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东海:虽然以君为本,毫无忠君之念--法家微论

儒门狮子吼


【法家】秦法家有两个本位,政治君本位,君主至上;人生利本位,功利至上。李斯的老鼠论就是极端功利主义和利己主义哲学。《李斯列传》记载李斯:“年少时,为郡小吏,见吏舍厕中鼠食不絜,近人犬,数惊恐之。斯入仓,观仓中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于是李斯乃叹曰: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李斯的一生就是老鼠哲学的生动实践。拜荀子为师也是为了成为仓鼠。学成之后,把不择手段的暴秦视为官仓,把人生变成了一只老鼠羡慕官仓、寻找官仓、得志于官仓最后惨死于官仓的故事。注意,在个人利益面前,君本主义政治学也只是工具。所以,法家虽然以君为本,但毫无忠君之念,而且特别善于欺君卖君弑君。另外,法家最不讲信用,但常会把信用当成一种欺世盗名的政治工具,如商鞅徙木立信,就摆出一副讲信用的架势。其实此人毫无诚信可言,仅诱骗老朋友魏公子卬一事就足以让它信义破产。

【法家】重视法律作用不一定是法家。儒家和自由主义同样重视福利。自由主义是法律最大,儒家是德主刑辅,礼法并重。法家又可分为齐法家和秦法家,两者是正邪之别。齐法家假借礼义之名义,以管晏为代表,正派也,霸道也;秦法家赤裸裸地反儒家,以商韩为代表,邪派也,古典极权主义也。严刑峻法也不一定是法家。有时候儒家刑罚也很严峻,如周公禁酒令。不教而诛谓之虐,教而不诛谓之弛。儒家刑法既不虐也不弛,二是义。义刑的义,一是正义,惩罪罚恶,诛暴安良;而是适宜,合乎时宜,与时偕宜。刑罚世轻世重,刑新世用轻典,刑平世用中典,治乱世用重典,就是义刑之题义。

【秦制】蟊氏讲“百代都行秦政制”,似是而非。秦制是君本位的君主制,以法家为意识形态的古典极权主义暴政恶制。汉初继承了郡县制和部分秦法,但没有继承极权主义的秦政秦制,法家亦让位于儒道两家。郡县制肇端于战国,虽为秦朝所大用,只是秦制的下位法,本是良制,曾得到王夫之高度赞扬。王夫之说“秦以私天下之心而罢侯置守,而天假其私以行其大公。”(《读通鉴论》)认为秦始皇废封建、立郡县,出发点虽是大私心,客观上却为天下做了一件大好事。

【秦制】秦制的反动和危害,主要在秦法秦政和秦制中的君本极权设置,不在郡县制。郡县制可恶可善,法家政治之下则恶,儒家政治之下则善。注意,秦制若与秦法秦政并列,指君本主义极权制和郡县制;若作为总体社会制度,则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等等制度设置。郡县制是古代继封建制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行政制度。社会制度主要由三方面内容构成:一观念,即意识形态,是制度的理论基础,是某种制度产生及运行的思想根据;二、规范,包括成文的和不成文的规范,是制度的基本内容;三、组织,即领导集团和干部队伍,是保证社会制度实施的实体。

【击蒙】有学者认为,儒学“作为秦制的工具无法帮助实现现代宪政”,而且“肯定有阻碍作用”,秦制的核心是郡县制云云。东海曰:秦制的性质是君本位的君主极权制,典型的古典极权主义恶制。至于郡县制,作为一种行政体系,本身并非极权恶制,在礼制和民主制下照样可以通用。儒学不仅不是秦制的工具,恰恰相反,儒学是秦制和所有恶制的最大的克星。自古以来,儒法不两立,儒家文化和文明与秦制格格不入,与古今所有极权主义格格不入。暴秦、长毛和红毛不约而同地焚书坑儒,根本原因在此。妖魔鬼怪若非蠢病发作或者试图去魔化,是不敢利用照妖镜的,只能千方百计砸碎之。

【严刑】很多人误以为严刑峻法是法家暴政的专利,误以为仁政德治就是轻刑薄罚,一味诉诸于道德教化。殊不知,德治落实于礼制,德主必然有刑辅,仁政必然有义刑。儒家虽无酷刑,但刑法也是相当严峻的,该轻则轻,该重则重,世轻世重,乱世重典。吾尝作《新十恶不赦论》供参考。如果儒家为政,有十种人适合死刑。三个月教育期之后,这十种人就适用死刑。刑杀它们不是杀人而是杀贼,是替天行道、为民除害的必须!

