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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一位北京市民骑车通过北京现代汽车招牌前

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向各省及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通告了《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该规则包含了不得用于企业名称的禁语,包括支那、福尔摩沙、大东亚以及占中、东突、法轮功等词语。

据中国时报今天报道,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向各省及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通告了《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该规则将被指贬低中国的名称如「支那」和贬义的「大地主」等「有消极或不良政治影响的」词语,列入在禁限用目录中。

「大东亚」、「大和」 等词语被划入「带有殖民文化色彩的」词语,成为禁语。这些词语让人联想起大东亚战争(太平洋战争的日本式名称)和二战当时日本最大战舰大和号等。

据报道称,这意味著2014年香港「雨伞革命」的「占中」、维吾尔族独立势力使用的国家名称「东突」、台湾的别称「福尔摩沙」、气功修炼团「法轮功」等,也被列为妨害政治稳定的词语。

据《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指,「中国」、「中华」等名称,只能用在政府成立的企业,但已经进入中国并已注册企业名称的海外企业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