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选拔“坏人”的中共干部制度

 


举世震惊的“彭水诗案”的始作俑者、彭水原县委书记蓝庆华,在二零零六年十二月被免职之后,却又在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被任命为重庆市统计局副局长,完成了地方官员非常难以实现的由“正处”到“副厅”的提拔。而另一名责任人、县长周伟,则在差不多同时“当选”为本地兼职的县委副书记。


“彭水诗案”这一当代骇人听闻的文字狱发生之后,在海内外舆论的压力之下,重庆市有关部门被迫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在公布的调查报告中认定,这是一起政法部门不依法办案,党政领导非法干预司法的案件,最初司法机关介入,源于党政领导指示,对嫌疑人的处理,迎合党政领导意志。对于此案,重庆市人大代表孙健提交了进行行政问责、并设置相应预防措施的提案。该提案指出,如此重大违宪和侵犯人权的事件,地方政府滥用公权和司法的相关责任人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和相关责任追究,是无法向民众交待的。这份提案建议对此事进行行政问责,要对相关官员违法、违纪行为追究,而不是异地调动或者一赔了事。


这份提案的命运当然是被束之高阁,不仅如此,重庆当局还作出了与之完全相反的决定:该案的两名当事人,一名获得了升迁,一名继续在原地为官。这一决定深切地表明,中共的干部制度乃是专门选拔“坏人”的,因为惟有“坏人”才会只顾利益、不问是非地为上级服务,惟有“坏人”才能够充当专制制度坚实的根基。


至于所谓的“民意”,当局从来都不屑一顾。在中共的制度文化中,因为官员不是民众选举的,所以下级从来只对上级负责。上下级之间的主奴关系,可谓根深蒂固。主子对于忠心耿耿的奴才,向来是体恤有加,哪里会顾忌外界舆论滔天!中共的干部选拔制度,似乎特意要与民心、民意为敌:屈指可数的那几名得到民众美誉的“青天”,从焦裕禄到孔繁森,无不是生前饱受排挤与打压,在死后才不由自主地成为党的宣传工具;而那些民愤极大的腐败官僚和酷吏,往往能够青云直上、飞黄腾达,比如深圳“妓女公处”事件的始作俑者福田区公安局长,虽然受到媒体和法学界的严厉批评,却得到了福田区副区长公开的“拔刀相助”,其官位仍然稳如泰山。


在“彭水诗案”中,让人欣慰的是结果是受害者终于得以伸冤;让人困惑的结果却是害人者并未受到法律的追究。由此可见,中共从来不会因为怜悯民众而依法处理官僚,中共吏治之败坏,远远超过了中国历史上的历朝历代。今天的人们常常非议明代政治紊乱、弊病横生,殊不知明代尤有张居正设置的“考成法”,此制度让地方官吏不至于过度胡作非为。张居正曾经说过:“法之不行也,人不力也,不议人而议法何益?”他所创制的考成法其实简单异常:他命令各衙门分置三本账薄,一本记载一切发文、收文、章程、计划,这是底册。在这许多项目之中,把例行公事剔除在外,再同样造成两本账薄,一本送中央各科备注,实行一件,注销一件,如果有积久而尚未实行,即由该科具奏候旨;另一本送内阁查考。这样,对于地方官员的政绩和作为,中央大都能够掌握。地方官员的懒惰、失误和虐民,均纳入其考核成绩之中,不称职者通常不会获得提升。


张居正在给皇帝在奏折中强调了建立官员考核制度的重要性:“月有考,岁有稽,不惟使声必中实,事可责成,而参验综核之法严,即建言立法者,亦将虑其终之罔效,而不敢不慎其始矣。”如果没有这套考成制度,官员的升迁罢黜便失去了依据,从而完全凭借上级的好恶,以及下级对上级的逢迎和贿赂程度。朱东润在《张居正大传》中总结说:“居正的综核名实,完成万历初年之治,最得力的还是这三本账薄。”正是有了这套分别贤愚善恶的档案制度,明代虽然屡屡出现昏君和奸宦,却未动摇国体,使明朝成为一个像秦、隋那样的短命王朝。