【答客】应之厅友言:“东海兄所言儒家文化是民本位的礼制。历史恐非如此,言君本位的礼制尚可,至于今日,或可言是民本位的新礼制。”东海答:无论是尧舜禹公天下还是夏商周和后来的家天下,儒家民本原则始终一贯。儒法两家都曾有家天下君主制,关键区别就在于儒家民本而法家君本。当然,民本原则难免受到传统家天下制度的侵蚀伤害。全面康复这个原则并落实到新礼制中去,今儒有责焉。

【答客】子羽厅友言:“把人民当君,法家也是可用的”云。东海曰:这是不了解法家的想当然。作为古典极权主义的代表性学说,法家邪恶深深地植根于性恶论和君本位两个原则之中,具有本质性和不可修正性。一为法家,便恶性奴性并重,彻底丧失仁爱忠义的基本内力。故法家虽然君本,并不忠君,反而特别善于欺君弑君。商鞅、李斯、赵高等大法家的表现就是最好的说明。商鞅反惠王叛秦国,李斯欺始皇害太子,赵高毁秦朝弑二世,无不丧心病狂,哪有丝毫忠心可言!所以,别说君本思想注定了法家不可能把人民当君,就是真把人民当君,也是欺君弑君的能手。

【法家】法家可分为两派:管晏派和商韩派。两派品质截然不同,是正邪之别。管晏派近乎儒家,所谓假仁假义,就是假借仁义的名义。此派为正派,开出来的是霸道,比王道大不如,比极权好得多,代表人物有管子、晏子、士匄、子产、李悝等。孔子对管子、晏子、子产的评价都很高。商韩派反对儒家,为邪派,开出来的是古典极权主义的恶法暴政,代表人物有商鞅、韩非、李斯、赵高等。另外,法家可分为法、术、势三派,法派重法,强调严刑恶法,以相秦孝公的商鞅为宗;术派重术,重视人主操纵臣下的方法和阴谋,以相韩昭侯的郑之贱臣申不害为宗;势派重势,耍弄威权,集中权势,以与孟子同时的赵人慎到为宗。韩非集法家三派之大成,成就了最大的古典极权主义邪说。注意,韩非不仅叛儒,也与管晏派法家背道而驰。

【法家】信奉管晏派的大多是好人,但不可能好到君子的程度;信奉商韩派的必然是坏人,而且是特别奸邪恶毒的人。换言之,齐晋法家未必皆好人,秦法家绝对无好人。这是秦法家的性质注定的。秦法家的核心思想有二:性恶论和君本位。性恶论导致道德上对人类的本质性轻贱,君本位导致政治上对民众的原则性轻蔑。这种人为人为政,必然刻薄寡恩,阴险无度。注意,秦法家虽然君本位,貌似忠君,其实最善于欺君甚至弑君。其学说导致其学者丧心病狂,也就彻底丧失了忠诚的能力,成为极端权力主义、利益主义和恶性利己主义者。秦法家学说不愧为三大绝学之一。这里的绝学,指灭绝良知、断绝子孙、毁灭家国、断灭人道之学术。

【法家】张裕厅友言:“商韩法家思想只可能导致威权,没有任何可能导致极权”云,这是对商韩派法家思想导出来的极权暴政的美化。儒式家天下,方可称为良性专制和威权政治,法家家天下,恶性专制也,其学说之邪、制度之恶、政策之暴、法律之酷,岂威权二字了得。百分百属于极权无疑,吾称之为古典极权主义。极权主义作为一种政治术语,用来描述一个对社会有着绝对权威并尽一切可能谋求控制公众与私人生活的政治制度。它意味社会秩序完全由政治权力或国家权力达成,私人空间被压缩到几乎不存在的状态,自由被减至最低限度。商鞅打造的秦国和嬴政建立的秦朝,完全符合极权主义的定义。

