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评选2006年度十大宪法事例之后,最近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又一次举办研讨会,邀请来自各方的60多位专家评出了2007年度中国十大宪法事例。与去年相比,公众对今年的事例更加熟悉,甚至铭心刻骨。这是因为公众的权利意识更加觉醒,并且用自己的行动激活了宪法。
这十大事件中,多数都跟日常民生直接相关,如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肖志军案件、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与深圳华为公司7000员工辞职事件、厦门 PX项目事件等;有的更涉及到消费权利和言论自由,如广电总局对娱乐节目、“选秀节目”的限制;有的关系到权力机关的建立和运作,如山东淄博淄川区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人大代表事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海市人大否决上海市政府医保议案事件。站在普通民众的立场看,这些事情都与我有关,宪法可以为我所用。
这本来不应该是一个新鲜的发现,但是对很多人来说又的确是一个惊喜。从来人们都被告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的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在国家的法律中拥有最高的权威地位。在这个冗长的定义中,公民权利几乎被淹没不见。尤其是在实际的法律实践中,宪法往往不见踪影。在阶级分析的意识形态中,法律被视为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工具,而不是它在现代政治学意义上的民众的集体盟约,对权力的构建和限制,对公正和秩序的有效维护。更由于数千年来的人治传统,长官意志决定一切,根本大法要么是对民众高高举起的大棒,要么是中看不中用的遮羞布。在现实生活中,谁要跟宪法去较真,谁就常常被当作傻瓜。
事情正在不知不觉中发生变化。我们要感谢法学家和法律工作者的贡献,他们让法律越来越深入人心,成为一种新的有效的社会组织力量。在一些具体的法律成为民众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同时,这两年他们又把宪法从神龛上抬了下来,不断地提醒人们说,要让被冷藏的宪法苏醒过来。法学博士、教授们一次又一次地上书人大,联名发表公开信,为宪法正名,为宪法呐喊,呼吁违宪审查。从去年开始的评选年度宪法事例,也是这些有益的工作的一部分。
我们更要感谢身边勇敢的民众,他们不仅举起了宪法,而且翻开了其中的篇章,拿出了具体的条款,来维护自己的权利。2007年里尤其值得铭记的是,厦门市民的集体抗争与重庆“最牛钉子户”的个体抗争。令人欣慰的是,他们的艰苦努力都得到了应有的回报。这两起事件使得宪法大放异彩,让更多的人看到,宪法不仅建构抽象的国家,也维护具体的民权。其实,世界上并不存在抽象的国家,国家都是由具体的民权组成的。如果宪法不能维护民权,那么它就不够资格成为一部根本大法。
我们还要看到,公众对这些宪法事例如此熟悉,是因为并非只有一个人或者一个城市在抗争,更多的人通过互联网、报纸和电视给了他们充分的支持。从这个意义上说,2007年的诸多事件,是民众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的集体行动。
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也是我们从小就被灌输的观念。但是怎样才能维护它的权威和尊严呢?是让它独自高处不胜寒呢,还是让它随时把老百姓吓个半死?2007年的宪法事例告诉我们,最好的维护就是让它为民所用。法学界有名言曰: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怎样才能获得真正的信仰呢?那就是让它成为民众生活的伴侣。没有救济就没有法律,没有依赖就没有信仰。
我们必须承认,法律还没有真正被信仰,宪法的权威和尊严也没有得到足够的维护,这是因为我们连违宪审查制度都还没有建立起来。抗争虽然是救活被冷藏的宪法的一个有效办法,但要让宪法健康长寿,还得依靠常规的救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