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的理想和目标,是相对于“不和谐”或者说“不完全和谐”的现实而言的。套用一句30多年前曾经很时髦的句式,就是“迈不开解决不和谐问题的步,就走不出构建和谐社会的路。”要真正推动中国现阶段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进程,很重要的一条,必须得搞清楚中国现阶段最大的不和谐是什么,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坚决而果断的有效措施。
中国现阶段最大的不和谐是什么呢?窃以为,就是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这两大改革的不和谐。经济体制改革这一条腿长,政治体制改革这一条腿短,一长一短,一瘸一拐,走路的姿势很不和谐。
这个不和谐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最高决策层对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视程度不和谐。
早在1984年,最高决策层就作出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对经济体制改革作了全面性、整体性的战略部署;1993年和2003年,又先后作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和“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为经济体制改革制定了明确的战略目标和实施方案;在此期间,又作出并落实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重大决策,实现了中国经济同国际经济规范和秩序的接轨,将其纳入到了全球化的经济体系之中,使之有了更大、更广阔、更有生机活力和辉煌前景的发展平台。
而对于政治体制改革,尽管早在1980年邓小平就发表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这篇文章被公认为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总纲领”),1986年下半年邓小平又发表了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重要讲话,1987年党的十三大也对政治体制改革作了宏观性的全面部署,但是,改革开放28年来,最高决策层从来没有作出过任何一个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整体性、专题性和实施性决定。1989年以来,甚至连邓小平的政治体制改革理论和党的十三大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宏观部署也不提了,被搁置到一边去了。
其次,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进程不和谐。
1980年代伊始,经济体制改革首先在农村取得重大突破,以“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为主要内容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很短的两三年时间里就势如破竹地推向了全国,立竿见影,初战告捷,初步解决了全国人民的吃饭问题;1980年代中期以后,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心由农村向城市转移,以国有企业改革为中心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尽管1980、1990年代交替之际否定改革、否定党的基本路线的逆流曾一时得逞,但1992年邓小平视察南方谈话的发表比较彻底地击溃了这股逆流,一度被污蔑为“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市场经济”,光明正大地登上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大雅之堂,被确定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1997年,党的十五大在所有制改革方面实现了重大的理论突破,2003年最高决策层明确提出“股份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促使经济体制改革开始涉入深水区,发起了一场针对计划经济体制中枢部位的攻坚战。尽管这场攻坚战遭到了相当程度的严重挫折(导致挫折的根本原因不在经济体制改革自身,而在于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尽管大型国有企业的垄断性远未被铲除,但国家所有制向股份制的根本转变,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的垄断性向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的平等竞争性的根本转变,已经是大势所趋、不可逆转的了。如果要给经济体制改革28年来的实践进程作一个总体评价,说它是“高歌猛进、步步深入、势如破竹”似乎并不过分。
而政治体制改革实践进程所呈现的则基本上是一种悲剧性,与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进程形成了巨大的落差。本来,在1980年代的绝大部分时间里,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进程还是比较协调的,特别是在1987年党的十三大前后的两三年时间里,以党政分开、分权制衡为取向的政治体制改革实践迅猛展开,发展势头很好。但是,自1980、1990年代交替以后直至现在,政治体制改革全面性、整体性的实践进程实质上夭折了,只是在政府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技术性层面有所推进。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政治文明建设”,很大程度上只是停留在理论、口号和宣传层次,远没有转化为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操作。如果要给政治体制改革28年来的实践进程作一个总体评价,只能说它是“命运多舛、中途夭折、至今没有真正启动”。1980年代政治体制改革所取得的实践成果和进展,进入1990年代以后基本上都被否定了,重新倒退到了改革之前的状态。比如,党的十三大以后已经撤销了各级党委设于政府机关的党组,1990年以后重新恢复了;党的十三大以后已经分设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政府监察部门,1990年以后也重新合而为一了。
再次,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不和谐造成了严重的社会不和谐。
进入1990年代以后开始的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变革,在前后衔接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形成一些断层和空档,很容易导致权力寻租、贪污腐败和社会失衡。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衡尤其显得重要,很有必要以更大力度来推进对权力过分集中的传统政治体制进行根本改革。以权力过分集中为“总病根”的传统政治体制,和计划经济体制是一对共生共荣、相辅相成的“双胞胎”。要将计划经济体制改革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同时将传统政治体制改革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如果在改革计划经济体制的时候不触及传统的政治体制,不铲除权力过分集中的“总病根”,传统政治体制必然要干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必然要造成互相挚肘、事倍功半的结果,必然要给过分集中的权力造成滥用、私用、恶用的机会,造成为非作歹、巧取豪夺的可能性。但是,正好在这个时候,党的十三大全面部署和启动的政治体制改革实践进程中途夭折了,本来就过分集中的权力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削弱,反而在权力扩张本能的驱使下越来越集中了,这势必导致还没有来得及根本解决的社会不和谐问题进一步加剧和恶化。
自1990年代至今,权力寻租的腐败问题急遽严重了,从个体腐败上升到了群体腐败(有些党政领导班子整体烂掉了),从低层腐败上升到了高层腐败(已经上升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从“极少数”腐败扩展到了大面积腐败(主流媒体现在已经不好意思再用“极少数”来描述腐败的范围了),从小额度腐败扩展到了大额度腐败(现在的腐败案件动辄就是几百万、几千万甚至多少个亿)。为什么会是这样?根本原因是政治体制改革滞后,过分集中的权力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制约,反而可以更加为所欲为了。
自1990年代至今,贫富悬殊问题急遽地严重了,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远远超过了国际警戒线,听说已经进入到了贫富差距最大的国家之列。医疗、教育、住房也已经成为“新的三座大山”,使得以相当一些工人、农民和一般社会成员越来越沦为弱势群体,基本权利得不到保护,难以享受改革取得的丰硕成果,实际生活水平愈益降低,而那些非法、违法、犯法致富暴富者则挥金如土,穷奢极欲,有些人则将攫取到的巨额不义之财转移至海外,随时准备逃之夭夭。为什么会是这样?根本原因就是政治体制改革滞后,过分集中的权力得不到应有的民主监督,必然使其作出的决策缺乏科学性,必然使掌握公共权力者同某些特殊的既得利益群体互相勾结、互相利用、分别攫取私利,难以保障应有的社会公正和社会公平,难以对非法、违法、犯法行为进行追究和惩处。
腐败泛滥和贫富悬殊是现阶段影响中国社会和谐的两个最大的问题,而导致这两个问题的根源主要在于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在于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这两大改革不和谐。我们要真心诚意、脚踏实地构建和谐社会,而不是虚情假意地只喊喊口号、做做表面文章,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重视政治体制改革,真正启动政治体制改革。只有两大改革不和谐的问题真正解决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进程才能走上宽广的康庄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