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文化运动到新人文运动

 


编者按:上周本版刊发刘军宁先生《中国,你需要一场文艺复兴!》一文后,在网络舆论和国内思想界引发了热烈回应。为把讨论引向深入,本期特刊发两篇反馈文章,以飨读者。是耶非耶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能在辩论思考中凝练问题意识,获得人文情怀。



2006年12月7日,《南方周末》发表刘军宁《中国,你需要一场文艺复兴!》一文,倡导中国的文艺复兴。作者以先知般的激情,宣告自己是为“即将到来的新人文运动前夜”而写,他预言一个激动人心的新人文时代将降临中华大地。这篇文章带着特有的青春理想气息,搅动了沉闷疲软多年的思想世界。有网民这样欢呼:“恶俗世侩的大地上空,卷起了激越的理想之风。”阅读网民热烈的回应,不由得让人感到,人们已经厌恶透了思想文化界弥漫的“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的风气,人们欢迎独立自尊的人格,欢迎自由平等的精神,欢迎理性而刚健的理想主义。


我归纳出刘军宁文章提到的“新人文运动”的三个要点:第一个要点,是弘扬个体本位价值。第二个要点,是生动的艺术形式。以个体为本位而形成的自由、平等、民主、宪政这些价值诉求,应当以文艺的形式走向大众,以构建民主宪政转型的健康的大众文化。因为“学术是为同行的,艺术却是为公众的”,“没有文艺,哲学观念是无法变成大众所认可、接受的价值观”。第三点,是复兴中国古典文化中符合普世价值的要素。要重视中国古典文化,重新研究和清理中国文化遗产,从中寻找与自由、平等、民主、宪政这些普世价值相通的文化要素,实现中华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换。因为“任何新文化都一定能够从既有的文化遗产找到种子、找到养分”,“文艺复兴不是要复古,而是要从古典文化中寻找普世价值,同时让普世文化在本土传统中扎下根来”。


个人心中产生的观念和情感,往往是对社会历史精神变化的某种感悟和回应。刘军宁提到的这三个核心要点,得到不少学者和网民的回应,这说明了一个什么样的时代精神变化呢?我将其概括为“自由民主精神的大众化和民族化诉求”。大众最易接受的,是形象化、感性化的方式。大众最易接受的,是民族风格民族气派的方式。没有普世价值的文艺,普世价值就难以大众化,没有普世价值的民族化风格,普世价值也难以大众化。人性是相通的,普世价值建立在人性相通的基础上。普世价值已不满足于以专业知识的形式在知识界流动,它要求超越大学的讲堂,冲出学院的围墙,与大众的心灵互动,激发出中国人心灵深处潜藏的普世价值,将普世价值转化为中国的大众文化,为民主宪政制度转型和顺利发展奠定大众文化和风俗的基础。我认为,“文艺复兴”的倡导是正确的,“新人文运动兴起”的预测是正确的,它表达的是时代的需要,它传达的是心灵的渴求。中国正进入一个正义情感的积累期,以自由和人格尊严为核心的、诉诸人心灵和情感的新文艺,将超越经济学和法学,对中国社会的进步产生更为广泛深入的影响。



改革以来,以自由、平等、法治为核心的自由民主精神伴随着市场经济、全球化、工商业发展及城市市民阶层的发展而悄然兴起。在思想意识形态上,自由民主精神首先表现在经济学中。经过几十年经济学界的努力,现代经济学知识逐渐转化成了学界和政界的常识。惟有开放的自由竞争及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才能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和经济的持续繁荣,这些观念已得到现实经济发展的证明。尽管不合理的干预及官商垄断仍在不断扭曲着自由市场经济的规则,不断制造出严重的腐败和两极分化,但人们知道这样的问题不可能通过回到官僚主导的计划经济铁笼子来解决,只能通过继续深化市场经济和完善法治来解决。


近十多年来,继经济学之后,自由民主思想开始在法学中兴起。经过十多年的迅速普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社会、权力约束与权力制衡、民主参与这些观念已逐步变成了知识界的常识,并在政府的政策调整和民间的维权实践中逐步得到了体现。


