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作恶的中共广电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禁书事件正在发酵,中共另一衙门又在发飙,发布与言论自由、与民意为敌的命令:在“新形势下的电视剧市场合作研讨会”上,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副司长王卫平表示,2007年是电视剧质量年,广电总局要求从2月份起的至少8个月时间内,所有上星频道(各卫视频道)在黄金时段一律播出主旋律电视剧。 
    
    中共的意识形态衙门,个个邪恶,广电总局也不例外,它的存在就是为了管制与禁止。年年有禁令,且一个比一个严厉。比如,“禁播地方方言译制的境外广播电视节目”,“禁止主持人的方言腔和港台腔”,“禁止黄金时段播放渲染凶杀暴力的涉案剧”、“禁止黄金时段播放国外动画、古装剧和婚外恋剧”,“禁止网络视频短片”等等,但这一最新禁令,比此前发布的任何禁令都要严厉得多,也邪恶得多。
    
    为了确保这一“禁剧令”的执行,广电总局针对所有省级电视台播出的电视剧推出四级审查制度:1,电视台提前一个月报省广电局;2,省广电局审核后报送省宣传部;3,省宣传部审核后报送广电总局;4,广电总局审核后报送中宣部文艺局,审批通过后才能播出。
    
    可以想象,如果按照如此严厉而霸道的审批程序办事,全国黄金时段的电视剧必将是一地鸡毛。
    
    所以,“禁剧令”一出,顿时遭到民意的巨大反弹,看看大陆的民间网站《猫眼看人》和《关天茶社》的相关帖子,绝大多数都是抗议、抵制、批判和嘲讽。以下是我从网上摘录的部分跟贴:
    
    ◆主旋律──主子的旋律!”
    
    ◆当民主大军临城下时“张哈夫”的声音,就是主旋律。”
    
    ◆主旋律意味着学习朝鲜抓住了关键。看来向朝鲜学习开始进入落实阶段。
    
    ◆都是当年没有清算那群左棍所留下的妖孽!
    
    ◆胡搞和谐。
    
    ◆疯狂的文化专制,恢复到三忠于、四无限是他们的目标。
    
    ◆辫子、奴才、主子是主旋律?还是打土豪、杀人放火抢东西闪闪的XX是主旋律?”
    
    ◆愚蠢、低能的政府啊!你的合法性在哪呢?!
    
    ◆没有主旋律,就活不了?真是八公山上,草本皆兵。当年的鱼水情谊的自信哪里去了?
    
    ◆一律播放主旋律,就意味着,播放者的智力还不及一岁半的儿童。
    
    ◆主旋律?干脆全国山河一片红好了。
    
    ◆全国一律八个样板戏。既和谐又主旋律。
    
    ◆一个思想、一个头脑、一个主义、一个步调、一个旋律,好好,我们小民什么都不用操心,多么幸福啊:)
    
    ◆剥夺人的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会产生两种结果:有的事情变得更容易了,有的事情变得更困难了。造假更容易了,求真更困难了;掩盖罪恶更容易了,惩治对人民犯罪更困难了;实施专制更容易了,追求民主更困难了。没有自由,专制制度就可以肆无忌惮、为所欲为、横行霸道。
    
    ◆打天下、坐江山,要保卫革命成果,决不能让其变色,当局决不会放弃之祖上传下来的对民众的成功的思想控制的,只能有“主旋律”一家之言,不敢放开言论自由,不愿实行自由与民主,一旦放开就会危及其权力的继承。
    
    ◆抵制主旋律就是拒绝洗脑!
    
