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记者高勤荣与地方政府权威的丧失

 


1998年5月至10月,《南方周末》、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民主与法制画报》、《农民日报》、《中华新闻报》等媒体先后报道了山西省运城地区耗费两亿多元搞假工程欺上瞒下的真相,\"运城假渗灌 \"成为轰动一时的丑闻。而率先揭露\"运城假渗灌\"的反腐记者高勤荣却身陷监狱。1999年8月13日,运城地区中级法院终审裁定,以\"受贿罪\"、\"诈骗罪\"、\"介绍卖淫罪\"分别判处高勤荣有期徒刑5年、3年、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


高勤荣熬过了8年的牢狱生活,  2006年下半年终于走出了牢笼。 高勤荣失去8年自由,并且其家庭大厦倾倒,妻儿滇沛流离,至今历尽苦难,一贫如洗。



反腐败与地方、中央关系



高勤荣先生是因为揭露山西省运城地区以2.8亿民膏搞假滴灌工程而被蓄意陷害入狱的。山西运城地方党政以\"先抓人,再寻找(所谓)证据\"的办法,构陷迫害,使一个有作为的正直的记者陷入无妄之灾,落入深重的苦难。


为什么国内媒体把山西地方党政称作地方诸侯势力,这里凸现了地方和中央的矛盾,尤其是在反腐败方面。


现在社会民意对腐败很痛恨,中央政府对这种现象非常关注。从胡锦涛上台后加大对地方反腐败的力度,可以看出一种倾向,那就是与人民结盟,共同对付腐败力量。在目前这种格局之下,人们会假定地方极有可能陷入腐败,而中央是反腐败的。中央政府通过打击地方政府来维护自己。中央政府过去尽可能维护全部政府的尊严,如今发现如果还是“护犊”则会把自己也搭上。所以从中央到地方,级别越低,中央政府越不保护,越发成为中央政府和民众的“公敌”。


实际上一直以来,媒体,尤其是中央媒体,一直承载着代表中央监督地方的政治使命。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邓正来先生撰文说,央视《焦点访谈》是中央政府在新的历史进程中所创制的一种新型的治理技术手段,在地方和中央利益有所分化的格局中,中央政府不仅要依赖过去的行政手段,而且也更需要运用媒体手段通过批评和揭露某个地方政府的弊政来警告其他地方政府。


可是这种框架下,有人要做出牺牲,那就是反腐败记者和反腐败维权人士。 高勤荣先生为代表的反腐败记者与全国各地的反腐败维权人士一样,都是为国家而牺牲自己的人。为这个国家好,作政府本来应该做而没做的事情,反而要遭受打击和迫害。
腐败的地方诸侯势力在政治上不可能对抗中央政府和中央媒体,但是其势力范围内的反腐记者和反腐维权人士,却直接成为其打击报复的牺牲品。即使反腐记者是中央媒体的,但是反腐记者也离不开反腐维权人士的配合。而这些反腐维权人士肯定在腐败的地方诸侯势力范围内。一旦没有了反腐记者和反腐维权人士,其势力范围内的腐败就很难被揭发,那些准备横站出来,要成为反腐败记者和反腐败维权人士的替补人士,也惊得把脚收了回去。


反腐败以“公有制”为主体,以媒体和私人作为有益的必要的补充,互相配合,依靠群众路线发动人民反腐败。


反贪惩罚是一项影响到政权安危的大事,必须高度重视民意,倾听公众的呼声。目前中央政府加大了的力度,可以看出一种趋势,那就是让公众广泛参与。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是监督员,让群众通过媒体参与,无疑会提高反腐败的力度。


政治家办报


政治家办报原则很有可能被地方用来对抗中央,迫使中央不能保护媒体,以及反腐记者与全国各地的反腐维权人士。


去年17个省上书,要求禁止媒体异地监督,中宣部同意了。要求禁止媒体异地监督的理由,肯定是所谓的\"公共利益\",绝对不会是私人利益。也就是说,禁止媒体异地监督背后的逻辑,是政治家办报。媒体应该服从\"公共利益\"和政治,当17个省上书,那么说明异地监督并不是政治家办报。


