苛政猛于虎 中国维权运动应运而生







    时间: 2007/10/03  撰稿‧编辑:季 平  新闻引据:采访




  北京知名维权律师高智晟最近再度被捕,另一名维权律师李和平也遭到不明人士绑架和殴打,维权律师的处境再次受到关切,中国民间维权运动的前景更引发高度关注。北京著名律师浦志强日前接受中央广播电台新闻部电话专访,针对高智晟事件和维权运动的前景,提出了他的见解。浦志强指出,中国维权运动是「苛政猛于虎」状态下的产物,它是人们对于不可剥夺的权利受到损害的一种本能反应,当局或许可以透过抓捕某些维权律师来压制维权行动,但是无法根本消灭维权运动。




    ◎言论自由天赋人权 应受尊重




  享有「中国的良心」称誉的北京维权律师高智晟,9月22日晚间再度遭到北京当局抓捕,他的家人也受到严密监控,各方都十分关心高智晟的安危以及高家的处境。




  今年43岁的高智晟,投身维权运动多年,2006年8月前往山东,为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辩护时,遭到公安拘捕,去年年底被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今年9月12日,高智晟发表公开信,呼吁美国国会,关注中国社会在北京奥运前夕持续发生的人权灾难,并且敦促美国政治界抵制2008年奥运;因此,外界怀疑,高智晟这次被捕,应该和发表公开信有关。







北京知名律师浦志强1日接受中央电台电话专访表示,他从网络上得知高智晟再度被捕的消息,也知道高智晟最近发表过公开信,但是高智晟为何会被收监,他并不了解;不过,高智晟处在缓刑服刑期间,是否违反了和当局之间的相关约定,一般人无从了解。




  浦志强认为,高智晟如果是因为发表公开信而遭到收监,并不是可以完全说得通的,因为,言论自由是人类的基本权利:『任何人都有权利表达自己的意见,包括就是说,哪怕你中共的人权状况很好了,那么,是不是可以有人呼吁外界和公众来关注中国的人权状况,我想,这都是一个天赋的权利;高智晟可以发表错误的言论,他的言论有可能是非理性的或者是错误的,但是,他有权利发表自己的意见,我认为,这是一个更重要的问题。』




  ◎当局损害公民权利中国社会环境不佳




  一向敢言的高智晟被捕之后,另一名维权律师李和平在9月29日晚间,遭到身份不明人士的劫持和毒打,遍体鳞伤,住院治疗。维权律师的人身安全问题再次浮上台面。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10月15日将在北京召开,为了确保这项重要政治活动的顺利进行,北京当局按照往例展开相关的清场工作,包括监控异议人士、驱离上访民众等等;高智晟、李和平的遭遇是否和十七大有关,外界也有相当的联想。




  对此,浦志强表示,十七大属于党的事情,和维权律师没有关连。不过,浦志强承认,当前的中国社会环境确实比较差,无论是召开十七大或举办奥运会,当局总是会压制许多事情,他不认同当局的这种作法。




  浦志强说:『我想,共产党的统治方法、控制社会的方法需要改进,不可以用十七大、奥运会或者是什么其它的一种名义,来损害公民权利,至少它要表现出一种改善;那么,在这个过程中来讲就是,有些律师,不管是高智晟、李和平还是其它的人,受到这种骚扰和这种打击,我个人感觉是让人觉得比较遗憾的事情,我不赞成官方那样去做;我总觉得,朝野之间完全有可能寻找到一个更和谐的办法来解决冲突,首先要面对这种冲突,不可以说这个地方已经很不公平了,然后还要文过饰非。』




  ◎维权律师以公权力为对象维护民众权益   




   拥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的浦志强,曾经承接多项烫手的法律案件,担任「中国农民调查」作者陈桂棣夫妇、南方都市报副主编兼总经理喻华峰以及上海维权律师郑恩宠等人的代表律师,因而也被认定是「维权律师」。




  浦志强作了进一步的说明:『一般说来,所有的律师都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来维护委托人的根本利益,所以,每一个律师都可以说是维权律师,但现在,维权律师这个概念的使用,可能特定是说,承办那些比如说以公权力为对象,来维护自己权利这样一些案件的律师,应该是这样一种说法。如果这样说,可能我所做过的某些事情,也许能够符合外界对于维权律师这样一个概念的描述,也可能差不太多。』




