪欧洲和明治维新前日本的“小共同体”社会;那么中国社会的现代转型就不应该像欧洲和日本那样先致力于将个人从力量弱小的所谓“小共同体”的束缚下解放出来、走自由先行之路,而应该先实行宪政改革、走民主先行之路。


通过探讨美、俄两国现代化的经验教训,秦晖雄辩地指出现代化过程中存在“路径依赖”:“不公正的伪竞争”往往导致“反竞争的伪公正”,跳出这一恶性怪圈的关键在于起点状态下的路径选择——争取起点平等和规则公平,而不是简单地限制竞争。而确保起点平等和规则平等的办法,当然最好也是民主先行。由于我国转型前是公有制国家,社会转型因为存在敏感的“公平分家”问题,尤其非民主先行不可,否则可能难以逃出“不公正的伪竞争”与“反竞争的伪公正”的恶性循环。


问题是我国目前宪政改革已经严重滞后,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是:如果不明不白的分家搞完之后才完成宪政改革,怎么办?秦晖不反对通过正常司法程序追究。但是考虑到能够追回的“黑钱”有限,他建议一种“低调社会福利”政策,他称之为“低调社会民主”。他说:所谓“低调”并不是指二次分配的强度低,而是指对这种二次分配的理论阐释——它不是通往“设计”好的尽善尽美未来理想之门,而只是矫正过去不公正的一种补偿措施;随着补偿的到位和转型阵痛的过去,福利国家的色彩应当趋于淡化而转向更多的自由竞争。


如果用这样的方法能够阻止人们把清算的矛头不按司法程序、不分青红皂白地指向一切富人,同时解决穷人在转型期的温饱问题,当然是再好不过了。不过这种福利政策能不能算是对过去不公正的一种矫正,恐怕很成问题。由于这个时候已经没有办法计算每个人应该补偿多少,国家也没有财力进行这样的补偿,实际上只能是对于难以维持温饱的人给予救济,所谓“低调社会福利”在分配的条件上跟通常意义上的社会福利并无区别。既然这样,对于转型阵痛过去以后存在同样困难的人难道就可以停止救济?如果不能停止,理论阐释上的“低调”又从何谈起?所以一定要讲“低调”,恐怕还是只能体现在分配的强度上:仅保证温饱。



生平与主要著作



以上只是对秦晖先生转轨思想的一个简要的介绍,说“挂一漏万”绝对不是我自谦。要对秦晖先生的思想有个比较全面、系统、准确的理解,还得读秦先生的原著。为了方便读者,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秦先生的生平和主要著作。


秦晖,笔名卞悟,广西龙胜人,1953年12月生,初中毕业后插队9年,1978考入兰州大学攻读硕士学位(师从赵俪生),1992年于陕西师范大学晋升教授,1995年入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任教。秦晖先生上世纪80年代前期主要研究土地制度史与农民战争史,80年代中、后期转向经济史,90年代前期在结合域外农民学理论、社会调查与历史文献分析的基础上建立中国农民学(主编《农民学丛书》首批六本),90年代中期开始将研究领域扩展为改革与现代化研究,尤其是转轨研究。关于秦晖先生的治学历程,他自己有篇文章题为《四十而惑——求索于“主义”与“问题”间》,互连网上可以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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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论中国社会的转型

中国制造的商品洪流般充满世界,世界各地的资本潮水般涌进中国。全球化中“中国的竞争”势不可挡,它既迫使福利国家降低福利水平,也迫使自由国家重树贸易壁垒,还使得不发达国家在吸纳资金、获得资源等方面面临更大困难……另一方面,中国的这种发展模式也在其内部形成“尺蠖效应”:“左派”得势则自由受损而福利未必增加,“右派”得势则福利丧失而自由未必增进。“左”时政府扩权却不可问责,“右”时政府卸责却不愿限权。左起来就侵犯平民私产而公共财富却未必得到保障,右起来公共资产严重流失而平民私产却未必受保护……政府的另一个趋势是值得肯定的,这就是比过去更强调公平和政府的公共服务责任问题。然而“尺蠖效应”的机制不解决,只怕是权易扩而责难问,现有体制下回复“大政府”只会形成“扩权——卸责”的又一循环。而走出“尺蠖效应”,就需要进行权责对应的宪政改革。


——《中国在全球化背景下的优势与危机》



是谁,用这么短短的几段话,就将中国经济的优势与危机、中国社会问题的症结、中国式“左派”和“右派”的嘴脸、中国政府的政策摇摆原因都做出了准确而深入的概括?这个人就是秦晖。


