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的《寻乌调查》与土地革命

 


1930年,毛泽东写了著名的《寻乌调查》,这他系列农村调查的经典之作,也是他的唯一得到完整保存的农村调查报告。毛在该文中说:“我做的调查以这次为最大规模。我过去做过湘潭、湘乡、衡山、醴陵、长沙、永新、宁冈七个有系统的调查,湖南那五个是大革命时代(一九二七年一月)做的,永新、宁冈两个是井冈山时代(一九二七年十一月)做的。湖南五个放在我的爱人杨开慧手里,她被杀了,这五个调查大概是损失了。永新、宁冈两个,一九二九年一月红军离开井冈山时放在山上的一个朋友手里,蒋桂会攻井冈山时也损失了。”该调查七万多字,虽不专业,也有重要缺失,但还算详实。1930年前后,毛在党内正受排斥,这使他有机会更多关注一些中国农村的实际状况。也就是在那一时期,他写了《反对本本主义》,提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反对瞎说”,毛是有针对性的。


毛的这篇调查基本是求实的,涉及广泛,所记事物真实准确,某些方面甚至非常详细,比如寻乌的物品和生意,乃至盐、豆腐、糖块和理发的价格。正是由于毛的调查是求实的,因此该文没有全然意识形态化(不是没有),这在毛的文字中为数不多。对于这篇调查,“史家”评价很高,但是它的基本问题却被忽视了。即从该报告,看不出寻乌需要土地革命,相反倒是对阶级论和革命的否定。寻乌70%的人吃不饱,大地主没几家,所占有也不多,而80%的小地主也是艰难求生,朝不保夕。土地革命后,人们的生活仍有三分之一没着落,倒是增加了税收,平白多出了革命军队和政府需要供养。再细读一下,其中就还有革命发动的战争、抢劫与杀戮。寻乌是个贫穷的小地方,虽然人们艰辛茹苦,有种种不幸,但也还算安和;红色革命没解救农民,倒是灾难。《寻乌调查》是中共土地革命的反证。


奇怪的是,毛看到了寻乌的真实状况,可是为什么还要坚持红色革命呢?当然,人们可以说是出于共产主义信念,有一定的因素。但是如果人完全笼罩于信念,就不会这么清醒,有如此的现实感,比如彭湃就没有毛的现实感。可以反问,如果没有红色革命,毛——一个图书馆的小职员怎么可以最终主宰中国呢?我在这里提醒读者,在历史中,政治家的个人权力意志常常高乎一切,并且操纵社会和民众。因此,人们必需警惕政治权力,对之制约,无论其代表什么真理。



《寻乌调查》中毛记县城:全城2700多人,收租地主12家,占人口的3%;其中中地主2家,小地主10家。城内第一个大地主,何成治年收租三百多石;而刘段轩只收几石;平均每户年收租百石左右;何德新年收租百石,七八个人,仅够开销。毛计算,当时一个农民一年需要15石稻谷,才可勉强维生。这说明城内地主平均靠地租仅够维生;最富裕的地主年结余也不过二百石稻谷;而有的地主甚至难以维生。


毛记全县:7 区12万人。地主占人口3%,他们占有总耕地的30%。其中“小地主(收租不满二百石的)土地占大多数,中地主(收租二百石以上但不满五百石的)土地次之,大地主(收租五百石以上的)土地最少。”大地主只有20户,占人口比列0.045%,占地主总数1%。其中头等大地主8户,最富有的地主梅洪馨,年收地租万石,其田产加上他的药店杂货店,全部家资30万元;其他7户年收地租在千石以上。此8户头等大地主年收地租,毛没有具体记述,根据他的简单描述,我们可估算大至是2万石。毛记:二等大地主12户,其中年收地租500石的8户(按说这8户该算为小地主),600石的3户,700石的1户。他们年共收地租6500石,平均每户541石。由此看出,寻乌的大地主极少,土地占有比例也不大,大约占地主总土地的25%,占全县土地的7.5%左右。


中地主,113户,占人口比例0.4%,占地主总数19%。他们大约占地主总土地的28%,全县土地的8.4%。毛逐一记了他们年收地租数目:其中年收地租200石的61户,占中地主比例的54%(这一部分人该算小地主);年收地租300石的35户,占中地主比例的31%;年收地租400石以上的14户,占中地主比例的12%;其他还有几户年收地租不到200石;全县中地主年共收地租29000多石,平均每户260石左右。毛统计,一户七、八口人家的地主年收租百石也仅够维生。如此计算,中地主的年结余至多150石。毛记寻乌当时米价每担8元,折合下来每石稻谷价格是3.6元(毛记:180斤米合4石谷),150石稻谷合540元。而30年代中国大学教授的月薪300元左右,中学教师月薪50元左右;毛记,寻乌铁匠师傅的年薪包伙食近500元,铁匠帮工包伙食年薪100元,店铺伙计包衣食年薪60元。中地主的比例也不大,他们仅比勉强维生稍好,可算小康。


毛关于小地主的记述特别值得注意。毛记:小地主占地主总数80%。他们占地主总土地的46%,全县土地的14%。按照毛的统计,我们计算寻乌的小地主有475户左右,按每户平均年收地租100石计算,共47500石。100石的地租,如果他们自己不劳动,仅够一家勉强维生。


毛记:小地主中一部分是“新发户子”,占地主总数48%,“是由农民力作致富升上来的, 或由小商业致富来的。” “吝啬是他们的特性,发财是他们的中心思想,终日劳动是他们的工作。”“ 他们的粮食年有剩余,并且有许多不是把谷子出卖,而是把谷子加工做成米子,自己挑了去大圩市,甚至去平远的八尺等处发卖,以期多赚几个铜钱。他们又放很恶的高利贷,很多是加五(即百分之五十)的利息。”“上面所说那种所谓新发户子的小地主,在有些人的说法却不叫小地主,而叫它作富农,即所谓‘半地主性的富农’。这种半地主性的富农,是农村中最恶劣的敌人阶级,在贫农眼中是没有什么理由不把它打倒的。”