改革30年来,现代经济学已大体讲清楚了理想经济的道理,现代法学已大体讲清楚了理想政治的道理,但问题是,人们却仍然不得不无可奈何地面对价值混乱、权力腐败、垄断利益、市场扭曲、司法不公、权力不受约束、欺诈横行等等问题。我们的经济进步了,我们的社会公共领域似乎并没有因之而进步。


知易行难。中国的问题,已不再是道理讲不清的问题,而是道理与信仰及情感没有结合起来的问题。中国的问题,不是认识不到问题的问题,而是认识到问题而缺少解决问题的责任心与勇气的问题。中国的问题,不再是专业性社会知识储备不足的问题,而是民众缺少参与的激情与动力的问题。中国的问题,不再是认识世界的困难,而是社会各界共同行动起来改造世界的困难。我认为,刘军宁倡导“文艺复兴”和预言“新人文运动”,正是基于对此现实困境的感悟,正是基于对被压抑的灵魂的烦闷和不满的感悟。他找到的解决办法正是自由民主价值的大众化与民族化,因此他呼唤文艺界自觉起来,担当起改造中国的重任,创造出以新价值为核心的文艺作品;他呼唤学术界行动起来,从中国传统的经典中寻找有利于自由平等法治的思想要素,将它们进行创造性的转换,建立起中国自己风格的自由平等法治的思想文化传统。因为,普世价值必须中国化,才能成为中国精神的一部分。中国传统中具有普世价值的思想文化要素必须被激活,中国的文艺复兴才有可能出现,中国的文化自信才有可能建立起来。



历史的发展总呈现出螺旋式上升的规律。90多年前,新文化运动在中国兴起。那是一个以科学反对迷信,以人权反对专制,以平等反对特权,以自由的个体反对伪集体的文化运动,它是中国走向现代社会的一次精神动员,是中国走出中世纪的坚实的一步。刘军宁今天所诉求的一切,都已被新文化运动的前辈们所提到甚至开始实践。新文化运动的核心之一,就是颂扬个体的价值和权利。新文化运动提出过要批判地吸收中国传统的优秀要素,为此它还有一个“整理国故”的运动。新文化运动创造出了许多至今仍为人们喜爱的文学作品。但是,由于战争和动乱打断了它的延续性和建设性,新文化运动只是如同流星一般划过中国的思想上空,没有能触及到大众的心灵深处,没有建设出构建现代中国心灵的深厚的大众文化传统。而且,时代的环境,使新文化运动表现出一些今天的中国人应当警惕的特点:它更多是否定性的,而非建设性的;它更多是激烈的,而非理性的;它更多是叛逆性的,而非治理性的;它更多是打破规则的,而非重建规则的;它更多是急躁的,不是坚忍的;它更多是浪漫的,不是理性的;它迅速地政治冲突化,而不是耐心地为现代政治文明发展奠定扎实的文化革新基础。


更为值得警惕的是,它在颂扬个性自由的同时,忘了惟有平等参与的公共精神才是个人自由的保障。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但同时每个人都生活在社会群体之中,就个体而言要有自由精神,对群体而言要有公共精神,唯有具有公共精神的自由人,才能建立起一个自由的社会。如果没有公共精神,如果不能积极地参与到改善公共领域的行动中来,如果不能建立起保障个人自由和人格平等的公共制度,那么个性自由与意志放纵的结局,就只会是集权与专制。权力不受约束和权力腐败,是因为我们没有勇气去约束和制止,是因为我们缺少公共精神。垄断利益与市场扭曲,是因为我们没有信心去清除它,是因为我们缺少公共精神。司法不公与欺诈横行,是因为我们没有行动去抗拒它,是因为我们缺少公共精神。在这个意义上,没有公共精神就没有自由,我们缺少的不是自由,而是争取自由的公共精神。公共精神是自由人的联合精神,它要求我们在追求个体自由权利的同时,也要担当起个体自由的责任,建立起保障自由的道德、法律和制度。没有公共责任的担当,没有对他人自由权利和人格尊严的尊重,个体意志自由的追求就会脱离它原本的美丽,演化为野兽争强斗狠的暴力的搏斗。


个体自由的追求,需要公共精神的支撑,这可能是新文化运动可以留给我们反思的地方,也可能是我们展望“即将来临的新人文运动”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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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文化运动到新人文运动