秦晖承认中国的经济奇迹却并不盲目乐观。在他看来,中国社会并没有走出“权家通赢,赢家通吃”和“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传统模式,中国经济的奇迹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改革前中国农民的只受束缚而没有保障、中国工业的既无计划亦无市场和改革过程中国资“卖方缺位”、劳工权益不保所导致的“交易费用”降低,这种高积累、多耗能、低福利、少自由的发展模式不可能持久,依然存在着由“不公正的伪竞争”导致“反竞争的伪公正”的危险,中国的改革仍然处于十字路口。


秦晖是继梁启超、胡适之后中国少有的百科全书式的学者,他涉猎众多的学科均有丰厚的收获,影响着不同领域中众多的学人。他不但有大量的文章发表于富有影响的专业或综合性学术刊物上,而且有大量的文章发表于非学术的报刊并被转载于互连网上,从而直接影响了相当数量的大众。他的个别文章还曾引起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更让人惊讶的是,秦晖先生虽然年过半百并且已经发表了大量的文章、著作,其基本立场和观点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已经定型,几年前他的作品也已开始出现明显的自我重复痕迹,但是近两、三年他似乎又进入了一个新的思考高峰,观点独到、论证雄辩的长文一篇接一篇。虽然这些文章只是对他以前发表的基本观点的进一步论证、检验和运用和系统化,但仍能给人以拨开迷雾见青天之感,让人耳目一新。要对秦先生在中国思想、学术史上的地位做出准确的评估,还为时尚早。


好在秦晖先生的文章也像胡适先生的文章一样平易近人,非专业人员只要读过一些书并有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都能看懂。而且秦晖先生的文章和著作虽然多,关注的问题却几乎总是与“改革和现代化”有关,或者说与中国社会的转型有关。秦先生关注各种社会问题的基本价值立场也是恒定不变的,我过去把他的立场概括为“平等的自由”,但他自己似乎更喜欢用“共同底线”这个术语。秦先生用不同的理论和方法、以不同的史料和现实素材、从不同的角度反复论证和检验他的“大共同体本位”论和“共同底线”论,探索在中国实现“共同底线”的路径。迄今为止,他对中国社会转型所进行的研究最全面、最系统,其论证也最雄辩——但愿作出这一判断是由于我的孤陋寡闻。



“共同底线”



秦晖所谓“共同底线”,就是现代文明社会各合法党派的基本主张中相互重合的部分,也就是各党派和平共存、平等竞争、互相监督的基本条件,或者说是现代宪政体制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因为这些主张是各党派所共同的,因此无须任何一方做出什么让步就能达成一致意见。因为这些主张是各党派和平共存、平等竞争、相互监督的基本条件,所以对任何一方来说都已经退无可退,不能在这些原则上做出让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秦晖说“共同底线”不是也不可能是双方通过妥协达成的中间道路!


“共同底线”只是设定了一个不能妥协的领域,但是并不妨碍人们在这一领域以外进行谈判和妥协,达成妥协基础上的共识,无论是“共同底线”实现前还是实现后。把“共同底线”看作妥协的优先领域,认为“共同底线”论主张在这一领域达成妥协前拒绝其他一切妥协和合作,是完全错误的。


社会民主主义、自由主义、保守主义可以有“共同底线”,一定条件下马克思主义与上述主义也可以有“共同底线”,但威权主义、法西斯主义、斯大林主义与其他党派之间则没有“共同底线”可言,因为威权主义、法西斯主义、斯大林主义根本就不承认其他党派跟它们平共存、平等竞争、互相监督的权利。


“共同底线”一词最初似乎来自《“第三条道路”,还是共同的底线?》(原载《二十一世纪》2000年第10号)一文,秦先生在此文中通过对比社会民主主义、自由主义、保守主义的基本主张,采用形式逻辑“求同法”得出了“共同底线”的基本内容。不过这只是事后的证明,其思想萌芽早在《文化决定论的贫困》一文中就有所体现。在这篇文章中,秦先生认为追求自由是人的一种本能,人类各种文化、各种宗教中都存在自由思想的种子。


“共同底线”的基本内容,用秦晖先生的话说,就是“权界要划清”、“己域要自由”、“群域要民主”、“权责要对应”。这里的“自由”是所有个人平等的自由,而不是“掌勺者私分大锅饭”的自由或资本家联合起来压迫分散的劳工的自由。这里的“民主”是建立在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基础上的周期性竞争式民主,而不是萨达姆治下“一致同意”的民主。而无论是基于保障自由的需要、问责政府的需要还是民主在能力上的局限,实行法治都是不言自明的。


