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4月初,判刑后的我和王军涛、任畹町、包遵信、王丹共五人,被从秦城监狱移送到北京市第二监狱。刘刚、郭海峰等人,则被移送父母所在地的监狱。
一到二监,我们就被安置在犯人禁闭室。把犯人送入禁闭室单独关押,是对违反监规的犯人的一种惩戒方式。每间禁闭室的面积不到三平方米,却有五米多高,像是一个井筒子。除了一块睡觉的床板,就是一个洗脸的水池和一个大小便的蹲坑(曾有几天监狱停水,便池中的屎尿没人来处理,臭味经久不散)。四十八间禁闭室呈椭圆形排列,就像是体育场上的跑道,中间围着两个风圈儿和一个通往门厅的过道。
当时,整个禁闭室被清空,只关我们五个人。王军涛和我在椭圆形禁闭室的东部和东南部,中间隔着几个牢房,我们可以大声说话。任畹町、包遵信、王丹在北部和西部,高声喊叫可以听见对方的声音,但难以相互交流。“六四”以后,我和王军涛一直无缘见面、说话,到二监后,才第一次有了沟通的机会。我们交换了近两年来各自的情况,又一起商量在监狱中的对策。
我和王军涛都是“二进宫”。我在1975年蹲过“炮局”,他在1976年至1977年是半步桥“王八楼”的住客。我们知道,一到二监就把我们关入禁闭室,是狱方对我们的“下马威”,我们必须针锋相对,也给对方一个“下马威”。我们用刷牙的杯子砸禁闭室的铁门,要监狱长来见我们。露面的是一个姓李的监狱长。我们抗议狱方自己违反监规,把我们这些没有任何过错的人关入禁闭室。姓李的监狱长诡辩说:把你们关在这里,是一种保护措施。二监还有许多因为“六四”被抓的刑事犯(即所谓“暴徒”),他们对你们这几个“反革命犯”恨之入骨,因为是受了你们的挑唆和蒙蔽,才落了一个这样的下场。把你们放到中队去,他们会伤害你们,我们负不起这个责任。我们当即抓住这个话茬,对他说:既然这样,你就把我们几个人放在一个牢房吧,但不能是禁闭室。我们知道监狱长是用谎言来搪塞我们的质问,但他说的话里有没有部分真实的成分呢,当时还做不了判断。
对于我们在禁闭室里大肆喧哗、不高兴就砸门等行为,狱方由于种种原因,容忍了一段时间。在7月份的一天,由于狱方禁止王军涛会见妻子,王军涛再次砸门要见监狱长。这一次狱方来硬的了。一群狱警扑进牢房,给他带上了手铐,换到一间离我更远的牢房,并在连接我们两人房间的走道里砌起了一堵砖墙。王军涛和我随即进行了绝食抗议。同情我们的狱警在第一时间就把信息传递给了我们的家属。在世界舆论的强烈抗议下,当局被迫作出让步。王军涛先是被送进医院治疗,后来转往延庆监狱。任畹町、包遵信、王丹三人陆续离开了禁闭室。我在禁闭室的条件也改善了。在我的一再要求下,狱方把五米多高处的十五瓦灯泡换成了四十瓦日光灯,我在晚上也可以看书了。
又过了一些天,狱方安排我去八中队。这一次是我不愿意走了。我说:监狱长不是说我下中队有生命危险吗,除非把我和其他政治犯安排在一起,否则我就不离开禁闭室。两个狱警一左一右拽着我的胳膊,把我拖出了禁闭室。一到八中队,我就宣布绝食。这时候,狱方所谓“会伤害你们”的犯人登场了——但不是因为“六四”被抓的人,而是受狱方指使的普通刑事犯。
当我躺在床上绝食的时候,与我同住一个房间专门负责监视我的几个人在房间里进进出出,向我散布一些耸人听闻的说法。他们说,不好啦,有一些犯人在水房里磨刀呢!为什么磨刀?他们听队长说,来了一个刺头,据说这个人比较硬,啊,你硬,有我们的刀硬吗?我们就是要教训教训他。我知道这是中队长特意安排的节目,是对我的一种威慑战术。我马上面见中队长,交给他一份正式声明。我把所听到的威胁言论都写上了,并指出:如果这些威胁变成事实,一切责任要由你个人承担。由于我声明在先,他们就没敢真的打这张“以犯人治犯人”的牌。绝食二十天之后,狱方与我达成妥协:我同意继续待在八中队;狱方则放弃要求我参加监狱中的任何活动,一切时间由我自己支配。