还有一个问题也可以说明,例如反腐败在宣传中,也要符合一个原则,不要恶意炒作,因为恶意炒作不符合\"公共利益\"和政治。在反腐败和恶意炒作之间,没有确定的标准,反腐败的媒体都活在恐惧、警惕当中。 如此腐败势力得以挥洒自如,而反腐败则带着镣铐跳舞。


可是不同级别的媒体,由于级别不同,信息量不同,眼光也不同,其办报的政治家水平也不同。国家级的,省级的,地市县级的,应该是不同的政治家。省级的媒体,很难为国家全盘考虑,也很难顾及到其他地方的政治利益。以下类推。


所以政治家办报的原则如果没有分级别,就很容易出问题。因为每一级别的,尤其是下级的,对不属于自己范围的公共利益和政治问题,无从把握。


还有与党报有较大都市报,其政治家应该局限于市民读者的利益,市民读者的利益构成国家利益的一部分,也没有违反政治家办报原则。


这样看来,必须有一个统一的原则,贯穿于各大级别中。这就是宪法。依照宪法界定公共利益和政治,站在地方立场的政治家办报,只要没有违反宪法,就符合政治家办报原则。这样的政治家办报原则,是动态的多元的和谐,而不是单一的静止的和谐。


对地方政府来说,必须假定反腐败报道是善意的,只要不违反宪法。只要不违反宪法,就是善意的。


左手砍右手


统治是一种意见的状态,即各种意见处于平衡的状态。没有占领公共舆论的制高点,也就没有统治。我最近看到电视剧《间谍风云一号》,看到一个细节,占领解放成都的解放军为成都市民二爷免费修理收音机。解放军说,政府需要成都市民二爷听到党和毛主席的声音,所以免费修理收音机。一个统治者重兵在握也不能产生统治关系,统治是以公共舆论为基础的。诚如塔列朗对拿破仑说,陛下,你可以借助刺刀做一切事情,但您无法靠他们安坐。如果违逆公共舆论,则无所谓统治。


媒体是第四权力,国家公权力依赖于媒体。实际上的统治,不是依托于暴力,而是依托对公权力的信仰和服从。腐败对公权力最具有杀伤力的,看起来像谎言和欺诈。腐败意味着对共同的目标的背叛,对人民的伤害,自己下降到人民所痛恨的位置上。


如此看来,媒体反腐是对公权力的修复和维护。公权力被滥用来伤害反腐记者,是一个人左手砍右手。对反腐媒体的侵犯,对言论自由的每一次侵犯,都是地方政府自断其根、自废武功。


道德法庭判决高勤荣无罪


为了公道正义,高勤荣的妻子8年间30多次到北京反映冤情,没有任何结果;反而是身心叠遭重创,伤痕累累。也就是说,高勤荣无法在官方法院中找回真理和清白。


但是高勤荣绝不是罪犯。没有人认为高勤荣是罪犯。也就是说在人心之中,也在全国人民的心中,设置了一个道德法庭,公开判决高勤荣无罪,并且是一个英雄。这个道德法庭,设置在审判高勤荣的被告席上。在山西运城中院开庭审理高勤荣的同时,全国人民也在道德法庭中审理山西运城地方诸侯。法院判决时,道德法庭也作了判决。判决内容有所不同,道德法庭判决:山西运城地方诸侯滥用了权力,属于人民公敌腐败集团;高勤荣无罪,并且是一个英雄。


所以,当高勤荣面对独立的社会舆论,面对公民社会本身时,就把冤情洗脱了。高勤荣无法在法院中找回到清白和无辜,却在人民中间获得。道德法庭的判决是,谁在地方诸侯腐败势力的监狱中坐牢谁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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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记者高勤荣与地方政府权威的丧失

