邸伉伉









博闻社 北京时间:2007年03月04日01时47分 发布




   
   2000年8月18日,伉伉突然发烧,本村诊所医生将他们介绍到某县一个卫生院检查,对于跨省检查,他的理由简单可信,“实际距离不远,那里的医生退休前曾是安徽萧县的医生。”
   
   诊断结果很快得出,伉伉得了急性坏死性肠炎,医生作出了输血决定。因为伉伉的爸妈与儿子血型不同,伉伉爸邸颖提出到血站卖血的要求。该医生对伉伉爸讲,血库的血远远不如现从人身上抽的鲜血好,库血存放的时间太长,质量差。随即,该医生打电话寻找血源,不久,某乡某村血头用三轮车拉来一个血型相同的人。
   
   伉伉爸有些顾虑,血头说,他经常到江苏徐州、丰县,山东单县,安徽萧县,河南永城卖血,血的质量肯定没问题。就这样,150毫升血从绰号为“寿”的卖血者身上输给了当时不满两岁的小伉伉,两天后,又输了150毫升。这两次输血,花的钱比购买血库血便宜很多,300毫升只用了200元钱。为了表示感谢,当晚,伉伉爸请两人喝了酒。
   
   因为伉伉出院不到10天便开始发烧,伉伉爸又在村里的诊所和乡里的医院为他治疗,两家的医生的诊断分别为肺炎和类风湿,直到去某市人民医院也没能确诊,当时的病历上留下的记录为“连续感冒,无名热”。
   
   2003年正月后,小伉伉再度连续发热、咳嗽、皮肤瘙痒,在出现一次抽风症状后,伉伉爸决定带儿子到大医院查查病根,4月7日,夫妇二人带着伉伉住进某某医学院附属医院。
   
   4月9日,查出HIV抗体呈“阳性”。
   
   记录的诊断结果为:HIV感染,肺部感染,鹅口疮。
   
   4月15日,他们又带着儿子来到河南省卫生防疫站,HIV抗体检查的结果是儿子为“阳性”,夫妇俩为“阴性”。
   
   全家举座皆惊!因为两家治疗机构的医生都问了相同的问题,“孩子输过血吗?”伉伉爸开始怀疑二年多前的输血是他家的“祸首”。
   
   几近崩溃的伉伉父母希望能有人“救救他们的孩子”,但他们不知道哪儿有“救命草”,因为“连医院都把我们撵回来了”。在出院意见一览,医生填写的是:家属要求转院继续治疗。
   
   回家两个月了,伉伉的治疗只能“头热医热,身痒治痒”,但每个夜晚,年轻的父母都会因孩子的啼哭和抽搐惊醒。
   
   因在村里倍受歧视,村里的其他孩子一看到伉伉就向他扔石子和土块,伉伉爸妈只好带着小伉伉去了新疆,伉伉受尽了艾滋病的折磨,直到2003年10月8日他走了,长眠在天山脚下。
   
   另有四个输血感染艾滋病的儿童:
   
   一、井宝宝:驻马店驿城区人,在他刚出生三天时,因“脐炎”输入过含艾滋病病毒的血浆(现存有住医院时的输血单),2001年1月12日井宝宝死亡,就是被血浆夺走了生命。
   
   二、亮亮(乳名):于1996年在郑州某医院输过血,2003年夏发病,久治不愈,被河南省卫生防疫站确认为“艾滋病”,其父母身体健康。现在孩子还在疾病的折磨下艰难地生存着。
   
   三、帅帅(乳名):家住豫东南农村,1998年10月20日,因烧伤输血,1999年8月再次住院时,被发现HIV抗体“阳性”,最终被确认为“艾滋病”。其父母及家人均身体健康。帅帅于2002年死亡。
   
   四、木子明(化名):豫西人,1996年因摔伤输血,同年被确认为“艾滋病”,其父母身体健康。
   
   这些儿童,他们是静脉吸毒传播吗?不可能,他们没有毒资,更不会购买毒品;他们是性传播吗?不可能,在他们生理上不会有性活动的功能;他们是母婴传播吗?不可能,他们的父母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查均为“阴性”,说明他们没有感染艾滋病。
   