    ◆抵制广电的违宪令。
    
    ◆好吧,那凡是黄金时段,全国观众都坚决拒绝看主流媒体的节目,大家却去听小道消息好了,或者去上网,娱乐好了,气死主流媒体。
    
    ◆实际情况和政治可能狗屁关系都没有。多半是广电部门某领导的小舅子(或外甥一类)投资了一部主旋律电视剧,结果没人鸟,这不,出台一个规定,估计会好卖很多吧。
    
    ◆在媒体多元化的社会,对电视媒体控制毫无作用。如果黄金时段播放主旋律节目,地方台的广告收入会大幅度下降,为了维持正常运作经费,地方台将会在非黄金时段播出更开放,更自由的节目从而吸引观众,以弥补广告收入。
    
    ◆广电总局这一规定只相当于放了一个屁,臭一阵子就没事了。其实,明眼人都知道,广电总局也只是迎合一下某种气候,否则,怎么不干脆规定所有电视频道都在黄金时段或全天候一律播出主旋律电视剧?
    
    ◆对某某部、某某署、某某局,这些当代真理部的种种奇谈怪论不必太紧张,宁可把它看作垂死的哀鸣,或者意淫的下流叫床。看它蹦跳到几时!没有最无耻,只有更无耻。
    
    ◆黎明前的黑暗,死亡前的挣扎。──总之,大家心知肚明的一个答案就是:最后的疯狂。
    
    以上网友的言论,充分证明了“禁剧令”是多么不得民心。以至于,一向严格自律的中国第一门户网站新浪网,也对“禁剧令”颇有微词。新浪首页“每日评论”专栏的头条,就是一篇批判“禁剧令”的评论《观众遥控器优于广电指挥棒》(作者:舒圣祥)。该文评论到:“无论是‘禁令’(禁止播出)还是‘律令’(一律播出),实际上,都意味着将手握遥控器的观众置于被选择的地位,而完全失去主动选择的自由。打开电视机,一律都是‘主旋律’,爱看不看。广电总局的指挥棒代替了观众的自由选择,电视台常挂在嘴上的‘应广大观众朋友的强烈要求’这句话,从此失去了用武之地。也就是说,‘律令’之下,黄金时段的电视剧市场成了完全的‘卖方市场’,这不由得让人想起‘八个样板戏’的年代,显然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义。老实说,这样的规定在市场经济的语境下出现,无疑是带了计划经济时代的遗风。”
    
    与此同时,打开新浪网刊登的《广电总局要求2月起卫视黄金时段须播主旋律影视》新闻,马上可以看到对“禁剧令”的网络调查。截至23日凌晨4点的调查结果如下:
    
    你如何评价广电总局的这一规定?
    
    共有39,182人参加
    
    ───────────────────  ───  ───
       选         项      比例   票数 
    ───────────────────  ───  ───
    1、反 对,电视节目应该百花齐放,一刀  61.84%  24,232
          切的做法是历史倒退。
    2、支 持,现在很多电视节目恶俗不堪,  30.54%  11,968
         格调低下,应该净化荧屏。
    3、无所谓,观众爱看什么节目是他自己的  7.61%  2,982
          自由。
    ───────────────────  ───  ───
    
    新闻出版总署的禁书还是偷偷摸摸的黑箱操作,禁掉的也只有八本,显示了出版自由的普世价值与禁书行为的道义劣势,令中共意识形态衙门还有所忌讳,其官员还知道禁书的悖理违法和不得人心。所以,他们不敢在媒体上公开宣布,而只能在内部通风会上点名禁止,为的是把恶劣影响和民意反弹降至最低。
    
    广电总局的“禁剧令”及其“四审制”,不仅是公开张扬的禁令,而且覆盖所有省级卫视频道,公然与普世价值、多数民意为敌,大言不惭地权力滥用,根本不在乎是否违法、是否悖理,也不在乎电视台的收益和民意的反弹。所以,与新闻出版总署的黑箱禁书、暗中作恶相比,广电总局的“禁剧”行为,就是更无耻的公开作恶,沦为“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权力无赖。
    
    在1月20号到21号举行的全国对外宣传工作会议上,中共宣传部部长刘云山要求大众传播媒体立足于服务执政党和政府,围绕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积极展开对外宣传,充分展示我国文明公正民主进步形象。
    