 


1998年5月至10月,《南方周末》、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民主与法制画报》、《农民日报》、《中华新闻报》等媒体先后报道了山西省运城地区耗费两亿多元搞假工程欺上瞒下的真相,\"运城假渗灌 \"成为轰动一时的丑闻。而率先揭露\"运城假渗灌\"的反腐记者高勤荣却身陷监狱。1999年8月13日,运城地区中级法院终审裁定,以\"受贿罪\"、\"诈骗罪\"、\"介绍卖淫罪\"分别判处高勤荣有期徒刑5年、3年、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


高勤荣熬过了8年的牢狱生活,  2006年下半年终于走出了牢笼。 高勤荣失去8年自由,并且其家庭大厦倾倒,妻儿滇沛流离,至今历尽苦难,一贫如洗。



反腐败与地方、中央关系



高勤荣先生是因为揭露山西省运城地区以2.8亿民膏搞假滴灌工程而被蓄意陷害入狱的。山西运城地方党政以\"先抓人,再寻找(所谓)证据\"的办法,构陷迫害,使一个有作为的正直的记者陷入无妄之灾,落入深重的苦难。


为什么国内媒体把山西地方党政称作地方诸侯势力,这里凸现了地方和中央的矛盾,尤其是在反腐败方面。


现在社会民意对腐败很痛恨,中央政府对这种现象非常关注。从胡锦涛上台后加大对地方反腐败的力度,可以看出一种倾向,那就是与人民结盟,共同对付腐败力量。在目前这种格局之下,人们会假定地方极有可能陷入腐败,而中央是反腐败的。中央政府通过打击地方政府来维护自己。中央政府过去尽可能维护全部政府的尊严,如今发现如果还是“护犊”则会把自己也搭上。所以从中央到地方,级别越低,中央政府越不保护,越发成为中央政府和民众的“公敌”。


实际上一直以来,媒体,尤其是中央媒体,一直承载着代表中央监督地方的政治使命。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邓正来先生撰文说,央视《焦点访谈》是中央政府在新的历史进程中所创制的一种新型的治理技术手段,在地方和中央利益有所分化的格局中,中央政府不仅要依赖过去的行政手段,而且也更需要运用媒体手段通过批评和揭露某个地方政府的弊政来警告其他地方政府。


可是这种框架下,有人要做出牺牲,那就是反腐败记者和反腐败维权人士。 高勤荣先生为代表的反腐败记者与全国各地的反腐败维权人士一样,都是为国家而牺牲自己的人。为这个国家好,作政府本来应该做而没做的事情,反而要遭受打击和迫害。
腐败的地方诸侯势力在政治上不可能对抗中央政府和中央媒体,但是其势力范围内的反腐记者和反腐维权人士,却直接成为其打击报复的牺牲品。即使反腐记者是中央媒体的,但是反腐记者也离不开反腐维权人士的配合。而这些反腐维权人士肯定在腐败的地方诸侯势力范围内。一旦没有了反腐记者和反腐维权人士,其势力范围内的腐败就很难被揭发,那些准备横站出来,要成为反腐败记者和反腐败维权人士的替补人士,也惊得把脚收了回去。


反腐败以“公有制”为主体,以媒体和私人作为有益的必要的补充,互相配合,依靠群众路线发动人民反腐败。


反贪惩罚是一项影响到政权安危的大事,必须高度重视民意,倾听公众的呼声。目前中央政府加大了的力度,可以看出一种趋势,那就是让公众广泛参与。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是监督员,让群众通过媒体参与,无疑会提高反腐败的力度。


政治家办报


政治家办报原则很有可能被地方用来对抗中央,迫使中央不能保护媒体,以及反腐记者与全国各地的反腐维权人士。


去年17个省上书,要求禁止媒体异地监督,中宣部同意了。要求禁止媒体异地监督的理由,肯定是所谓的\"公共利益\",绝对不会是私人利益。也就是说,禁止媒体异地监督背后的逻辑,是政治家办报。媒体应该服从\"公共利益\"和政治,当17个省上书,那么说明异地监督并不是政治家办报。