而连明朝的考成制度都没有的中共,其政权当然不会像明王朝那样巩固。中共吏治之败坏,已经与蓬勃生长的民间社会形成了无比尖锐的对立。每一次类似于“彭水诗案”、“妓女公处”等事件的发生,中共当局的处理方式,必然与民间舆论格格不入。而一次次肆无忌惮地伤害与侵犯民间舆论,也就等于是中共自己让自己威严扫地,不啻于自掘坟墓。蓝庆华、周伟二人能够因咎得福,固然会对提拔他们的上级感激涕零,从此更加卖力地帮助当局残民虐民,但中共的合法性基础却由此被自身所削弱。


蓝庆华、周伟还不是这套专门选拔“坏人”的干部制度的最大受益,他们只是基层的虾米而已。更大是受益者,或为中枢权臣,或为封疆大吏。比如贵为当今第四号人物的政协主席、政治局常委贾庆林,其在担任福建省委书记的时候,与天子第一号的赖昌星走私案有千丝万缕的关系。逃亡在加拿大的赖昌星,屡屡爆出第一手材料,证实贾庆林及其妻子、秘书之贪渎。谁知,贾庆林不仅没有受到查处,反倒节节高升,最终拥有“议长”之尊,代表中国的“民意”在国际舞台上四处风光。又如,与陈良宇案件有不可推卸的关系的前上海市委书记黄菊,在舆论的置疑声中高升为主管经济的副总理和政治局常委。又如,由深圳市委书记调任山西省省长的于幼军,上任伊始高调宣布要根治山西矿难频频的现状,然而山西省的矿难却不降反升,血淋淋的惨剧接二连三发生。于幼军不仅没有引咎辞职,也未受到上级的斥责,反倒被视为下一代中央领导的候选人,入选十七大筹备小组。


中共当局既拒绝向西方学习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又不愿到中国自己的历史中去寻求“资治通鉴”,依赖一套专门提拔“坏人”的干部制度,其统治还能维持多久呢?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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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选拔“坏人”的中共干部制度

 


举世震惊的“彭水诗案”的始作俑者、彭水原县委书记蓝庆华,在二零零六年十二月被免职之后,却又在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被任命为重庆市统计局副局长,完成了地方官员非常难以实现的由“正处”到“副厅”的提拔。而另一名责任人、县长周伟,则在差不多同时“当选”为本地兼职的县委副书记。


“彭水诗案”这一当代骇人听闻的文字狱发生之后,在海内外舆论的压力之下,重庆市有关部门被迫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在公布的调查报告中认定,这是一起政法部门不依法办案,党政领导非法干预司法的案件,最初司法机关介入,源于党政领导指示,对嫌疑人的处理,迎合党政领导意志。对于此案,重庆市人大代表孙健提交了进行行政问责、并设置相应预防措施的提案。该提案指出,如此重大违宪和侵犯人权的事件,地方政府滥用公权和司法的相关责任人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和相关责任追究,是无法向民众交待的。这份提案建议对此事进行行政问责,要对相关官员违法、违纪行为追究,而不是异地调动或者一赔了事。


这份提案的命运当然是被束之高阁,不仅如此,重庆当局还作出了与之完全相反的决定:该案的两名当事人,一名获得了升迁,一名继续在原地为官。这一决定深切地表明,中共的干部制度乃是专门选拔“坏人”的,因为惟有“坏人”才会只顾利益、不问是非地为上级服务,惟有“坏人”才能够充当专制制度坚实的根基。


至于所谓的“民意”,当局从来都不屑一顾。在中共的制度文化中,因为官员不是民众选举的,所以下级从来只对上级负责。上下级之间的主奴关系,可谓根深蒂固。主子对于忠心耿耿的奴才,向来是体恤有加,哪里会顾忌外界舆论滔天!中共的干部选拔制度,似乎特意要与民心、民意为敌:屈指可数的那几名得到民众美誉的“青天”,从焦裕禄到孔繁森,无不是生前饱受排挤与打压,在死后才不由自主地成为党的宣传工具;而那些民愤极大的腐败官僚和酷吏,往往能够青云直上、飞黄腾达,比如深圳“妓女公处”事件的始作俑者福田区公安局长,虽然受到媒体和法学界的严厉批评,却得到了福田区副区长公开的“拔刀相助”,其官位仍然稳如泰山。


