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列入违反政治纪律的“负面清单”,这个话题这几天在互联网上持续热议。其实,不得妄议中央并不是什么新鲜事,这是老传统、老规矩,只不过这次明确写进了纪律条例。

党员不得“妄议中央大政方针”,这是在强调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提出的。半官方的《环球时报》发表社评称,少数视公开发表反对意见“高于一切”的党员,恐怕应离开这个组织,寻取党外人士的更大自由度。这应该是一种警告。条例出台后,是否会有党员因此被清除或者因此退党?这是检验条例能否被真正落实的试金石。
一个政党组织,加入与否不是强迫的,不满意可以不加入。既然加入了,就要按规矩办事,无可厚非,没有什么好抱怨的。但是,条例出台后确实也有不少人担心这项规定在执行中被扩大化,或者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成爲肆意破坏党内民主的借口。这是一种善意的担心。因此在实践中,确实应该严格界定清楚“妄议”的准确含义和范围。
何爲“妄议”?“妄”者,“乱”也,“荒诞不实”也。按字面上的解释即是:信口胡说、虚假不实。我认爲,“妄议中央大政方针”,至少应该严格界定在以下范围:
1、特指党员领导干部,至少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而对从事教学、学术理论研究的普通党员、学者、作家,则不应该受此限制。因爲党的大政方针,也需要通过学术研究和讨论才能科学地制定。应该给予那些党员学者一个公开发表观点的学术渠道,否则思想文化领域将会是一潭死水,整个社会将会万马齐喑,丧失了生机和活力;
2、中央大政方针是指中央经过正式会议程序通过确定下来的重大方针政策,地方党组织不在此列;
3、必须保证党内表达不同意见的多重渠道畅通无阻。《条例》在“妄议”前面做出了渠道的限制,特指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它们都是公开渠道。公开渠道堵住了,党内的渠道必须畅通,比如通过党内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建言、实名越级写信反映情况等等。这些正常渠道如果也没有了声音,党内变得鸦雀无声,这恐怕将是另一种灾难;
4、拍马屁也是一种“妄议”。一提到妄议,人们往往想到批评。其实颠倒黑白、罔顾事实、阿谀奉承的拍马屁行爲,比善意的批评危害更大,是一种最危险的“妄议”。
纪律和自由一向是一对矛盾。一个政党没有纪律就会瓦解,一个社会没有自由就会窒息。同时,纪律和自由又是相辅相承的。政治纪律应该主要用于约束党员领导干部,而对普通党员,则应以适度的宽松政策扩大自由、释放活力。那么这样的政党,才能够既凝聚了共识,同心同德,又充满了朝气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