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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公义与和解宣言》——关于未来中国转型正义的共同倡议(草案)



作者: 《真相、公义与和解宣言》起草组




《真相、公义与和解宣言》说明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中国民主转型与转型正义逐渐成为海内外关注的重要议题。一个国家结束长期极权专制统治之后,如何面对历史遗留的政治迫害、人权侵害、财产权侵夺以及制度性不公,如何在法治基础上实现社会和解,已成为许多国家民主转型过程中必须回答的重要课题。

过去一年多来,部分政治迫害受害者、政治犯及关心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人士,围绕建立政治迫害受害者权益保障与国家赔偿机制进行了持续讨论,并提出推动成立相关民间倡议平台,希望为未来中国民主转型后的转型正义工作积累理念、资料与制度建议。

讨论过程中,我们逐渐认识到,未来中国需要面对的不仅是政治犯问题,更需要面对长期政治迫害留下的整体历史遗产。

这一历史遗产包括:历次政治运动造成的人身伤害与冤案,因政治原因遭受非法拘禁、酷刑、失踪、流亡以及其他严重侵害基本权利的案件,也包括因政治运动、制度安排或其他政治原因而遭受非法没收、侵占或者限制合法财产权等问题。

因此,本宣言所关注的对象,并不限于狭义的政治犯,而是所有因政治迫害而遭受重大权利侵害的受害者,以及由此形成的国家历史责任。

我们同时认识到,民主转型不仅意味着政治制度的转变,也意味着国家道义与法治文明的重建。

如果一个国家完成了政权更替,却没有认真面对历史真相,没有依法追究严重责任,没有恢复受害者的尊严,没有建立合理的国家赔偿制度,那么旧制度遗留下来的创伤仍将长期存在,社会信任难以恢复,新的民主制度也将缺乏坚实的道义基础。

因此,本宣言倡导的转型正义,并非为了延续政治斗争,而是为了在尊重事实、尊重现代法治原则和尊重普遍人权价值的基础上,推动历史真相得到澄清,受害者权利得到恢复,国家责任得到承担,社会裂痕得到修复,使未来中国能够建立在公义、法治与和解之上。

本宣言是一份价值原则和公共理念文件,并非具体法律草案。有关真相调查、司法追责、国家赔偿、制度改革及历史记忆等具体制度设计,将有待未来在充分讨论和广泛参与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更加完善的政策建议和法律文本。

我们相信:

没有真相,就没有和解;

没有公义,就没有和平;

没有赔偿,就没有完整的自由。

序言


历史不会永远沉默,苦难也不会永远被掩埋。

一个民族,可以经历苦难,却不能遗忘苦难;可以选择宽恕,却不能放弃公义;可以走向未来,却不能建立在谎言之上。

近代以来,中国经历了长期的政治运动、思想控制和制度性迫害。无数生命因此消逝,无数家庭因此破碎,无数人的自由、尊严、信仰、财产和人格因此受到伤害。那些被枪决的人、被长期监禁的人、被迫流亡的人、因信仰而受迫害的人、因言论而失去自由的人,以及所有因政治迫害而承受苦难的人,都构成了中华民族共同历史的一部分。

任何真正的民主,都不能建立在遗忘之上;任何真正的法治,都不能建立在回避责任之上;任何真正的和解,都不能建立在掩盖真相之上。

因此,我们郑重发表《中国转型正义宣言》。

这不是一份复仇宣言,而是一份公义宣言;不是一份制造仇恨的宣言,而是一份恢复尊严的宣言;不是为了延续斗争,而是为了结束政治迫害,让未来中国建立在自由、法治、人权与宪政之上。

我们相信,只有完成转型正义,一个新的中国才能真正诞生。

第一章 历史呼唤转型正义


转型正义,不是胜利者对失败者的清算,而是法治国家对历史不义的回应;不是政治报复,而是文明社会恢复公义的制度安排;不是为了制造新的对立,而是为了结束旧时代留下的伤痕。

当一个国家长期发生政治迫害,当法律成为压迫人民的工具,当国家权力凌驾于公民权利之上,当大量无辜者因政治、思想、信仰、言论、民族、身份等原因受到迫害时,民主转型之后,整个社会都必须回答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历史应当怎样面对?

