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门广场群众帮助一位曾在人民大会堂外和警察冲突中受伤的工人,他手中拿着的钢盔是士兵在混乱中遗留的。
在六四18周年纪念日临近的时候,我又一次对八九民运和六四屠城进行了沉重的回首和认真的反思。我于5月29日写出《拒绝遗忘:我与六四抗暴者的二三事》一文。这是我10多年来首次公开披露自己和六四抗暴者的一些过从往来。为了反抗强权对历史的抹杀和篡改,为了坚持真相和正义,我早就应当这么做。考虑到六四抗暴者及其家属的意愿,我直到今天才这么做。18年来,六四抗暴者和他们的家属经受了太多的磨难和不幸,我真诚地希望更多的人能对他们的苦难和困境投以关注的目光。
回首和反思还使我对以下四个问题有了一些新的认知。
一、1989年那场震撼世界的运动,究竟是一场什么运动?
我认为,从总体上来说,或从它的主导色彩来说,它不是一场反贪官不反皇帝,或反皇帝不反制度的造反运动;当然更不是由于郭海峰、张智勇和周勇军曾经下跪过,因而成了什么跪着造反运动。它也不是一场旨在推翻一党专政的革命运动。它是一场挑战一党专政、要求政治变革的民主运动——八九民运。在声援绝食学生的工人游行队伍中,确有少数人举着毛泽东和周恩来的像,这体现了那些人祈盼“救世主”和“清官”的情结;但是,不应由此断言:那场运动只是一场反贪官庸吏而不反皇帝的抗议运动或造反运动。同样,5月下旬出现过天安门城楼上的毛泽东像被人用染料包“炮轰”的事。我们也不应据此断言,那场运动就是一场推翻极权制度的革命运动。
八九民运震撼了世界。它向全人类昭告:大陆的中国人和波兰、捷克、匈牙利和前苏联的人民,以及台湾的中国人一样,热爱自由,追求民主。他们公开站出来向政府喊话,向政府施压,要求开言禁,开报禁,并大胆行使结社自由权。迄今为止的历史资料表明,八九民运是独立于官方,并独立于党内改革派的民间自发民主运动。基于人类的普世价值,我们足以认定它的正义性和正当性,而无须基于它所提出的要求是否能为官方所接受,或它所提出的目标是否能够得以实现。
二、六四屠城不是一般的恶,而是超恶——超限的恶
专制政权或一党专政常常干坏事,但干出像六四屠城这样的坏事来,是十分罕见的。对此,官方心里也清楚得很——18年来,官方对他们本该年年庆功祝捷的“六四平暴”绝口不提,讳莫如深。而前些天香港民建联前主席马力对六四屠城的矢口否认,也正说明它不是一般的恶。不过,这位马先生属于宋丹丹在小品中提到的“没事找抽型”。六四屠城铁证如山,你还要抵赖,这不纯粹就是找抽吗?此外,我估摸他私下里还没少挨官方的抽。官方是巴不得这些天人人都到棋牌室去玩麻将,都把六四给忘了,你这马力不是明摆着给官方找事添堵么?
我敢肯定,当年广场上坚持静坐的学生中的绝大多数,并不是明知将“血流成河”而准备英勇献身的。然而,他们也决非不明白当局是一定会采取镇压措施的。他们想到了会面对高压水龙,棍棒相加,橡皮子弹,催泪瓦斯和被强行架走。但是,他们决没有想到的是,当局竟会在众目睽睽之下,对手无寸铁的平民实施恐怖主义大屠杀!因此,六四这一旷世惨剧的酿成,与其说是缘于受难者的天真,不如说是出自施害者的超恶。当时不少人说“政府疯了!”,我认为正是指它犯下了为正常人所不可理喻的超限之恶。
从5月13日绝食到6月3日,满打满算,学生占领广场22天。此外,还于5月底明确公告了时间表:将在6月20日人大常委会开会后撤出。难道这些学生就已然犯下十恶不赦的死罪,非要用坦克、冲锋枪把他们当场干掉?1936年,北平学生南下包围总统府三个月,蒋介石都未开杀戒,不当千古罪人,邓小平有什么理由要在6月3日下令开枪?再说,炎炎烈日下,学生能否坚持到6月20日都是个问题,又有什么必要实施屠城?!无独有偶,另有一个马先生叫马悲鸣,他竟然说,六四屠城不仅无罪还是善举——真亏他说得出口!!
