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很多人认为,哲学是枯燥的、深奥难懂的,与现实生活关系不大。其实不然。哲学本来就是从生活中提炼、归纳、总结出来的,应该是与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当然其中有些问题人们接触的不多。哲学之所以被认为是深奥难懂的,那是因为哲学被那些蹩足的哲学家们弄成了那样,他们不善于用通俗的语言表达,总喜欢用一些生僻的词甚至自己造一些词,此外也因为他们的观点存在一些错误,他们为了掩饰他们的错误,故意把哲学弄得晦涩难懂。当哲学与现实生活对应上了,一切都可以在哲学中得到解释,哲学就会让人感到趣味无穷。哲学不应该是哲学家的喃喃自语,哲学应该回归大众,不能回归大众的哲学是伪哲学。

如果哲学不能用通俗的语言表达清楚,那么把它翻译成外国语的时候岂不是更没法表达清楚?

当今很多人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存在错误,但事实上至今还没有人能真正驳倒它,这是因为其他的哲学本身也都存在错误。本文就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反面教材来进行论述。

本文认为世界由物质、道理、意识、能量、空间、时间这六大存在构成,论述了它们各自的特性及相互关系。文章认为只有这样的世界观才能够解释世界上的一切事物。

二,世界的基本构成

要想更好地认识世界,就必须先搞清楚世界最基本的问题。世界最基本的问题是什么呢?我认为世界最基本的问题就是“世界是由什么构成的”,如果这个问题没搞清楚,那么其他所有的问题就都会搞错。

世界的基本问题也就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因为哲学的主要内容首先是世界观,世界观的最基本观点就是关于世界是由什么构成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哲学的基本问题是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同时又认为物质就是存在,意识是人的大脑对物质的反映。那么,“人的大脑对物质的反映”又是什么?意识到底是什么?它在哲学中或者说在世界中究竟是怎样一个定位?没搞清楚这个问题,又何谈它与物质的关系?我们在谈论两个或多个事物之间的关系的时候,首先应该搞清楚其各自的定位。就像谈论那座城市与这座城市的距离,我们首先要搞清楚那座城市在哪里。

马克思主义哲学并没有直接正面地回答“世界是由什么构成的”这个最基本的问题,反而是把物质和意识的关系这个次一层的问题当做了最基本的问题,仅仅从这一点上就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思维上的混乱。

不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还是其他什么哲学都没有把道理和意识看做是存在。如果道理和意识都不是存在,那它们是什么?是不存在?既然它们不存在,我们为什么能提到它们并去认识它们、研究它们?

这里所说的道理,也可以称之为规律。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常把规律叫做客观规律,然而只有存在才谈得上是客观的,如果规律不是存在,又何来客观之说呢?

这些问题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显然都是无法解释得通的。

道理和意识这两个东西既然被我们发现了、提到了,那么就应该在哲学上给它们一个定位,用通俗的话说就是给它们一个名份,就象每当我们发现了一种新的物质元素,都要在元素周期表中找到它们的位置一样。这世界上的任何事物,我们都只有先搞清楚它的定位,才可能去研究、谈论它与其他事物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包括其他的一些哲学)最根本的错误就是把物质与存在这两个概念混为一谈了,认为存在就是物质,物质就是存在,于是意识和道理就都不是存在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只谈论了物质和意识的关系,至于物质与道理的关系就根本谈都没谈,道理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上就象是一个没有家的孩子。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经常提到真理,那么真理是什么呢?它的家在哪里?你连真理在哲学中的定位都没有给一个,又谈何尊重真理?

其实,物质只是存在中的一种,同样,道理和意识也都是一种存在,叫做道理存在和意识存在。我们说“存在这样一个规律”、“存在这样一种认识(认识是意识中的一种)”,言下之意规律和意识就都是存在着的。它既然存在着,怎么能说它不是存在呢?