 不过,浦志强表示,外界对于维权律师这个名词的界定太过笼统,以为维权律师就是一个团队、一个阵营,他认为,这种说法并不确切,因为,外界所认定的维权律师,彼此之间,无论是思想观念或行事风格都有相当大的差异,并不全然相同。




  ◎和谐社会维权愿望




  随着权利意识的觉醒、公民意识的抬头,维权运动正在中国民间风起云涌地进行,这股风潮震撼了北京当局,全面展开强力打压。




  浦志强指出,维权运动并不是个别的刁民、维权人士或维权律师所挑起来的,而是当前的中国社会,需要一种对个人以及对个体权利的尊重:『我们这种维权并不是要求取得一个多于自己的法外利益,而是希望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我曾经说过,维权运动它不是与虎谋皮,因为,我们不是要把老虎的皮剥下来,而是要跟老虎说,你不要剥我的皮,因为,我也没有更多的皮了;所以,这是苛政猛于虎的这样一种状态,导致了维权运动的兴起和坚持不懈。』




  浦志强表示,随着近几年来的社会变化,中国各个阶层的人士具有维护自身权利的要求,包括遭到强制拆迁或征收土地,却得不到适当补偿的民众;不能自由出版自己著作的知识分子;就连遭到惩处的贪官污吏可能都会认为,自己没有获得公平、公正、公开的审判;在这样的情况下,维权律师就应运而生。




   浦志强强调,北京当局或许可以透过抓捕某些维权律师,来遏制、弹压某些地区的维权运动,但它不可能从根本上消灭维权运动,或者让这种情况不存在:『维权律师也好,或者维权运动也好,它实际上,是基于人的自身权利的觉醒和对自己权益的关注,以及对现在这个社会中间的种种不公平,或者说自己认为它是还有自己利益的这样一种势力的抗争;那在这个问题上来讲,我想,维权运动它是有前景的,这个前景在于,它是人的一个不可剥夺的权利,受到了损害的一种本能的反应。』




  距离北京奥运开幕只剩下10个月的时间,中国政府正卯足全力筹备这场国际体坛盛会,企图藉此营造繁荣、团结、和谐的形象,国际社会也期望透过自由、平等、团结、和平、友爱的奥运精神,确实提升中国大陆的人权情势。然而,奥运脚步越接近,北京当局压制不同声音的力道就越强劲,社会不和谐的情况也越令人忧心。中国政府如果不能心口如一地改善人权问题,即使在奥运会中夺得众多耀眼的奖牌,恐怕也无法赢得真正的光彩和口碑,同时也抵触了所谓「建构和谐社会」这块伟大的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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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报道是台湾中央广播电台在高智晟被抓、李和平律师被殴事件发生后,就维权律师处境和维权运动前景的一次电话采访。鉴于文稿对观点的归纳与我的表述基本一致,因而转贴过来与大家交流。

    我理解的维权运动,应从2003年孙志刚事件开始,与朱镕基时代相伴而生。这并非是说,九十年代没有维权行动,张思之先生古稀之年的执业经历和莫少平律师为异议人士的辩护,至今仍令人赞叹,但他们有些形单影只了。维权运动之所以会在近年来的风起云涌,是因为公民的财产权和人身权意识觉醒了,在饱受公权力和所谓公共利益侵夺的背景下,更多的同行逐渐投身到维权个案中来了。还有一点就是,社会的空间也在扩大,使大家的生存有了可能。

    独裁统治无一例外的害怕真相,而互联网恰恰突破了这一瓶颈,沟通使人免于恐惧。假如没有这一新媒体的出现,维权要想成为风潮也难。记得胡平先生写过(大意):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告诉一个人将被处死不是最可怕的,因为他将有可能名垂青史,但要是刽子手告诉他你将被处死,而且不会有人知道有你,这才是最最令人气短的。但另一方面,“杀君马者道旁儿”,沟通的便捷和掌声的过于廉价,也容易令人昏昏然。

    经历、性格、专长和教育背景的不同,导致被外界和当局统称为维权律师的人,彼此还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大家对如何认识独裁和专制,何以践行民主与法治,都没有达成共识。在我看来,很难说维权律师已经形成了一个阵营。我当然希望大家情同手足,能唯哪位高人的马首是瞻,但基础是只能是求同存异而非党同伐异,更不是文过饰非为“尊”者讳。所以,目前这种现象不仅是正常的,而且也是毋庸讳言的。

