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西藏回来以后,突然开始最近流行很黄很暴力。经过追溯,我终于知道了这句话的来源。按照常理来说,很快,很多部委就开始大规模的网络整治活动。这其实是件好事情,一方面,黄色网站的确应该整治,黄倒也算了,关键是短信注册了以后光扣钱不露点,很不道德。另外一方面说明我们国家的一些政策的出台不再像以前那样莫名其妙,是社会的进步,政府更加讲究要得民心。如果以前是直接强奸的话,现在已经讲究在强奸前做些前戏。我这话很黄很暴力,不提倡。

  按照娱乐新闻的角度来说,这个是相关部门推出某个政策或者行动前的“炒作”,但这个炒作比较蹩脚,有点搞笑,结果被大家拿来笑话。最近新浪首页推出了一些指责网络暴民的文章,虽然很多网民是很傻逼,不用脑子,不辩是非,但我还是不同意这个词语。

  首先,这个词的来源是三表他们杂志以我和白烨的陈年往事做的一个封面专题,叫“网络暴民”。我不知道三联生活周刊在这个问题上面这么没有见识,早知道就不接受采访了。像三联生活周刊,南方周末这些杂志,虽然不错,但有些时候他们过于讲究从另外一个角度去看问题,在大合唱的环境下发出不走调但又不是一个调的声音,有时候适得其反。

  “暴”这个词语,用在我们的很多执法部门上再合适不过,用在网民上实在有点上纲上线。比如这次“很黄很暴力”的小女孩事件里,我们不管有没有上级单位的安排,单从我们看到的来说,我认为“暴”的应该是中央电视台,骨子里很黄很暴力的是诱导这个小女孩这么说的编导。人家一个小学生,她连什么是“性”什么是 “色情”都还搞不清楚,那是给她看个婚姻教育片她都觉得黄的年纪,你非借一个几岁小姑娘之口,达到你的政治目的,这实在太猥琐了。

  至于恶搞,对于一个人的伤害有多大,这是一个可以用嘴来说的事,你可以说没有伤害,还有好处,电脑一关,就什么都没有了。在需要牺牲的时候,你也可以说这对人的成长,世界观价值观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如果交给陕西林业局来鉴定,那就是等于把被恶搞对象杀了。但事实大家都很清楚。有些事情,无伤大雅,有些事情,你作错了,需要付出代价,网络和小部分清醒大部分傻逼的网民对推动舆论监督,推行社会道德,实施法律所空缺的善恶惩治上起了很大的作用。有些人,就是欠揍,这还没人揍呢,大家都只是说着要揍,结果做错事的欠揍的反而成了需要保护的对象。

  你看那些被当初被恶搞的人,哪个到现在不是活的好好的,凯歌在拍新电影,白烨在搞新研究,高晓松有了新儿子,陆川在追新女友,小胖有了新事业,郭敬明成了新首富。那些踩猫的虐狗打老师的也没遭到什么报应,生活还是在继续。网民和城管不一样,他们都是光说不练的,都已经不练了,你还计较些什么呢,去管管那些光练不说的吧。

  所以,我认为,这件事情上,大错特错的,需要道歉的是中国中央电视台。需要反思的是小女孩的学校,爹妈和她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