“共同底线”只是自由主义与其他文明党派各自基本主张重合的部分,不是自由主义理论或自由主义者的底线,因为它并没有断定政府权力和自由的界限在何处,它不过主张“在达不成共识的模糊区则定期让公众重新划定”群己权界而已。作为自由主义,必须给自由在价值体系中以优先的地位,或者为某些种类的自由设置一个政府不得介入的最后堡垒,否则何以与同样赞成“共同底线”的别的主义相区别?而秦晖先生并没有这样做,也无意这样做。秦先生虽然也经常讲自由,可他讲得最多的是“自由先于主义”,也就是言论、结社自由,即作为民主基础的自由。“自由先于主义”这一命题本身还意味着自由、民主的宪政制度建成以前的国度没有“主义”,至少不能把某种对于现政府的政策主张称为自由主义或别的什么主义。秦先生讲民主分家、讲劳工权利和农民权利,都比讲自由要多得多。可是在《实践自由》一文中,秦先生却把那些支持“共同底线”的人都说成是自由主义者。我觉得这在逻辑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中也不利于团结更多的人为实现“共同底线”或社会民主而奋斗。


“共同底线”论为中国乃至世界各国的现代化提出了一个最低纲领,一个比较容易为多数人所接受的明确目标,一块判断某种学说或某个政治派别是否赞成中国实现现代转型的试金石。



“大共同体本位”



实现社会转型光有目的地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必须弄清楚我们身在何处。譬如我现在要去的目的地是郑州,但是我身在北京却误以为身在广州,于是我努力向北跑,我能因此而到达郑州吗?即使能,也得绕地球跑上一圈!一百多年来中国现代化的道路之所以如此曲折,虽然也有目标上的混乱,但更重要的是由于我们对于自己所处的位置认识不清。秦晖先生“大共同体本位”论的提出,让我们终于可以看清自己身在何处了。


秦晖先生“大共同体本位”论的系统化始于《大共同体本位与传统中国社会》(《社会学研究》1998年第5期与1999年第3、4期连载)的成文。但是这一理论的萌芽却早得多。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秦晖就通过考证明末农民战争中“流寇”、“土寇”和明、清四方关系的演变及其原因,指出当时平民地主普遍组织“庄佃”结为“土寇”在乱世中既抗官又反“流寇”,对那种以地主与佃农的冲突来解释“农民战争”的成说进行了质疑。80年代中期在陕西师范大学任教期间,秦晖通过查阅当地明清地籍、税籍和方志资料,证明了传统时代关中地区地权分散、租佃制不发达、自给自足背景下的“雇佣制”比租佃制更活跃、专制国家与“编户齐民”间缺少中介性的小共同体自治机制等事实,验证了“关中无地主”的说法。在对中国古代经济史中的研究中,秦晖也证伪了租佃关系决定论。例如在《中国经济上的怪圈:“抑兼并”与“不抑兼并”》(《战略与管理》1997年第4期)一文中,秦晖就认为“兼并”并不是凭借财富而是凭借权势进行的。“大共同体本位”论认为,中国自秦以来的统治都建立在打破原有的小共同体之上,个人看起来很“自由”,但事实上却受到“大共同体”更加严格地控制和更加残酷的盘剥。中国社会的统治思想表面上是儒家思想,实际上是法家思想。秦晖通过分析罗马法,认为拜占庭帝国也存在类似的“大共同体本位”下的“伪个人主义”现象,因此不能简单地说“大共同体本位”是中国特色,是由中国文化决定的。


洞察到中国古代“儒表法里”和因袭秦制的,秦晖并不是第一个。但秦晖的贡献决不只是创造了“大共同体本位”这个术语——他第一个对这种认识进行论证、检验并予以系统化,将“大共同体本位”作为一种社会形态来阐释,颠覆了我们对中国历史的一系列认识。


我们也许没有能力判断“大共同体本位”论的证明是否充分,但是我们知道大泽乡起义并不是针对地主而是针对秦始皇的,“官逼民反”这个成语我们也耳熟能详。第一次阅读“大共同体本位”论的时候我非常吃惊:我自以为富有批判精神,怎么就没有意识到“租佃关系决定论”和“乡村和谐论”无法解释中国历史上的周期性大爆炸,也没意识到大泽乡起义与“官逼民反”跟“租佃关系决定论”的矛盾?