    我对高智晟、郭飞雄、郭国汀、范亚峰和袁红兵的批评,引来了不少的责难。除了认为那篇按语发的不是时候令亲痛仇快,“三妹”说我在配合公安粉饰和谐,“天理”说我对维权战友落井下石。但我认为,对问题和方法的探讨是必要的,所有分歧都无需掩饰,文过饰非是有害的。维权既不是学潮可以来往影去无踪,也不是闲人们在“独立评论”上的自娱自乐,它需要坚持更需要坚韧,哪怕有一天共产党不在了,维权还应该在。我相信,高智晟模式的负面影响和对维权事业的危害,将会越来越清晰地显现出来。

    我觉得坚持理性、依法和非暴力的原则,致力于把政治问题法律化,再把法律问题技术化,最好能成为维权律师的共识。遗憾的是,张思之先生的境界和莫少平律师的水准,十年后的今天还是无人能够超越,现实中众多维权律师的折戟,除了源于对手非理性的因素外,未尝没有这些同道“擦枪走火儿”的缘故促成。我在王天成诉周叶中剽窃案一审中暴露出的技术缺陷几乎是致命的,这一经历也提醒我,单靠情绪和泛道德化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哪怕我们做得再好也可能会输掉,都不能成为开脱自己的理由。毕竟,不论对手如何卑劣,都需要先从人格上尊重它,然后才能谈得上从技术上去战胜它。

    既然眼前事情难做,治国平天下根本谈不上,而正心诚意的境界又太高,不妨练练格物致知修身齐家的功夫。我常常在想,就常理而言,律师的天职是为委托人服务,换个角度说,任何人请律师主观上都不是为实现你的政治抱负,咱不能把人家在现实中可能获得减刑的机会给打没了,换来一天不少地把牢底坐穿,更不好把可能的无罪打成四年零三个月的有期徒刑徒刑。

    也许还需要重申一下:上述感想并不针对任何具体个人,我希望大家的批评和责难,也能够平心静气负责任。

    浦志强 2007年10月7日 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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苛政猛于虎 中国维权运动应运而生







    时间: 2007/10/03  撰稿‧编辑:季 平  新闻引据:采访




  北京知名维权律师高智晟最近再度被捕,另一名维权律师李和平也遭到不明人士绑架和殴打,维权律师的处境再次受到关切,中国民间维权运动的前景更引发高度关注。北京著名律师浦志强日前接受中央广播电台新闻部电话专访,针对高智晟事件和维权运动的前景,提出了他的见解。浦志强指出,中国维权运动是「苛政猛于虎」状态下的产物,它是人们对于不可剥夺的权利受到损害的一种本能反应,当局或许可以透过抓捕某些维权律师来压制维权行动,但是无法根本消灭维权运动。




    ◎言论自由天赋人权 应受尊重




  享有「中国的良心」称誉的北京维权律师高智晟,9月22日晚间再度遭到北京当局抓捕,他的家人也受到严密监控,各方都十分关心高智晟的安危以及高家的处境。




  今年43岁的高智晟,投身维权运动多年,2006年8月前往山东,为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辩护时,遭到公安拘捕,去年年底被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今年9月12日,高智晟发表公开信,呼吁美国国会,关注中国社会在北京奥运前夕持续发生的人权灾难,并且敦促美国政治界抵制2008年奥运;因此,外界怀疑,高智晟这次被捕,应该和发表公开信有关。







北京知名律师浦志强1日接受中央电台电话专访表示,他从网络上得知高智晟再度被捕的消息,也知道高智晟最近发表过公开信,但是高智晟为何会被收监,他并不了解;不过,高智晟处在缓刑服刑期间,是否违反了和当局之间的相关约定,一般人无从了解。




  浦志强认为,高智晟如果是因为发表公开信而遭到收监,并不是可以完全说得通的,因为,言论自由是人类的基本权利:『任何人都有权利表达自己的意见,包括就是说,哪怕你中共的人权状况很好了,那么,是不是可以有人呼吁外界和公众来关注中国的人权状况,我想,这都是一个天赋的权利;高智晟可以发表错误的言论,他的言论有可能是非理性的或者是错误的,但是,他有权利发表自己的意见,我认为,这是一个更重要的问题。』