如果我们不把道理和意识当做存在,那么很多东西在哲学中就都没有一个定位了,都找不到家了,没有名份了。例如谬论,它到底是什么?其实谬论就是意识中的一种,也是一种意识存在,这个我将在后面详细论述。

一个具体的物质从不存在到存在,它是根据什么而来的呢?比如某种化学元素,本来在客观物质世界里并不存在,但人们却可以通过研究其他化学元素的规律编制出元素周期表,进而推断出这种化学元素的结构,为之命名,然后运用某种方法把它制造出来。可以说,当这种化学元素还没有以物质形式存在于世界的时候,它的结构乃至特性早就已经存在了——不论人们是否认识到,那么在这种化学元素被制造出来之前,它算是什么?其实它这时候就是以道理的形式存在着。一个事物不管是否有物质的存在,也不管它是否被人们认识到,它都已经存在了,以道理的形式存在着,也就是说,规律是可以先于物质而存在的。一旦它被人们认识到了,那么它就又有了意识存在这样一种存在形式。

实际上,当我们把意识与物质相提并论、说到“物质与意识的关系”时,就等于认同了意识与物质的地位是平等的,即它们是属于同一个层次的哲学概念。为什么我们不首先谈论物质与人的关系,并把它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呢?因为人是物质中的一种,两者不是同一个层次的概念。

所以说,物质、道理、意识是三种存在形式,它们在哲学地位上是同一个等级的概念。此外,还有空间、时间、能量也是世界的基本存在,它们也是无法归入上述三种存在中的。因此,世界应该是由物质、道理、意识、能量、空间和时间这五大存在构成的。其中,物质和能量是依赖道理而存在的,而意识则是依赖物质而存在的。空间和时间这两者都不依赖任何东西而永恒固然地存在着。

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存在的定义是:存在就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独立自在的东西。通俗地说就是,不论人是否意识到,它都在那里。按照这样的定义,物质、道理、意识、能量、空间、时间都符合该定义,理所当然地都应该当成存在来看待。

说意识也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独立自在的,这似乎有点费解:没有人,怎么会有意识呢?意识显然是要依赖人而存在的嘛。

这里我们要搞清楚:依赖人而存在与依赖人的意识而存在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所谓意识不依赖人的意识而存在,它的意思就是:1、我的意识是不依赖你的意识而独立自在的,即使你没有意识到我有某种意识,这种意识也是在我的大脑中存在着的;2、一个人可能连自己大脑中存在的某些意识都没有意识到,这就是我们说的“潜意识”。人们没有意识到自己头脑中存在的潜意识,不等于它不存在。潜意识也一样可以支配人的行为,人的梦游行为就是由潜意识支配的行为。

只有承认这几种东西都是不同的存在,并且是同一等级的概念,我们才能够建立起这个世界的一个最基本的架构,然后才能够去论述它们之间的关系。正如中国佛教中的一首诗所说的:“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既然那个东西不存在,那它又如何与其他东西有关系呢?假如意识、规律不是存在,那么我们就不可能认识它们、谈到它们,更不可能谈到它们与物质的关系。

所以,哲学的基本问题,同时也是世界的基本问题,就是世界是由哪些东西构成的,其答案就是:世界是由物质、道理、意识、能量、空间和时间这六大存在构成的。弄清楚了这个问题,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才可能得到圆满的解释。

三、物质存在

物质之间可以直接发生作用,通过作用发生变化。正是物质的存在和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使得这个世界多姿多彩、生动活泼。物质就象是这个世界的演员,一切都由它在表现着,空间是它的舞台,道理是它的编剧、导演,意识是它的观众,时间就是它的剧情发展。

当然,并不是任何具体物质之间都一定会发生相互作用,但是绝对没有不与其它物质发生作用的孤独的物质,除非它与其他物质相距甚远。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也往往不是简单的一对一的作用,而往往是多种物质综合发生作用。在多种物质综合发生作用的过程里面,又往往是有一个或少数几个是扮演主角的,它们在这个过程中发生着明显的变化,它们的变化就表现出这样一个作用过程。作为配角的那些物质则不发生变化或变化很细微。

物质存在是可以改变的。一种物质变为另一种或几种物质,也就是物质单元选择了另外的道理存在(即结构)。这里所说的物质的单元体有多个层次,包括分子团、分子、原子、质子等,高层次的单元体由低层次的单元体构成,构成的依据就是道理存在。

