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乔新生的《言论自由需要清晰的边界》

 


乔新生先生在报刊上发表言论文章有一二十年了。他写的东西,高论没有,低论也不多,总之属于大路边的货色,比较平平。不料最近读他一篇文章《言论自由需要清晰的边界》,持论不仅低,而且低得出奇。光看文章题目,像是一个搞法律的人。可是往里头再看,连篇昏话,令人痛惜。他整个的逻辑大致是这样的:凡国家,言论自由都有边界,中国言论自由也应该有边界;中国言论自由的边界在哪里?在民族的耻辱不能碰;为侵略中国的列强“翻案”,应该追究其言论罪。


自由都有边界,这是基本常识。值得争论的是中国言论自由的边界在哪里。乔先生侃侃而谈言论自由的边界,实际上我一句话就能把他问闷喽:“你有本事给大家开出个中国言论自由的边界清单吗?”如果开不出这个清单,请免谈边界。你乔新生不让谈“民族的历史禁忌”,它中宣部不让谈反右、文革,张三李四王二麻子另有不许谈的禁区……


那怎么办?中国人干脆生下来就实行“割礼”,都把喉割去算了。乔文的谬见很多,展开批评又不值当,故采用点评的形式。


乔:政协委员的言论石破天惊。


焦:这里指的是喻权域提出的汉奸言论治罪论。喻权域是怎么搞到的政协委员身份,应该从实招供于天下。否则,不得拿这个身份招摇撞骗。否则,判刑30年,比汉奸言论罪加10年。


乔:在日本,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发表政治观点,但不得侮辱天皇。


焦:在日本天皇不可侮辱,难道在日本普通公民就可以侮辱吗?同样不可侮辱。


乔:追究公民言论责任,必须把握以下标准:首先,公民的言论必须已经逾越了宪法底线,对民族构成挑衅,给国家带来危害。


焦:逾越了宪法底线就构成对民族的挑衅吗?就给国家带来危害吗?宪法是铜墙铁壁、万古不变的吗?如果不是,那么宪法之变,总是从公民言论逾越宪法开始的。这样的公民言论,不仅无罪,而且有功。它不仅不是对民族的挑衅,不仅不是国家之害,反而是民族新生的叶芽、国家的至福。


乔:任何民族都有自己的历史创痛和社会禁忌,这种创痛和禁忌折射出一个民族的羞辱和苦难。一些国家将自己民族的屈辱和苦难转化为宪法中基本的约定,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触及这个民族的历史禁忌。


焦:搞历史禁忌的民族还是欠揍。揍得足够痛了,它就不搞历史禁忌了。搞历史禁忌的民族,是一个该死的民族,一个不配活在世上的民族。比如现在中宣部搞历史禁忌,反右的书不能出,文革的话题不能谈,这样的中国,难道不欠揍吗?当然欠揍。谁揍?谁有本事揍谁揍,一点不用心疼。


乔:中华民族的近代史,是一部饱受侵略的苦难史,……中国沦为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的历史事实,足以让中国人民感到羞愧。这是民族的耻辱,也是国家的耻辱。


焦:中国不是 “沦为”,而是“升为”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比全封建国家要文明。鸦片战争是中国新生的开始,它不是民族的耻辱,也不是国家的耻辱,而是上帝重新眷顾东方的开始。殖民地、半殖民地的西洋官员比大清朝的官员更爱中国人民,能更像人民的勤务员一样“为人民服务”。因而中国人民不应该感到羞愧,而应该感到感恩:终于熬到看见近代政治文明的曙光了。


乔:宪法中对中国的近代史进行了概括性的表述,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的这个规定。


焦:宪法在中国是一个丑陋的名词,是一块遮羞布,不守宪法的不是公民,是政府。宪法的许多表述是对人民意志的强奸。而且中国人也不是公民,而是奴隶、奴才。等共和国、公民、宪法这些词都名副其实了,再来“必须遵守宪法的这个规定”吧。


乔:学术研究可以进行各种假定,但是学术的假定必须建立在宪法和法律的基础之上。


焦:那么学术的假定是不是也要建立在“四项基本原则”基础上?中宣部尚且说“学术无禁区”,难道你乔新生比中宣部还要“卫道”,还要克扣学者的自由,还要侵占学术自由的地盘吗?