 


编者按:上周本版刊发刘军宁先生《中国,你需要一场文艺复兴!》一文后,在网络舆论和国内思想界引发了热烈回应。为把讨论引向深入,本期特刊发两篇反馈文章,以飨读者。是耶非耶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能在辩论思考中凝练问题意识,获得人文情怀。



2006年12月7日,《南方周末》发表刘军宁《中国,你需要一场文艺复兴!》一文,倡导中国的文艺复兴。作者以先知般的激情,宣告自己是为“即将到来的新人文运动前夜”而写,他预言一个激动人心的新人文时代将降临中华大地。这篇文章带着特有的青春理想气息,搅动了沉闷疲软多年的思想世界。有网民这样欢呼:“恶俗世侩的大地上空,卷起了激越的理想之风。”阅读网民热烈的回应,不由得让人感到,人们已经厌恶透了思想文化界弥漫的“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的风气,人们欢迎独立自尊的人格,欢迎自由平等的精神,欢迎理性而刚健的理想主义。


我归纳出刘军宁文章提到的“新人文运动”的三个要点:第一个要点,是弘扬个体本位价值。第二个要点,是生动的艺术形式。以个体为本位而形成的自由、平等、民主、宪政这些价值诉求,应当以文艺的形式走向大众,以构建民主宪政转型的健康的大众文化。因为“学术是为同行的,艺术却是为公众的”,“没有文艺,哲学观念是无法变成大众所认可、接受的价值观”。第三点,是复兴中国古典文化中符合普世价值的要素。要重视中国古典文化,重新研究和清理中国文化遗产,从中寻找与自由、平等、民主、宪政这些普世价值相通的文化要素,实现中华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换。因为“任何新文化都一定能够从既有的文化遗产找到种子、找到养分”,“文艺复兴不是要复古,而是要从古典文化中寻找普世价值,同时让普世文化在本土传统中扎下根来”。


个人心中产生的观念和情感,往往是对社会历史精神变化的某种感悟和回应。刘军宁提到的这三个核心要点,得到不少学者和网民的回应,这说明了一个什么样的时代精神变化呢?我将其概括为“自由民主精神的大众化和民族化诉求”。大众最易接受的,是形象化、感性化的方式。大众最易接受的,是民族风格民族气派的方式。没有普世价值的文艺,普世价值就难以大众化,没有普世价值的民族化风格,普世价值也难以大众化。人性是相通的,普世价值建立在人性相通的基础上。普世价值已不满足于以专业知识的形式在知识界流动,它要求超越大学的讲堂,冲出学院的围墙,与大众的心灵互动,激发出中国人心灵深处潜藏的普世价值,将普世价值转化为中国的大众文化,为民主宪政制度转型和顺利发展奠定大众文化和风俗的基础。我认为,“文艺复兴”的倡导是正确的,“新人文运动兴起”的预测是正确的,它表达的是时代的需要,它传达的是心灵的渴求。中国正进入一个正义情感的积累期,以自由和人格尊严为核心的、诉诸人心灵和情感的新文艺,将超越经济学和法学,对中国社会的进步产生更为广泛深入的影响。



改革以来,以自由、平等、法治为核心的自由民主精神伴随着市场经济、全球化、工商业发展及城市市民阶层的发展而悄然兴起。在思想意识形态上,自由民主精神首先表现在经济学中。经过几十年经济学界的努力,现代经济学知识逐渐转化成了学界和政界的常识。惟有开放的自由竞争及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才能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和经济的持续繁荣,这些观念已得到现实经济发展的证明。尽管不合理的干预及官商垄断仍在不断扭曲着自由市场经济的规则,不断制造出严重的腐败和两极分化,但人们知道这样的问题不可能通过回到官僚主导的计划经济铁笼子来解决,只能通过继续深化市场经济和完善法治来解决。


近十多年来,继经济学之后,自由民主思想开始在法学中兴起。经过十多年的迅速普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社会、权力约束与权力制衡、民主参与这些观念已逐步变成了知识界的常识,并在政府的政策调整和民间的维权实践中逐步得到了体现。


