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战与“人权高于主权”的国际关系新秩序

先来讲一个小故事。

张三和李四是邻居。半夜三更,张三经常听见从隔壁传来小孩和女人的惨叫声。后来他才知道李四是一名虐待狂,以虐待妻儿为乐。张三看不过眼,便向居民委员会投诉李四的暴行。然而,迫于李四的淫威,其妻儿不敢公开指认其罪行,作为一个在法理意义上存在欠缺的机构,居民委员会对此无法有所作为。于是,张三依然每天晚上都要听到李四妻儿饱受折磨的惨叫声。终于有一天,张三忍无可忍,决定自行破门而入,喝令李四立即停止其暴行。李四不从,反倒用暴力袭击张三。张三遂以武力制止李四,并将其扭送司法机关。

这个故事的背后隐藏着一系列非常重要的问题:李四作为“一家之主”,有没有权力虐待其妻儿?当李四在实施暴行的时候,张三有没有权力破门而入制止之?张三的行为究竟是正义的还是违法的?张三在制止李四暴力的时候,其武力可以使用到何种限度?有人认为:李四有权随心所欲地对待其妻儿,这是他个人的私事。这种看法将李四的妻儿看成是其私有财产,妇女和孩子是无所谓人权的。因此,李四只是承担道义的谴责而不必负法律责任,而张三无权破门而入、制止李四,张三若破门而入则是违法的。有人则认为:李四无权虐待其妻儿,妻儿不是可以随心所欲处置的私有财产,而是具有完整的权利和自由的个人。因此,李四的暴行必须受到道义和法律的双重制裁,在法律暂时缺席的情况下,作为邻居的张三有权破门而入制止李四,张三的行为是正义的,是见义勇为。当然,张三对李四采取武力,以到达能够充分保护李四的妻儿以及张三本人不受伤害为限度。

推而广之,如果说“李四”是萨达姆独裁政权、“李四的妻儿”是伊拉克人民、“张三”是美国,“居委会”是联合国,那么上面的两种观点恰好对应着当前全球范围内(包括中国大陆知识界在内)的对“倒萨之战”的两种截然不同看法——我倾向于将伊拉克战争更加准确地指称为“倒萨之战”,因为这场战争不是美国与伊拉克人民之间的战争,乃是美国与非法僭越了伊拉克政权的独裁者萨达姆之间的战争。美国的目的不是占领伊拉克,更不是夺取伊拉克丰富的石油,而是结束萨达姆政权并带给伊拉克以民主自由。确实,这场战争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相当激烈的争论,使得全球范围内保守派与左翼势力的对立空间尖锐。对立双方的基本分歧在于:反对者所持的是“国家主权至上”的传统价值观,它是近代民族国家形成以来一直到冷战结束两百多年间国际秩序的支点;支持者所持的是“人权至上”的新的价值观,它将成为正在孕育成形、呼之欲出的国际关系新秩序的支点。我个人认同后者。

“人权高于主权”的观念,是当代人类文明的一次飞跃,也是对世界民主化“第三波”(亨廷顿)的呼应,更是崭新的国际关系新秩序的基础。可以说,“倒萨之战”是此价值观的一次重要实践,但并非第一次实践——在此前的“倒米(洛舍维奇)”战争和“倒塔(利班)”战争中,它已经历了实践的严峻考验。南联盟的米洛舍维奇政权对其境内的阿族公民实施极其残酷的种族清洗政策,仅人民军的一名将军在一次大屠杀中就杀害了包括老弱妇孺在内的六千五百名难民;奉行原教旨主义的阿富汗塔利班政权,与拉登等国际恐怖分子狼狈为奸,残害人民,破坏文物,同样罪恶滔天。对于这类正在大规模侵犯人权的政权,如果按照传统的“国家主权至上”的原则,国际社会根本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干涉。他们要么是通过合法的“选举”上台的,要么是自己用武力打下的江山,具有某种“理所当然”的权力稳定性。在外交手段达不到效果的情况下,一旦对其采取军事干涉行动,就会被说成是“侵犯国家主权”。于是,诸多国家遂选择了“不作为”。此类事件,远的有纳粹德国大量屠杀犹太人,在战争正式爆发之前,欧洲诸国袖手旁观了多年;近的有几年前印尼排华浪潮,数百名无辜华裔居民被杀害和奸污,包括作为“故国”的中国在内的国际社会均束手无策。