【标准】张裕误以为“商韩法家思想没有任何可能导致极权”,是因为标准错误。他从七个方面比较极权政治与威权政治。“极权主义vs威权主义:一、領袖魅力,极权高,威权不定;二、權威類型,极权是魅力型權威,威权是法理型權威或傳統型權威;三、權力終點,极权是公眾,威权是個人;四、政治腐敗,极权低,威权高;五、官方意識形態,极权有,威权無;六、有限多元政治,极权無,威权有;七、合法與正當性,极权有,威权無。”东海曰:七点区别中,唯第六点可以成立,其余都是瞎掰。一、极权的領袖魅力,同样高低不定,例如,秦始皇很高,秦二世很低;斯大林很高,勃列日涅夫很低。二、极权的權威類型,列宁斯大林是魅力型權威,后来几任领导人都是法理型權威。三、權力終點,不知所谓。四、极权的政治经济腐敗度都极高,如前三十年是政治高腐败,后四十年是经济高腐败。五、官方意識形態,极权固然有,威权何尝没有。七、极权主义毫无天道正当性和民意合法性。威权有没有,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史眼】暴秦灭亡之后,法家一蹶不振,但其思想流毒不止,污染了后世不少儒家。叔孙通、公孙弘之流明显法家化者姑不论,即使诸葛亮、王安石、张居正等名儒,也有不同程度的法家化倾向。法家思想对后世帝王的污染更加深远。不少儒家王朝的帝王,私下推崇商韩之书,习其术势之学。《朱子语类》中记载:“黄仁卿问:自秦始皇变法之后,后世人君皆不能易之,何也?曰:秦之法尽是尊君卑臣之事,所以后世不肯变。且如三皇称皇,五帝称帝,三王称王,秦则兼皇帝之号。只此一事,后世如何肯变?(《朱子语类》卷一三四)忽略君臣义务的相对性和人格的平等性,一味尊君卑臣,就是法家余毒。

【性恶】性恶论认为人之天性、本性为恶,是对人类最深刻、最本质的诬蔑和轻蔑。性恶论者也从根本上丧失了仁爱的能力,即使爱人,其爱无根;如果恶人,恶化无底。秦法家之所以特别刻薄寡恩,阴毒凶残,性恶论是要因之一。孔子说“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至理名言也。仁者就是仁本主义者,必是性善论者。性恶论者必然成不了仁者,既不能好人,也不能恶人。正如大牛厅友所说:“人们只会爱善心善物美事美物,而不会爱恶心恶物丑事丑物,除非他是变态。”然哉,对于本性为恶的东西,除非变态,焉能爱之。

【儒法】在儒法两家政治中,君王于国家都具有象征性代表性。但有一个重大区别。儒式天下是民本位,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君王虽然象征国家,对外可以代表国家,但君国毕竟有别,君必须效忠于国。君王死社稷,天子死天下,此之谓也。法家家天下是君本位,君为贵,社稷次之,民为轻。或者有君无国,朕即国家,国家成了君王的附庸和影子。

2023-6-23余东海集于青秀山下独乐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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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东海:虽然以君为本,毫无忠君之念--法家微论

儒门狮子吼


【法家】秦法家有两个本位,政治君本位,君主至上;人生利本位,功利至上。李斯的老鼠论就是极端功利主义和利己主义哲学。《李斯列传》记载李斯:“年少时,为郡小吏,见吏舍厕中鼠食不絜,近人犬,数惊恐之。斯入仓,观仓中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于是李斯乃叹曰: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李斯的一生就是老鼠哲学的生动实践。拜荀子为师也是为了成为仓鼠。学成之后,把不择手段的暴秦视为官仓,把人生变成了一只老鼠羡慕官仓、寻找官仓、得志于官仓最后惨死于官仓的故事。注意,在个人利益面前,君本主义政治学也只是工具。所以,法家虽然以君为本,但毫无忠君之念,而且特别善于欺君卖君弑君。另外,法家最不讲信用,但常会把信用当成一种欺世盗名的政治工具,如商鞅徙木立信,就摆出一副讲信用的架势。其实此人毫无诚信可言,仅诱骗老朋友魏公子卬一事就足以让它信义破产。

【法家】重视法律作用不一定是法家。儒家和自由主义同样重视福利。自由主义是法律最大,儒家是德主刑辅,礼法并重。法家又可分为齐法家和秦法家,两者是正邪之别。齐法家假借礼义之名义,以管晏为代表,正派也,霸道也;秦法家赤裸裸地反儒家,以商韩为代表,邪派也,古典极权主义也。严刑峻法也不一定是法家。有时候儒家刑罚也很严峻,如周公禁酒令。不教而诛谓之虐,教而不诛谓之弛。儒家刑法既不虐也不弛,二是义。义刑的义,一是正义,惩罪罚恶,诛暴安良;而是适宜,合乎时宜,与时偕宜。刑罚世轻世重,刑新世用轻典,刑平世用中典,治乱世用重典,就是义刑之题义。

【秦制】蟊氏讲“百代都行秦政制”,似是而非。秦制是君本位的君主制,以法家为意识形态的古典极权主义暴政恶制。汉初继承了郡县制和部分秦法,但没有继承极权主义的秦政秦制,法家亦让位于儒道两家。郡县制肇端于战国,虽为秦朝所大用,只是秦制的下位法,本是良制,曾得到王夫之高度赞扬。王夫之说“秦以私天下之心而罢侯置守,而天假其私以行其大公。”(《读通鉴论》)认为秦始皇废封建、立郡县,出发点虽是大私心,客观上却为天下做了一件大好事。