物质存在受到空间的限制,一个物质在一个时刻只存在于空间的一个位置,空间的一个位置在一个时刻也只能有一个物质存在。具体的物质存在是有时间范围的。

四、道理存在

中国春秋时期的思想家老子早就提出了“道”的存在,说它是“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意思就是说,“道”是在自然界的物质存在之前就有了的,它不依赖别的东西而独自存在着,它本身不会改变,时时刻刻都在自然界中发挥着作用,自然界的事物都是根据它来形成的。这可以说是对道理存在的较为全面、准确的概括。庄子和韩非也在老子的思想基础上对道进行了发挥论述;中国南宋时期的哲学家朱熹提出过“理”的存在,认为“理在事先”;而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以及德国的黑格尔等人则论述过“理念”的存在。这些前人的概念的含义都是与道理存在概念的含义接近的。虽然其中有些人的认识不够深刻、全面、准确,也存在一些错误,但毕竟也初步认识到了有这样一种存在。当然,还有一些前人把“道”和“理”赋予了其他的含义。可惜的是,这一哲学思想没有引起后人的足够重视,没有被继承、确定下来并得以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也是对它不理不睬。然而,道理存在本身的特性就是,不管人们是否承认它,它都始终自然地存在着,并无时不刻地发挥着作用。事实上人们无法否认它的存在。

为什么一个建筑物、一个产品可以先设计然后再施工、制造出来?所谓设计就是摸索、选择其道理存在。如果设计不合理,那么就没法施工、制造出来,或者施工、制造出来的东西不是原来想要的东西。例如后面我将提到的旋转阶梯。

道理存在是物质存在的依据,没有某种道理存在就必然没有这种物质存在,但有某种道理存在不一定有相应的物质存在。

道理存在就是事物之间的关系,包括结构关系和作用关系。低层次的事物个体按照一定的数量、相对空间位置组合而形成更高层次的事物,这就是结构关系。物质之间相互影响、发生变化的关系就是作用关系,也就是规律。结构关系是静态的,作用关系则是动态的。

道理存在看不见,摸不着,但可以通过物质存在反映出来而被人们认识。道理存在不受空间限制,它无所不在。空间中的任意一点都包含了全部所有的道理存在。任何一个道理存在,它在空间中的任何一点都是一样的。道理存在也不受时间限制,它永远都存在着。

道理存在本身是不可改变的,人们只能顺应它,而不能违背它,否则就办不成事。道理存在发挥作用是需要客观物质条件的,那么人们就可以通过改变客观物质条件从而使某些道理存在发挥作用,或使某些道理存在不发挥作用。例如,“在一个大气压下,一锅水的温度达到100℃而沸腾了”,这是一个道理,人们无法改变这个道理,但可以通过加大其气压使100℃的水不沸腾。

黑格尔说:“凡是合理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理的”。他说的“现实的”就是存在的意思。黑格尔这两句话只说对了一半,有一半是错误的。合理的东西不一定是现实的,就像从元素周期表中推断出来的某种元素,它是合理的,但它不一定在自然界有实物。

“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理的”,黑格尔这句话说对了。可是大家也许会这样问:“难道社会上存在的那些不良现象也是合理的吗?”

这里反映了人们的一种错误的潜意识,那就是:合理的就是应该的。

其实,任何现象都是必然有其道理存在并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下才发生的。任何现象的道理都可以用这样的句式来表达:“只要具备……条件就会发生……”。社会上的不良现象它既然能够发生,就必然有其道理和物质基础,它也是“只要具备……条件就会发生……”的,所以,它是合理的。人都是自私的,有些人自私心特别严重,如果社会现实情况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可以获得利益,那么那些自私严重的人就往往会去做,这就是社会上的不良现象产生的原因,即其道理所在。

但是,合理的并不等于是应该的。一件事物是否是应该的,是根据人的利益需要来判定的。人都是自私的,不良现象它是不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的,因而也是不符合大多数人的意愿的,对大多数人来说就是不应该的,用通俗的话说就是合理不合情。所以我们做事要讲究合情合理,既符合客观道理,又符合大众的意愿。

天上掉陨石下来砸中了人,这合不合理?陨石它是按照自然规律而产生的,它在宇宙中的运动轨迹包括它落地时的位置、角度、速度等等都是符合物理定理的,而一个人当时正好处在那个位置,因此他被陨石砸中是符合道理的;但是这件事是不符合人的意愿的。对于不符合我们意愿的东西,我们可以消除其发生所依赖的物质条件,从而使之不发生。假如我们事先发现了这颗陨石,测算出其运动参数,知道它会落到有人区,就可以发射导弹在高空把它销毁,或让人们撤离到安全地带。要铲除不良现象,就得消除那些导致不良现象发生的条件,比如改良社会制度,制定有效的措施等等。