首先,“新发子”占地主总数的48%,但他们实际不是地主,而是自耕农。“终日劳动”怎么是地主呢?中共一九五零年八月公布的《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规定:“佔有土地,自己不勞動,或隻有附帶的勞動,而靠剝削為生的,叫做地主。”二、平均计算,他们除去生活必需,加上自己的劳动,年结余至多几十石稻谷,算稍有些结余的穷人。毛的父亲就是此类农民,毛回忆早年的生活,那也是挺艰苦的。三、这些“新发户子”是靠勤俭“致富”——多有了一点土地。他们“把谷子加工做成米子,自己挑了去大圩市,……以期多赚几个铜钱。”如果剥削那么容易,何必如此?四、在旧农村,农民靠勤俭善经营是可以积攒些田产的。而就中国细碎农田制,中国的大部分地主是这种“小地主”。五、他们靠勤俭由贫穷成了“新发子”,也就意味他们是中国最优秀的农民,是中国农村最积极的经济力量,农业生产的领头人。土地、勤俭、积累,是中国农民的中心意识,支撑着中国几千年的农业经济——小农经济,他们代表了这一传统。六、他们也做一些小生意和小借贷,按照“进步”观该说他们代表新时代,是“资本”经济的萌芽。七、毛说,新发子“是农村中最恶劣的敌人阶级,在贫农眼中是没有什么理由不把它打倒的”。为什么“最恶劣的敌人”不是大地主,倒是“富裕”的自耕农? 这非常关键。当然,他们苛刻,招人恨;由穷变富,让人忌妒。但更重要的是,“新发子”比地主更顽强地体现了中国的小农经济:私有观念、家庭中心、个体劳动、勤俭积累。他们抵制革命,不是因为他们更富有,而是他们更不接受公有制、集体化、共产与平均,因此他们是革命“最恶劣的敌人阶级”。中共革命、土改打击消灭的主要是他们,他们是最冤枉最无辜的受害者。革他们的命,实际就是革中国农民的命。上世纪50年代后中国农民的灾难,是由消灭“新发子”开始的。可以说中共革命是中国农民“最恶劣的敌人”,历史证明了这点。


毛还记:其余的小地主,占地主总数32%,他们的土地是由祖上传下来(老税户地主):其中很少一些人年有结余,占地主总数0.96%,他们反对革命;而绝大部分小地主是“一年差过一年,须陆续变卖田地才能维持生活”,这部分占地主总数的22.4%,他们“很有革命的热情,寻乌平民合作社派人物的大部分都是属于这个阶层”。再,“破产更厉害靠借债维持生活的”小地主,占地主总数的8.64%,“他们也是革命的,有很多人参加现在寻乌的实际斗争。”


地主总数中48%的“新发子”不是地主,另外31%的地主“变卖田地”或“靠借债”才能 维持生活,那么真正的地主到底有多少呢?更蹊跷的是,31%的地主居然“也是革命的”,“很有革命热情”。这又怎么用“阶级论”来解释呢?连地主也要革命,这说明中国农村是整体的贫困和破产。农村本来就穷困,地少人多,生产有限,而军阀打战要征粮征钱征人,政府征伐要征粮征钱征人,而革命除了征之外,还要抢和杀,此外还有土匪、重重官吏和流氓,这些都要落到农民的头上。因此彭禹廷才提出他的小三民主义:自卫、自治、自富。第一条就是建立武装民团保卫乡村。无论成败,梁漱溟、彭禹廷的乡村建设是真正为农民着想,而中共在农村发动阶级斗争土地革命,是另有它求。这也就难怪,解放后梁漱溟向毛为农民争利益,说“农民在九地之下”。



毛说:“为什么小地主阶级……,他们的革命要求与活动如此迫切与猛进呢?则完全是因为他们这阶级的大多数在经济上受资本主义侵蚀和政府机关(大中地主的)压榨(派款),破产得非常厉害的原故。”这已是革命套话了。寻乌12万人,全县大中小地主年收地租共10万3千石,合37.1万元,平均每人3.1元。这3.1元就是农民受苦的原因吗?这种丧失常识的“阶级革命”是什么逻辑呢?这个逻辑很简单:目的是建立红色政权,而取得政权必由暴力“革命”,因此凡拥护“革命”的就是自己人,反之就是敌人;而且为了“革命”,要设定敌人,没有敌人,“革命”就没了对象和理由。因此,本文中毛记述人大多都要加注:某人“反动”、“极反动”、“不反动”;甚至说“他那村子整个的反革命。”


对寻乌土地革命,毛算了一笔帐,承认由于“人稠地少”,民众仅靠分到的土地不足以维生,尚差三分之一。他记:“大多数地方都是每人每档分五石(一年收两季,每季为一档)。每人每天要食米一斤,一年三百六十斤,一百八十斤合一石,共米二石,即谷四石。分田石数都是水谷(即毛谷),每档分五石的,一年两档共十石。十石水谷能晒八石燥谷,食去四石,尚余四石。这四石谷年节做米果呀,蒸酒呀,去了二三石,剩下一二石,不敷衣服、油盐、社会交际(婚 丧年节)的日常用度。”因此,人们要做些杂活才能维生,如挑夫、小买卖、打工等等。毛说“全家生活,田收占三分之二,杂收占三分之一。”可是,革命后都平均了,家家都难以维生,百姓除了养点猪、鸭,又到哪去找杂活呢?而做杂活不又是阶级和剥削吗?革命了分了地,可是人们一年仍有4个月的日子过不下去;既然如此,革命的意义是什么?


毛记,寻乌的贫农占人口70%,中农占18.25%,又说:“什么是贫农呢?就是不够食欠债的,中农够食不欠债。”农村经济到了这种状况,就不是内部分配的问题。一个饼,十人分,怎么分也就那么点儿。这就让人想起狐狸给熊兄弟分糖饼的故事。土地革命不是为了农民,其目的是建立红色政权,争取民众、兵员和物资,和国军作战,实现苏维埃。1946年开始的土改是有传统的。


毛没讲事情的另一面,苏区的革命政权、军队、战争对民众意味着什么。毛记当时寻乌每年土地税收:地丁每石谷田大洋二分,官租每石谷田小洋二毛, “合计地丁、官租二项,合计银二千三百六十余两,每两折三元二角四分大洋,也不过七千六百四十余元。由于沙冲水破,逃亡孤绝,贫苦拖欠几种原因,每年有两成收不到手,实际只能收六千一百十二元左右。”“ 上述田赋数量,每年不过六千一百余元,而县署用款如行政经费、司法经费、监所经费、人犯囚粮、慈善经费各项,每年须用一万余元,以之抵充,不足远甚。”寻乌的其它财政收入,毛记:“财政局的收入是牛捐(年一千七百多元)、护商捐(年二万四千元)、考棚租(二千元左右)、宾兴租(以谷折钱计三千元左右)、孔庙租(三百元左右)等,共计年收三万元左右。其用途是,国民党县党部、靖卫队、财政局、建设局、教育局、清乡局、公安局、新寻学校(何子贞、何挺拔办的)、普化学校(在澄江,谢嘉猷、蓝玉卿办的)的开销……”。此两项捐税加起来不足4万元,全县12万人,按人平均每人0.33元。另外毛记:“派款借款。省政府的赣省公债派过三千元,二五库券派过二千元,中央公债派过一千元左右,金融善后借款派过四千元,军阀过往,如林虎、刘志陆、李易标、黄任寰、许崇智、赖世璜过了多回,前后派过四万多元。以上这些派借款项,由县署分摊到各区、各村、各圩,凡有一石谷田以上的,小商一百元资本以上的,均要派到。”这几笔派借款加起来共5万元(不是每年都有),其中4万元是军阀派款,1万元是国家借款。如此看,当时寻乌的税收和摊派并不重,政府财政相当拮据,难以维持(毛记:烟、酒、屠宰等税,直接归省政府,不与县署相干,县署能指挥的只有田赋一项)。而当时朱、毛领导的红四方面军万人,仅吃饭按每人每天两斤米计算,每天共需要444石稻谷,全年共16.2万石,合58.34万元,是寻乌大中小地主全部年地租10.3万石的1.57倍;是寻乌年土地税的95.5倍;县财政年总收入的14.6倍;寻乌全年主要物产输出43万元的1.35倍。并且苏维埃政府、红军还要其它开销,还要打仗,这些费用远远超过吃饭。毛记:“今年二月县革委扩大会规定不分等第普遍收土地税百分之十。”寻乌双季稻,每石田年产稻谷2石(1930年,毛在《分青和出租问题》中记:“每石田(谷二石)”),10%地税合0.72元,土地革命后,地税是革命前0.22元的3.27倍。这仅是地税一项。到底是谁给农民带来了灾难呢?是地主、国民政府,还是红色革命?苏区的土地革命给农民带来了什么?