停止绝食后,我开始到楼下放风。正好有一队犯人从我身旁走过。忽然,队列中有人高喊了一声:“陈子明!”“哎!”我随声答应着,一边在人群中寻找这位可能认识我的人。尽管带队的狱警连声呵止,还是有七八个人一起向我打招呼。“老陈,你好!”“我们是因为‘六四’进来的。”“老陈,保重身体!”“我们都知道你在八中队的情况。”“我们坚决支持你!”我内心深处有一股暖流涌上来,真想过去和他们一一握手、拥抱,但不知道会不会给他们带来麻烦,就没有进入他们的队列,只是驻足向他们招手致意,表示问候。
此后,当我下楼放风和在窗口张望的时候,常常会有人对我招手,向我喊话。“老陈,我们在美国之音听到你妻子王之虹的声音了。”“见着王姐代问好。”“老陈,恭喜你得到了三屉桌。”“看书别累着。”我虽然叫不出这些所谓“暴徒”的名字,却充分感受到了他们善良的同情心。我感到,我们之间没有沟通的障碍,我们是心心相印的好兄弟。他们的关心和爱护,对于我是一种莫大的安慰;我的斗争和点滴收获,对于他们也是一种鼓舞。
由于狱方对于我的严密看管,我无法了解这些兄弟们的详细情况。但是有一个人能够做到这一点。他就是警察出身,“六四”后因为办地下刊物为八九民运说话而被判刑七年的孙立勇。有一天,我正在八中队的楼下放风,有一个高个子的人隔着栅栏招呼我:“陈老师好,我是十一中队的孙立勇。”我们在栅栏边说了一会话,具体说了点什么,我现在已经淡忘了,但孙立勇还记得,不久前曾在“自由中国”论坛的一个帖子里提及。在我们握手告别的时候,孙立勇迅速地把手心里事先准备好的一个纸卷递给我,我随即把它放进裤兜里。回到牢房以后,我趁没人的时候打开了纸条,只见正反面密密麻麻地写着一两千蝇头小字,全是从外电摘录下来的资讯,特别是与我和王军涛有关的消息。
从1993年到1994年,我和孙立勇隔着铁栅栏谈过好几次话。每次他都会塞给我一个小纸卷,向我通报国内外的最新动态。他帮助我纠正了一个错误的认识。原先,我以为八九民运是从学生运动发展到市民运动,但还不能说是全民运动。因为农民似乎没有参与进来,而且在运动高潮的时候,北京市委还用高额补贴诱骗农民参加官方组织的所谓“集会”。孙立勇告诉我,不能说农民与八九民运无关,在二监的一百多名因“六四”被判刑的人中,颇有一些是京郊农民。
在我第一次保外就医期间,孙立勇的家人见到了王之虹,把一份有关孙立勇的申诉材料交给了她。我根据这份材料,写了《介绍一位政治犯难友》,发表在1995年的《北京之春》上。文章的开头写道:“现在,北京市第二监狱里仍然关押着上百名政治犯。除了任畹町等国际知名的政治犯外,还有许多不为人们所知但同样值得人们尊敬的政治犯。这里面大多数人是所谓的‘暴徒’,既包括富于正义感的热血青年,也包括年过花甲的老年人。他们多被判处很长的刑期,有的还是无期徒刑。他们需要得到国际公正舆论更进一步的关注。此外,这里还关押着几位因为要求为‘六四’平反而被判刑的地下刊物的编辑。他们们是:韩罡,二十八岁,《起跑线》主编,一九八九年七月被捕,判刑十二年;陈宴彬,二十九岁,《铁流》主编,一九九零年九月被捕,判刑十五年。张亚菲,二十八岁,《铁流》编辑,一九九零年九月被捕,判刑十一年;尚子文,三十五岁,《钟声》编辑,一九九一年四月被捕,判刑六年;孙立勇,三十三岁,《钟声》主编,一九九一年五月被捕,判刑七年。本文只能向读者介绍孙立勇一人,因为笔者与他有过直接的交往。”文章的结尾写道:“我们相信,有千千万万孙立勇这样优秀的中华儿女,实现民主的中国的目标将不会太远。在‘六四’六周年即将来临之际,我们呼吁海内外炎黄子孙向孙立勇这样的中国政治犯表现出更大的关心和支持。”
