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禁书事件致龙新民署长公开信

 
(2007年01月25日发表)


    昝爱宗更多文章请看昝爱宗专栏
    
     新闻出版总署 龙新民署长: 
    
    最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动静挺大,先是有《中国贸易报》山西记者站聘用新闻工作人员兰成长被山西的非法矿主毒打致死,再是自称\"一个65岁孤寡老太婆\"章诒和的新书《伶人往事》和其他7册书被副署长邬书林点名查禁。对于禁书事件,尽管国内外舆论挺大,有反对,有谴责,但新闻总署却是\"我自岿然不动\",难道诸位大员恰好中了孙悟盏?定身术\"不成?
    
    眼下这个转型时期,能够把\"屎盆子\"往自己头上扣的,可谓\"勇士者\",邬书林副署长敢于承担责任,想必现在龙署长也知道了,但这个\"勇敢者的游戏\"确实不好玩,就连北京的市民秦全跃都知道,邬书林这样的点名,恰恰是中了\"敌人你们的计\",因为你们宣布禁书,简直就等于给盗版商打开绿灯,越禁就越火。原本盗版商在侥幸盗版了《哈理波特》、《中国农民调查》和《往事并不如烟》之后,总是在图书市场上寻找下一本可以盗版的新书,可就是难以找到。这些盗版商违法乱来,多半是盗版商务印书馆《新华字典》和《论美国的民主》,甚至《圣经》,多半还有职能部门的人\"暗中撑腰\",但进入2006年以来值得盗版的新书总是难找,可现在邬书林这一吆喝,就\"坏事变好事\"了,你们对这八本书的盗版有个基本的预计吗?能够把新一轮的盗版打压下去吗?
    
    虽然我看到2007年1月24日还有一些书店在醒目位置大卖这次被禁的《伶人往事》、《新闻界》和《如焉》,但相信不久就会有盗版出来,就像当初在北京街头地摊上随处可以看到《中国农民调查》、《往事并不如烟》被禁后的大量盗版,因为正版被禁止必然导致盗版,就好像一个合法的政府不作为,必然导致一个社会陷入乱局,无法收拾。
    
    或许是2007年下半年中央要举行十七大的缘故,新闻出版总署觉得立功的机会到了,想收拾一些\"不听话\"的出版社,比如给予出版《伶人往事》的湖南文艺出版社处罚,此前人们对这样的处理结果并不觉得新鲜,改革出版社因为出版《官场秘籍》被吊销出版社牌子,著名的三联书店杭州分销店2006年因为盗版邓力群《在中南海十二个春秋》被吊销书店经营证。十七大之前,难道还有新闻出版总署不敢干的吗?
    
    不过,作为读者,忍不住在这里有对新闻出版总署的龙新民署长有个建议,提出能否由新闻出版总署发文公开回收《伶人往事》等8部禁书?这8部书大约合300元人民币,由你们回收,成千上万的读者把自己八折甚至七折优惠买来的书交给总署,总署按书的码洋(定价)全额返还给读者,读者才有兴趣和积极性帮助总署把这些禁书\"消灭干净\",然后读者就可以把优惠出来的金额购买盗版,因为当这个时代正常的出版自由不复存在时,必然导致地下出版。假如地下出版很艰难,现在还可以转为网络电子出版,有需求就有市场。网络上电子出版、个人印刷少量出版等等,已经很流行了,200页的小册子印量10本,公开报价是每册39元左右,很实惠的。只不过,面对这样的情况,新闻出版总署又该如何在没有法律支持下下手为立功而查处呢?
    
    中国目前只有一个国务院的《出版管理条例》,还没有《新闻法》和《出版法》,这个《出版管理条例》目前还不能对电子出版、电子图书出版有效。在网络上,资讯浩如烟海,电子图书比比皆是,电子论坛上言论集子更多,作为国务院的办事机构,新闻出版总署目前并没有得到授权主管网络,网络新闻发布等职权的管理属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络技术方面由信息产业部主管,网络公司又是民营企业,国务院新闻办和信息产业部都属于和新闻出版总署同级别的部级单位,相对独立,新闻出版总署总不能越俎代庖,对国务院新闻办和信息产业部颐指气使吧,更不能对企业合法经营行为和成千上万的个人少量印刷自己的文章合集进行行政干涉吧。
    再说,网络就是汪洋大海,只有疏通和疏导,而不能堵塞,否则任何管理都会成为一句空话。最近,我还看到龙署长公开发表讲话称,要查处非法出版物。1月18日,龙新民在部署今年\"扫黄打非\"任务时特别指出\"坚决遏制违犯宪法,破坏社会安定,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分裂的非法出版物和各类非法出版活动,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早发现、早查处、早控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李东生报道\"龙新民:坚决整治内勾外联非法出版\"),依我看现在出版物几乎都电子化了,网络上比比皆是,就像大海里的水一样,龙署长如何开展这项工作,把好的出版物还给民众,进而取信于民呢?
    