改革30年来,现代经济学已大体讲清楚了理想经济的道理,现代法学已大体讲清楚了理想政治的道理,但问题是,人们却仍然不得不无可奈何地面对价值混乱、权力腐败、垄断利益、市场扭曲、司法不公、权力不受约束、欺诈横行等等问题。我们的经济进步了,我们的社会公共领域似乎并没有因之而进步。


知易行难。中国的问题,已不再是道理讲不清的问题,而是道理与信仰及情感没有结合起来的问题。中国的问题,不是认识不到问题的问题,而是认识到问题而缺少解决问题的责任心与勇气的问题。中国的问题,不再是专业性社会知识储备不足的问题,而是民众缺少参与的激情与动力的问题。中国的问题,不再是认识世界的困难,而是社会各界共同行动起来改造世界的困难。我认为,刘军宁倡导“文艺复兴”和预言“新人文运动”,正是基于对此现实困境的感悟,正是基于对被压抑的灵魂的烦闷和不满的感悟。他找到的解决办法正是自由民主价值的大众化与民族化,因此他呼唤文艺界自觉起来,担当起改造中国的重任,创造出以新价值为核心的文艺作品;他呼唤学术界行动起来,从中国传统的经典中寻找有利于自由平等法治的思想要素,将它们进行创造性的转换,建立起中国自己风格的自由平等法治的思想文化传统。因为,普世价值必须中国化,才能成为中国精神的一部分。中国传统中具有普世价值的思想文化要素必须被激活,中国的文艺复兴才有可能出现,中国的文化自信才有可能建立起来。



历史的发展总呈现出螺旋式上升的规律。90多年前,新文化运动在中国兴起。那是一个以科学反对迷信,以人权反对专制,以平等反对特权,以自由的个体反对伪集体的文化运动,它是中国走向现代社会的一次精神动员,是中国走出中世纪的坚实的一步。刘军宁今天所诉求的一切,都已被新文化运动的前辈们所提到甚至开始实践。新文化运动的核心之一,就是颂扬个体的价值和权利。新文化运动提出过要批判地吸收中国传统的优秀要素,为此它还有一个“整理国故”的运动。新文化运动创造出了许多至今仍为人们喜爱的文学作品。但是,由于战争和动乱打断了它的延续性和建设性,新文化运动只是如同流星一般划过中国的思想上空,没有能触及到大众的心灵深处,没有建设出构建现代中国心灵的深厚的大众文化传统。而且,时代的环境,使新文化运动表现出一些今天的中国人应当警惕的特点:它更多是否定性的,而非建设性的;它更多是激烈的,而非理性的;它更多是叛逆性的,而非治理性的;它更多是打破规则的,而非重建规则的;它更多是急躁的,不是坚忍的;它更多是浪漫的,不是理性的;它迅速地政治冲突化,而不是耐心地为现代政治文明发展奠定扎实的文化革新基础。


更为值得警惕的是,它在颂扬个性自由的同时,忘了惟有平等参与的公共精神才是个人自由的保障。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但同时每个人都生活在社会群体之中,就个体而言要有自由精神,对群体而言要有公共精神,唯有具有公共精神的自由人,才能建立起一个自由的社会。如果没有公共精神,如果不能积极地参与到改善公共领域的行动中来,如果不能建立起保障个人自由和人格平等的公共制度,那么个性自由与意志放纵的结局,就只会是集权与专制。权力不受约束和权力腐败,是因为我们没有勇气去约束和制止,是因为我们缺少公共精神。垄断利益与市场扭曲,是因为我们没有信心去清除它,是因为我们缺少公共精神。司法不公与欺诈横行,是因为我们没有行动去抗拒它,是因为我们缺少公共精神。在这个意义上,没有公共精神就没有自由,我们缺少的不是自由,而是争取自由的公共精神。公共精神是自由人的联合精神,它要求我们在追求个体自由权利的同时,也要担当起个体自由的责任,建立起保障自由的道德、法律和制度。没有公共责任的担当,没有对他人自由权利和人格尊严的尊重,个体意志自由的追求就会脱离它原本的美丽,演化为野兽争强斗狠的暴力的搏斗。


个体自由的追求,需要公共精神的支撑,这可能是新文化运动可以留给我们反思的地方,也可能是我们展望“即将来临的新人文运动”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