乔:如果打着学术研究的幌子,进行各种莫须有的假定,或者先入为主,拼凑历史资料证明自己的学术观点,那么,学术研究很可能会变成对侵略者的辩护。
焦:哪些假定不是莫须有,请你给学者们列出清单,好让他们遵照执行。他打那学术研究的幌子干吗呀?他为八国联军辩护干吗呀?瓦德西会给他赏钱吗?既不给赏钱,还要免费“为侵略者辩护”,可见侵略者有值得辩护的地方。


乔:学术研究没有禁区,但是一个民族却有政治禁忌。


焦:你刚说过“学术的假定必须建立在宪法和法律的基础之上”,这不是禁区吗?怎么两分钟之后又说“学术研究没有禁区”?怎么回事的你,颠三倒四的?


乔:在伊斯兰教国家,绝对不会允许历史学家打着学术研究的旗号,丑化先知穆罕默德。


焦:还是少拿伊斯兰教国家和穆罕默德说事儿吧。七世纪以前压根没有穆罕默德,更没有伊斯兰国家。尼采说“上帝死了”,穆罕默德一样会死。你乔新生可以喊口号:“向伊斯兰教国家学习!”可是对伊斯兰教国家你知道什么?伊斯兰教国家的人你接触过几个吗?


乔:对一个饱受侵略的文化古国来说,再也没有比美化外强入侵更让人恶心的事情。


焦:你的胃太浅了,跟喻权域一样爱恶心。爱恶心的人容易得胃病。众所周知,胃病久了就胃癌。胃癌接下来是什么你很清楚。


乔:可令人感到遗憾的是,某些历史学家居然美化侵略者,将一切侵略原因归咎于中国人不懂国际法。试问,一个生活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下的贫苦农民,凭什么要接受西方列强制定的国际法……


焦:我不懂乔新生在这里煽的是哪门子滥情。哪个历史学家要“一个生活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下的贫苦农民”懂国际法了?大清朝的君主们当然应该懂国际法,而不是只懂在深宫里玩女人,在午门外剥臣民的皮。一国之君自我封闭在紫禁城里作威作福,人家军舰开到家门口了,还不知道那军舰打哪儿来,这难道可以原谅吗?


乔:……当那些烧杀奸淫无恶不作到外国列强推开他们的柴门,侮辱他们妻女的时候,他们凭什么必须遵守西方国家的规则,手下留情。


焦:真正“推开他们的柴门,侮辱他们妻女”的是谁?是大清朝的皇帝和各级贪官污吏。他们到处霸占民女,喜欢谁就是谁,爱闯谁家是谁家。他们若能 “遵守西方国家的规则”真是功德无量,小民要谢天谢地了。莫说大清朝,便是在 “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那些欺男霸女、私闯民宅、撤人房屋的事,你乔新生数得过来吗?


乔:中国的某些历史学家罔顾事实,居然把破门而入列强的丑陋行为看作是依法办事,把中国农民奋起抗争的行为看作是不讲规则。天底下居然有如此荒唐的历史结论,这不是言论自由,而是对先祖的侮辱。


焦:倒是乔新生这样胡乱煽情的“后孙”,更应该被侮辱。


乔:现在政协委员提出进一步完善宪法的共识,防止荒谬观点再次出现,这是非常值得称道的行为。


焦:据我推测,很可能政协委员喻权域在帮助乔新生教授搞博士生导师资格。我再说一遍,喻权域是怎么搞到的政协委员身份,应该从实招供于天下。否则,不得拿这个身份招摇撞骗。否则,判刑30年,比汉奸言论罪加10年。


乔:如果我们只看到言论自由,而没有看到宪法共识,没有看到宪法中所蕴含的一个民族的共同情感,没有澄清那些颠倒黑白的历史错误论调,没有将那些玩弄民族感情的历史学家绳之以法,那么,中华民族不是宽容,而是软弱;不是大度,而是无耻。一个软弱无耻的民族,将永远被欺负。


焦:宪法是谁的共识?“民族的共同感情”是谁的感情?民族主义是恶棍最后的庇护所,也是流氓知识分子的渊薮。不合喻权域的意,不称乔新生的心,与中华民族的品性好坏八杆子打不着。中华民族是否“将永远被欺负”,也与你那张诅咒的臭嘴无关。


乔:正因为中国的历史从来都没有用正义的法律进行全面的清算,所以,在中国才会出现为外国列强翻案的奇谈怪论。


焦:蜀犬吠日,少见多怪。听习惯了就不觉得奇怪了。


乔:将一个国家基本的共识写入宪法和法律,并且依法审判那些破坏社会共识,制造族群矛盾、煽动分裂国家的犯罪分子,中华民族才能真正地轻装上阵。


焦:没有自由民主,哪有国家共识?你乔新生划的边界算国家共识吗?你以为“制造族群矛盾”像你炮制这篇文章一样容易呀?你以为国家分裂是由哪个人煽动的吗?作为文人,你也太自以为是了。族群矛盾、国家分裂,那是毛泽东、蒋介石才有资格干的事,岂是我辈区区文人所能胜任愉快的?中华民族够重装备的了,若再如你和喻权域的意,判一批言论罪犯,岂不与“轻装上阵”更加南辕北辙?你们究竟安的什么心?