在《寻乌调查》中,毛透露了寻乌革命的零星信息。“前年三二五暴动,抓了邮政局长,罚过五百元。此次新局长怕抓,先期跑了。三二五暴动还杀了一个电报局长”;“范家声,百多石,……被何子贞罚款。此次又被苏维埃派款一千元”; “易展良,五百石以上,开头反动,田快被分掉,又罚去千多元,穷了,不反动了”;“赖文莲,三百石,红军二十一纵队捉着罚了二千元,田分掉,现不反动”;“刘篁先,三百石,反革命,枪决了。刘添运,三百石,反革命,杀了他一个儿子,屈服了。刘焕通,三百石,被红军罚款 千余串。”“ 陈德全,二百石,在留车开盐行,反动,二十一纵队把他枪毙了。”;“陈二赖禾,二百石,他自己和他的儿子、侄子被红军枪决,很反动。”


中共革命大多在贫困的地区进行,这些地区大多数人吃不饱,那么中共政权和军队的经费从何而来?不言而喻,这主要来于抢劫有产者——地富、生意人和业主。由毛以上的零星记述中,可看出凡是稍有财产的都被勒索。范家声年收仅百多石,但仍被苏维埃派款一千元,相当他大约三年的收入。苏区的土地革命,除了为争取农民分地之外,很大一部分也是掠夺财富,获取经费;而且他们对有产者资产的掠夺近乎100%。“共产”不仅是革命的目的,同时有“现实意义”,而“共产”思想又为抢劫提供了“合法”理由。“革命”使抢劫与杀戮合理合法化。需要着重指出的是:这是一个血腥暴力的过程。虽然,毛刻意回避了土地革命的残暴,但由毛在文中偶然的提及,可看到当时红军杀戮的随意。“刘添运,三百石,反革命,杀了他一个儿子,屈服了”,这是一个十分随意而肯定的句式。现在,人们通过历史资料对中共革命的残暴看得比较清楚了。


“1927年9月12日,中共中央指示江西省委说;……我们党和农协有点力量的地方,要求不客气地实施红色恐怖。”(司马璐《中共党史暨文献选粹》6册170页)。1927年11月中共建立“海丰县苏维埃政府”,大会宣言说:“彻底实行土地革命;根本肃清土豪、劣绅、地主及一切封建势力”,口号之一是“大杀土豪劣绅!”(同上,202页)。彭湃公开提出要“大杀特杀”,“杀到汕尾港马官港的水都成赤色,各兄弟的衬裤,都给反动派的血溅得通红”(《彭湃文集》291页) 海丰革命政府发布“七杀令”: 凡向农民收租讨债者、私还租谷者、私藏土地契约者、为地主作工役向工农勒债者都要枪决(司马璐《中共党史暨文献选粹》6册198页)。这场革命,海丰一县杀地主豪绅,“据最近确实的统计,共一千八百二十二人。”(钟贻谋:《海陆丰农民运动》广东人民出版社一九五七年十月出版)寻乌革命到底杀了多少人,
至今无法考证,我们只能从毛的记述中去推测。


《寻乌调查》中,毛记南八区35户中地主,有4户6人被杀,占户数11.4%;15户逃亡,占户数42.8%。革命给寻乌经济和社会带来严重破坏:胡东林的木器店是寻乌最大的一家,开了二十多年,“一九二八年起始没有好多生意了,……衰败下来的原因,完全在于土地革命。”“ 今年初一反动政府宣布戒严,不准放爆竹……,爆竹生意因此大减。南半县农民暴动区域彻底破除迷信,也不要爆竹了。因此不但本城钟老板的爆竹生意减少了,从前梅县和门岭两方输入寻乌的爆竹,近来也停止了。”“ 这样一个洋铁店乃社会需要的。生意也很赚钱……,此次红军进城,刘俊记不知何故跟着反动派跑了。”“ 南半县完全没有僧尼、道士、传教士、算命及地理先生等人了,他们一概改了职业。”毛还记:“大田乡经过白色大屠杀,杀死壮丁近百、老小数十,有几家全家被杀,又有二三十人当赤卫队,或往外县做革命工作去了,全乡原有八百人,现只六百人,有许多田无人耕种。”“ 双桥、南八两区被敌人烧屋很多,那些烧了屋的人都搬进附近地主富农家里去住,搬进中农贫农家里去住的也有。”在《寻乌调查》中,毛无意中透露了一些革命带来的破坏。



在这个调查中,关于土地占有,毛记:“公田40%;地主30%;农民30%”。太简单了,这是全文 的重要缺失。将地主中48%的“新发子”的土地刨除,地主的占地也就23%左右;如果不算31%入不敷出的破落户,地主占地只有15.9%。


《寻乌调查》中,毛将40%的公地归于地主占地,于是地主占地就成了70%。这也就是后来中共“地主占地70-80%”理论的根源之一。毛如此归算,实是为了迁就“阶级论”。比如他立名的祖宗地主、神道地主、政治地主,在概念上本不成立,其下没人头儿,只是说公田的来源和用处。毛记:“寻乌公田多,成了各区普遍现象”,“ 这种公的产业,原是各房都有平均的权利的。”“过年过节时候从祠堂里分谷分肉。男子都有分,女子没有分(有些族上寡妇有分),每人分得几斗谷、几斤肉。这种谷叫红丁谷。”“宾兴田的来历也是地主捐起的,田散在全县各堡,多数仍由原主管理,年交收获之五成与县城宾兴祠。宾兴祠在各堡设有分局掌管田产。田产的用途是作为乡试、会试的路费及中了举人、进士的奖赏(主要还是作为乡试路费和乡试奖赏),奖赏的别名叫做花红。县宾兴祠年可收千五六百石谷租。乡试(省考)每三年一次,……每届寻乌试考的一百多人,每人路费二十四元,中了举的有花红百多元。” “科举废后,凡在赣州第二师范毕业的,每人发参观费三十元,使他们好往江浙一带参观。此外,往外国留学的也曾津贴过一回,一个留学日本的给了三百六十元。县城办简易师范及高等小学,即是用的宾兴祠的经费。”可见,公田是用于公的。原田主管理,留下收获的五成,那也是佃户劳动所得。无论如何,这扯不到祖宗地主、政治地主,地也不归地主所有;相反公田大多倒是地主所捐。