我们常说某件事是可能的,意思就是说它是有其道理存在的,只不过其发生所需的物质基础是否具备我们还不能完全确定。说某件事是不可能的,它有两种情况,一种就是说在道理世界根本就没有它的存在(俗话说的是“没道理”),显然,它也就不可能成为现实;另一种情况就是说,它可能是有道理的,但当前的物质条件不具备,所以暂时不能成为现实。

人生存在世界上,凡事必须符合道理,否则就不能生存下去。人认识的道理越多越好。道理存在本身不存在对人有利与否的问题,只有物质世界的客观事实才存在对人有利与否的问题。例如,“人被毒蛇咬到会死”,并不是这个道理对人不利,而是当你遇到一条毒蛇的时候那条毒蛇对你不利。你认识到了“人被毒蛇咬到会死”这个道理,那么就会去想办法避免被毒蛇咬到。所以,人要想使客观物质世界对自己有利,就要根据道理存在,将那些对自己不利的事情的物质条件改变,使之不发生,而将那些对自己有利的事情所需要的条件提供满足,使之实现。

道理具有逻辑性。人们最初认识道理是从物质来认识的,但后来掌握了一定量的道理后,就可以通过逻辑推理来认识新的道理。

五、意识存在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意识是人的大脑对物质的反映。那么,谬误是不是一种意识?谬误是不可能实现的东西,那它又是怎样反映到人的大脑中去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在这些问题上给不出圆满的答案。

意识其实就是人的大脑思维活动,它也是一种特殊的客观存在。(一些其他的动物也有意识,这里咱们就暂且不去讨论它,只谈论人的意识。)

意识存在并不是世界必有的。假如这世界从来都没有人(及其他动物),那么也就不会有意识存在。意识存在于一个人的头脑中是有时间范围的,但此人头脑中的意识存在可以扩散到他人头脑中并通过不断的扩散而得以长久延续,同时也可以化为物质化的东西而成为永恒,那些书、画、雕塑都是意识的物质化产物。意识存在不是弥漫于整个世界的,但可以随着其载体(人或意识的物质化产物)的移动而移动。一个意识可以同时存在于空间的数个地方,空间中的一个地方也可以同时存在数个意识。意识存在可以自然消失,即通常说的“忘记了”。

意识产生的最初源泉都是物质,最早时它是对物质的反映,但后来,意识的内容就不仅仅是对物质的反映。人的大脑可以对意识进行加工,从而产生新的意识,新的意识的内容可能世界上没有这种物质,只有这种道理,也就是说,新产生的意识是符合道理存在的,即所谓先知先觉的真理。新产生的意识也可能是没有这种道理存在的,那就是一种谬误。

我们常常说某个东西是荒谬的、不存在的,其实就是说它不是一种物质存在。但它既然被人们提到了,那它就是一种意识存在。

谬误产生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人的大脑把从其他事物上获得的事物概念单元在大脑中进行重新组合而得来的,这种组合只能在大脑中实现,不能在物质上实现。宇宙学家罗杰·彭罗斯画的非欧几何图形“回转梯阶”就是这样一种情况,见下图。

 

按照画图者的意思,图中所有的角都是直角,包括所有梯级的角及各段梯级之间的夹角,四段阶梯首尾相连形成回转,顺着一个方向每一级都是向上的,但是转了一个圈后却又回到原地。由于立体物体上的直角投影到平面图上后就不呈直角,跟该图中展现的情况基本一样,于是该图中的非直角很容易让人联想成是直角,于是这个回转阶梯就让人感觉到是在不断地循环上台阶。然而事实上根本就不可能做出如画图者想象的那样一个立体实物出来。如果在做实物的时候把图形中的所有角都做成直角,那么四段直角梯级是不可能象这样搭接组合起来的,然而在人们的意识中却可以强行将它们那样去搭接组合起来,从而产生谬误。这就是意识加工的特点。