乔:未来的法律必须……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名义揭开中国的历史伤疤,触摸民族的历史禁忌。


焦:你禁止任何国人揭伤疤,自有外国人来在你伤疤上插刀子。你不让人谈你的穆罕默德,自有外国炸弹把穆罕默德的庙给炸了。你禁止人民接近你的紫禁城,但是所幸英法联军可以将它攻破,替人民出一口鸟气。要不是八国联军烧了圆明园,圆明园墙外边那些贱民一辈子都不可能到圆明园里看一眼。另外,你老乔能给大伙儿开个谁也不许揭的中国历史伤疤的清单吗?你老乔说为侵略者翻案算伤疤,中宣部说反右是伤疤,你说怎么办?你与中宣部谁说对?我们听乔新生的,还是听中宣部的?


乔:如果因为担心公权力机关侵犯我们的言论自由,而任由一些历史学家造谣惑众,那么,这个社会不是一个和谐社会,而是一个杂乱无章,缺乏共同价值判断标准的社会。走出历史螺旋的最好办法,就是用法律的手段将背叛国家、颠覆祖国的人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让人们永远铭记,中华民族不可辱。


焦:侮辱中华民族的从来不是那些“造谣惑众”的历史学家,而是中国历代反动统治者及其御用文人,以及那些企图被御用的可耻文人,以及外来的强敌。老乔似乎已露出企图被御用的端倪,因而“背叛国家、颠覆祖国的人”不是别人,可能恰恰正是老乔自己。


结语:以老乔过去写的文章推断,他不应该持这样的观点。我推测,乔教授可能近一年里要晋升博导,或别的事上有求于他所供职的大学当局或北京的教育部。知人才好论事,敬请知道乔教授底细的人士,可以写文章证实或证伪我的推测。我们就当个个案研究一下吧。望乔教授不吝为规范我国的学术研究献一回身。


2007年3月22日于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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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乔新生的《言论自由需要清晰的边界》

 


乔新生先生在报刊上发表言论文章有一二十年了。他写的东西,高论没有,低论也不多,总之属于大路边的货色,比较平平。不料最近读他一篇文章《言论自由需要清晰的边界》,持论不仅低,而且低得出奇。光看文章题目,像是一个搞法律的人。可是往里头再看,连篇昏话,令人痛惜。他整个的逻辑大致是这样的:凡国家,言论自由都有边界,中国言论自由也应该有边界;中国言论自由的边界在哪里?在民族的耻辱不能碰;为侵略中国的列强“翻案”,应该追究其言论罪。


自由都有边界,这是基本常识。值得争论的是中国言论自由的边界在哪里。乔先生侃侃而谈言论自由的边界,实际上我一句话就能把他问闷喽:“你有本事给大家开出个中国言论自由的边界清单吗?”如果开不出这个清单,请免谈边界。你乔新生不让谈“民族的历史禁忌”,它中宣部不让谈反右、文革,张三李四王二麻子另有不许谈的禁区……


那怎么办?中国人干脆生下来就实行“割礼”,都把喉割去算了。乔文的谬见很多,展开批评又不值当,故采用点评的形式。


乔:政协委员的言论石破天惊。


焦:这里指的是喻权域提出的汉奸言论治罪论。喻权域是怎么搞到的政协委员身份,应该从实招供于天下。否则,不得拿这个身份招摇撞骗。否则,判刑30年,比汉奸言论罪加10年。


乔:在日本,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发表政治观点,但不得侮辱天皇。


焦:在日本天皇不可侮辱,难道在日本普通公民就可以侮辱吗?同样不可侮辱。


乔:追究公民言论责任,必须把握以下标准:首先,公民的言论必须已经逾越了宪法底线,对民族构成挑衅,给国家带来危害。


焦:逾越了宪法底线就构成对民族的挑衅吗?就给国家带来危害吗?宪法是铜墙铁壁、万古不变的吗?如果不是,那么宪法之变,总是从公民言论逾越宪法开始的。这样的公民言论,不仅无罪,而且有功。它不仅不是对民族的挑衅,不仅不是国家之害,反而是民族新生的叶芽、国家的至福。