一个县40%的土地是公田,难以想象,现在的话说寻乌“社会主义”的成分已经很高了。中国农村的公田主要用于祭祀、帮助贫弱孤寡和教育,再就是一些公共事务,比如修桥铺路等。关于公田的使用,毛也承认是比较公道。毛记寻乌山林:“通常一姓的山(一姓住在一村),都管在公堂之手,周围五六里以内,用的公禁公采制度。所谓公禁者,不但禁止买卖,而且绝对地禁止自由采伐。”“为公共利益使用,如作陂,开圳,修桥梁,那是可以的。除此以外,只有定期开山, 三年两开,树木两年一开。由禁长召集本村同姓人等到场议定开山日期。到期,每家出一工,到山采伐,所得蕗或树卡(开树木山又叫落卡,即砍树枝)共同分配。也有按山林生产情况分成若干小块,召集公众到场拈阄,然后按所分地段各自去采的。以上是家族主义的山林‘共产’制度。还有地方主义的山林‘共产’制 度。多半以村为单位,由村内各姓人等公举禁长。严禁私采,定期开山等等……。禁长均由选举,任期不定,有一年换两回的,有四五年不换的,全看他尽职不尽职。凡做禁长的都要铁面无私,公公道道。”“ 禁长们每年召开禁山会议一次,一切关于禁山的规矩都是由这种会定出来的。……开禁山会的那天,不但禁长们到,而且那个范围内每家都到一人,每人自带酒饭,另外出一毛子或半毛子买菜,并买敬’伯公’(作者注:土地神) ”。


不可思议的是,中共主张“共产主义”,但在土地革命中倒将寻乌40%的公田给分了。这到底是什么“主义”呢?毛说:“没有留公田。开会分田的时候,农民忙的是把田一概分完,没有提议政府要留出公田的。原因是人口稠密,土地稀少,农民分田仅够食用,有些食用还不够,哪里会赞成政府留出公田呢?” 分公田:一是说明地主占地不多,没有多少地可分给贫农,因此只能分公田。寻乌的这次土地革命,除去给地富家留下的谋生耕地,65%左右的土地分的是公田。二是牺牲农村公共及长远利益,满足贫农,实际这是挖肉补疮饮鸠止渴。三是等于接受土地公有不如私有,此违背“共产主义”原则。因此,分地的同时也就意味,“共产”革命会将农民的土地再收回来——转交革命政权。分地不过是为了取得贫农的支持,打倒“地主阶级”,摧毁农村“封建制度”;而这只是革命的第一步,以后则还要建设“新世界”。由于红军在苏区没有站住脚,这部剧没能演完,倒上世纪50年代,他们终于有了机会,土改和合作化是一剧两幕。



人存在于个体与群体的平衡间。任何一个成熟的社会,都不会全然为“私”或“公”,而是在不同条件和处境下二者恰当的比重和平衡。而这是一个长久的磨合与经验积蓄的过程。文明是时间的积蓄。任何依据概念,以暴力一次完成的社会都是灾难的,也是反文明的。


中国的公田制,各地不平衡,有的达土地的40%,但有的地方只有百分之几。这取决于各地经济和社会情况,一般来说氏族观念越强的区域,公田比例越高。公田是中国普遍而古老的土地制度,在先秦分封时代就有。早期公田是官田——政府发放;以后是民田——民自己捐献。关于公田,学者们的论述已经很多,我需强调一下它的社会意义。中国传统社会的凝聚性非常强,中国人也有很强的群体性,而且中国文化强调“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 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 当然,中国的群体不同于西方,其不是以抽象原则为基础的社团,中国人也难以组织以法律为准则的公民社会;中国群体以人情为基础,由人情而伦理,由伦理而礼仪,它的中心是家庭,根在血缘崇拜。中国文明尚繁衍,这决定了中国传统农村社会有较强的共生性、群体性和稳定性。由于阶级论的长期灌输,中国文化的共生特征被掩盖了。


民间公田制,表明中国乡村很强的自治性。在以家庭为中心的土地私有制的基础上,氏族亦有自身整体和长远的利益。作为土地制度,公田是对私有的一个补充;对于贫富,它是富者的回馈,融合穷富;就社会,它是公益,不仅是物质的,而且是伦理和精神的。中国的帝王和官僚代表国家,抵御外敌与维护国内治安;而中国社会则在无以数计的自治乡村,它们是中国社会的实体,是整部中国文明的基础。半个所世纪,国人已经习惯将传统中国称之为“封建专制”,并将中共与之等同。这是错误的,是对传统中国缺少起码的了解。当然,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是专制的(专制不是极权。专制有文明传统,遵从制度和典章;而极权反文明),这体现于帝王和其官僚体系,但是我请人们注意,与帝王专制对应的是中国广大农村的乡村自治。官不下县,国家对乡村是无为而治;所谓无为而治,正是乡村自治。这一条非常重要。中共正是在此摧毁了中国传统乡村社会,在乡村建立了基层武装政权,由而建立起对农民的极权统治。“阶级斗争”、“土革”、“土改”,最终是为了建立极权统治。


当然中国的乡村不是乐园,如同任何社会,有其黑暗和残酷,如毛在本文所记的高利贷、卖奶子(客籍叫儿子曰奶子)。中国地主中也不是没有恶霸、欺男霸女,但这些不是制度性的,也不是阶级的。就是现今发达国家也有其“不幸”与“不合理”。就人性的有限,就自然环境,就经济和历史条件,中国传统乡村社会还是成熟有序的,不仅是长幼男女,而且包括贫富、贵贱、主佃。如果我们不用今天要求历史,就会发现中国传统乡村社会有机而稳固,到了人文秩序合理的饱和点。两千多年,中国乡村基本没变化,自然孤立,自治自足。乡民以家族为根据,以儒家伦理为准则,贫富依存共生。中国村落很少从内部崩溃,如果不是外部暴力,它们相当稳定,即使改朝换代,也依然如故。中国文明绵延几千年,稳固的农村是基础。中国乡村的稳定,说明了它的合理性。


阶级斗争摧毁了中国传统乡村——由社会到经济到意识,也即摧毁了中国社会和文明的根基,由此中国民族的连续灾难也就是自然的。无此摧毁,极权制是不可能建立的;或者说,要建立极权统治,必须摧毁中国传统乡村,也就是他们说的“彻底铲除农村封建制度”。在此过程中,中国农民是最悲惨的受难者,特别是“地富”——中国农民的带领者,他们被连根铲绝,连及数代。可以说,中共土地革命是一场暴力摧毁传统乡村,建立极权统治的革命。由此,中国数亿自耕农才沦为了农奴。