    然而,现实统治上的中共政权,不但封杀开明报刊、优秀新闻人、敢言网站,严厉打压草根维权和维权律师,频繁制造文字狱,加强对“敏感人士”的监控;而且,意识形态衙门接二连三地发布禁令,每一项禁令都是反文明反公正反民主,将践踏人权的范围扩大到国人的读物和影视,让已经恶劣的人权现状进一步恶化。
    
    如此言行背离、口是心非的中共政权,无论嘴上功夫练得多么巧舌如簧,人权不断恶化的现实也必然让其奥运宣传攻势沦为国际笑柄。君不见,黑箱“禁书令”的巨大负面效应还未有任何补救,公开“禁剧令”的出台只能是雪上加霜。
    
    从客观效果上看,禁剧令之所以比禁书令更为邪恶,不仅在于它的毫无羞耻的公开作恶和覆盖全国的卫视频道,更在于它将独裁权力的滥用范围扩大到大众娱乐领域,粗暴践踏电视观众的收看自由。也就等于权力之手蛮横地伸向千家万户的夜晚,操控每个家庭的电视遥控器,让民众的黄金时段变成权力的廉价时段。在此意义上,“禁剧令”就是“娱乐杀手”。
    
    然而,今日中国的官权再蛮横,也改变不了市场化和多元化的大趋势:尽管民众的公共参与权极度匮乏,但价值领域的趣味多元化和娱乐消费的自主选择权已经形成。与此同时,大众文化领域已经由计划经济时代的卖方市场变成市场经济时代的买方市场,意识形态衙门的“政治正确”已经变成媒体市场的毒药,每一次禁令都会让媒体在经济上和信誉上受损。而买单的受众才是媒体“衣食父母”,讨好受众扩大受众才是传媒收益不断增值的保证,提供民众所需要的公共信息才是传媒公信力的保证。也就是说,正是在买方市场的竞争压力下,传媒界、特别是娱乐传媒,才会形成虚假对上而真心对下的普遍心态。
    
    故而,民间对官权禁令的反抗,不仅是少数勇者的公开抗议,更是大多数民众的恶搞和坏笑:禁令如屁,再多再响,也只能臭一阵子。
    
    2007年1月23日于北京家中(首发《民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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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作恶的中共广电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禁书事件正在发酵,中共另一衙门又在发飙,发布与言论自由、与民意为敌的命令:在“新形势下的电视剧市场合作研讨会”上,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副司长王卫平表示,2007年是电视剧质量年,广电总局要求从2月份起的至少8个月时间内,所有上星频道(各卫视频道)在黄金时段一律播出主旋律电视剧。 
    
    中共的意识形态衙门,个个邪恶,广电总局也不例外,它的存在就是为了管制与禁止。年年有禁令,且一个比一个严厉。比如,“禁播地方方言译制的境外广播电视节目”,“禁止主持人的方言腔和港台腔”,“禁止黄金时段播放渲染凶杀暴力的涉案剧”、“禁止黄金时段播放国外动画、古装剧和婚外恋剧”,“禁止网络视频短片”等等,但这一最新禁令,比此前发布的任何禁令都要严厉得多,也邪恶得多。
    
    为了确保这一“禁剧令”的执行,广电总局针对所有省级电视台播出的电视剧推出四级审查制度:1,电视台提前一个月报省广电局;2,省广电局审核后报送省宣传部;3,省宣传部审核后报送广电总局;4,广电总局审核后报送中宣部文艺局,审批通过后才能播出。
    
    可以想象,如果按照如此严厉而霸道的审批程序办事,全国黄金时段的电视剧必将是一地鸡毛。
    
    所以,“禁剧令”一出,顿时遭到民意的巨大反弹,看看大陆的民间网站《猫眼看人》和《关天茶社》的相关帖子,绝大多数都是抗议、抵制、批判和嘲讽。以下是我从网上摘录的部分跟贴:
    
    ◆主旋律──主子的旋律!”
    
    ◆当民主大军临城下时“张哈夫”的声音,就是主旋律。”
    
    ◆主旋律意味着学习朝鲜抓住了关键。看来向朝鲜学习开始进入落实阶段。
    
    ◆都是当年没有清算那群左棍所留下的妖孽!
    