如果没有真相,谎言仍将统治未来;如果没有责任,暴政仍可能卷土重来;如果没有赔偿,受害者的尊严便无法真正恢复;如果没有制度改革,历史悲剧仍可能再次发生。

因此,转型正义既是对过去负责,也是对未来负责。

它要求国家公开历史真相,恢复受害者名誉,依法追究严重侵害人权者的法律责任,对政治迫害造成的人身、财产和精神损害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并通过制度改革、防止权力失控,使任何个人、任何政党、任何国家机关都不能再次凌驾于法律和人民之上。

转型正义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

它既不是历史的终结,也不是仇恨的延续,而是一个民族重新学习尊重生命、尊重法律、尊重自由、尊重人的尊严的开始。

一个国家,只有敢于面对自己的历史,才能真正赢得未来;一个民族,只有敢于承认真相,才能真正实现和解;一个社会,只有让公义得到彰显,才能建立持久的和平。

我们因此主张:未来中国应当以法治、公开、公正、人道和文明的原则,完成属于中华民族自己的转型正义事业,使历史获得真相,使受害者获得公义,使人民获得自由,使国家获得新生。

第二章 我们的信念


如果说,历史给予了我们苦难,那么,未来必须给予我们希望。

如果说,极权曾经践踏了人的尊严,那么,自由中国必须重新确认人的价值。

因此,我们郑重宣告我们的共同信念。

我们相信:

人的生命高于一切政治权力。

人的尊严不因身份、阶级、民族、职业、信仰、思想或政治立场而有所不同。每一个生命都具有不可剥夺的价值,每一个公民都应受到平等的尊重与保护。

我们相信:

国家因人民而存在,而不是人民因国家而存在。

一切国家权力都应当来自人民的授权,并受到宪法与法律的约束。任何个人、政党、组织或国家机关,都不得凌驾于人民之上。

我们相信:

法律的使命是保护自由,而不是压制自由。

真正的法治,不是以法律维护专制,而是以法律限制权力;不是要求人民绝对服从政府,而是要求政府首先服从法律。

我们相信:

真相永远比谎言更有力量。

历史可以一时被掩盖,却不能永远被埋葬;档案可以长期封存,却不能永久封锁;证人可以沉默一时,却不能使真相永远消失。

一个民族只有勇敢面对自己的历史,才能真正走向未来。

我们相信:

公义是自由最坚实的基础。

没有公义,和平只是恐惧之下的沉默;没有责任,宽恕便失去了意义;没有法律,正义只能停留在人们的愿望之中。

我们相信:

所有遭受政治迫害的人,都有获得真相、恢复名誉、依法赔偿和人格尊严重建的权利。

生命虽然无法重来,青春虽然无法返还,但国家必须承认自己的错误,社会必须记住他们的牺牲,历史必须留下他们真实的名字。

我们相信:

任何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都不应因时间流逝而失去道义上的追究。

权力不是犯罪的豁免,职位不是责任的屏障,服从命令也不能成为实施严重违法行为的当然理由。

我们相信:

转型正义不是对等复仇,而是回归文明。

它不是制造新的受害者,而是结束制造受害者的制度;不是延续仇恨,而是终结仇恨;不是挑起新的斗争,而是让法律代替斗争,让公义代替报复,让真相代替谎言。

我们相信:

真正的和解,必须建立在真相、公义、责任与尊重之上。

没有真相,就没有真正的和解;没有公义,就没有持久的和平;没有赔偿,就没有完整的自由;没有历史记忆,就没有成熟的民主。

我们相信:

未来的中国,应当成为一个尊重生命、保障自由、限制权力、维护法治、诚实面对历史、勇于承担责任的国家。

这是亿万人民共同的期盼,也是中华民族走向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

因此,我们以共同的良知宣告:

无论历史如何曲折,无论前路如何艰难,我们都相信,自由终将战胜恐惧,真相终将战胜谎言,公义终将战胜强权,人性的光辉终将照亮中华大地。

这,就是我们的信念。

第三章 我们的主张


为了建设一个自由、民主、法治、人权得到充分保障的新中国,我们郑重提出以下共同主张:

一、还原历史真相

我们主张成立独立、公开、依法运作的真相调查机构,全面调查近代以来各种政治迫害、重大政治事件及严重侵犯人权行为,开放历史档案,保护证人和证据,使历史建立在事实而非谎言之上。

真相不是为了制造仇恨,而是为了恢复历史本来的面貌,使国家与人民能够共同面对过去,走向未来。

二、依法追究严重责任

我们主张,对于严重侵犯人权、严重违反法律、造成重大政治迫害和公共灾难的行为,应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法律追究应坚持事实、证据、公开、公正和程序正义,保障被调查者和被审判者依法享有辩护权及其他合法权利。

任何责任,都应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而不应实行株连或集体定罪。

三、恢复受害者的尊严

我们主张,对一切受到政治迫害的人依法恢复名誉,撤销错误判决,公开平反冤案,恢复其公民应有的尊严。

那些曾经被侮辱、被污名化、被迫沉默的人,应当重新拥有自己的名字、历史和人格尊严。

四、建立国家赔偿制度

我们主张建立公开、公平、合理的国家赔偿制度。

凡因政治迫害而遭受生命、自由、财产、人格、职业、教育、宗教信仰及其他合法权益损害者,应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赔偿不仅体现经济补偿,更体现国家对历史责任的承认,对受害者尊严的恢复,以及对法治原则的尊重。

五、返还或依法补偿被非法侵夺的合法财产

我们主张,对因政治原因被非法没收、征收、侵占的合法财产,在依法调查、确认事实的基础上,按照法律规定返还或者给予合理补偿。

国家应当尊重和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权,使法治重新成为社会秩序的重要基础。

六、推进去极权化改革

我们主张,对一切违背现代法治和人权原则的制度进行改革,使国家权力受到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制约。

任何个人、任何组织、任何国家机关,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

国家机器存在的目的,应当是保护人民,而不是控制人民。

七、建立国家记忆制度

我们主张建立国家纪念日、纪念馆、档案馆和教育制度,如实记录历史,纪念所有遭受政治迫害的人们。

历史记忆不是为了延续仇恨,而是为了教育后人,防止悲剧重演。

一个善于记住历史的民族,更有能力创造未来。

八、推动社会和解

我们主张在真相、公义和责任的基础上实现民族和解、社会和解。

真正的和解,不是否认历史,不是遗忘苦难,更不是回避责任,而是在承认真相、承担责任、恢复公义之后,共同建设一个自由、法治、和平的新中国。

九、重建法治文明

我们主张建立权力受约束、司法独立、公民权利受到充分保障的现代法治国家。

国家的一切权力,都必须接受宪法、法律和人民的监督;人民的一切合法权利,都应获得平等保护。

十、共同走向未来

我们相信,转型正义不是历史的终点,而是现代文明的新起点。

它不是为了延续对立,而是为了结束对立;不是为了制造新的受害者,而是为了使任何人都不再成为受害者;不是为了停留于过去,而是为了共同建设一个更加自由、公正、和平与文明的中国。

没有真相,就没有和解;

没有公义,就没有和平;

没有赔偿,就没有完整的自由。

第四章 我们的承诺


历史曾经因为权力失去约束而留下深重创伤。

因此,我们不仅要求未来的国家遵守法治,也首先要求我们自己遵守法治;不仅要求他人尊重人权,也首先承诺尊重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

为了使转型正义真正成为文明的实践,而不是新的政治斗争,我们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我们承诺坚持依法推进转型正义。