【秦制】秦制的反动和危害,主要在秦法秦政和秦制中的君本极权设置,不在郡县制。郡县制可恶可善,法家政治之下则恶,儒家政治之下则善。注意,秦制若与秦法秦政并列,指君本主义极权制和郡县制;若作为总体社会制度,则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等等制度设置。郡县制是古代继封建制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行政制度。社会制度主要由三方面内容构成:一观念,即意识形态,是制度的理论基础,是某种制度产生及运行的思想根据;二、规范,包括成文的和不成文的规范,是制度的基本内容;三、组织,即领导集团和干部队伍,是保证社会制度实施的实体。

【击蒙】有学者认为,儒学“作为秦制的工具无法帮助实现现代宪政”,而且“肯定有阻碍作用”,秦制的核心是郡县制云云。东海曰:秦制的性质是君本位的君主极权制,典型的古典极权主义恶制。至于郡县制,作为一种行政体系,本身并非极权恶制,在礼制和民主制下照样可以通用。儒学不仅不是秦制的工具,恰恰相反,儒学是秦制和所有恶制的最大的克星。自古以来,儒法不两立,儒家文化和文明与秦制格格不入,与古今所有极权主义格格不入。暴秦、长毛和红毛不约而同地焚书坑儒,根本原因在此。妖魔鬼怪若非蠢病发作或者试图去魔化,是不敢利用照妖镜的,只能千方百计砸碎之。

【严刑】很多人误以为严刑峻法是法家暴政的专利,误以为仁政德治就是轻刑薄罚,一味诉诸于道德教化。殊不知,德治落实于礼制,德主必然有刑辅,仁政必然有义刑。儒家虽无酷刑,但刑法也是相当严峻的,该轻则轻,该重则重,世轻世重,乱世重典。吾尝作《新十恶不赦论》供参考。如果儒家为政,有十种人适合死刑。三个月教育期之后,这十种人就适用死刑。刑杀它们不是杀人而是杀贼,是替天行道、为民除害的必须!

【答客】应之厅友言:“东海兄所言儒家文化是民本位的礼制。历史恐非如此,言君本位的礼制尚可,至于今日,或可言是民本位的新礼制。”东海答:无论是尧舜禹公天下还是夏商周和后来的家天下,儒家民本原则始终一贯。儒法两家都曾有家天下君主制,关键区别就在于儒家民本而法家君本。当然,民本原则难免受到传统家天下制度的侵蚀伤害。全面康复这个原则并落实到新礼制中去,今儒有责焉。

【答客】子羽厅友言:“把人民当君,法家也是可用的”云。东海曰:这是不了解法家的想当然。作为古典极权主义的代表性学说,法家邪恶深深地植根于性恶论和君本位两个原则之中,具有本质性和不可修正性。一为法家,便恶性奴性并重,彻底丧失仁爱忠义的基本内力。故法家虽然君本,并不忠君,反而特别善于欺君弑君。商鞅、李斯、赵高等大法家的表现就是最好的说明。商鞅反惠王叛秦国,李斯欺始皇害太子,赵高毁秦朝弑二世,无不丧心病狂,哪有丝毫忠心可言!所以,别说君本思想注定了法家不可能把人民当君,就是真把人民当君,也是欺君弑君的能手。

【法家】法家可分为两派:管晏派和商韩派。两派品质截然不同,是正邪之别。管晏派近乎儒家,所谓假仁假义,就是假借仁义的名义。此派为正派,开出来的是霸道,比王道大不如,比极权好得多,代表人物有管子、晏子、士匄、子产、李悝等。孔子对管子、晏子、子产的评价都很高。商韩派反对儒家,为邪派,开出来的是古典极权主义的恶法暴政,代表人物有商鞅、韩非、李斯、赵高等。另外,法家可分为法、术、势三派,法派重法,强调严刑恶法,以相秦孝公的商鞅为宗;术派重术,重视人主操纵臣下的方法和阴谋,以相韩昭侯的郑之贱臣申不害为宗;势派重势,耍弄威权,集中权势,以与孟子同时的赵人慎到为宗。韩非集法家三派之大成,成就了最大的古典极权主义邪说。注意,韩非不仅叛儒,也与管晏派法家背道而驰。