    依我看,我作为公民就最近国家主席胡锦涛提出的在领导干部中改善八个方面的良好作风(即:要勤奋好学、学以致用;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要发扬民主、团结共事;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依据《宪法》第35条和第41条提出正式建议如下:
    
    1、 尽快收回对《伶人往事》8部书的禁令,责令邬书林副署长向章诒和先生等相关作者公开道歉;
    2、 建议把打击《伶人往事》这样好书的劲头改为打击色情图书、伪劣青少年读物和封建迷信图书等真正的文化垃圾,确保2007年图书市场的纯洁;
    3、 建议解禁《往事并不如烟》、《中国农民调查》和章诒和所著的全部三部书;
    4、 建议新闻出版总署不再控制全国全部记者的记者证的管理、制作和颁发,而是把颁发记者证的权力下发到各个独立法人的报社和杂志社;
    5、 建议新闻出版总署不再对出版社下达书号限制指标和选题内容报批限制,允许出版社自由出版法律范围内允许出版的任何选题的图书,并随时供应书号和出版刊号;
    6、 建议龙新民署长出面慰问和抚恤《中国贸易报》聘任新闻工作人员兰成长家属,督促《中国贸易报》补发兰成长的工资福利和奖金等,虽然兰成长在采访过程中有索要1000元费用的事实,但出于人道主义关怀,新闻出版总署总应该上门慰问这位从事舆论监督而遇难的新闻工作者,而且这个案子也经过了胡锦涛总书记、李长春政治局常委和公安周永康部长等国家级领导人的批示,新闻出版总署和龙新民署长总不至于无动于衷吧。
    7、 建议尽快废止有关由作者个人出版的文章合集为非法出版物的规定,重点支持和保护作者个人出版文章合集,尽快取消个人出版文章合集因印刷出版而制定的准印证审批登记制度。
     2007年1月25日


(博讯记者:蔡楚)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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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禁书事件致龙新民署长公开信

 
(2007年01月25日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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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出版总署 龙新民署长: 
    
    最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动静挺大,先是有《中国贸易报》山西记者站聘用新闻工作人员兰成长被山西的非法矿主毒打致死,再是自称\"一个65岁孤寡老太婆\"章诒和的新书《伶人往事》和其他7册书被副署长邬书林点名查禁。对于禁书事件,尽管国内外舆论挺大,有反对,有谴责,但新闻总署却是\"我自岿然不动\",难道诸位大员恰好中了孙悟盏?定身术\"不成?
    
    眼下这个转型时期,能够把\"屎盆子\"往自己头上扣的,可谓\"勇士者\",邬书林副署长敢于承担责任,想必现在龙署长也知道了,但这个\"勇敢者的游戏\"确实不好玩,就连北京的市民秦全跃都知道,邬书林这样的点名,恰恰是中了\"敌人你们的计\",因为你们宣布禁书,简直就等于给盗版商打开绿灯,越禁就越火。原本盗版商在侥幸盗版了《哈理波特》、《中国农民调查》和《往事并不如烟》之后,总是在图书市场上寻找下一本可以盗版的新书,可就是难以找到。这些盗版商违法乱来,多半是盗版商务印书馆《新华字典》和《论美国的民主》,甚至《圣经》,多半还有职能部门的人\"暗中撑腰\",但进入2006年以来值得盗版的新书总是难找,可现在邬书林这一吆喝,就\"坏事变好事\"了,你们对这八本书的盗版有个基本的预计吗?能够把新一轮的盗版打压下去吗?
    
    虽然我看到2007年1月24日还有一些书店在醒目位置大卖这次被禁的《伶人往事》、《新闻界》和《如焉》,但相信不久就会有盗版出来,就像当初在北京街头地摊上随处可以看到《中国农民调查》、《往事并不如烟》被禁后的大量盗版,因为正版被禁止必然导致盗版,就好像一个合法的政府不作为,必然导致一个社会陷入乱局,无法收拾。
    
    或许是2007年下半年中央要举行十七大的缘故,新闻出版总署觉得立功的机会到了,想收拾一些\"不听话\"的出版社,比如给予出版《伶人往事》的湖南文艺出版社处罚,此前人们对这样的处理结果并不觉得新鲜,改革出版社因为出版《官场秘籍》被吊销出版社牌子,著名的三联书店杭州分销店2006年因为盗版邓力群《在中南海十二个春秋》被吊销书店经营证。十七大之前,难道还有新闻出版总署不敢干的吗?
    