谬误产生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人们在了解事物的时候搜集、掌握的情况不全面、真实。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几个农民在山上开荒造田时挖出一个骷髅头,它在地上不停地晃动,农民们以为是鬼,吓得转身就跑。其中有一个愣头小伙子跑了十多米停下来,回过头来观察了一会儿,见没有其他异常现象,就慢慢折回来,举起锄头一下将骷髅头砸烂,原来里面有一只赖蛤蟆,是它在一蹦一蹦地弄得骷髅头晃动。大家这才定下神来。人在没有充分掌握实情的时候往往会产生一些超出现实的想象。

还有“永动机”等等诸如此类的东西,它们也是既没有物质存在,也没有道理存在,只能作为意识而存在。基督教说:“上帝在你心中”,佛教也说:“信则有,不信则无”。宗教所讲的那些东西,不能说它是不存在,只能说它是非物质存在,是意识存在。意识存在对他人不直接产生影响,只对有这种意识存在的人本身产生影响。意识存在可以传递给他人,成为他人的意识,然后支配其行为。所以,一些宗教提倡个人修行还是有一定意义的。

此外还有梦,它是人的大脑在人没有感觉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意识活动,它经常产生一些离奇古怪、物质世界中不存在的东西(当然有时也可以产生一些与道理存在或物质存在相符的东西),那是人的部分脑细胞在把已摄入大脑的事物单元进行重新组合。其实人在没有睡觉的正常情况下也会有自己感觉不到的潜在思维活动,也就是 “潜意识”。大脑潜在地把一些事物单元进行组合联系,到了一定的时候这种思维结果就被感觉到了,突然产生的灵感就是这么一回事。

意识存在除了对其载体(该人的大脑)直接产生影响,不直接对其他物质产生影响,但它通过其载体(该人的大脑)支配该人的行为而对其他物质产生影响,这就是意识能动性的。人可以改变世界,也就是在道理存在中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东西并为它提供物质基础从而使这个道理存在得以实现。如果人做的事情是不符合道理的,那么再怎么努力也实现不了。

物质存在和道理存在具有唯一性,即,对一个具体事物而言,其物质存在和道理存在的形式、内容只有一个。但是意识存在则可能是多样性的,对一个具体事物来说,一个人可以同时有多种意识表现,甚至是相互矛盾的意识。人们常说的“思想斗争”,也就是对于一个事物有相互矛盾的几个意识。几个相互矛盾的意识同时存在于人的大脑中,就使人犹豫不决,无法指导行动。当人们要采取行动的时候,也就是将意识转化为物质的时候,就必须只能有一种意识。

一个事物对谁都是一样的,但人们对同一事物的认识却可能是不同的。一个具体事物,它在一个时刻本身只有一个形态,但不同的人可能观察到不同的结果,这是由于观察位置、方法、参照对象不同而造成的。当然,不同的人对同一个事实产生不同的认识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各人的大脑对意识的加工能力、方法是不同的。不论人们观察得出什么样的结果,只要深信客观事物本身的唯一性及事物之间是存在逻辑联系的,就能最终取得对同一事物的统一认识,也是最接近客观事实的认识或接近客观道理的认识。否认客观事实和客观道理本身的唯一性,制造相互矛盾的各种结论,这是错误的,必将导致失败。

认识与意识是什么关系呢?认识是意识中的一种,认识是有对象的,即对某某事物的认识,而有些意识则可能是没有对象的,是纯粹的意识,它是人的大脑加工出来的意识。人的认识的发展,是循着道理而进行的,因为只有符合道理的认识才能指导人的行为取得成功。而道理是唯一的,所以人的认识是会趋向于统一的。当然,完全统一是很难实现的,只能是越来越统一,趋于一个极限,这就是极限发展论。

人的认识最终会统一,但人的意识不一定会统一,比如,你喜欢吃萝卜,他喜欢吃白菜,这是意识上的差异;但是在认识上,你也认同他吃白菜对他身体有益,他也认同你吃萝卜对你身体有益,这就是认识上的统一。又例如,几个博士做同一道小学数学题,必然得出同样的答案,这就是认识的统一,但是,几个艺术家看同一幅画,所产生的意识不一定完全相同,尽管可能大致差不多。