还有一个问题也可以说明,例如反腐败在宣传中,也要符合一个原则,不要恶意炒作,因为恶意炒作不符合\"公共利益\"和政治。在反腐败和恶意炒作之间,没有确定的标准,反腐败的媒体都活在恐惧、警惕当中。 如此腐败势力得以挥洒自如,而反腐败则带着镣铐跳舞。


可是不同级别的媒体,由于级别不同,信息量不同,眼光也不同,其办报的政治家水平也不同。国家级的,省级的,地市县级的,应该是不同的政治家。省级的媒体,很难为国家全盘考虑,也很难顾及到其他地方的政治利益。以下类推。


所以政治家办报的原则如果没有分级别,就很容易出问题。因为每一级别的,尤其是下级的,对不属于自己范围的公共利益和政治问题,无从把握。


还有与党报有较大都市报,其政治家应该局限于市民读者的利益,市民读者的利益构成国家利益的一部分,也没有违反政治家办报原则。


这样看来,必须有一个统一的原则,贯穿于各大级别中。这就是宪法。依照宪法界定公共利益和政治,站在地方立场的政治家办报,只要没有违反宪法,就符合政治家办报原则。这样的政治家办报原则,是动态的多元的和谐,而不是单一的静止的和谐。


对地方政府来说,必须假定反腐败报道是善意的,只要不违反宪法。只要不违反宪法,就是善意的。


左手砍右手


统治是一种意见的状态,即各种意见处于平衡的状态。没有占领公共舆论的制高点,也就没有统治。我最近看到电视剧《间谍风云一号》,看到一个细节,占领解放成都的解放军为成都市民二爷免费修理收音机。解放军说,政府需要成都市民二爷听到党和毛主席的声音,所以免费修理收音机。一个统治者重兵在握也不能产生统治关系,统治是以公共舆论为基础的。诚如塔列朗对拿破仑说,陛下,你可以借助刺刀做一切事情,但您无法靠他们安坐。如果违逆公共舆论,则无所谓统治。


媒体是第四权力,国家公权力依赖于媒体。实际上的统治,不是依托于暴力,而是依托对公权力的信仰和服从。腐败对公权力最具有杀伤力的,看起来像谎言和欺诈。腐败意味着对共同的目标的背叛,对人民的伤害,自己下降到人民所痛恨的位置上。


如此看来,媒体反腐是对公权力的修复和维护。公权力被滥用来伤害反腐记者,是一个人左手砍右手。对反腐媒体的侵犯,对言论自由的每一次侵犯,都是地方政府自断其根、自废武功。


道德法庭判决高勤荣无罪


为了公道正义,高勤荣的妻子8年间30多次到北京反映冤情,没有任何结果;反而是身心叠遭重创,伤痕累累。也就是说,高勤荣无法在官方法院中找回真理和清白。


但是高勤荣绝不是罪犯。没有人认为高勤荣是罪犯。也就是说在人心之中,也在全国人民的心中,设置了一个道德法庭,公开判决高勤荣无罪,并且是一个英雄。这个道德法庭,设置在审判高勤荣的被告席上。在山西运城中院开庭审理高勤荣的同时,全国人民也在道德法庭中审理山西运城地方诸侯。法院判决时,道德法庭也作了判决。判决内容有所不同,道德法庭判决:山西运城地方诸侯滥用了权力,属于人民公敌腐败集团;高勤荣无罪,并且是一个英雄。


所以,当高勤荣面对独立的社会舆论,面对公民社会本身时,就把冤情洗脱了。高勤荣无法在法院中找回到清白和无辜,却在人民中间获得。道德法庭的判决是,谁在地方诸侯腐败势力的监狱中坐牢谁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