    不过,作为读者,忍不住在这里有对新闻出版总署的龙新民署长有个建议,提出能否由新闻出版总署发文公开回收《伶人往事》等8部禁书?这8部书大约合300元人民币,由你们回收,成千上万的读者把自己八折甚至七折优惠买来的书交给总署,总署按书的码洋(定价)全额返还给读者,读者才有兴趣和积极性帮助总署把这些禁书\"消灭干净\",然后读者就可以把优惠出来的金额购买盗版,因为当这个时代正常的出版自由不复存在时,必然导致地下出版。假如地下出版很艰难,现在还可以转为网络电子出版,有需求就有市场。网络上电子出版、个人印刷少量出版等等,已经很流行了,200页的小册子印量10本,公开报价是每册39元左右,很实惠的。只不过,面对这样的情况,新闻出版总署又该如何在没有法律支持下下手为立功而查处呢?
    
    中国目前只有一个国务院的《出版管理条例》,还没有《新闻法》和《出版法》,这个《出版管理条例》目前还不能对电子出版、电子图书出版有效。在网络上,资讯浩如烟海,电子图书比比皆是,电子论坛上言论集子更多,作为国务院的办事机构,新闻出版总署目前并没有得到授权主管网络,网络新闻发布等职权的管理属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络技术方面由信息产业部主管,网络公司又是民营企业,国务院新闻办和信息产业部都属于和新闻出版总署同级别的部级单位,相对独立,新闻出版总署总不能越俎代庖,对国务院新闻办和信息产业部颐指气使吧,更不能对企业合法经营行为和成千上万的个人少量印刷自己的文章合集进行行政干涉吧。
    再说,网络就是汪洋大海,只有疏通和疏导,而不能堵塞,否则任何管理都会成为一句空话。最近,我还看到龙署长公开发表讲话称,要查处非法出版物。1月18日,龙新民在部署今年\"扫黄打非\"任务时特别指出\"坚决遏制违犯宪法,破坏社会安定,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分裂的非法出版物和各类非法出版活动,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早发现、早查处、早控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李东生报道\"龙新民:坚决整治内勾外联非法出版\"),依我看现在出版物几乎都电子化了,网络上比比皆是,就像大海里的水一样,龙署长如何开展这项工作,把好的出版物还给民众,进而取信于民呢?
    
    依我看,我作为公民就最近国家主席胡锦涛提出的在领导干部中改善八个方面的良好作风(即:要勤奋好学、学以致用;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要发扬民主、团结共事;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依据《宪法》第35条和第41条提出正式建议如下:
    
    1、 尽快收回对《伶人往事》8部书的禁令,责令邬书林副署长向章诒和先生等相关作者公开道歉;
    2、 建议把打击《伶人往事》这样好书的劲头改为打击色情图书、伪劣青少年读物和封建迷信图书等真正的文化垃圾,确保2007年图书市场的纯洁;
    3、 建议解禁《往事并不如烟》、《中国农民调查》和章诒和所著的全部三部书;
    4、 建议新闻出版总署不再控制全国全部记者的记者证的管理、制作和颁发,而是把颁发记者证的权力下发到各个独立法人的报社和杂志社;
    5、 建议新闻出版总署不再对出版社下达书号限制指标和选题内容报批限制,允许出版社自由出版法律范围内允许出版的任何选题的图书,并随时供应书号和出版刊号;
    6、 建议龙新民署长出面慰问和抚恤《中国贸易报》聘任新闻工作人员兰成长家属,督促《中国贸易报》补发兰成长的工资福利和奖金等,虽然兰成长在采访过程中有索要1000元费用的事实,但出于人道主义关怀,新闻出版总署总应该上门慰问这位从事舆论监督而遇难的新闻工作者,而且这个案子也经过了胡锦涛总书记、李长春政治局常委和公安周永康部长等国家级领导人的批示,新闻出版总署和龙新民署长总不至于无动于衷吧。
    7、 建议尽快废止有关由作者个人出版的文章合集为非法出版物的规定,重点支持和保护作者个人出版文章合集,尽快取消个人出版文章合集因印刷出版而制定的准印证审批登记制度。
     2007年1月25日


(博讯记者:蔡楚)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