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刚与魏文华,都是死于被滥用的公共权力
湖北天门城管打人案仍有后续传来。9日《新京报》报道,天门市城管局长齐正军已被警方控制,正接受调查,被控制的城管执法人员已达24人,其中有4人被刑拘。同时,相关部门正为死者申报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天门市水利局在见义勇为申报材料上写道:魏文华的义举,是出于一个普通公民的正义感。与此同时还有媒体报道,天门市委书记别必雄在听取案件有关情况汇报后,表示魏文华被殴致死事件“天理不容”,并严肃地指示“要依法办案,举一反三”。
当天门市委书记表示将“依法办案,举一反三”之时,我们又将以怎样的反思来面对这一起公民非正常死亡的案例呢?
到了孙志刚。这个在2003年因没带暂住证也没带身份证而被毒打致死的年轻人,在当年曾经引起舆论对于收容审查与收容遣送制度的极大反思,终致当年6月20日,国务院颁布第381号令,以新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终结自1982年5月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
刚案与魏文华案,同样是一个公民的非正常死亡案例,都是死于被滥用的公共权力,而且两人甚至都是湖北人。如果说孙志刚之死揭示了一部收容审查制度的“恶法”之恶,那么魏文华之死也同样让人不难看出现行城管制度之缺陷。那么在有了这么多的“相似之处”后,魏文华之死会不会像孙志刚之死那样,成为一次制度改良或完善的契机?在魏文华之死背后,我们不得不面对城管权力大规模失范、公民权利大规模失守的现实。在舆论一次次的关注中,城管这种公权力的制度设计遭受极大的质疑。
无论魏文华案,还是孙志刚案,都有着公权误用或滥用的直接原因,也都有着法律法规违背人性或并不完善的现实背景。魏文华到底不是孙志刚,但是,我们必须以反思孙志刚案的勇气,来反思魏文华之死背后的公权行使及其制度根源。当然,城管制度不同于原来的收容审查制度,在城市公共管理中,城管制度仍有其必要性。只是,当这种职业的声誉俨然已愈来愈低地“探底”之时,立法与政府部门更需要以开放、改良的心态来检讨制度的缺陷与不足。没有这一些,我们将如何告慰一个公民的悲惨之死?(作者:杨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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