2007年3月于  伊萨卡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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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的《寻乌调查》与土地革命

 


1930年,毛泽东写了著名的《寻乌调查》,这他系列农村调查的经典之作,也是他的唯一得到完整保存的农村调查报告。毛在该文中说:“我做的调查以这次为最大规模。我过去做过湘潭、湘乡、衡山、醴陵、长沙、永新、宁冈七个有系统的调查,湖南那五个是大革命时代(一九二七年一月)做的,永新、宁冈两个是井冈山时代(一九二七年十一月)做的。湖南五个放在我的爱人杨开慧手里,她被杀了,这五个调查大概是损失了。永新、宁冈两个,一九二九年一月红军离开井冈山时放在山上的一个朋友手里,蒋桂会攻井冈山时也损失了。”该调查七万多字,虽不专业,也有重要缺失,但还算详实。1930年前后,毛在党内正受排斥,这使他有机会更多关注一些中国农村的实际状况。也就是在那一时期,他写了《反对本本主义》,提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反对瞎说”,毛是有针对性的。


毛的这篇调查基本是求实的,涉及广泛,所记事物真实准确,某些方面甚至非常详细,比如寻乌的物品和生意,乃至盐、豆腐、糖块和理发的价格。正是由于毛的调查是求实的,因此该文没有全然意识形态化(不是没有),这在毛的文字中为数不多。对于这篇调查,“史家”评价很高,但是它的基本问题却被忽视了。即从该报告,看不出寻乌需要土地革命,相反倒是对阶级论和革命的否定。寻乌70%的人吃不饱,大地主没几家,所占有也不多,而80%的小地主也是艰难求生,朝不保夕。土地革命后,人们的生活仍有三分之一没着落,倒是增加了税收,平白多出了革命军队和政府需要供养。再细读一下,其中就还有革命发动的战争、抢劫与杀戮。寻乌是个贫穷的小地方,虽然人们艰辛茹苦,有种种不幸,但也还算安和;红色革命没解救农民,倒是灾难。《寻乌调查》是中共土地革命的反证。


奇怪的是,毛看到了寻乌的真实状况,可是为什么还要坚持红色革命呢?当然,人们可以说是出于共产主义信念,有一定的因素。但是如果人完全笼罩于信念,就不会这么清醒,有如此的现实感,比如彭湃就没有毛的现实感。可以反问,如果没有红色革命,毛——一个图书馆的小职员怎么可以最终主宰中国呢?我在这里提醒读者,在历史中,政治家的个人权力意志常常高乎一切,并且操纵社会和民众。因此,人们必需警惕政治权力,对之制约,无论其代表什么真理。



《寻乌调查》中毛记县城:全城2700多人,收租地主12家,占人口的3%;其中中地主2家,小地主10家。城内第一个大地主,何成治年收租三百多石;而刘段轩只收几石;平均每户年收租百石左右;何德新年收租百石,七八个人,仅够开销。毛计算,当时一个农民一年需要15石稻谷,才可勉强维生。这说明城内地主平均靠地租仅够维生;最富裕的地主年结余也不过二百石稻谷;而有的地主甚至难以维生。


毛记全县:7 区12万人。地主占人口3%,他们占有总耕地的30%。其中“小地主(收租不满二百石的)土地占大多数,中地主(收租二百石以上但不满五百石的)土地次之,大地主(收租五百石以上的)土地最少。”大地主只有20户,占人口比列0.045%,占地主总数1%。其中头等大地主8户,最富有的地主梅洪馨,年收地租万石,其田产加上他的药店杂货店,全部家资30万元;其他7户年收地租在千石以上。此8户头等大地主年收地租,毛没有具体记述,根据他的简单描述,我们可估算大至是2万石。毛记:二等大地主12户,其中年收地租500石的8户(按说这8户该算为小地主),600石的3户,700石的1户。他们年共收地租6500石,平均每户541石。由此看出,寻乌的大地主极少,土地占有比例也不大,大约占地主总土地的25%,占全县土地的7.5%左右。


中地主,113户,占人口比例0.4%,占地主总数19%。他们大约占地主总土地的28%,全县土地的8.4%。毛逐一记了他们年收地租数目:其中年收地租200石的61户,占中地主比例的54%(这一部分人该算小地主);年收地租300石的35户,占中地主比例的31%;年收地租400石以上的14户,占中地主比例的12%;其他还有几户年收地租不到200石;全县中地主年共收地租29000多石,平均每户260石左右。毛统计,一户七、八口人家的地主年收租百石也仅够维生。如此计算,中地主的年结余至多150石。毛记寻乌当时米价每担8元,折合下来每石稻谷价格是3.6元(毛记:180斤米合4石谷),150石稻谷合540元。而30年代中国大学教授的月薪300元左右,中学教师月薪50元左右;毛记,寻乌铁匠师傅的年薪包伙食近500元,铁匠帮工包伙食年薪100元,店铺伙计包衣食年薪60元。中地主的比例也不大,他们仅比勉强维生稍好,可算小康。


毛关于小地主的记述特别值得注意。毛记:小地主占地主总数80%。他们占地主总土地的46%,全县土地的14%。按照毛的统计,我们计算寻乌的小地主有475户左右,按每户平均年收地租100石计算,共47500石。100石的地租,如果他们自己不劳动,仅够一家勉强维生。


毛记:小地主中一部分是“新发户子”,占地主总数48%,“是由农民力作致富升上来的, 或由小商业致富来的。” “吝啬是他们的特性,发财是他们的中心思想,终日劳动是他们的工作。”“ 他们的粮食年有剩余,并且有许多不是把谷子出卖,而是把谷子加工做成米子,自己挑了去大圩市,甚至去平远的八尺等处发卖,以期多赚几个铜钱。他们又放很恶的高利贷,很多是加五(即百分之五十)的利息。”“上面所说那种所谓新发户子的小地主,在有些人的说法却不叫小地主,而叫它作富农,即所谓‘半地主性的富农’。这种半地主性的富农,是农村中最恶劣的敌人阶级,在贫农眼中是没有什么理由不把它打倒的。”