    ◆胡搞和谐。
    
    ◆疯狂的文化专制,恢复到三忠于、四无限是他们的目标。
    
    ◆辫子、奴才、主子是主旋律?还是打土豪、杀人放火抢东西闪闪的XX是主旋律?”
    
    ◆愚蠢、低能的政府啊!你的合法性在哪呢?!
    
    ◆没有主旋律,就活不了?真是八公山上,草本皆兵。当年的鱼水情谊的自信哪里去了?
    
    ◆一律播放主旋律,就意味着,播放者的智力还不及一岁半的儿童。
    
    ◆主旋律?干脆全国山河一片红好了。
    
    ◆全国一律八个样板戏。既和谐又主旋律。
    
    ◆一个思想、一个头脑、一个主义、一个步调、一个旋律,好好,我们小民什么都不用操心,多么幸福啊:)
    
    ◆剥夺人的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会产生两种结果:有的事情变得更容易了,有的事情变得更困难了。造假更容易了,求真更困难了;掩盖罪恶更容易了,惩治对人民犯罪更困难了;实施专制更容易了,追求民主更困难了。没有自由,专制制度就可以肆无忌惮、为所欲为、横行霸道。
    
    ◆打天下、坐江山,要保卫革命成果,决不能让其变色,当局决不会放弃之祖上传下来的对民众的成功的思想控制的,只能有“主旋律”一家之言,不敢放开言论自由,不愿实行自由与民主,一旦放开就会危及其权力的继承。
    
    ◆抵制主旋律就是拒绝洗脑!
    
    ◆抵制广电的违宪令。
    
    ◆好吧,那凡是黄金时段,全国观众都坚决拒绝看主流媒体的节目,大家却去听小道消息好了,或者去上网,娱乐好了,气死主流媒体。
    
    ◆实际情况和政治可能狗屁关系都没有。多半是广电部门某领导的小舅子(或外甥一类)投资了一部主旋律电视剧,结果没人鸟,这不,出台一个规定,估计会好卖很多吧。
    
    ◆在媒体多元化的社会,对电视媒体控制毫无作用。如果黄金时段播放主旋律节目,地方台的广告收入会大幅度下降,为了维持正常运作经费,地方台将会在非黄金时段播出更开放,更自由的节目从而吸引观众,以弥补广告收入。
    
    ◆广电总局这一规定只相当于放了一个屁,臭一阵子就没事了。其实,明眼人都知道,广电总局也只是迎合一下某种气候,否则,怎么不干脆规定所有电视频道都在黄金时段或全天候一律播出主旋律电视剧?
    
    ◆对某某部、某某署、某某局,这些当代真理部的种种奇谈怪论不必太紧张,宁可把它看作垂死的哀鸣,或者意淫的下流叫床。看它蹦跳到几时!没有最无耻,只有更无耻。
    
    ◆黎明前的黑暗,死亡前的挣扎。──总之,大家心知肚明的一个答案就是:最后的疯狂。
    
    以上网友的言论,充分证明了“禁剧令”是多么不得民心。以至于,一向严格自律的中国第一门户网站新浪网,也对“禁剧令”颇有微词。新浪首页“每日评论”专栏的头条,就是一篇批判“禁剧令”的评论《观众遥控器优于广电指挥棒》(作者:舒圣祥)。该文评论到:“无论是‘禁令’(禁止播出)还是‘律令’(一律播出),实际上,都意味着将手握遥控器的观众置于被选择的地位,而完全失去主动选择的自由。打开电视机,一律都是‘主旋律’,爱看不看。广电总局的指挥棒代替了观众的自由选择,电视台常挂在嘴上的‘应广大观众朋友的强烈要求’这句话,从此失去了用武之地。也就是说,‘律令’之下,黄金时段的电视剧市场成了完全的‘卖方市场’,这不由得让人想起‘八个样板戏’的年代,显然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义。老实说,这样的规定在市场经济的语境下出现,无疑是带了计划经济时代的遗风。”
    
    与此同时,打开新浪网刊登的《广电总局要求2月起卫视黄金时段须播主旋律影视》新闻,马上可以看到对“禁剧令”的网络调查。截至23日凌晨4点的调查结果如下:
    
    你如何评价广电总局的这一规定?
    