真理又是什么呢?真理是符合道理的认识。虽然道理是客观存在的,但从人们口里说出来的、写在纸上的都是意识的表现,尽管它可能与客观道理是相符合的,但却没有一份天书写着道理的标准答案让人们拿来对照(所谓的天书都是人写的,还是人的意识)。所以,不管你是说道理存在也好,是说真理也好,其实你说出来的就是一种意识。我们只能凭我们的思维去判断,当我们觉得某一种意识是符合逻辑的,并且经过实践检验是真的,于是就把它当做真理。

还有一些事物,它们是由物质存在与意识存在结合而构成的。例如权力,它最初只是一种意识存在,即人们(包括权力者本人)在意识中知道某人可以支配某些人及某些物质。这种权力是不够稳固的,人们只要在意识上否定之就行了。后来,权力又增加了物质性内容,诸如印鉴、钥匙、资料等等,有了这些,就可以更好地行使权力,别人拿不到这些,就难以剥夺其权力。又比如艺术品,首先,任何艺术品都要有其物质载体(或叫物质表现),但仅此仍不够,如果人们不能理解,产生不了美感,它也就不成为艺术品,而只不过是一件物品。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物质决定意识”。如果意识完全就是由物质决定的,那么人的一切行为以及命运就都是注定的了,人类社会的一切活动都成了纯自然的了,这无疑是走向了宿命论。尽管马克思还说,“意识对物质有反作用”,但既然意识是由物质决定的,那么这种反作用也是由物质决定的,这还是逃脱不了宿命论,这就好象说“上帝让我不相信上帝”一样。而且,如果意识完全就是由物质决定的,那么在同一物质条件下,各人的认识就应该是相同的,但事实上却不是的。再说,那些谬论、臆想(如上帝、永动机),根本就没有其物质存在,那些意识是由什么决定的呢?所以,“意识是由物质决定的”这种说法是不恰当的。哲学上说的某个或某些事物“决定”另外的事物,是指所产生的结果是唯一的一种,如果有多种,那就不能叫做决定,只能说是有影响作用。

所以,物质只是对意识的产生有影响作用,而且,能对意识产生影响的还不仅仅是物质,道理存在和意识存在都对意识有影响作用。此人的意识可以对彼人的意识产生影响。虽然意识需要物质表现出来才能影响他人,但那些表现只有在对方理解的情况下才能起到相应的影响作用,也就是说,表现意识的物质本身并不一定对意识产生影响,更谈不上决定它。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要别人接受你的意识,得让他明白你的意思,让他觉得你的意识是符合道理的,否则,即使你打他,他也不会接受,即使口头上接受了,大脑里也并没有接受。

那么意识究竟是由什么决定的呢?就人对某个事物的最初的意识而言,没有任何东西能决定它,最多只能对它产生一定影响。不同的人碰到不同的事情,其产生的意识可能是不同的,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候遇到同一件事情所产生的意识都不同。所以,意识不是任何东西能够完全决定的。但是,在同样的情况下,很多人所产生的意识往往会比较接近,即具有趋同性,这一点又是可以利用的,这就是概率决策论。

人的自私本性对人的意识的影响是最大的。人必须要有一定的物质条件才能生存在世界上,而且人需要新陈代谢,因而需要不断补充身体所需的物质,这只能靠人自己去满足,这就是人的自私的生理本性,由此而产生了人的自私的基本意识,那就是要不断努力去满足自身生存及发展的需要。可是,你需要,别人也同样需要,因此人们在满足自己的自私需要的同时,不能侵害他人的利益,否则人与人之间就无法和谐共处,必然相互斗争,结果往往是自己的自私目的也不能达到。所以,人应该认识到,人与人本来就是平等的,应该平等地对待他人。这就是人人平等的价值观。

道理存在不存在对人有利与否的问题,只有物质世界的客观事实才存在对人有利与否的问题。人要想使客观物质世界对自己有利,就要根据道理存在,将那些对自己不利的事情的物质条件改变,使之不发生,而将那些对自己有利的事情所需要的条件提供满足,使之实现。

如果世界上没有人类(和其他有意识的动物),那么世界的所有运动变化就是既定的。有了人类之后,由于人类具有意识能动性,于是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世界上很多事物的运动变化的方式、方向、时间。所以,分析有人类社会的世界,用忽略意识存在的唯物论是绝对不行的,是错误的。马克思主义忽略意识存在,也就必然否定人的意识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实质上是否定人的自私本质对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他们总以为自私是一个恶魔。其实,只有缺乏理性的自私才是恶魔。
6, 能量、空间和时间