“大共同体本位”论在秦晖那里通过“黄宗羲定律”(“并税累积莫返定律”)、“尺蠖效应”的研究得到了进一步印证,也加深了人们对所谓“土地兼并”、“土地革命”等一系列建立在“租佃关系决定论”基础上的所谓历史事实的怀疑。“大共同体本位”论甚至可能在我们意想不到的地方更新我们对中国历史的认识。


长期以来,历史教科书一直把“器物——制度——文化”当作中国人近代学习西方的三步曲,而学习的动力则被归纳为“落后就要挨打”。不久前秦晖在《明治维新的影响与中国“西、儒对立”的形成——晚清以来启蒙运动再思考》的演讲中对此提出了有力的质疑:清末中国人并没有像明末那样惨败,所谓“三千年未有的变局”并不是军事上的失败,徐继畲、郭嵩焘、张树声、薛福成、谭嗣同等许多人的言论都表明,他们当时都震惊于西方人实现了儒家的道德理想,主张学习西方人的制度和文化“引西救儒”,学习“船坚炮利”倒在其次。这也可以从“英吉利”、“佛朗西”、“义大利”、“美国”、“德国”等词的翻译得到印证。在甲午中日战争尤其是戊戌维新后,因为学习当时正在“脱儒入法”的日本,才导致一些人以法家资源与西学对接,或者鼓吹“中体西用”。但日本在明治维新前长期处于“小共同体本位”社会,“脱儒入法”和学习西方虽然让日本人走上了后来让整个亚洲付出了惨重代价的军国主义道路,却也摆脱了长期的“小共同体”束缚,加速了日本的现代化进程。中国人通过日本学习西方,结果是富国强兵还没学到,“大共同体本位”的观念却进一步加强了。



“民主优先”、“路径依赖”与“低调社会民主”



目的地和出发地认清楚了,下一个问题就是选择合适的路径了。


在《从大共同体到公民社会》一文中,秦晖提出:既然中国社会是个“大共同体本位”社会,不同于中世纪欧洲和明治维新前日本的“小共同体”社会;那么中国社会的现代转型就不应该像欧洲和日本那样先致力于将个人从力量弱小的所谓“小共同体”的束缚下解放出来、走自由先行之路,而应该先实行宪政改革、走民主先行之路。


通过探讨美、俄两国现代化的经验教训,秦晖雄辩地指出现代化过程中存在“路径依赖”:“不公正的伪竞争”往往导致“反竞争的伪公正”,跳出这一恶性怪圈的关键在于起点状态下的路径选择——争取起点平等和规则公平,而不是简单地限制竞争。而确保起点平等和规则平等的办法,当然最好也是民主先行。由于我国转型前是公有制国家,社会转型因为存在敏感的“公平分家”问题,尤其非民主先行不可,否则可能难以逃出“不公正的伪竞争”与“反竞争的伪公正”的恶性循环。


问题是我国目前宪政改革已经严重滞后,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是:如果不明不白的分家搞完之后才完成宪政改革,怎么办?秦晖不反对通过正常司法程序追究。但是考虑到能够追回的“黑钱”有限,他建议一种“低调社会福利”政策,他称之为“低调社会民主”。他说:所谓“低调”并不是指二次分配的强度低,而是指对这种二次分配的理论阐释——它不是通往“设计”好的尽善尽美未来理想之门,而只是矫正过去不公正的一种补偿措施;随着补偿的到位和转型阵痛的过去,福利国家的色彩应当趋于淡化而转向更多的自由竞争。


如果用这样的方法能够阻止人们把清算的矛头不按司法程序、不分青红皂白地指向一切富人,同时解决穷人在转型期的温饱问题,当然是再好不过了。不过这种福利政策能不能算是对过去不公正的一种矫正,恐怕很成问题。由于这个时候已经没有办法计算每个人应该补偿多少,国家也没有财力进行这样的补偿,实际上只能是对于难以维持温饱的人给予救济,所谓“低调社会福利”在分配的条件上跟通常意义上的社会福利并无区别。既然这样,对于转型阵痛过去以后存在同样困难的人难道就可以停止救济?如果不能停止,理论阐释上的“低调”又从何谈起?所以一定要讲“低调”,恐怕还是只能体现在分配的强度上:仅保证温饱。



生平与主要著作



以上只是对秦晖先生转轨思想的一个简要的介绍,说“挂一漏万”绝对不是我自谦。要对秦晖先生的思想有个比较全面、系统、准确的理解,还得读秦先生的原著。为了方便读者,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秦先生的生平和主要著作。


秦晖,笔名卞悟,广西龙胜人,1953年12月生,初中毕业后插队9年,1978考入兰州大学攻读硕士学位(师从赵俪生),1992年于陕西师范大学晋升教授,1995年入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任教。秦晖先生上世纪80年代前期主要研究土地制度史与农民战争史,80年代中、后期转向经济史,90年代前期在结合域外农民学理论、社会调查与历史文献分析的基础上建立中国农民学(主编《农民学丛书》首批六本),90年代中期开始将研究领域扩展为改革与现代化研究,尤其是转轨研究。关于秦晖先生的治学历程,他自己有篇文章题为《四十而惑——求索于“主义”与“问题”间》,互连网上可以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