一切调查、审判、赔偿和平反,都应依据宪法、法律和正当程序进行,不以个人好恶代替法律,不以政治激情代替司法公正,不以舆论压力代替事实认定。

二、我们承诺尊重事实与证据。

任何结论都应建立在充分、可靠、可以检验的事实基础之上。

任何人都有说明事实、进行辩护和依法获得公正审理的权利。

事实高于立场,证据高于推测,法律高于权力。

三、我们承诺反对任何形式的集体定罪。

责任只能由行为人依法承担。

我们反对因家庭、出身、职业、组织关系或过去身份而实行株连,反对将个人责任无限扩大为群体责任。

任何无辜者,都不应成为新的受害者。

四、我们承诺反对报复政治。

转型正义不是胜利者对失败者的报复,而是法治国家对历史不义的回应。

我们反对以新的政治迫害代替旧的政治迫害,反对以新的极权取代旧的极权,反对任何形式的私刑、羞辱和非法报复。

五、我们承诺维护人的基本尊严。

即使涉嫌严重违法犯罪的人,也依法享有人格尊严、辩护权和依法审判的权利。

一个文明国家,不因罪行而否定人的基本权利;一个法治社会,不因愤怒而放弃法律原则。

六、我们承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凡涉及历史真相、司法追责、国家赔偿及制度改革的重要事项,都应依法公开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公开,是防止权力再次滥用的重要保障;公平,是社会重新建立信任的重要基础;公正,是法治国家永恒追求的价值。

七、我们承诺推动民族和解。

我们追求的,不是永远记住仇恨,而是永远记住历史;不是延续社会分裂,而是修复社会信任;不是让过去控制未来,而是让未来超越过去。

真正的和解,应当建立在真相、公义、责任和宽容之上。

八、我们承诺共同守护未来。

今天倡议转型正义,不只是为了今天的受害者,更是为了未来的每一位公民。

我们希望建立一种制度,使任何政党、任何政府、任何国家机关、任何个人,都不能再次凭借权力任意剥夺人民的自由、生命、财产与尊严。

让法律成为国家权力不可逾越的边界,让自由成为每一位公民不可剥夺的权利,让公义成为整个社会共同坚守的信念。

我们坚信:

历史可以被铭记,但仇恨不必代代相传;

真相必须被揭示,但正义必须依法实现;

责任必须被承担,但社会终将走向和解。

因为我们始终相信:

没有真相,就没有和解;

没有公义,就没有和平;

没有赔偿,就没有完整的自由。

第五章 我们的共同责任


转型正义,不是某一个政党、某一个团体或某一代人的事业,而是整个国家、整个民族共同面对历史、重建法治、走向未来的公共责任。

我们呼吁每一位关心中国未来的人,以理性、诚实、勇气和责任,共同参与这一历史进程。

我们呼吁一切政治迫害的受害者及其家属,依法保存历史资料,记录亲身经历,保存档案、文献、证词和证据,为未来还原历史真相贡献力量。

我们呼吁法律工作者、司法人员、历史研究者、新闻工作者、教育工作者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坚持专业精神,坚持事实求是,为未来的真相调查、司法追责、国家赔偿和制度建设提供知识与智慧。

我们呼吁一切国家工作人员,在任何时候都忠于宪法、法律和人民,而不是忠于任何个人或组织;在面对明显违反法律和基本人权的命令时,应当坚守法律良知和职业伦理。

我们呼吁所有公民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反对任何形式的政治迫害、人格侮辱、歧视、株连和集体定罪,共同维护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与人格尊严。

我们呼吁国际社会继续关注中国的人权状况,支持符合国际法原则和普遍人权价值的转型正义实践,在尊重中国人民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基础上,为未来中国的法治建设、人权保障和社会重建提供必要的交流与合作。

我们更呼吁未来的中国,以公开历史真相为起点,以法治追究责任为原则,以恢复受害者尊严为目标,以国家赔偿和制度改革为保障,使国家重新建立人民的信任,使人民重新建立对法律的信心。

转型正义,不是为了让历史停留在昨天,而是为了使未来不再重复昨天;不是为了延续仇恨,而是为了终结仇恨;不是为了制造新的受害者,而是为了使任何人都不再成为政治迫害的受害者。

我们坚信,一个勇于面对历史的民族,更有能力创造未来;一个坚持法治的国家,更有能力维护自由;一个尊重人的尊严的社会,更有能力实现长久和平。

让真相照亮历史,让公义彰显法治,让和解修复创伤,让自由属于人民。

我们共同期待,一个自由、民主、法治、尊重人权的新中国,在真相、公义与和解的基础上,迈向未来。

没有真相,就没有和解;

没有公义,就没有和平;

没有赔偿,就没有完整的自由。

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6 年 7 月 3 日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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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真相、公义与和解宣言》起草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