首先,“新发子”占地主总数的48%,但他们实际不是地主,而是自耕农。“终日劳动”怎么是地主呢?中共一九五零年八月公布的《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规定:“佔有土地,自己不勞動,或隻有附帶的勞動,而靠剝削為生的,叫做地主。”二、平均计算,他们除去生活必需,加上自己的劳动,年结余至多几十石稻谷,算稍有些结余的穷人。毛的父亲就是此类农民,毛回忆早年的生活,那也是挺艰苦的。三、这些“新发户子”是靠勤俭“致富”——多有了一点土地。他们“把谷子加工做成米子,自己挑了去大圩市,……以期多赚几个铜钱。”如果剥削那么容易,何必如此?四、在旧农村,农民靠勤俭善经营是可以积攒些田产的。而就中国细碎农田制,中国的大部分地主是这种“小地主”。五、他们靠勤俭由贫穷成了“新发子”,也就意味他们是中国最优秀的农民,是中国农村最积极的经济力量,农业生产的领头人。土地、勤俭、积累,是中国农民的中心意识,支撑着中国几千年的农业经济——小农经济,他们代表了这一传统。六、他们也做一些小生意和小借贷,按照“进步”观该说他们代表新时代,是“资本”经济的萌芽。七、毛说,新发子“是农村中最恶劣的敌人阶级,在贫农眼中是没有什么理由不把它打倒的”。为什么“最恶劣的敌人”不是大地主,倒是“富裕”的自耕农? 这非常关键。当然,他们苛刻,招人恨;由穷变富,让人忌妒。但更重要的是,“新发子”比地主更顽强地体现了中国的小农经济:私有观念、家庭中心、个体劳动、勤俭积累。他们抵制革命,不是因为他们更富有,而是他们更不接受公有制、集体化、共产与平均,因此他们是革命“最恶劣的敌人阶级”。中共革命、土改打击消灭的主要是他们,他们是最冤枉最无辜的受害者。革他们的命,实际就是革中国农民的命。上世纪50年代后中国农民的灾难,是由消灭“新发子”开始的。可以说中共革命是中国农民“最恶劣的敌人”,历史证明了这点。


毛还记:其余的小地主,占地主总数32%,他们的土地是由祖上传下来(老税户地主):其中很少一些人年有结余,占地主总数0.96%,他们反对革命;而绝大部分小地主是“一年差过一年,须陆续变卖田地才能维持生活”,这部分占地主总数的22.4%,他们“很有革命的热情,寻乌平民合作社派人物的大部分都是属于这个阶层”。再,“破产更厉害靠借债维持生活的”小地主,占地主总数的8.64%,“他们也是革命的,有很多人参加现在寻乌的实际斗争。”


地主总数中48%的“新发子”不是地主,另外31%的地主“变卖田地”或“靠借债”才能 维持生活,那么真正的地主到底有多少呢?更蹊跷的是,31%的地主居然“也是革命的”,“很有革命热情”。这又怎么用“阶级论”来解释呢?连地主也要革命,这说明中国农村是整体的贫困和破产。农村本来就穷困,地少人多,生产有限,而军阀打战要征粮征钱征人,政府征伐要征粮征钱征人,而革命除了征之外,还要抢和杀,此外还有土匪、重重官吏和流氓,这些都要落到农民的头上。因此彭禹廷才提出他的小三民主义:自卫、自治、自富。第一条就是建立武装民团保卫乡村。无论成败,梁漱溟、彭禹廷的乡村建设是真正为农民着想,而中共在农村发动阶级斗争土地革命,是另有它求。这也就难怪,解放后梁漱溟向毛为农民争利益,说“农民在九地之下”。



毛说:“为什么小地主阶级……,他们的革命要求与活动如此迫切与猛进呢?则完全是因为他们这阶级的大多数在经济上受资本主义侵蚀和政府机关(大中地主的)压榨(派款),破产得非常厉害的原故。”这已是革命套话了。寻乌12万人,全县大中小地主年收地租共10万3千石,合37.1万元,平均每人3.1元。这3.1元就是农民受苦的原因吗?这种丧失常识的“阶级革命”是什么逻辑呢?这个逻辑很简单:目的是建立红色政权,而取得政权必由暴力“革命”,因此凡拥护“革命”的就是自己人,反之就是敌人;而且为了“革命”,要设定敌人,没有敌人,“革命”就没了对象和理由。因此,本文中毛记述人大多都要加注:某人“反动”、“极反动”、“不反动”;甚至说“他那村子整个的反革命。”


对寻乌土地革命,毛算了一笔帐,承认由于“人稠地少”,民众仅靠分到的土地不足以维生,尚差三分之一。他记:“大多数地方都是每人每档分五石(一年收两季,每季为一档)。每人每天要食米一斤,一年三百六十斤,一百八十斤合一石,共米二石,即谷四石。分田石数都是水谷(即毛谷),每档分五石的,一年两档共十石。十石水谷能晒八石燥谷,食去四石,尚余四石。这四石谷年节做米果呀,蒸酒呀,去了二三石,剩下一二石,不敷衣服、油盐、社会交际(婚 丧年节)的日常用度。”因此,人们要做些杂活才能维生,如挑夫、小买卖、打工等等。毛说“全家生活,田收占三分之二,杂收占三分之一。”可是,革命后都平均了,家家都难以维生,百姓除了养点猪、鸭,又到哪去找杂活呢?而做杂活不又是阶级和剥削吗?革命了分了地,可是人们一年仍有4个月的日子过不下去;既然如此,革命的意义是什么?


毛记,寻乌的贫农占人口70%,中农占18.25%,又说:“什么是贫农呢?就是不够食欠债的,中农够食不欠债。”农村经济到了这种状况,就不是内部分配的问题。一个饼,十人分,怎么分也就那么点儿。这就让人想起狐狸给熊兄弟分糖饼的故事。土地革命不是为了农民,其目的是建立红色政权,争取民众、兵员和物资,和国军作战,实现苏维埃。1946年开始的土改是有传统的。


毛没讲事情的另一面,苏区的革命政权、军队、战争对民众意味着什么。毛记当时寻乌每年土地税收:地丁每石谷田大洋二分,官租每石谷田小洋二毛, “合计地丁、官租二项,合计银二千三百六十余两,每两折三元二角四分大洋,也不过七千六百四十余元。由于沙冲水破,逃亡孤绝,贫苦拖欠几种原因,每年有两成收不到手,实际只能收六千一百十二元左右。”“ 上述田赋数量,每年不过六千一百余元,而县署用款如行政经费、司法经费、监所经费、人犯囚粮、慈善经费各项,每年须用一万余元,以之抵充,不足远甚。”寻乌的其它财政收入,毛记:“财政局的收入是牛捐(年一千七百多元)、护商捐(年二万四千元)、考棚租(二千元左右)、宾兴租(以谷折钱计三千元左右)、孔庙租(三百元左右)等,共计年收三万元左右。其用途是,国民党县党部、靖卫队、财政局、建设局、教育局、清乡局、公安局、新寻学校(何子贞、何挺拔办的)、普化学校(在澄江,谢嘉猷、蓝玉卿办的)的开销……”。此两项捐税加起来不足4万元,全县12万人,按人平均每人0.33元。另外毛记:“派款借款。省政府的赣省公债派过三千元,二五库券派过二千元,中央公债派过一千元左右,金融善后借款派过四千元,军阀过往,如林虎、刘志陆、李易标、黄任寰、许崇智、赖世璜过了多回,前后派过四万多元。以上这些派借款项,由县署分摊到各区、各村、各圩,凡有一石谷田以上的,小商一百元资本以上的,均要派到。”这几笔派借款加起来共5万元(不是每年都有),其中4万元是军阀派款,1万元是国家借款。如此看,当时寻乌的税收和摊派并不重,政府财政相当拮据,难以维持(毛记:烟、酒、屠宰等税,直接归省政府,不与县署相干,县署能指挥的只有田赋一项)。而当时朱、毛领导的红四方面军万人,仅吃饭按每人每天两斤米计算,每天共需要444石稻谷,全年共16.2万石,合58.34万元,是寻乌大中小地主全部年地租10.3万石的1.57倍;是寻乌年土地税的95.5倍;县财政年总收入的14.6倍;寻乌全年主要物产输出43万元的1.35倍。并且苏维埃政府、红军还要其它开销,还要打仗,这些费用远远超过吃饭。毛记:“今年二月县革委扩大会规定不分等第普遍收土地税百分之十。”寻乌双季稻,每石田年产稻谷2石(1930年,毛在《分青和出租问题》中记:“每石田(谷二石)”),10%地税合0.72元,土地革命后,地税是革命前0.22元的3.27倍。这仅是地税一项。到底是谁给农民带来了灾难呢?是地主、国民政府,还是红色革命?苏区的土地革命给农民带来了什么?