但是,如果我们换上“人权至上”的价值观来考量这些事件,种种可怕的暴行都是可以得到及时制止的。主权并不是至高无上的,抽象的主权必然由具体的人权所构成。人权是主权的基础。如果主权危及了人权,那就应当舍弃主权而捍卫人权。换言之,制止此类残害生命的暴行,既符合人类心中的道德律令,又不违背国际法的思想渊源,正如被誉为“人权总统”的哈维尔所说:“事实上存在着一种高于国家的价值,这种价值就是人。众所周知,国家是要为人民服务的,而不是与此相反。公民服务于国家的唯一理由,是因为对于国家为所有公民提供良好服务而言,公民的服务非常必要。人权高于国家权利。人类自由是一种高于国家主权的价值。就国际法体系而言,保护单个人的国际法律优先于保护国家的国际法律。”我同意这种人权至上的观念:所有法律的旨归都是对个体人权的保障与尊重,国家权力的存在不能成为对个体人权的否定与侵犯。那种伤害人权的国家和政权是不值得其公民去热爱和效忠的,那种正在制造人权惨剧的国家和政权是不应当被国际社会接纳和容许的。

当米洛舍维奇肆意制造种族屠杀的惨剧的时候,哈维尔是北约在科索沃的人道主义干涉行动的积极支持者。当时诸多欧洲大国的政客和知识分子们面对家门口不远处的人道主义灾难,均闭目养神、不闻不问。正是在美国的积极斡旋之下,欧洲诸国才勉勉强强地同意了参与北约的军事行动。当北约的行动初见成效、米洛舍维奇政权的暴行被有效制止的时候,哈维尔在加拿大议会的一次演讲中明确地指出:“北约正在进行一场反对米洛舍维奇的种族灭绝的战争。任何具有正常判断力的人都不否认一点:这可能是人类并非为了利益,而是为了坚持某种原则和价值而进行的一场战争,这确实是一场合乎道德的战争,一场为了道德原因而打的战争。”完全避免战争在当前的人类社会不过是一种理想主义的想法,绝对的和平主义亦是痴人说梦而已。既然如此,“以战止战”至少是一种“最不坏”的方式。合乎道德的战争能够为人类带来和平与安宁、自由与尊严,如同当年波澜壮阔的反法西斯战争一样。

二战结束之后,由美国主导的几次局部战争,其目的都是为了阻止共产主义的蔓延以及人权灾难的泛滥。在这些战争当中,美国也确实犯下了诸多的错误乃至罪行。但总体而言,这些战争均有力地捍卫了民主制度和自由价值。此次拉枯摧朽的“倒萨之战”,其实根本无须为之辩护,这场战争完全出师有名,正如哈维尔所论述的那样:“正派的人不能对国家领导下的系统性地屠杀他人坐视不管。正直的人绝不容忍这种事,而且,绝不能在能够救援的情况下不施援手。”显然,并非所有的战争都是为了追求利益,深陷于道德虚无主义深渊的大部分中国人和欧洲左翼知识分子们,很难理解那些为了道德伦理价值而进行的战争:二战、科索沃之战和伊拉克之战等,无不属于此类战争。哈维尔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这类战争的本质:“不允许屠杀人民,不允许将人民驱离家园,不允许虐待人民,不允许剥夺人民的财产。人权不可分割,对一些人不公正,也就是对所有人的不公正。”换言之,对于一个人权记录劣迹斑斑的政权,国家社会完全有理由终结其非法的统治,并帮助该国人民重获民主和自由。