  ◎当局损害公民权利中国社会环境不佳




  一向敢言的高智晟被捕之后,另一名维权律师李和平在9月29日晚间,遭到身份不明人士的劫持和毒打,遍体鳞伤,住院治疗。维权律师的人身安全问题再次浮上台面。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10月15日将在北京召开,为了确保这项重要政治活动的顺利进行,北京当局按照往例展开相关的清场工作,包括监控异议人士、驱离上访民众等等;高智晟、李和平的遭遇是否和十七大有关,外界也有相当的联想。




  对此,浦志强表示,十七大属于党的事情,和维权律师没有关连。不过,浦志强承认,当前的中国社会环境确实比较差,无论是召开十七大或举办奥运会,当局总是会压制许多事情,他不认同当局的这种作法。




  浦志强说:『我想,共产党的统治方法、控制社会的方法需要改进,不可以用十七大、奥运会或者是什么其它的一种名义,来损害公民权利,至少它要表现出一种改善;那么,在这个过程中来讲就是,有些律师,不管是高智晟、李和平还是其它的人,受到这种骚扰和这种打击,我个人感觉是让人觉得比较遗憾的事情,我不赞成官方那样去做;我总觉得,朝野之间完全有可能寻找到一个更和谐的办法来解决冲突,首先要面对这种冲突,不可以说这个地方已经很不公平了,然后还要文过饰非。』




  ◎维权律师以公权力为对象维护民众权益   




   拥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的浦志强,曾经承接多项烫手的法律案件,担任「中国农民调查」作者陈桂棣夫妇、南方都市报副主编兼总经理喻华峰以及上海维权律师郑恩宠等人的代表律师,因而也被认定是「维权律师」。




  浦志强作了进一步的说明:『一般说来,所有的律师都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来维护委托人的根本利益,所以,每一个律师都可以说是维权律师,但现在,维权律师这个概念的使用,可能特定是说,承办那些比如说以公权力为对象,来维护自己权利这样一些案件的律师,应该是这样一种说法。如果这样说,可能我所做过的某些事情,也许能够符合外界对于维权律师这样一个概念的描述,也可能差不太多。』




 不过,浦志强表示,外界对于维权律师这个名词的界定太过笼统,以为维权律师就是一个团队、一个阵营,他认为,这种说法并不确切,因为,外界所认定的维权律师,彼此之间,无论是思想观念或行事风格都有相当大的差异,并不全然相同。




  ◎和谐社会维权愿望




  随着权利意识的觉醒、公民意识的抬头,维权运动正在中国民间风起云涌地进行,这股风潮震撼了北京当局,全面展开强力打压。




  浦志强指出,维权运动并不是个别的刁民、维权人士或维权律师所挑起来的,而是当前的中国社会,需要一种对个人以及对个体权利的尊重:『我们这种维权并不是要求取得一个多于自己的法外利益,而是希望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我曾经说过,维权运动它不是与虎谋皮,因为,我们不是要把老虎的皮剥下来,而是要跟老虎说,你不要剥我的皮,因为,我也没有更多的皮了;所以,这是苛政猛于虎的这样一种状态,导致了维权运动的兴起和坚持不懈。』




  浦志强表示,随着近几年来的社会变化,中国各个阶层的人士具有维护自身权利的要求,包括遭到强制拆迁或征收土地,却得不到适当补偿的民众;不能自由出版自己著作的知识分子;就连遭到惩处的贪官污吏可能都会认为,自己没有获得公平、公正、公开的审判;在这样的情况下,维权律师就应运而生。




   浦志强强调,北京当局或许可以透过抓捕某些维权律师,来遏制、弹压某些地区的维权运动,但它不可能从根本上消灭维权运动,或者让这种情况不存在:『维权律师也好,或者维权运动也好,它实际上,是基于人的自身权利的觉醒和对自己权益的关注,以及对现在这个社会中间的种种不公平,或者说自己认为它是还有自己利益的这样一种势力的抗争;那在这个问题上来讲,我想,维权运动它是有前景的,这个前景在于,它是人的一个不可剥夺的权利,受到了损害的一种本能的反应。』