【法家】信奉管晏派的大多是好人,但不可能好到君子的程度;信奉商韩派的必然是坏人,而且是特别奸邪恶毒的人。换言之,齐晋法家未必皆好人,秦法家绝对无好人。这是秦法家的性质注定的。秦法家的核心思想有二:性恶论和君本位。性恶论导致道德上对人类的本质性轻贱,君本位导致政治上对民众的原则性轻蔑。这种人为人为政,必然刻薄寡恩,阴险无度。注意,秦法家虽然君本位,貌似忠君,其实最善于欺君甚至弑君。其学说导致其学者丧心病狂,也就彻底丧失了忠诚的能力,成为极端权力主义、利益主义和恶性利己主义者。秦法家学说不愧为三大绝学之一。这里的绝学,指灭绝良知、断绝子孙、毁灭家国、断灭人道之学术。

【法家】张裕厅友言:“商韩法家思想只可能导致威权,没有任何可能导致极权”云,这是对商韩派法家思想导出来的极权暴政的美化。儒式家天下,方可称为良性专制和威权政治,法家家天下,恶性专制也,其学说之邪、制度之恶、政策之暴、法律之酷,岂威权二字了得。百分百属于极权无疑,吾称之为古典极权主义。极权主义作为一种政治术语,用来描述一个对社会有着绝对权威并尽一切可能谋求控制公众与私人生活的政治制度。它意味社会秩序完全由政治权力或国家权力达成,私人空间被压缩到几乎不存在的状态,自由被减至最低限度。商鞅打造的秦国和嬴政建立的秦朝,完全符合极权主义的定义。

【标准】张裕误以为“商韩法家思想没有任何可能导致极权”,是因为标准错误。他从七个方面比较极权政治与威权政治。“极权主义vs威权主义:一、領袖魅力,极权高,威权不定;二、權威類型,极权是魅力型權威,威权是法理型權威或傳統型權威;三、權力終點,极权是公眾,威权是個人;四、政治腐敗,极权低,威权高;五、官方意識形態,极权有,威权無;六、有限多元政治,极权無,威权有;七、合法與正當性,极权有,威权無。”东海曰:七点区别中,唯第六点可以成立,其余都是瞎掰。一、极权的領袖魅力,同样高低不定,例如,秦始皇很高,秦二世很低;斯大林很高,勃列日涅夫很低。二、极权的權威類型,列宁斯大林是魅力型權威,后来几任领导人都是法理型權威。三、權力終點,不知所谓。四、极权的政治经济腐敗度都极高,如前三十年是政治高腐败,后四十年是经济高腐败。五、官方意識形態,极权固然有,威权何尝没有。七、极权主义毫无天道正当性和民意合法性。威权有没有,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史眼】暴秦灭亡之后,法家一蹶不振,但其思想流毒不止,污染了后世不少儒家。叔孙通、公孙弘之流明显法家化者姑不论,即使诸葛亮、王安石、张居正等名儒,也有不同程度的法家化倾向。法家思想对后世帝王的污染更加深远。不少儒家王朝的帝王,私下推崇商韩之书,习其术势之学。《朱子语类》中记载:“黄仁卿问:自秦始皇变法之后,后世人君皆不能易之,何也?曰:秦之法尽是尊君卑臣之事,所以后世不肯变。且如三皇称皇,五帝称帝,三王称王,秦则兼皇帝之号。只此一事,后世如何肯变?(《朱子语类》卷一三四)忽略君臣义务的相对性和人格的平等性,一味尊君卑臣,就是法家余毒。

【性恶】性恶论认为人之天性、本性为恶,是对人类最深刻、最本质的诬蔑和轻蔑。性恶论者也从根本上丧失了仁爱的能力,即使爱人,其爱无根;如果恶人,恶化无底。秦法家之所以特别刻薄寡恩,阴毒凶残,性恶论是要因之一。孔子说“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至理名言也。仁者就是仁本主义者,必是性善论者。性恶论者必然成不了仁者,既不能好人,也不能恶人。正如大牛厅友所说:“人们只会爱善心善物美事美物,而不会爱恶心恶物丑事丑物,除非他是变态。”然哉,对于本性为恶的东西,除非变态,焉能爱之。

【儒法】在儒法两家政治中,君王于国家都具有象征性代表性。但有一个重大区别。儒式天下是民本位,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君王虽然象征国家,对外可以代表国家,但君国毕竟有别,君必须效忠于国。君王死社稷,天子死天下,此之谓也。法家家天下是君本位,君为贵,社稷次之,民为轻。或者有君无国,朕即国家,国家成了君王的附庸和影子。

2023-6-23余东海集于青秀山下独乐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