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廉署署长汤显明明报
经过近三年的调查和评核,港府决定不起诉被指涉嫌违规接受或给予款待的前廉政专员汤显明。负责检控的官员强调,有关决定与款待涉及中国官员或高级官员无关,纯粹因为证据不足以起诉,而不起诉亦不代表政府认同汤的所有行为。不过,议员与法律界对政府的不起诉决定意见纷纭,有质疑,有支持,促请政府详细交代。舆论预示,不起诉的决定将对打击市民对检控部门的信心。
负责审核部门支出是否得当的审计署,22013年发表报告,指刚退休的廉政专员汤显明任内酬酢开支账目混乱,传媒及立法会追查下发现,汤任内违规开支、耗费逾72万港元公帑购买纪念品予宾客,并涉嫌滥用公帑宴客,当中超过二十次涉及中国内地及中国驻港官员。汤显明在退休后获委为全国政协委员,被质疑有延后利益。汤显明予以否认。港府其后就案件寻求英国御用大律师的独立意见,并据其意见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检控专员杨家雄27日解释决定时指出,汤显明用公帑酬酢,但未能证明有贿赂成分,而单凭分单亦不能证明他刻意隐瞒酬酢费用,事实上,汤显明作为廉署的首长,是有酌情权决定人均最高消费金额的,其他指控亦未达到「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的检控水平。
廉署则承认,规例和条例有不完善的地方,会按审计署报告作出修改。
就港府决定,前廉政公署调查员林卓廷表示失望,认为汤显明分拆宴请账单,明显是要绕过政府规定的宴请款额上限,这没有灰色地带亦是廉署防贪教育内容之一。只怕律政司的决定向公众及公务员发放错误信息。
不过,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指出,无法质疑英国御用大律师的意见。他认为,贪小便宜未必有不诚实的犯罪意图,而汤显明的行为,虽不被社会认同,但未必达到有合理定罪机会的刑事罪行起诉门坎。
但同为资深大律师的余若薇和身为律师的立法会议员何俊仁则质疑律政司的决定,因为公职人员行为不当正是为汤显明这类不计意图的贪腐行为而设,指汤违反规则而不犯例,不能令人信服。
二人均质疑,前特首曾荫权所犯事例与汤相若,甚至违规次数更多,为何以公职人员行为不当罪起诉曾荫权而放过汤显明?促请港府详细解释。但汤家骅认为,两者不可同日而语,因为曾荫权曾有收受电台牌照收益人的利益。