乔:任何民族都有自己的历史创痛和社会禁忌,这种创痛和禁忌折射出一个民族的羞辱和苦难。一些国家将自己民族的屈辱和苦难转化为宪法中基本的约定,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触及这个民族的历史禁忌。


焦:搞历史禁忌的民族还是欠揍。揍得足够痛了,它就不搞历史禁忌了。搞历史禁忌的民族,是一个该死的民族,一个不配活在世上的民族。比如现在中宣部搞历史禁忌,反右的书不能出,文革的话题不能谈,这样的中国,难道不欠揍吗?当然欠揍。谁揍?谁有本事揍谁揍,一点不用心疼。


乔:中华民族的近代史,是一部饱受侵略的苦难史,……中国沦为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的历史事实,足以让中国人民感到羞愧。这是民族的耻辱,也是国家的耻辱。


焦:中国不是 “沦为”,而是“升为”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比全封建国家要文明。鸦片战争是中国新生的开始,它不是民族的耻辱,也不是国家的耻辱,而是上帝重新眷顾东方的开始。殖民地、半殖民地的西洋官员比大清朝的官员更爱中国人民,能更像人民的勤务员一样“为人民服务”。因而中国人民不应该感到羞愧,而应该感到感恩:终于熬到看见近代政治文明的曙光了。


乔:宪法中对中国的近代史进行了概括性的表述,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的这个规定。


焦:宪法在中国是一个丑陋的名词,是一块遮羞布,不守宪法的不是公民,是政府。宪法的许多表述是对人民意志的强奸。而且中国人也不是公民,而是奴隶、奴才。等共和国、公民、宪法这些词都名副其实了,再来“必须遵守宪法的这个规定”吧。


乔:学术研究可以进行各种假定,但是学术的假定必须建立在宪法和法律的基础之上。


焦:那么学术的假定是不是也要建立在“四项基本原则”基础上?中宣部尚且说“学术无禁区”,难道你乔新生比中宣部还要“卫道”,还要克扣学者的自由,还要侵占学术自由的地盘吗?


乔:如果打着学术研究的幌子,进行各种莫须有的假定,或者先入为主,拼凑历史资料证明自己的学术观点,那么,学术研究很可能会变成对侵略者的辩护。
焦:哪些假定不是莫须有,请你给学者们列出清单,好让他们遵照执行。他打那学术研究的幌子干吗呀?他为八国联军辩护干吗呀?瓦德西会给他赏钱吗?既不给赏钱,还要免费“为侵略者辩护”,可见侵略者有值得辩护的地方。


乔:学术研究没有禁区,但是一个民族却有政治禁忌。


焦:你刚说过“学术的假定必须建立在宪法和法律的基础之上”,这不是禁区吗?怎么两分钟之后又说“学术研究没有禁区”?怎么回事的你,颠三倒四的?


乔:在伊斯兰教国家,绝对不会允许历史学家打着学术研究的旗号,丑化先知穆罕默德。


焦:还是少拿伊斯兰教国家和穆罕默德说事儿吧。七世纪以前压根没有穆罕默德,更没有伊斯兰国家。尼采说“上帝死了”,穆罕默德一样会死。你乔新生可以喊口号:“向伊斯兰教国家学习!”可是对伊斯兰教国家你知道什么?伊斯兰教国家的人你接触过几个吗?


乔:对一个饱受侵略的文化古国来说,再也没有比美化外强入侵更让人恶心的事情。


焦:你的胃太浅了,跟喻权域一样爱恶心。爱恶心的人容易得胃病。众所周知,胃病久了就胃癌。胃癌接下来是什么你很清楚。


乔:可令人感到遗憾的是,某些历史学家居然美化侵略者,将一切侵略原因归咎于中国人不懂国际法。试问,一个生活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下的贫苦农民,凭什么要接受西方列强制定的国际法……


焦:我不懂乔新生在这里煽的是哪门子滥情。哪个历史学家要“一个生活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下的贫苦农民”懂国际法了?大清朝的君主们当然应该懂国际法,而不是只懂在深宫里玩女人,在午门外剥臣民的皮。一国之君自我封闭在紫禁城里作威作福,人家军舰开到家门口了,还不知道那军舰打哪儿来,这难道可以原谅吗?


乔:……当那些烧杀奸淫无恶不作到外国列强推开他们的柴门,侮辱他们妻女的时候,他们凭什么必须遵守西方国家的规则,手下留情。


焦:真正“推开他们的柴门,侮辱他们妻女”的是谁?是大清朝的皇帝和各级贪官污吏。他们到处霸占民女,喜欢谁就是谁,爱闯谁家是谁家。他们若能 “遵守西方国家的规则”真是功德无量,小民要谢天谢地了。莫说大清朝,便是在 “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那些欺男霸女、私闯民宅、撤人房屋的事,你乔新生数得过来吗?