在“彭水诗案”中,让人欣慰的是结果是受害者终于得以伸冤;让人困惑的结果却是害人者并未受到法律的追究。由此可见,中共从来不会因为怜悯民众而依法处理官僚,中共吏治之败坏,远远超过了中国历史上的历朝历代。今天的人们常常非议明代政治紊乱、弊病横生,殊不知明代尤有张居正设置的“考成法”,此制度让地方官吏不至于过度胡作非为。张居正曾经说过:“法之不行也,人不力也,不议人而议法何益?”他所创制的考成法其实简单异常:他命令各衙门分置三本账薄,一本记载一切发文、收文、章程、计划,这是底册。在这许多项目之中,把例行公事剔除在外,再同样造成两本账薄,一本送中央各科备注,实行一件,注销一件,如果有积久而尚未实行,即由该科具奏候旨;另一本送内阁查考。这样,对于地方官员的政绩和作为,中央大都能够掌握。地方官员的懒惰、失误和虐民,均纳入其考核成绩之中,不称职者通常不会获得提升。


张居正在给皇帝在奏折中强调了建立官员考核制度的重要性:“月有考,岁有稽,不惟使声必中实,事可责成,而参验综核之法严,即建言立法者,亦将虑其终之罔效,而不敢不慎其始矣。”如果没有这套考成制度,官员的升迁罢黜便失去了依据,从而完全凭借上级的好恶,以及下级对上级的逢迎和贿赂程度。朱东润在《张居正大传》中总结说:“居正的综核名实,完成万历初年之治,最得力的还是这三本账薄。”正是有了这套分别贤愚善恶的档案制度,明代虽然屡屡出现昏君和奸宦,却未动摇国体,使明朝成为一个像秦、隋那样的短命王朝。


而连明朝的考成制度都没有的中共,其政权当然不会像明王朝那样巩固。中共吏治之败坏,已经与蓬勃生长的民间社会形成了无比尖锐的对立。每一次类似于“彭水诗案”、“妓女公处”等事件的发生,中共当局的处理方式,必然与民间舆论格格不入。而一次次肆无忌惮地伤害与侵犯民间舆论,也就等于是中共自己让自己威严扫地,不啻于自掘坟墓。蓝庆华、周伟二人能够因咎得福,固然会对提拔他们的上级感激涕零,从此更加卖力地帮助当局残民虐民,但中共的合法性基础却由此被自身所削弱。


蓝庆华、周伟还不是这套专门选拔“坏人”的干部制度的最大受益,他们只是基层的虾米而已。更大是受益者,或为中枢权臣,或为封疆大吏。比如贵为当今第四号人物的政协主席、政治局常委贾庆林,其在担任福建省委书记的时候,与天子第一号的赖昌星走私案有千丝万缕的关系。逃亡在加拿大的赖昌星,屡屡爆出第一手材料,证实贾庆林及其妻子、秘书之贪渎。谁知,贾庆林不仅没有受到查处,反倒节节高升,最终拥有“议长”之尊,代表中国的“民意”在国际舞台上四处风光。又如,与陈良宇案件有不可推卸的关系的前上海市委书记黄菊,在舆论的置疑声中高升为主管经济的副总理和政治局常委。又如,由深圳市委书记调任山西省省长的于幼军,上任伊始高调宣布要根治山西矿难频频的现状,然而山西省的矿难却不降反升,血淋淋的惨剧接二连三发生。于幼军不仅没有引咎辞职,也未受到上级的斥责,反倒被视为下一代中央领导的候选人,入选十七大筹备小组。


中共当局既拒绝向西方学习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又不愿到中国自己的历史中去寻求“资治通鉴”,依赖一套专门提拔“坏人”的干部制度,其统治还能维持多久呢?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