在《寻乌调查》中,毛透露了寻乌革命的零星信息。“前年三二五暴动,抓了邮政局长,罚过五百元。此次新局长怕抓,先期跑了。三二五暴动还杀了一个电报局长”;“范家声,百多石,……被何子贞罚款。此次又被苏维埃派款一千元”; “易展良,五百石以上,开头反动,田快被分掉,又罚去千多元,穷了,不反动了”;“赖文莲,三百石,红军二十一纵队捉着罚了二千元,田分掉,现不反动”;“刘篁先,三百石,反革命,枪决了。刘添运,三百石,反革命,杀了他一个儿子,屈服了。刘焕通,三百石,被红军罚款 千余串。”“ 陈德全,二百石,在留车开盐行,反动,二十一纵队把他枪毙了。”;“陈二赖禾,二百石,他自己和他的儿子、侄子被红军枪决,很反动。”


中共革命大多在贫困的地区进行,这些地区大多数人吃不饱,那么中共政权和军队的经费从何而来?不言而喻,这主要来于抢劫有产者——地富、生意人和业主。由毛以上的零星记述中,可看出凡是稍有财产的都被勒索。范家声年收仅百多石,但仍被苏维埃派款一千元,相当他大约三年的收入。苏区的土地革命,除了为争取农民分地之外,很大一部分也是掠夺财富,获取经费;而且他们对有产者资产的掠夺近乎100%。“共产”不仅是革命的目的,同时有“现实意义”,而“共产”思想又为抢劫提供了“合法”理由。“革命”使抢劫与杀戮合理合法化。需要着重指出的是:这是一个血腥暴力的过程。虽然,毛刻意回避了土地革命的残暴,但由毛在文中偶然的提及,可看到当时红军杀戮的随意。“刘添运,三百石,反革命,杀了他一个儿子,屈服了”,这是一个十分随意而肯定的句式。现在,人们通过历史资料对中共革命的残暴看得比较清楚了。


“1927年9月12日,中共中央指示江西省委说;……我们党和农协有点力量的地方,要求不客气地实施红色恐怖。”(司马璐《中共党史暨文献选粹》6册170页)。1927年11月中共建立“海丰县苏维埃政府”,大会宣言说:“彻底实行土地革命;根本肃清土豪、劣绅、地主及一切封建势力”,口号之一是“大杀土豪劣绅!”(同上,202页)。彭湃公开提出要“大杀特杀”,“杀到汕尾港马官港的水都成赤色,各兄弟的衬裤,都给反动派的血溅得通红”(《彭湃文集》291页) 海丰革命政府发布“七杀令”: 凡向农民收租讨债者、私还租谷者、私藏土地契约者、为地主作工役向工农勒债者都要枪决(司马璐《中共党史暨文献选粹》6册198页)。这场革命,海丰一县杀地主豪绅,“据最近确实的统计,共一千八百二十二人。”(钟贻谋:《海陆丰农民运动》广东人民出版社一九五七年十月出版)寻乌革命到底杀了多少人,
至今无法考证,我们只能从毛的记述中去推测。


《寻乌调查》中,毛记南八区35户中地主,有4户6人被杀,占户数11.4%;15户逃亡,占户数42.8%。革命给寻乌经济和社会带来严重破坏:胡东林的木器店是寻乌最大的一家,开了二十多年,“一九二八年起始没有好多生意了,……衰败下来的原因,完全在于土地革命。”“ 今年初一反动政府宣布戒严,不准放爆竹……,爆竹生意因此大减。南半县农民暴动区域彻底破除迷信,也不要爆竹了。因此不但本城钟老板的爆竹生意减少了,从前梅县和门岭两方输入寻乌的爆竹,近来也停止了。”“ 这样一个洋铁店乃社会需要的。生意也很赚钱……,此次红军进城,刘俊记不知何故跟着反动派跑了。”“ 南半县完全没有僧尼、道士、传教士、算命及地理先生等人了,他们一概改了职业。”毛还记:“大田乡经过白色大屠杀,杀死壮丁近百、老小数十,有几家全家被杀,又有二三十人当赤卫队,或往外县做革命工作去了,全乡原有八百人,现只六百人,有许多田无人耕种。”“ 双桥、南八两区被敌人烧屋很多,那些烧了屋的人都搬进附近地主富农家里去住,搬进中农贫农家里去住的也有。”在《寻乌调查》中,毛无意中透露了一些革命带来的破坏。



在这个调查中,关于土地占有,毛记:“公田40%;地主30%;农民30%”。太简单了,这是全文 的重要缺失。将地主中48%的“新发子”的土地刨除,地主的占地也就23%左右;如果不算31%入不敷出的破落户,地主占地只有15.9%。


《寻乌调查》中,毛将40%的公地归于地主占地,于是地主占地就成了70%。这也就是后来中共“地主占地70-80%”理论的根源之一。毛如此归算,实是为了迁就“阶级论”。比如他立名的祖宗地主、神道地主、政治地主,在概念上本不成立,其下没人头儿,只是说公田的来源和用处。毛记:“寻乌公田多,成了各区普遍现象”,“ 这种公的产业,原是各房都有平均的权利的。”“过年过节时候从祠堂里分谷分肉。男子都有分,女子没有分(有些族上寡妇有分),每人分得几斗谷、几斤肉。这种谷叫红丁谷。”“宾兴田的来历也是地主捐起的,田散在全县各堡,多数仍由原主管理,年交收获之五成与县城宾兴祠。宾兴祠在各堡设有分局掌管田产。田产的用途是作为乡试、会试的路费及中了举人、进士的奖赏(主要还是作为乡试路费和乡试奖赏),奖赏的别名叫做花红。县宾兴祠年可收千五六百石谷租。乡试(省考)每三年一次,……每届寻乌试考的一百多人,每人路费二十四元,中了举的有花红百多元。” “科举废后,凡在赣州第二师范毕业的,每人发参观费三十元,使他们好往江浙一带参观。此外,往外国留学的也曾津贴过一回,一个留学日本的给了三百六十元。县城办简易师范及高等小学,即是用的宾兴祠的经费。”可见,公田是用于公的。原田主管理,留下收获的五成,那也是佃户劳动所得。无论如何,这扯不到祖宗地主、政治地主,地也不归地主所有;相反公田大多倒是地主所捐。