三、八九民运的失败在所难免;但那样惨烈牺牲的结局应能加以避免
八九民运挑战邓小平所钟爱的一党专政制度,试图逼迫邓小平启动政治民主化改革。那场运动失败了。现在让我设想一下,如果当年八九民运的参加者在目的理性上有足够的共识,且只设定唯一一个有限的目标:公正评价胡耀邦,此外不再借题发挥。这样的一场运动能够成功吗?我的看法是,它将依然失败。这是因为,所谓“公正评价”,就是要把“反自由化不力”的帽子从胡耀邦的头上摘掉,就是要官方从此不再压制民间的自由化运动。而这一条是邓小平断然不会答应的。八九民运如果坚持上述有限目标,也必将遭到当局的镇压而失败。因此,八九民运的失败并不在于目标是否有限,而在于它提出的目标再有限,也都突破了维护一党专政制度的寡头所能接受的底线。换句话说,它再温和、再策略,也不是一次“忠诚的反对”,而是一次“不忠的反对”。碰到戈尔巴乔夫,它能胜利;碰到邓小平,则不可能。
那么,八九民运是否必然会以那样惨烈牺牲的结局收场呢?我的看法是有可能加以避免。民间力量可以吸取的教训至少有两条:一是在对对手的认知上要尽量减少盲区,尤其是致命的盲区。例如,八九民运中的绝大多数人,包括我自己在内,对当局的暴虐和凶残严重估计不足,根本没有想到和平地、有限期地驻留在广场上就会招来杀身之祸。二是需要确立一个宝贵的共识:给对手和自己留有必要的妥协余地。例如,不到万不得已,不要把绝食这种自伤自残的方式作为一个选项;如果决定要绝食,那么,在所提复食条件上也要留有妥协余地,要给双方都留有台阶。当年官方坚拒学生提出的绝食要求,并进而以戒严相威逼。学生无奈复食改为静坐,已然觉得十分憋气;再要从静坐改为撤离,心理障碍确实不小。因此可以说:学生们“在广场的去留,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这次运动结局的惨烈程度”(陈小雅语)。
当然,六四屠城这一人神共愤的恐怖主义罪行之所以发生,从根本上来说,是由于邓小平等人为了维护一党专政而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韪。不过,我们也应当承认,如果5月30日学生撤出了广场,邓小平再派兵进入校园追杀,恐怕也是不能成立的。
四、恪守人权理念,按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行事
八九民运是一场民间自发的民主运动。不过,这么说并不意味着八九民运中就没有“黑手”——某些长胡子的知识精英。难能可贵的是,有不少八九“黑手”恪守人权理念,按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办事。而另有一些“黑手”,则是心术不正的政客。当然,八九民运的失败并不能归咎于那些政客的搅和。但是,民运的重新出发和民间民主力量的壮大,则离不开参与者自身政治文明度的提升,离不开约定新的游戏规则和在实践上的切实遵循。再把话说重一点就是,海外民运之所以不成气候和令人痛心,问题并不在于缺少勇气,也并在于匮乏金钱,而主要在于自身并没有言行一致地恪守人权理念和按应当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行事。
目前,国内的各种民间抗争活动此起彼伏。我认为,这类运动也都有一个不仅将“人权”写在自己的旗帜上,而且更要在行动上彰显“尊重人权,信守规则,承担责任”的问题。我甚至认为,中国的民主运动之所以步履维艰,其实不在于后来人常常记不得先驱者,而在于一直未能形成一条体现价值理性—敬畏程序正义—正视责任伦理的道统和主脉。
2007年6月1日 于北京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