乔:中国的某些历史学家罔顾事实,居然把破门而入列强的丑陋行为看作是依法办事,把中国农民奋起抗争的行为看作是不讲规则。天底下居然有如此荒唐的历史结论,这不是言论自由,而是对先祖的侮辱。


焦:倒是乔新生这样胡乱煽情的“后孙”,更应该被侮辱。


乔:现在政协委员提出进一步完善宪法的共识,防止荒谬观点再次出现,这是非常值得称道的行为。


焦:据我推测,很可能政协委员喻权域在帮助乔新生教授搞博士生导师资格。我再说一遍,喻权域是怎么搞到的政协委员身份,应该从实招供于天下。否则,不得拿这个身份招摇撞骗。否则,判刑30年,比汉奸言论罪加10年。


乔:如果我们只看到言论自由,而没有看到宪法共识,没有看到宪法中所蕴含的一个民族的共同情感,没有澄清那些颠倒黑白的历史错误论调,没有将那些玩弄民族感情的历史学家绳之以法,那么,中华民族不是宽容,而是软弱;不是大度,而是无耻。一个软弱无耻的民族,将永远被欺负。


焦:宪法是谁的共识?“民族的共同感情”是谁的感情?民族主义是恶棍最后的庇护所,也是流氓知识分子的渊薮。不合喻权域的意,不称乔新生的心,与中华民族的品性好坏八杆子打不着。中华民族是否“将永远被欺负”,也与你那张诅咒的臭嘴无关。


乔:正因为中国的历史从来都没有用正义的法律进行全面的清算,所以,在中国才会出现为外国列强翻案的奇谈怪论。


焦:蜀犬吠日,少见多怪。听习惯了就不觉得奇怪了。


乔:将一个国家基本的共识写入宪法和法律,并且依法审判那些破坏社会共识,制造族群矛盾、煽动分裂国家的犯罪分子,中华民族才能真正地轻装上阵。


焦:没有自由民主,哪有国家共识?你乔新生划的边界算国家共识吗?你以为“制造族群矛盾”像你炮制这篇文章一样容易呀?你以为国家分裂是由哪个人煽动的吗?作为文人,你也太自以为是了。族群矛盾、国家分裂,那是毛泽东、蒋介石才有资格干的事,岂是我辈区区文人所能胜任愉快的?中华民族够重装备的了,若再如你和喻权域的意,判一批言论罪犯,岂不与“轻装上阵”更加南辕北辙?你们究竟安的什么心?


乔:未来的法律必须……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名义揭开中国的历史伤疤,触摸民族的历史禁忌。


焦:你禁止任何国人揭伤疤,自有外国人来在你伤疤上插刀子。你不让人谈你的穆罕默德,自有外国炸弹把穆罕默德的庙给炸了。你禁止人民接近你的紫禁城,但是所幸英法联军可以将它攻破,替人民出一口鸟气。要不是八国联军烧了圆明园,圆明园墙外边那些贱民一辈子都不可能到圆明园里看一眼。另外,你老乔能给大伙儿开个谁也不许揭的中国历史伤疤的清单吗?你老乔说为侵略者翻案算伤疤,中宣部说反右是伤疤,你说怎么办?你与中宣部谁说对?我们听乔新生的,还是听中宣部的?


乔:如果因为担心公权力机关侵犯我们的言论自由,而任由一些历史学家造谣惑众,那么,这个社会不是一个和谐社会,而是一个杂乱无章,缺乏共同价值判断标准的社会。走出历史螺旋的最好办法,就是用法律的手段将背叛国家、颠覆祖国的人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让人们永远铭记,中华民族不可辱。


焦:侮辱中华民族的从来不是那些“造谣惑众”的历史学家,而是中国历代反动统治者及其御用文人,以及那些企图被御用的可耻文人,以及外来的强敌。老乔似乎已露出企图被御用的端倪,因而“背叛国家、颠覆祖国的人”不是别人,可能恰恰正是老乔自己。


结语:以老乔过去写的文章推断,他不应该持这样的观点。我推测,乔教授可能近一年里要晋升博导,或别的事上有求于他所供职的大学当局或北京的教育部。知人才好论事,敬请知道乔教授底细的人士,可以写文章证实或证伪我的推测。我们就当个个案研究一下吧。望乔教授不吝为规范我国的学术研究献一回身。


2007年3月22日于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