此后在科索沃和阿富汗所发生的一切,完全证明了哈维尔先知般的预见是正确的:塞尔维亚人民和阿富汗人民并没有为米洛舍维奇和奥玛尔“奋战到底”。虽然某些中国的御用学者及中国的主流舆论均一相情愿把米洛舍维奇形容为“南斯拉夫的民族英雄”,但在随后举行的全国大选中,南联盟人民却用选票断然抛弃了这个给他们带来死亡和血腥的屠夫。米洛舍维奇试图困兽犹斗,但在汹涌的民意压力之下,不得不仓惶下台。作为一名可耻的战争罪犯,米洛舍维奇等人随即被押送到海牙国际法庭接受审判。而在满目疮痍的阿富汗,被塔利班奴役多年的人民对美军的到来欢呼雀跃,他们全力支持新政府围剿塔利班匪徒的行动。从此,阿富汗人民重新拥有了电视、报纸、音乐,以及安全、自由和尊严。尽管这两个地区的重建依然面临种种困难、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但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民主的方向发展。

与塞尔维亚和阿富汗的情形相似,在萨达姆独裁政权被迅速摧毁、萨达姆本人及其奴仆受到应有的审判之后,未来的伊拉克将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前景——当然,任何人也不能指望伊拉克在一夜之间便摇身一变成为欧美发达国家,并迅速拥有稳定的民主制度和繁荣的经济状况。这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美国和国际社会有相当的耐心,更需要伊拉克的知识分子和人民一起从头开始学习如何建立和适应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同时,不能否认的是,仍然有许多暴徒和极端分子企图通过制造恐怖袭击事件来阻止这一进程。所以,这个过程也许还会经历一定的反复和挫折,但是整个的发展方向和趋势是不会改变的。

是的,萨达姆的残暴统治再也不能延续下去了,暴君得意洋洋的存在及为所欲为乃是全世界的耻辱。某些中国学者根据不久前萨达姆以“百分之百”的选票当选新一任总统的事实,便得出“萨达姆代表伊拉克人民”的结论,这个结论与“胡锦涛和共产党代表中国人民”一样荒谬。但是,这些所谓的国际关系学者们忽略了另外一个重要的细节——两千多名没有投票给萨达姆的伊拉克平民,在大选结束之后数日之内便“人间蒸发”了。他们是否被秘密处死,只有萨达姆的“共和国特别卫队”知道。在萨达姆的统治下,伊拉克的少数民族、不同宗教信仰者和持不同政见者,如同生活在人间地狱中一般。即使是被萨达姆口头“宽宥”的、叛逃后又回归的两名女婿,最终也被其残酷地诛杀了九族。因此,“伊拉克人民”不应当只享有被萨达姆所统治的“权利”,“伊拉克人民”也不应当永久地成为萨达姆的“人质”。

从“九•一一”恐怖袭击以来,经历了阿富汗战争和“倒萨之战”,美国已经逐步发展出新的国家安全战略和外家政策。在西点军校毕业典礼上的讲话中,美国总统布什初次论述了推广民主自由价值与美国自身的国家安全之间的紧密联系。中东问题在这半个世纪以来,一直困扰着美国和世界。随着伊斯兰极端主义的崛起,它更成为恐怖主义的渊薮。美国及全世界一切热爱和平的人们必须作出坚强有力的回应。布什总统在美国企业研究所的一次年度晚餐会上,就中东和平前景指出:“这个地区作为全世界一部份,有占全世界五分之一的穆斯林人口。如果说他们丝毫不为最基本的生活愿望所动,这纯属有辱人格的无稽之谈。人类的众多文化各有千秋,但是对美好事物的渴望,普天之下人同此心。我们渴望安全,不愿受残酷暴行的欺压,人心皆然。我们渴望照拂我们的孩子,为他们提供更美好的生活,心同此理。正是由于这些根本的原因,不论何时何地,自由和民主将永远鼓舞人心,仇恨的口号和恐怖的伎俩永远无法与之同日而语。”是的,无论肤色与种族有何差异,无论文化传统与宗教信仰有多大的不同,自由、民主和人权对所有人来说皆是不容置疑的普世价值。