  距离北京奥运开幕只剩下10个月的时间,中国政府正卯足全力筹备这场国际体坛盛会,企图藉此营造繁荣、团结、和谐的形象,国际社会也期望透过自由、平等、团结、和平、友爱的奥运精神,确实提升中国大陆的人权情势。然而,奥运脚步越接近,北京当局压制不同声音的力道就越强劲,社会不和谐的情况也越令人忧心。中国政府如果不能心口如一地改善人权问题,即使在奥运会中夺得众多耀眼的奖牌,恐怕也无法赢得真正的光彩和口碑,同时也抵触了所谓「建构和谐社会」这块伟大的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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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报道是台湾中央广播电台在高智晟被抓、李和平律师被殴事件发生后,就维权律师处境和维权运动前景的一次电话采访。鉴于文稿对观点的归纳与我的表述基本一致,因而转贴过来与大家交流。

    我理解的维权运动,应从2003年孙志刚事件开始,与朱镕基时代相伴而生。这并非是说,九十年代没有维权行动,张思之先生古稀之年的执业经历和莫少平律师为异议人士的辩护,至今仍令人赞叹,但他们有些形单影只了。维权运动之所以会在近年来的风起云涌,是因为公民的财产权和人身权意识觉醒了,在饱受公权力和所谓公共利益侵夺的背景下,更多的同行逐渐投身到维权个案中来了。还有一点就是,社会的空间也在扩大,使大家的生存有了可能。

    独裁统治无一例外的害怕真相,而互联网恰恰突破了这一瓶颈,沟通使人免于恐惧。假如没有这一新媒体的出现,维权要想成为风潮也难。记得胡平先生写过(大意):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告诉一个人将被处死不是最可怕的,因为他将有可能名垂青史,但要是刽子手告诉他你将被处死,而且不会有人知道有你,这才是最最令人气短的。但另一方面,“杀君马者道旁儿”,沟通的便捷和掌声的过于廉价,也容易令人昏昏然。

    经历、性格、专长和教育背景的不同,导致被外界和当局统称为维权律师的人,彼此还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大家对如何认识独裁和专制,何以践行民主与法治,都没有达成共识。在我看来,很难说维权律师已经形成了一个阵营。我当然希望大家情同手足,能唯哪位高人的马首是瞻,但基础是只能是求同存异而非党同伐异,更不是文过饰非为“尊”者讳。所以,目前这种现象不仅是正常的,而且也是毋庸讳言的。

    我对高智晟、郭飞雄、郭国汀、范亚峰和袁红兵的批评,引来了不少的责难。除了认为那篇按语发的不是时候令亲痛仇快,“三妹”说我在配合公安粉饰和谐,“天理”说我对维权战友落井下石。但我认为,对问题和方法的探讨是必要的,所有分歧都无需掩饰,文过饰非是有害的。维权既不是学潮可以来往影去无踪,也不是闲人们在“独立评论”上的自娱自乐,它需要坚持更需要坚韧,哪怕有一天共产党不在了,维权还应该在。我相信,高智晟模式的负面影响和对维权事业的危害,将会越来越清晰地显现出来。

    我觉得坚持理性、依法和非暴力的原则,致力于把政治问题法律化,再把法律问题技术化,最好能成为维权律师的共识。遗憾的是,张思之先生的境界和莫少平律师的水准,十年后的今天还是无人能够超越,现实中众多维权律师的折戟,除了源于对手非理性的因素外,未尝没有这些同道“擦枪走火儿”的缘故促成。我在王天成诉周叶中剽窃案一审中暴露出的技术缺陷几乎是致命的,这一经历也提醒我,单靠情绪和泛道德化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哪怕我们做得再好也可能会输掉,都不能成为开脱自己的理由。毕竟,不论对手如何卑劣,都需要先从人格上尊重它,然后才能谈得上从技术上去战胜它。

    既然眼前事情难做,治国平天下根本谈不上,而正心诚意的境界又太高,不妨练练格物致知修身齐家的功夫。我常常在想,就常理而言,律师的天职是为委托人服务,换个角度说,任何人请律师主观上都不是为实现你的政治抱负,咱不能把人家在现实中可能获得减刑的机会给打没了,换来一天不少地把牢底坐穿,更不好把可能的无罪打成四年零三个月的有期徒刑徒刑。

    也许还需要重申一下:上述感想并不针对任何具体个人,我希望大家的批评和责难,也能够平心静气负责任。

    浦志强 2007年10月7日 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