    他们都是通过输血途径感染艾滋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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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闻社 北京时间:2007年03月04日01时47分 发布




   
   2000年8月18日,伉伉突然发烧,本村诊所医生将他们介绍到某县一个卫生院检查,对于跨省检查,他的理由简单可信,“实际距离不远,那里的医生退休前曾是安徽萧县的医生。”
   
   诊断结果很快得出,伉伉得了急性坏死性肠炎,医生作出了输血决定。因为伉伉的爸妈与儿子血型不同,伉伉爸邸颖提出到血站卖血的要求。该医生对伉伉爸讲,血库的血远远不如现从人身上抽的鲜血好,库血存放的时间太长,质量差。随即,该医生打电话寻找血源,不久,某乡某村血头用三轮车拉来一个血型相同的人。
   
   伉伉爸有些顾虑,血头说,他经常到江苏徐州、丰县,山东单县,安徽萧县,河南永城卖血,血的质量肯定没问题。就这样,150毫升血从绰号为“寿”的卖血者身上输给了当时不满两岁的小伉伉,两天后,又输了150毫升。这两次输血,花的钱比购买血库血便宜很多,300毫升只用了200元钱。为了表示感谢,当晚,伉伉爸请两人喝了酒。
   
   因为伉伉出院不到10天便开始发烧,伉伉爸又在村里的诊所和乡里的医院为他治疗,两家的医生的诊断分别为肺炎和类风湿,直到去某市人民医院也没能确诊,当时的病历上留下的记录为“连续感冒,无名热”。
   
   2003年正月后,小伉伉再度连续发热、咳嗽、皮肤瘙痒,在出现一次抽风症状后,伉伉爸决定带儿子到大医院查查病根,4月7日,夫妇二人带着伉伉住进某某医学院附属医院。
   
   4月9日,查出HIV抗体呈“阳性”。
   
   记录的诊断结果为:HIV感染,肺部感染,鹅口疮。
   
   4月15日,他们又带着儿子来到河南省卫生防疫站,HIV抗体检查的结果是儿子为“阳性”,夫妇俩为“阴性”。
   
   全家举座皆惊!因为两家治疗机构的医生都问了相同的问题,“孩子输过血吗?”伉伉爸开始怀疑二年多前的输血是他家的“祸首”。
   
   几近崩溃的伉伉父母希望能有人“救救他们的孩子”,但他们不知道哪儿有“救命草”,因为“连医院都把我们撵回来了”。在出院意见一览,医生填写的是:家属要求转院继续治疗。
   
   回家两个月了,伉伉的治疗只能“头热医热,身痒治痒”,但每个夜晚,年轻的父母都会因孩子的啼哭和抽搐惊醒。
   
   因在村里倍受歧视,村里的其他孩子一看到伉伉就向他扔石子和土块,伉伉爸妈只好带着小伉伉去了新疆,伉伉受尽了艾滋病的折磨,直到2003年10月8日他走了,长眠在天山脚下。
   
   另有四个输血感染艾滋病的儿童:
   
   一、井宝宝:驻马店驿城区人,在他刚出生三天时,因“脐炎”输入过含艾滋病病毒的血浆(现存有住医院时的输血单),2001年1月12日井宝宝死亡,就是被血浆夺走了生命。
   
   二、亮亮(乳名):于1996年在郑州某医院输过血,2003年夏发病,久治不愈,被河南省卫生防疫站确认为“艾滋病”,其父母身体健康。现在孩子还在疾病的折磨下艰难地生存着。
   
   三、帅帅(乳名):家住豫东南农村,1998年10月20日,因烧伤输血,1999年8月再次住院时,被发现HIV抗体“阳性”,最终被确认为“艾滋病”。其父母及家人均身体健康。帅帅于2002年死亡。
   
   四、木子明(化名):豫西人,1996年因摔伤输血,同年被确认为“艾滋病”,其父母身体健康。
   
   这些儿童,他们是静脉吸毒传播吗?不可能,他们没有毒资,更不会购买毒品;他们是性传播吗?不可能,在他们生理上不会有性活动的功能;他们是母婴传播吗?不可能,他们的父母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查均为“阴性”,说明他们没有感染艾滋病。
   
    他们都是通过输血途径感染艾滋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