在此意义上,在挑战和置疑中逐渐发展成形的“布什主义”,乃是一种值得赞赏的“国际自由主义”。它将被动化为主动,因为单单防止恐怖事件的发生是不够的,必须要用民主制度来消灭恐怖主义产生的社会基础。“布什主义”规划了一个“大同”的国际发展景观。而那些宣称伊拉克等国的人民心甘情愿在暴政下生活的左派知识分子们,其骨子里才是不折不扣的种族主义者。在其“政治正确”的“文化多元主义”的背后,却是一种不折不扣的、居高临下的“文化优越主义”——是的,只有我们才配享有高贵的自由和民主,你们这些人根本不配;是的,我们很爱你们并深切同情你们的处境,但是你们可要老老实实地生活在你们自己的狗屎堆中啊,你们不要梦想着像我们这样过有一种尊严的生活,如果你们变得跟我们一样了,我们的同情心施舍给谁呢?在这些左派人士巧舌如簧的言谈背后,是多么肮脏的种族歧视的想法啊。在我看来,要战胜和根除此种根深蒂固的思想观念,比战胜和根除类似于奥玛尔、萨达姆这样的暴君还要艰难。但是,再艰难我们也要去努力、去奋斗。

当若干流氓国家在联合国中“多财善贾、长袖善舞”的时候,建立一个真正的“自由民主国家同盟”的契机就已经来临了。“倒萨之战”乃是一场人权战争,它让“人权高于主权”的崭新的国际关系体系呼之欲出。“倒萨之战”可以说已然基本终结了基辛格以来对美国外交政策发挥过重大影响的现实主义思维,它是美国对在全球范围内推广民主自由的使命主动承担。在此意义上,布什总统已经隐然位于“伟大总统”的行列。他带领美国,也带领世界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尽管今天仍然有许多人反对这场战争,但从大部分从奴役状态中重获自由的伊拉克人民却分外地感激这场迟到的战争,而历史也必将服从地肯定这场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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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战与“人权高于主权”的国际关系新秩序

先来讲一个小故事。

张三和李四是邻居。半夜三更,张三经常听见从隔壁传来小孩和女人的惨叫声。后来他才知道李四是一名虐待狂,以虐待妻儿为乐。张三看不过眼,便向居民委员会投诉李四的暴行。然而,迫于李四的淫威,其妻儿不敢公开指认其罪行,作为一个在法理意义上存在欠缺的机构,居民委员会对此无法有所作为。于是,张三依然每天晚上都要听到李四妻儿饱受折磨的惨叫声。终于有一天,张三忍无可忍,决定自行破门而入,喝令李四立即停止其暴行。李四不从,反倒用暴力袭击张三。张三遂以武力制止李四,并将其扭送司法机关。

这个故事的背后隐藏着一系列非常重要的问题:李四作为“一家之主”,有没有权力虐待其妻儿?当李四在实施暴行的时候,张三有没有权力破门而入制止之?张三的行为究竟是正义的还是违法的?张三在制止李四暴力的时候,其武力可以使用到何种限度?有人认为:李四有权随心所欲地对待其妻儿,这是他个人的私事。这种看法将李四的妻儿看成是其私有财产,妇女和孩子是无所谓人权的。因此,李四只是承担道义的谴责而不必负法律责任,而张三无权破门而入、制止李四,张三若破门而入则是违法的。有人则认为:李四无权虐待其妻儿,妻儿不是可以随心所欲处置的私有财产,而是具有完整的权利和自由的个人。因此,李四的暴行必须受到道义和法律的双重制裁,在法律暂时缺席的情况下,作为邻居的张三有权破门而入制止李四,张三的行为是正义的,是见义勇为。当然,张三对李四采取武力,以到达能够充分保护李四的妻儿以及张三本人不受伤害为限度。