上述文章在《北京之春》刊登出来之时,我作为一名刚刚动过手术的癌症患者,已经再次被当局投入了监狱(而第一次“保外就医”出来的时候,只是一名“皮肤瘙痒症”患者)。我仍然回到了八中队,我仍然在放风的时候徘徊在铁栅栏旁,等待着孙立勇的出现。但是,直到一年半后我第二次“保外就医”,始终没有再见到孙立勇。他怎么了?出事了吗?我为他的命运而揪心。
多年后我看到孙立勇《走过冰山》的手稿,才知道他在二监的事迹和遭遇。孙立勇组织人搜集整理了二监在押政治犯(包括所谓“八九两乱人员”)的全部名单,秘密送出监狱。狱方根据关键(因间谍罪判刑二十年)的揭发,得知孙立勇是这一行动的策划者和组织者,将他关入禁闭室一百八十三天,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折磨。我在禁闭室仅待了四个月,他却待了半年多。而且,他是带着手铐、脚镣以及把二者连接在一起的“链儿”度过了这漫长的时间。铐子深深地陷入了肌肉,皮肤全都溃烂了。带着全套戒具的孙立勇根本直不起腰来,吃饭只能像狗一样用舌头舔,大便后无法在用手纸揩净,只好穿一条开裆裤……
但是所有这一切都不能改变他的理想,屈服他的志向。孙立勇出狱后,立刻投入新的民运活动和维权活动,任劳任怨地为仍然在押的和已经出狱的政治犯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他开了一家小书店,可是办不下经营执照,只能“非法”经营着。当局拿这个“劳改释放人员”的小店非常挠头,关也关不得(关了就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拿捏住孙立勇了),不关又是“非法”的。终于,小店关张了,孙立勇的饭碗砸了。他不得不流亡到澳洲。他不懂英文,只能从事体力劳动。先是靠捡瓶子维持生计,后来是给搬家公司打工,扛着冰箱、洗衣机爬楼……就是在这样艰苦的生活条件下,他每月都拿出一部分钱来,投入到政治犯后援基金中。
另一位值得敬佩的民运人士是将五百二十二名因“六四”而被关押的北京市民和学生名单提供给“中国人权”组织的李海。李海曾是北京大学哲学系研究生,因积极参与八九运动而被开除学籍。在“六四”前我不认识李海,但和他的弟弟李河是好朋友。李河既是我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的同事,也是我主编的《外国著名思想家译丛》的编委会成员。由于这样一层关系,我和李海也成为朋友。我第一次“保外就医”期间,当局对我的监控没有第二次“保外就医”时那么紧,我可以在我母亲家见到一些朋友。1995年春天,我和李海见了一面。我一方面表示支持他所从事的工作,一方面提醒他做这件事的危险性,要注意自我保护。李海说,他完全知道这件事的风险,但为了让世人了解真相,让那些政治受难者得到更多的帮助,他只有义无反顾地把这个工作进行到底。一两个月之后,我就重新回到二监,李海则以“非法为境外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刑九年,进了良乡监狱。我们虽然不在同一个监狱,但我们也是狱中兄弟。
光阴荏苒。2006年5月,李海九年刑期外加二年剥权期满。2006年10月,我的十三年刑期外加四年剥权期满。但是据我所知,在二监那些判处死缓和无期的“八九两乱人员”中,至今仍然有人还在服刑。我希望国内外各界人士和世界公正舆论,进一步向中共当局施压,尽快释放仍然在押的“六四”良心犯;让那些放逐国外的“六四”良心犯回国;中共当局必须满足“天安门母亲群体”十多年来所坚持的三项要求:公布真相、道歉赔偿和司法追究。
200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