一个县40%的土地是公田,难以想象,现在的话说寻乌“社会主义”的成分已经很高了。中国农村的公田主要用于祭祀、帮助贫弱孤寡和教育,再就是一些公共事务,比如修桥铺路等。关于公田的使用,毛也承认是比较公道。毛记寻乌山林:“通常一姓的山(一姓住在一村),都管在公堂之手,周围五六里以内,用的公禁公采制度。所谓公禁者,不但禁止买卖,而且绝对地禁止自由采伐。”“为公共利益使用,如作陂,开圳,修桥梁,那是可以的。除此以外,只有定期开山, 三年两开,树木两年一开。由禁长召集本村同姓人等到场议定开山日期。到期,每家出一工,到山采伐,所得蕗或树卡(开树木山又叫落卡,即砍树枝)共同分配。也有按山林生产情况分成若干小块,召集公众到场拈阄,然后按所分地段各自去采的。以上是家族主义的山林‘共产’制度。还有地方主义的山林‘共产’制 度。多半以村为单位,由村内各姓人等公举禁长。严禁私采,定期开山等等……。禁长均由选举,任期不定,有一年换两回的,有四五年不换的,全看他尽职不尽职。凡做禁长的都要铁面无私,公公道道。”“ 禁长们每年召开禁山会议一次,一切关于禁山的规矩都是由这种会定出来的。……开禁山会的那天,不但禁长们到,而且那个范围内每家都到一人,每人自带酒饭,另外出一毛子或半毛子买菜,并买敬’伯公’(作者注:土地神) ”。


不可思议的是,中共主张“共产主义”,但在土地革命中倒将寻乌40%的公田给分了。这到底是什么“主义”呢?毛说:“没有留公田。开会分田的时候,农民忙的是把田一概分完,没有提议政府要留出公田的。原因是人口稠密,土地稀少,农民分田仅够食用,有些食用还不够,哪里会赞成政府留出公田呢?” 分公田:一是说明地主占地不多,没有多少地可分给贫农,因此只能分公田。寻乌的这次土地革命,除去给地富家留下的谋生耕地,65%左右的土地分的是公田。二是牺牲农村公共及长远利益,满足贫农,实际这是挖肉补疮饮鸠止渴。三是等于接受土地公有不如私有,此违背“共产主义”原则。因此,分地的同时也就意味,“共产”革命会将农民的土地再收回来——转交革命政权。分地不过是为了取得贫农的支持,打倒“地主阶级”,摧毁农村“封建制度”;而这只是革命的第一步,以后则还要建设“新世界”。由于红军在苏区没有站住脚,这部剧没能演完,倒上世纪50年代,他们终于有了机会,土改和合作化是一剧两幕。



人存在于个体与群体的平衡间。任何一个成熟的社会,都不会全然为“私”或“公”,而是在不同条件和处境下二者恰当的比重和平衡。而这是一个长久的磨合与经验积蓄的过程。文明是时间的积蓄。任何依据概念,以暴力一次完成的社会都是灾难的,也是反文明的。


中国的公田制,各地不平衡,有的达土地的40%,但有的地方只有百分之几。这取决于各地经济和社会情况,一般来说氏族观念越强的区域,公田比例越高。公田是中国普遍而古老的土地制度,在先秦分封时代就有。早期公田是官田——政府发放;以后是民田——民自己捐献。关于公田,学者们的论述已经很多,我需强调一下它的社会意义。中国传统社会的凝聚性非常强,中国人也有很强的群体性,而且中国文化强调“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 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 当然,中国的群体不同于西方,其不是以抽象原则为基础的社团,中国人也难以组织以法律为准则的公民社会;中国群体以人情为基础,由人情而伦理,由伦理而礼仪,它的中心是家庭,根在血缘崇拜。中国文明尚繁衍,这决定了中国传统农村社会有较强的共生性、群体性和稳定性。由于阶级论的长期灌输,中国文化的共生特征被掩盖了。


民间公田制,表明中国乡村很强的自治性。在以家庭为中心的土地私有制的基础上,氏族亦有自身整体和长远的利益。作为土地制度,公田是对私有的一个补充;对于贫富,它是富者的回馈,融合穷富;就社会,它是公益,不仅是物质的,而且是伦理和精神的。中国的帝王和官僚代表国家,抵御外敌与维护国内治安;而中国社会则在无以数计的自治乡村,它们是中国社会的实体,是整部中国文明的基础。半个所世纪,国人已经习惯将传统中国称之为“封建专制”,并将中共与之等同。这是错误的,是对传统中国缺少起码的了解。当然,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是专制的(专制不是极权。专制有文明传统,遵从制度和典章;而极权反文明),这体现于帝王和其官僚体系,但是我请人们注意,与帝王专制对应的是中国广大农村的乡村自治。官不下县,国家对乡村是无为而治;所谓无为而治,正是乡村自治。这一条非常重要。中共正是在此摧毁了中国传统乡村社会,在乡村建立了基层武装政权,由而建立起对农民的极权统治。“阶级斗争”、“土革”、“土改”,最终是为了建立极权统治。


当然中国的乡村不是乐园,如同任何社会,有其黑暗和残酷,如毛在本文所记的高利贷、卖奶子(客籍叫儿子曰奶子)。中国地主中也不是没有恶霸、欺男霸女,但这些不是制度性的,也不是阶级的。就是现今发达国家也有其“不幸”与“不合理”。就人性的有限,就自然环境,就经济和历史条件,中国传统乡村社会还是成熟有序的,不仅是长幼男女,而且包括贫富、贵贱、主佃。如果我们不用今天要求历史,就会发现中国传统乡村社会有机而稳固,到了人文秩序合理的饱和点。两千多年,中国乡村基本没变化,自然孤立,自治自足。乡民以家族为根据,以儒家伦理为准则,贫富依存共生。中国村落很少从内部崩溃,如果不是外部暴力,它们相当稳定,即使改朝换代,也依然如故。中国文明绵延几千年,稳固的农村是基础。中国乡村的稳定,说明了它的合理性。


阶级斗争摧毁了中国传统乡村——由社会到经济到意识,也即摧毁了中国社会和文明的根基,由此中国民族的连续灾难也就是自然的。无此摧毁,极权制是不可能建立的;或者说,要建立极权统治,必须摧毁中国传统乡村,也就是他们说的“彻底铲除农村封建制度”。在此过程中,中国农民是最悲惨的受难者,特别是“地富”——中国农民的带领者,他们被连根铲绝,连及数代。可以说,中共土地革命是一场暴力摧毁传统乡村,建立极权统治的革命。由此,中国数亿自耕农才沦为了农奴。


2007年3月于  伊萨卡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