推而广之,如果说“李四”是萨达姆独裁政权、“李四的妻儿”是伊拉克人民、“张三”是美国,“居委会”是联合国,那么上面的两种观点恰好对应着当前全球范围内(包括中国大陆知识界在内)的对“倒萨之战”的两种截然不同看法——我倾向于将伊拉克战争更加准确地指称为“倒萨之战”,因为这场战争不是美国与伊拉克人民之间的战争,乃是美国与非法僭越了伊拉克政权的独裁者萨达姆之间的战争。美国的目的不是占领伊拉克,更不是夺取伊拉克丰富的石油,而是结束萨达姆政权并带给伊拉克以民主自由。确实,这场战争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相当激烈的争论,使得全球范围内保守派与左翼势力的对立空间尖锐。对立双方的基本分歧在于:反对者所持的是“国家主权至上”的传统价值观,它是近代民族国家形成以来一直到冷战结束两百多年间国际秩序的支点;支持者所持的是“人权至上”的新的价值观,它将成为正在孕育成形、呼之欲出的国际关系新秩序的支点。我个人认同后者。

“人权高于主权”的观念,是当代人类文明的一次飞跃,也是对世界民主化“第三波”(亨廷顿)的呼应,更是崭新的国际关系新秩序的基础。可以说,“倒萨之战”是此价值观的一次重要实践,但并非第一次实践——在此前的“倒米(洛舍维奇)”战争和“倒塔(利班)”战争中,它已经历了实践的严峻考验。南联盟的米洛舍维奇政权对其境内的阿族公民实施极其残酷的种族清洗政策,仅人民军的一名将军在一次大屠杀中就杀害了包括老弱妇孺在内的六千五百名难民;奉行原教旨主义的阿富汗塔利班政权,与拉登等国际恐怖分子狼狈为奸,残害人民,破坏文物,同样罪恶滔天。对于这类正在大规模侵犯人权的政权,如果按照传统的“国家主权至上”的原则,国际社会根本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干涉。他们要么是通过合法的“选举”上台的,要么是自己用武力打下的江山,具有某种“理所当然”的权力稳定性。在外交手段达不到效果的情况下,一旦对其采取军事干涉行动,就会被说成是“侵犯国家主权”。于是,诸多国家遂选择了“不作为”。此类事件,远的有纳粹德国大量屠杀犹太人,在战争正式爆发之前,欧洲诸国袖手旁观了多年;近的有几年前印尼排华浪潮,数百名无辜华裔居民被杀害和奸污,包括作为“故国”的中国在内的国际社会均束手无策。

但是,如果我们换上“人权至上”的价值观来考量这些事件,种种可怕的暴行都是可以得到及时制止的。主权并不是至高无上的,抽象的主权必然由具体的人权所构成。人权是主权的基础。如果主权危及了人权,那就应当舍弃主权而捍卫人权。换言之,制止此类残害生命的暴行,既符合人类心中的道德律令,又不违背国际法的思想渊源,正如被誉为“人权总统”的哈维尔所说:“事实上存在着一种高于国家的价值,这种价值就是人。众所周知,国家是要为人民服务的,而不是与此相反。公民服务于国家的唯一理由,是因为对于国家为所有公民提供良好服务而言,公民的服务非常必要。人权高于国家权利。人类自由是一种高于国家主权的价值。就国际法体系而言,保护单个人的国际法律优先于保护国家的国际法律。”我同意这种人权至上的观念:所有法律的旨归都是对个体人权的保障与尊重,国家权力的存在不能成为对个体人权的否定与侵犯。那种伤害人权的国家和政权是不值得其公民去热爱和效忠的,那种正在制造人权惨剧的国家和政权是不应当被国际社会接纳和容许的。