能量、空间和时间显然既不属于道理存在也不属于意识存在,但它们都有其规律(即道理),也可以有相应的意识存在。能量、空间和时间显然也不属于物质存在,因此它们都是另外的存在。

空间和时间与物质存在的区别就是:它们不对物质和意识产生作用。空间和时间与道理存在和意识存在的区别是:它们没有任何内容。它们只是承载着物质、道理和意识,物质、道理和意识在它们之中存在着。空间自身不发生变化,变化的是存在于它们之中的物质、意识。而时间则是自在地流逝着。时间与空间的区别是:空间本身是静态的,而时间是动态的。物质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变化称之为运动。

能量与物质的区别是,它不是由分子、原子、质子、电子等基本粒子构成的。能量与物质的关系是,分子、原子、质子、电子等基本粒子都带有一定的能量。

能量有热能、电能、波能、核能等若干种形式,各种能量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爱因斯坦给出了质能转换公式E = m c2,我认为,即便这个公式没错,也只是表明了质量与能量的关联关系,而不是反映质量与能量转换的关系,我认为质量与能量不能相互转换,它们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存在。不可能是某个物质转变成能量后它完全不存在了,只可能是它释放出巨大的能量后变成了很细微的其他物质,而我们检测不到罢了。物质不灭定律是没有错的。

七,结束语

综上所述,世界的基本问题就是世界是由哪些基本东西构成的。世界的基本构成是物质、道理、意识、能量、空间、时间。也许人们还可以举出其它的一些基本存在来,但不管怎么说,上述六种存在是世界的基本存在这是毫无疑问的。我把这叫做六元存在论,它已足以解释世界上的一切现象,至少不会陷入悖论。

其中物质、道理、意识是事物存在的三种形式,因此,如果不提能量、空间和时间,也可以叫做三元存在论。

物质、道理、意识它们不是一一对应的。任何物质的存在都必然有相应的道理存在,但并非每一个道理存在都有相应的物质。意识是动物的大脑思维,其中有些是对道理、物质、意识、空间、时间的反映,有些则是大脑加工产生的。人的大脑思维加工产生的意识有些意识是符合道理的,有些则不符合道理,是谬误。

没有什么事物能完全决定人的意识,有些只能是对其有影响作用。

客观道理、客观物质具有唯一性,即它只有一种客观情况,这种唯一性是使人的认识趋向一致的基础。

道理存在也就是俗话说的天理,而人人平等则是人伦。人生存在世界上,既要遵从天理,也要遵从人伦,这样才能生活得更好。

广州的陈智祥先生在《当代与未来的认识方法》一书中认为宇宙的成分分为四类:物质、认识、时间和空间,他漏掉了道理存在和能量这两种存在,而且,用“认识”这个概念代替“意识”这不妥。其实,认识是意识中的一种,认识是必须要有对象的,正如我们说的“对某某东西的认识”。而有些意识是没有对象的,纯粹是人的大脑的活动,如谬论。另外还有纯粹记忆,虽然它是有对象的,但也不能算是认识。认识是指在对表面现象的感觉之上更深一层的意识,具有一定的关联性。

尽管哲学一直以来被分为很多流派,但真正科学合理的哲学就只有一个。不论是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也不管是一元论、二元论或几元论,总之,它们不能解释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或者自相矛盾,那它就是错误的或不完善的。

彭罗斯阶梯(Penrose stairs)是一个非常著名的几何学悖论,它的提出者是英国数学家罗杰·彭罗斯以及他的父亲列昂尼德·彭罗斯。这座楼梯在概念上是一个永无止境的阶梯,人无论是向上还是向下走,都不可能走到尽头,它的构想类似于莫比乌斯环或者克莱因瓶。


我认为,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哲学以及人类对世界的所有认识,最终是会统一的,统一的基础就是客观存在的唯一性。当然,这是一个极限式的过程,即,永远达不到绝对完全的统一,但却是越来越接近完全统一。对于这个问题,聪明的人最好是不要跟我争论,因为你一跟我争论你就输了。你一跟我争论,就说明你想让我同意你的观点,也就是想让我的观点与你统一,也就是认为人的认识是可以统一的。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