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的社论指出,薄熙来被起诉表明“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谁都不能心存刑不上大夫的侥幸”。社论强调,中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践踏,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法律,都将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中共对腐败分子“绝不姑息、绝不手软”,绝不允许有特殊党员,“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绝不是一句空话”。
但新华社的评论,却透露了为什么薄熙来非得要被整肃的信息,那就是薄熙来企图建立一个属于个人的权力基地。以《薄熙来受审:令出一门方能不偏不倚》为题的评论说,只有维护中央权威,才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走过封建制,为君王一人之愚忠虽已成过去时,但维护中央政令统一,服从中央领导,为官者不生私念、不谋私利、不专私权,仍是岿然不动之时代主流。不论是经济建设、政治制度创新,还是社会繁荣发展,唯有令出一门,坚决拥护中央决定,不畏退、不彷徨,方能不偏不倚”。
新华社的评论又说,在大政方针、领导干部任免上,地方政府必须维护中央的权威,必须坚定不移地执行中央的决定,这不仅仅只是简单地服从,更事关领导干部的觉悟,事关国家前进的旗帜。只有维护中央的权威才能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
评论还指出许多问题官员被揪出之后,常常会看到新闻还原他时会讲述其当政时勤政爱民的一面。但功是功,过是过,虽说秦皇书同文、车同轨、修长城、抗匈奴之功绝然当世,但其焚书坑儒、严刑峻法、骄奢淫逸之罪恶,亦不能使之逃脱暴君之名的千年历史责骂。一些地方主政官虽说曾是「封疆大吏」,曾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上起到一定作用,但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创造者。领导干部当然能起作用,但不宜夸大,其作用发挥,必须时刻以人民的利益为基点,不谋私利,方能长久屹立不倒。
澳洲悉尼大学中国研究中心主任布朗告诉南华早报,根据新华社的评论看来,薄熙来真正的罪行,似乎是因为他企图以唱红打黑的群众运动,挑战行之有年的中央权威,“(新华社评论)主要的论调就是强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一致性,像重庆这样子的地方政府,是不能成为个人权力的诸侯领域的”。
报道亦引述人民大学政治科学系学者张鸣说:“目前仍有一个问题未获解答,那就是到底有没有一个权力监察的机制,防止像薄熙来这类人满足其个人的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