当米洛舍维奇肆意制造种族屠杀的惨剧的时候,哈维尔是北约在科索沃的人道主义干涉行动的积极支持者。当时诸多欧洲大国的政客和知识分子们面对家门口不远处的人道主义灾难,均闭目养神、不闻不问。正是在美国的积极斡旋之下,欧洲诸国才勉勉强强地同意了参与北约的军事行动。当北约的行动初见成效、米洛舍维奇政权的暴行被有效制止的时候,哈维尔在加拿大议会的一次演讲中明确地指出:“北约正在进行一场反对米洛舍维奇的种族灭绝的战争。任何具有正常判断力的人都不否认一点:这可能是人类并非为了利益,而是为了坚持某种原则和价值而进行的一场战争,这确实是一场合乎道德的战争,一场为了道德原因而打的战争。”完全避免战争在当前的人类社会不过是一种理想主义的想法,绝对的和平主义亦是痴人说梦而已。既然如此,“以战止战”至少是一种“最不坏”的方式。合乎道德的战争能够为人类带来和平与安宁、自由与尊严,如同当年波澜壮阔的反法西斯战争一样。

二战结束之后,由美国主导的几次局部战争,其目的都是为了阻止共产主义的蔓延以及人权灾难的泛滥。在这些战争当中,美国也确实犯下了诸多的错误乃至罪行。但总体而言,这些战争均有力地捍卫了民主制度和自由价值。此次拉枯摧朽的“倒萨之战”,其实根本无须为之辩护,这场战争完全出师有名,正如哈维尔所论述的那样:“正派的人不能对国家领导下的系统性地屠杀他人坐视不管。正直的人绝不容忍这种事,而且,绝不能在能够救援的情况下不施援手。”显然,并非所有的战争都是为了追求利益,深陷于道德虚无主义深渊的大部分中国人和欧洲左翼知识分子们,很难理解那些为了道德伦理价值而进行的战争:二战、科索沃之战和伊拉克之战等,无不属于此类战争。哈维尔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这类战争的本质:“不允许屠杀人民,不允许将人民驱离家园,不允许虐待人民,不允许剥夺人民的财产。人权不可分割,对一些人不公正,也就是对所有人的不公正。”换言之,对于一个人权记录劣迹斑斑的政权,国家社会完全有理由终结其非法的统治,并帮助该国人民重获民主和自由。

此后在科索沃和阿富汗所发生的一切,完全证明了哈维尔先知般的预见是正确的:塞尔维亚人民和阿富汗人民并没有为米洛舍维奇和奥玛尔“奋战到底”。虽然某些中国的御用学者及中国的主流舆论均一相情愿把米洛舍维奇形容为“南斯拉夫的民族英雄”,但在随后举行的全国大选中,南联盟人民却用选票断然抛弃了这个给他们带来死亡和血腥的屠夫。米洛舍维奇试图困兽犹斗,但在汹涌的民意压力之下,不得不仓惶下台。作为一名可耻的战争罪犯,米洛舍维奇等人随即被押送到海牙国际法庭接受审判。而在满目疮痍的阿富汗,被塔利班奴役多年的人民对美军的到来欢呼雀跃,他们全力支持新政府围剿塔利班匪徒的行动。从此,阿富汗人民重新拥有了电视、报纸、音乐,以及安全、自由和尊严。尽管这两个地区的重建依然面临种种困难、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但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民主的方向发展。

与塞尔维亚和阿富汗的情形相似,在萨达姆独裁政权被迅速摧毁、萨达姆本人及其奴仆受到应有的审判之后,未来的伊拉克将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前景——当然,任何人也不能指望伊拉克在一夜之间便摇身一变成为欧美发达国家,并迅速拥有稳定的民主制度和繁荣的经济状况。这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美国和国际社会有相当的耐心,更需要伊拉克的知识分子和人民一起从头开始学习如何建立和适应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同时,不能否认的是,仍然有许多暴徒和极端分子企图通过制造恐怖袭击事件来阻止这一进程。所以,这个过程也许还会经历一定的反复和挫折,但是整个的发展方向和趋势是不会改变的。

