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11月25日公布了《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就此,本台常驻北京记者Heike Schmidt发回报道指出,在中国,妇女遭受暴力这个主题是一个谈论的禁区,是一个在家庭和在公共场所,大家都不谈论的问题。但是,根据官方的数字,中国已婚妇女或同居生活的妇女中,高达40%的妇女都遭遇来自配偶的暴力。中国当局似乎是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开始触及这一问题。刚刚公布的《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允许妇女们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也允许妇女权益协会帮助遭受暴力的妇女。
本台驻北京记者Heike Schmidt还表示,自从2001年以来,遭受家暴的中国妇女可以要求离婚,但是,这并不是说她的施暴的丈夫要受到司法的追究。新的法案可就不一样了,这是第一次,遭受家暴的中国妇女可以诉诸于法律,使她的施暴的丈夫不能再靠近她。在家暴问题上至今无能为力的中国的妇女协会很高兴这一法案的公布,一位音译名叫琼静的中国女权斗士告诉本台常驻北京记者说:
反家暴立法,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这是由民间组织推动全国立法的。从民间组织推动立法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十多年的时间。我们觉得,国务院公布的这个反家暴法案,还有不尽人意的地方,比如说: 对安全人的定义还是比较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