    共有39,182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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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         项      比例   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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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反 对,电视节目应该百花齐放,一刀  61.84%  24,232
          切的做法是历史倒退。
    2、支 持,现在很多电视节目恶俗不堪,  30.54%  11,968
         格调低下,应该净化荧屏。
    3、无所谓,观众爱看什么节目是他自己的  7.61%  2,982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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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出版总署的禁书还是偷偷摸摸的黑箱操作,禁掉的也只有八本,显示了出版自由的普世价值与禁书行为的道义劣势,令中共意识形态衙门还有所忌讳,其官员还知道禁书的悖理违法和不得人心。所以,他们不敢在媒体上公开宣布,而只能在内部通风会上点名禁止,为的是把恶劣影响和民意反弹降至最低。
    
    广电总局的“禁剧令”及其“四审制”,不仅是公开张扬的禁令,而且覆盖所有省级卫视频道,公然与普世价值、多数民意为敌,大言不惭地权力滥用,根本不在乎是否违法、是否悖理,也不在乎电视台的收益和民意的反弹。所以,与新闻出版总署的黑箱禁书、暗中作恶相比,广电总局的“禁剧”行为,就是更无耻的公开作恶,沦为“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权力无赖。
    
    在1月20号到21号举行的全国对外宣传工作会议上,中共宣传部部长刘云山要求大众传播媒体立足于服务执政党和政府,围绕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积极展开对外宣传,充分展示我国文明公正民主进步形象。
    
    然而,现实统治上的中共政权,不但封杀开明报刊、优秀新闻人、敢言网站,严厉打压草根维权和维权律师,频繁制造文字狱,加强对“敏感人士”的监控;而且,意识形态衙门接二连三地发布禁令,每一项禁令都是反文明反公正反民主,将践踏人权的范围扩大到国人的读物和影视,让已经恶劣的人权现状进一步恶化。
    
    如此言行背离、口是心非的中共政权,无论嘴上功夫练得多么巧舌如簧,人权不断恶化的现实也必然让其奥运宣传攻势沦为国际笑柄。君不见,黑箱“禁书令”的巨大负面效应还未有任何补救,公开“禁剧令”的出台只能是雪上加霜。
    
    从客观效果上看,禁剧令之所以比禁书令更为邪恶,不仅在于它的毫无羞耻的公开作恶和覆盖全国的卫视频道,更在于它将独裁权力的滥用范围扩大到大众娱乐领域,粗暴践踏电视观众的收看自由。也就等于权力之手蛮横地伸向千家万户的夜晚,操控每个家庭的电视遥控器,让民众的黄金时段变成权力的廉价时段。在此意义上,“禁剧令”就是“娱乐杀手”。
    
    然而,今日中国的官权再蛮横,也改变不了市场化和多元化的大趋势:尽管民众的公共参与权极度匮乏,但价值领域的趣味多元化和娱乐消费的自主选择权已经形成。与此同时,大众文化领域已经由计划经济时代的卖方市场变成市场经济时代的买方市场,意识形态衙门的“政治正确”已经变成媒体市场的毒药,每一次禁令都会让媒体在经济上和信誉上受损。而买单的受众才是媒体“衣食父母”,讨好受众扩大受众才是传媒收益不断增值的保证,提供民众所需要的公共信息才是传媒公信力的保证。也就是说,正是在买方市场的竞争压力下,传媒界、特别是娱乐传媒,才会形成虚假对上而真心对下的普遍心态。
    
    故而,民间对官权禁令的反抗,不仅是少数勇者的公开抗议,更是大多数民众的恶搞和坏笑:禁令如屁,再多再响,也只能臭一阵子。
    
    2007年1月23日于北京家中(首发《民主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