是的,萨达姆的残暴统治再也不能延续下去了,暴君得意洋洋的存在及为所欲为乃是全世界的耻辱。某些中国学者根据不久前萨达姆以“百分之百”的选票当选新一任总统的事实,便得出“萨达姆代表伊拉克人民”的结论,这个结论与“胡锦涛和共产党代表中国人民”一样荒谬。但是,这些所谓的国际关系学者们忽略了另外一个重要的细节——两千多名没有投票给萨达姆的伊拉克平民,在大选结束之后数日之内便“人间蒸发”了。他们是否被秘密处死,只有萨达姆的“共和国特别卫队”知道。在萨达姆的统治下,伊拉克的少数民族、不同宗教信仰者和持不同政见者,如同生活在人间地狱中一般。即使是被萨达姆口头“宽宥”的、叛逃后又回归的两名女婿,最终也被其残酷地诛杀了九族。因此,“伊拉克人民”不应当只享有被萨达姆所统治的“权利”,“伊拉克人民”也不应当永久地成为萨达姆的“人质”。

从“九•一一”恐怖袭击以来,经历了阿富汗战争和“倒萨之战”,美国已经逐步发展出新的国家安全战略和外家政策。在西点军校毕业典礼上的讲话中,美国总统布什初次论述了推广民主自由价值与美国自身的国家安全之间的紧密联系。中东问题在这半个世纪以来,一直困扰着美国和世界。随着伊斯兰极端主义的崛起,它更成为恐怖主义的渊薮。美国及全世界一切热爱和平的人们必须作出坚强有力的回应。布什总统在美国企业研究所的一次年度晚餐会上,就中东和平前景指出:“这个地区作为全世界一部份,有占全世界五分之一的穆斯林人口。如果说他们丝毫不为最基本的生活愿望所动,这纯属有辱人格的无稽之谈。人类的众多文化各有千秋,但是对美好事物的渴望,普天之下人同此心。我们渴望安全,不愿受残酷暴行的欺压,人心皆然。我们渴望照拂我们的孩子,为他们提供更美好的生活,心同此理。正是由于这些根本的原因,不论何时何地,自由和民主将永远鼓舞人心,仇恨的口号和恐怖的伎俩永远无法与之同日而语。”是的,无论肤色与种族有何差异,无论文化传统与宗教信仰有多大的不同,自由、民主和人权对所有人来说皆是不容置疑的普世价值。

在此意义上,在挑战和置疑中逐渐发展成形的“布什主义”,乃是一种值得赞赏的“国际自由主义”。它将被动化为主动,因为单单防止恐怖事件的发生是不够的,必须要用民主制度来消灭恐怖主义产生的社会基础。“布什主义”规划了一个“大同”的国际发展景观。而那些宣称伊拉克等国的人民心甘情愿在暴政下生活的左派知识分子们,其骨子里才是不折不扣的种族主义者。在其“政治正确”的“文化多元主义”的背后,却是一种不折不扣的、居高临下的“文化优越主义”——是的,只有我们才配享有高贵的自由和民主,你们这些人根本不配;是的,我们很爱你们并深切同情你们的处境,但是你们可要老老实实地生活在你们自己的狗屎堆中啊,你们不要梦想着像我们这样过有一种尊严的生活,如果你们变得跟我们一样了,我们的同情心施舍给谁呢?在这些左派人士巧舌如簧的言谈背后,是多么肮脏的种族歧视的想法啊。在我看来,要战胜和根除此种根深蒂固的思想观念,比战胜和根除类似于奥玛尔、萨达姆这样的暴君还要艰难。但是,再艰难我们也要去努力、去奋斗。

当若干流氓国家在联合国中“多财善贾、长袖善舞”的时候,建立一个真正的“自由民主国家同盟”的契机就已经来临了。“倒萨之战”乃是一场人权战争,它让“人权高于主权”的崭新的国际关系体系呼之欲出。“倒萨之战”可以说已然基本终结了基辛格以来对美国外交政策发挥过重大影响的现实主义思维,它是美国对在全球范围内推广民主自由的使命主动承担。在此意义上,布什总统已经隐然位于“伟大总统”的行列。他带领美国,也带领世界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尽管今天仍然有许多人反对这场战争,但从大部分从奴役状态中重获自由的伊拉克人民却分外地感激这场迟到的战争,而历史也必将服从地肯定这场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